诛仙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为主题,讲述了青云山下的普通少年张小凡的成长经历故事,整部小说构思巧妙、气势恢宏,开启了一个独具魅力的东方仙侠传奇架空世界,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明,将爱情、亲情、友情与波澜壮阔的正邪搏斗、命运交战汇集在一起,文笔优美,故事生动。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诛仙读后感(精选1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诛仙读后感 篇1
短短几日,又再次刷了一遍《诛仙》,再一次被小凡一生痛苦的经历所牵引。一部修真小说,小凡也是修真之人,目的本是修习长生之术,但最后确发现,如果放弃了心中那份牵挂,放弃了爱,那修得长生竟也毫无意义。返回到那个终极问题,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修真练道提升能力?是为了捍卫所谓正道?是为了一统江山?抑或是为了永远活着?然而碧瑶的为爱赴死,虽魂飞魄散九死不悔,也在小凡心中留下那深深印记长久不褪;苏茹为情自尽,弃数百年道行,陪田不易共赴黄泉义无反顾,可见修行亦非她活着的目的;陆雪琪追小凡而去,亦可不顾生死,不念道行,甚至不顾师傅和青云条条门规,只有和小凡在一起,生或死又有什么所谓;青云掌门道玄,捍卫正道,两次启用诛仙剑,重创魔教阻妖兽,修来无上功德,本该传位弟子准备赴死确执念深重坠入鬼道,晚节不保,是正是邪谁又说得清楚;一代鬼王,持伏龙鼎炼四灵血阵,弃妻女不顾,费尽心机毅然想一统江山,末了终败于张小凡的诛仙剑下,垂死之际终于还是念起了碧瑶的名字,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正如小白的那句总是有一下傻人想做些傻事;十万大山,不灭妖兽,本是玲珑招出的不灭存在,已得永生,但确一心只想和玲珑在一起,为此化为人,在镇魔古洞中,伴随八荒火龙终追随玲珑而去,可见长生对于已得长生之人亦非所愿;人终究不能为了活着而活着。
作为读者的我们,可以有幸纵观小凡一生,体验他这悲苦崎岖,他本无所求开心快乐在那草庙村,然一段奇遇开始,遵守着一个个承诺,苦苦坚持,真正经历了千难万劫,挫折失败,一次次在生死边缘挣扎,一次次在正魔梦幻中徘徊,终于一颗心百炼成钢,看开之后向一仙发问,人活着终究是为了什么,碧瑶别了之后,在雪琪的陪伴和小白的痛骂之下,在天下苍生(或者说是青云周边村民)危难之际,心中的执念才终究放下,这才成了诛仙之力的真正主人。何其不易,何其风采,最终我们想要的确只是在草庙村有一木屋,身边有一猴陪伴即足矣,连有一佳人相伴也或许是偶尔的奢侈。我们的生活本就平凡,而平凡的生活中若能找到相爱的人相伴的人一起快乐生活那便是神仙矣。
诛仙读后感 篇2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小说真的是个好东西,让你即使蜷缩在自己小小的出租房里,也能够让自己仿佛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宏伟世界当中,跟随着书中人物领略奇景和奇遇,和主角一起经历大起大落。我实在是很喜欢这种感觉。
还是先把丑话说在前面,以我个人角度评论一下小说的不足之处。
首先是书中的感情线,很多地方有刻意煽情的描写,特别是描写陆雪琪,每一次都是一副冰冷孤傲,带着深深伤心的样子,书中要是能够介绍一下陆雪琪的出身背景可能会好一些,否则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张小凡喜欢师姐田灵儿是因为朝夕相处,情愫日生;碧瑶和张小凡则是滴血洞中二人独处,又身处绝望境地,生出感情也很合理;陆雪琪和张小凡则是七脉武会张小凡手下留情开始,到万蝠古窟张小凡舍身相救陆雪琪,陆雪琪爱上张小凡也是情理之中;可是小环、小白和金瓶儿怎么也和张小凡暧昧不清呢,小白可是千年的狐妖呀,这个剧情未免有些玛丽苏了,还是说变为鬼厉之后的张小凡就是这么有魅力呢。
其二就是战斗场面的描写了,对比金庸小说差距还是很大,其中“当...”、“轰....”一类的拟声词用的也太多了;而且越到后面也感觉到作者有些后继无力了,重复性的话语开始变多了,情节也开始拖沓起来了,我现在看到第七章了,希望结局不要太差劲。
接下来就都是好话以及我个人的感悟了,先说我最喜欢的几个地方吧。
第一个就是张小凡初入青云门到七脉武会这一段了,大竹峰上看似严厉却十分关心自己徒弟的田不易,这是一个脾气暴躁,懒惰(很少手把手教徒弟),爱争锋吃醋(七脉武会)的人,却一身正气,有大是大非和大局观;温柔亲切却又刚硬的师娘苏茹;娇蛮可爱的师姐田灵儿;憨厚的大师兄;好赌的六师兄杜必书;还有其他几个我忘了名字但都十分亲切的师兄;再加上大黄和小灰,组成了一个有爱的家,这段日子张小凡每日做饭修行,日子过得波澜不惊,但恐怕也是张小凡一生之中最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七脉武会是我最为忍不住想看的片段了,我想看到张小凡如何逆袭(反思自己恐怕也是觉得自己太过平凡,想要和小凡一样有朝一日能够发出让人看见的光辉吧),暗恋师姐的张小凡心里憋了一股气,凭着烧火混和刻苦的修行居然进入了1/4决赛,打斗场面描写尚可,我则被情节吸引而不能自拔。书中这里安排的就很有意思了,并未让张小凡一路夺魁,而是和陆雪琪打了个两败俱伤,进而让齐昊夺得第一,这么做是为后面情节的发展有不少好处的,往后齐昊取了田灵儿并当上龙首峰首座也就有几分依据了,陆雪琪和张小凡的感情线也由此展开了。
第二个是天音寺那一段,张小凡毁去诛仙剑后被法相等人救下,然后面对杀害自己全村人并一手造就现在的鬼厉的普智老和尚,张小凡最终选择了原谅并承认了普智是自己的师父,这个安排我也很喜欢,经历了十年的杀戮生涯,集佛、道、魔三家为一体的张小凡,仿佛更能参透生死,明白事物的本质了。然后是无字玉璧上天音寺为张小凡设法除去嗜血珠侵体的邪气,却无法让张小凡放下碧瑶皈依佛门,其后无字玉璧出现天书第四卷,张小凡引发天刑厉雷,玉璧愤而反击最终被毁。
这里就不得不说起这本书的主旨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在书中的意思大概就是上天对人世间的一切都一视同仁,并无区别对待,更进一步就是说凡夫俗子是无论如何不能上窥天道的,否则天地也不能相容。于是就有了威力巨大诛仙剑,虽是诛杀妖邪,却取名诛仙,实在是意味深长,而且这把剑竟然和烧火棍一般会吸食人的精血,难道说正派和邪派本质上是一样的吗?结合主人公修习多家真法并引发天劫来看,最初的时候,人类是可以修真成仙的,可是后来上天将这条路堵死了,将修仙之法分割成佛、道、魔三份,使一人不能全部修行,并赐予凡人诛仙神剑,任何胆敢窥探天道之人必被诛仙消灭,所以这把剑称为诛仙;而这一句天书总纲更是表达了众生皆平等的观念,凭什么人类可以杀鸡宰牛,凭什么正道一定是正义的而邪教必被铲除,万物平等,又有何分别,纵使妖兽荼毒天下,在上天看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说到这里,不禁一阵感慨,这作者的心也太大了,这份立意可是要比金庸《笑傲江湖》还要高出那么一截来。
再说说我最喜欢的人物吧,就是小环了,从小机灵到亭亭玉立,爱吃糖葫芦的习惯倒是没有改变。那一句:“道长,你是个好人呀!”,我仿佛就听见了小环银铃般的声音和那美丽动人的笑容,而小环是一个有大爱的人,灾难过后对灾民也是真正地在关心救助。真正喜欢上小环是在她干冒大险,施法将野狗道人起死回生那里开始的,纵如野狗一般的人,小环也是知恩必报,而野狗道人愿意用生命守护小环,如果最后小环和野狗道人在一起了,我觉得也是甚好。
虽然还没有看到结局,但我希望的结局,就是正道和邪教包括妖兽都停止了斗争,他们意识到真正的敌人是天,决定联起手来,依据张小凡提供的天书,同时修习各家真法,共同对抗上天,然后作者就可以换个主角继续出一部巨作了。至于张小凡,就如封面那样,在碧瑶起死回生后同时娶了碧瑶和陆雪琪,闲暇之余,碧瑶和张小凡一起,安静地听着陆雪琪抚琴,这一幅岁月静好的样子,想必也是张小凡一生所求了。
诛仙读后感 篇3
听说《诛仙》要被拍成电视剧了,最近就又把《诛仙》的小说拿出来看了一遍,这次看的体验,跟上次看的体验完全不同,上次因为没有看过,总想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所以有一种强烈的诱惑力,使我不得不将之读下去,这次则是专拣了些记忆深刻的段子看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再次看到张小凡与书中三位女子的情感纠葛之时,心里还是会有很多感慨!
少年时代的张小凡,由于资质平平,在大竹峰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师弟,每日里除了在厨房做做后勤工作,基本没人搭理他,好在有个活泼好动的小师姐——田灵儿,总是喜欢找他玩,比如陪他去砍黑节竹,陪他去追赶三眼灵猴——小灰,两人私下关系甚好。如此这般,对于遭逢大难,孤苦至此的张小凡而言,田灵儿的热情,已经在张小凡的心中种下了一颗懵懂的情愫之种。
所以等待几年之后,青云门七脉会武,张小凡发现自己的师姐竟是喜欢上了龙首峰的大弟子齐昊时,心情一度低沉到极点,也正是因为情绪的低沉,恰好激发了他那棍魔邪交聚的烧火棍武器之潜藏力量,才让他在比试的时候,大放光芒,且若不是他一念之仁,当时甚至还可能将小竹峰水月师太最得意的`女弟子陆雪琪打成重伤。
张小凡凭借那次比武进了青云门七脉会武的前四名,取得了下山历练的机会。就在空桑山万蝠古窟里,张小凡因为临死都没有放弃陆雪琪的生命,令得这位青云门素以冷艳脱俗,法力超群的美女对他暗生好感,此后余生更是对他多番苦恋,却是因为张小凡喜欢并有愧于故事中另外一位女子,二人直到故事的结尾,才算有了点让人可以想象的美好结局。
万蝠古窟下有一死灵渊,张小凡和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碧瑶在被黑水玄蛇的巨大攻击下,意外进入了死灵渊下隐藏多年的魔教圣地——滴血洞。由于洞口太小,黑水玄蛇进不去,大怒之下蛇尾横扫山体,将山壁撞塌,巨大的碎石堵住了洞口,于是张小凡和碧瑶,被困于洞中,没多久,他们吃完了所有的干粮,生死关头,彼此再无正魔之别,随着语言和心理的一些交流,两人在洞中共历生死后,碧瑶亦是对张小凡芳心暗许。
后来正魔大战,佛门普智大师,临死之际曾传授张小凡佛家大梵般若功法的事情和草庙村(张小凡出生的地方,那里有他的父母亲邻),全村被屠杀竟是普智所为的真相被公诸于众时,张小凡受不了刺激,愤怒的情绪,激发了烧火棍的神秘魔力,一时间令他神志癫狂,竟是祭出法器欲杀死佛家法相等人,为亲人报仇,而恰那时,碧瑶又一直不停劝说张小凡归顺魔教,跟她走,从此远离那些道貌岸然的所谓正道之士。青云门掌门玄真道人,眼见张小凡身上秘密太多,又有叛逃魔教的倾向,为了避免养虎为患的情况发现,竟是再次催动诛仙剑阵斩向了张小凡。危急关头,碧瑶为救张小凡,不惜动用了痴情咒,将其一身所有精华血肉以咒力生生激发,所以才有逆天之力,救下了张小凡,但用这毒咒之人,必定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好在碧瑶身怀奇宝“合欢铃”,关键时刻生生将自己逼出的三魂七魄强行摄了残余一魂下来,守在铃身之中,所以才使得她肉体得以不灭。而后的十年,张小凡判出青云门,入了魔教,更是成为了魔教鬼王宗的副宗主,化名鬼厉。为了复活碧瑶,张小凡费尽心血,但直到最后也没能成功,在此过程中,正魔两道多有交手,陆雪琪对他念念不忘,可他却一心记挂着碧瑶,各般情感纠缠不休,令人感动,令人着急。
所以,每次在我读完《诛仙》后,我都觉得,作者萧鼎像是在通过张小凡这三段不同时期的感情经历来印证普通人一生的情感纠葛。要知道,人在年少的时候,又有谁没有暗恋过自己喜欢的女生呢,是否当你喜欢的那个她,在对别人好的时候,你自己也会独自失落难受呢?只是你在暗恋别人的时候,或许因为你的某些经历和特点,所散发出的魅力,也早已被别人暗恋了,于是那个喜欢你的人,总是不经意地出现在你面前,或是激怒你,或是讨好你,或是只为见到你,在你不知道的背后做很多的准备。有一天,终于你发现原来你也喜欢她的时候,她却因为其他原因,不得不离开你,去往她应该去的地方,你痛哭流涕,想要挽留一切,却是发现再怎样努力,也终究是竹篮打水。
然而命运的齿轮并未因此就狠心地让你孤独终老,它总会在你最绝望的时候,安排新的桥段,以此点燃你心里的希望,让你可以有力气继续活下去。某一天你的生命里会突然出现一个人,她拒绝了身边所有的诱惑,将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你的身上,你开心的时候,她在远处陪着你开心,你难过的时候,她无声无息地走到你的近前给你温暖,你想要寻找自己想要的幸福时,她独自噙着眼泪,当你求取不得,癫狂颓废的时候,她依旧对你不离不弃。或许那样的情意绵绵,仍不足以打动你,使你天长地久的钟情于她,但后来的事情会告诉你,那才是属于你的命中注定。
最后YY一下,本书的作者大概一定跟我一样是个金庸迷,同时喜欢《风云》系列小说。因为本书的主角,都能让我找到似成相识的感觉。比如碧瑶的人物背景和性格特征,就像极了《笑傲江湖》里的任盈盈,田灵儿呢,则像是令狐中最早暗恋过的华山派小师妹岳灵珊,陆雪琪的冰冷清美,和不俗的功力,像极了《神雕侠侣》里的小龙女。而张小凡此人,少年时候,性格敦厚老实,缺乏自信,却又意志力坚定,简直就是郭靖的翻版,但长大后经历碧瑶为救自己性命,不惜祭出痴情毒咒之事后,性格突然变得冷傲寡语,不但如此,连心思也变得异常缜密,而且法力进步之大,仿佛除了鬼王之外,鲜有对手,分明就是《风云雄霸天下》里的步惊云。
诛仙读后感 篇4
我的一大爱书乃《诛仙》也,此书有无尽的魔力,勾人心魄、摄人心魂,让人欲罢不能。
此书述说了一个悠远,甚为曲折的故事。主角张小凡无意中卷入一场佛、道、魔三大门派之争,身怀佛教大法投入道家门下,后被掌门真人发现,导致张小凡投入魔教经历一番挣扎,回归青云,并用诛仙古剑击退了魔教的第三次大举进攻。最后隐居在了草庙村。
每当我看此书时,我便被一股魔力生生拉住了,并驱使我再三阅读这本著作。似乎自己便是男主张小凡,走进书中去经历如此一番波折,虽然我已看过多遍,但是《诛仙》无穷无尽的魔力还是能驱使我落泪。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日月无情,转千世屠枭雄。”一句道家名言,毫无掩盖地流露出一人悲伤的情怀,就算乞天拜地、求日诵月,可天地仁慈过吗!?日月留情过吗!?
“谁愿意孤苦一生,谁愿意孤单数日,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柔肠百转冷无霜?”若不是求情数十年仍无进展,又怎会深情到无法自拔?
“什么正道,什么正义?你们从来都是骗我,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我算什么啊!”小凡之师普智授大梵般若,并将小凡投入青云(小凡的村子——草庙村的人全被屠杀),小凡一直想复仇。不料,杀手是、是普智神僧!
“我杀你有什么用?杀了你也救不回她。要是杀人有用,这天下的人,我早就去杀了。”自从碧瑶为小凡挡下了通天峰上那惊心动魄的一击,小凡就变了。若是杀了天下的人能救回碧瑶,这天下,有几人会活着?只有人会变啊。
诛仙!遇神诛神,遇仙诛仙,天下一奇剑也。《诛仙》,勾人心魄,摄人九魄,天下一奇书也!
诛仙读后感 篇5
在神州浩土上,你诞生了,你出生于青云门下的一个小村庄,因为村庄惨遭屠杀,所以你和林惊羽进入了青云门。
你虽然天生愚笨,但你勤能补拙,你虽然资质不高,但你毫不气馁,你虽然法力不强,但你有勇有谋,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个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毫不低头的真正英雄。
你,张小凡,你是一个幸福的人,你的六位师兄把你当成家人,兄弟,无时无刻给你温暖,给你鼓励,让你一颗纯真又美好的心充满了爱。
在一次七脉会武中,你和你的“烧火棍”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因此被苍松道人怀疑是青云内奸。你的命运坎坷,既悲惨而又凄凉。
你拥有黑心老人的“噬血珠”,也有“摄魂”,这两样东西是魔教戾气很重的法宝,它不断吞食着你的内心与理智,因此,你坠入了魔教。
你进入了鬼王宗,成了副宗主鬼厉,法力突飞猛进,你的性格天翻地覆,被人称为“血公子”。你深爱碧瑶,可她却离你很远,远得无法触摸。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了解你的内心。你为了碧瑶,不顾自己,用尽自己全部的力气,心思来救她。我为你骄傲,自豪。我喜欢这样的你,散发着男人魅力的你。
最后,你背叛了鬼王宗,用诛仙仙剑杀死了鬼王,自己不顾一切牺牲了。
你是一个英雄,为了别人,你舍己为人,我喜欢你这个角色,我希望你能成为一个令人永生难忘的角色,令人羡慕的角色,一个浩气长存的角色!
这本小说,我已不知阅读了多少遍,每次静下心来回顾,都有一种莫名的气体涌上心头。
诛仙读后感 篇6
看完《诛仙》后,最大的感动莫过于情感的触动。
当陆雪琪一身白色,配着那冷漠的脸孔,双手挥舞着剑决,蓝色的辟邪剑在身边游荡。每日每夜想着张小凡,见到却是鬼厉的冷漠。自从那句:“下次见面,用剑吧!”她的心动了一下,就像辟邪见到摄魂一样,有许多仇恨,但眼里表现的却是亲切。
也许这就是“七脉会舞”后注定的路;也许是从第一眼震动开始的缘,从此每个人的生命中多了一个他(她)。
从死灵渊小凡的执着,到青云山上雪琪的奋不顾身,再到十万山上短暂一夜。
这一切的一切,都不长,只是用了心,可能小凡从未变成过鬼厉,对田灵儿,对碧瑶只是一生的追求,都不真实,前者只喜欢齐昊,后者只有一具尸体。
每次那熟悉的冰冷的杀气充满脑海,小凡都会尽力阻止,因为他不是魔,不象焚香谷的上官策以及徒弟门每次每一张脸,每一句话都会有刺。
小凡是不幸的,年幼便只剩自己唯一的兄弟;小凡是无奈的,杀死全村人的却是教自己无上佛法的谱智;同样,他也是宽容的,用自己的行动打动了田不易,从此他在也不是那个不成器的老七。
在很多年前,大竹峰上,宋师兄的仁慈,杜师兄的认输,田灵儿甜美的笑声,还有还有很多,都引在小凡脑海里,成为美好的回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很霸气的一句话,小凡靠着它,从容走过许多。再碧瑶神形俱灭后,他感到了空虚,人生在无可走的路。青云,对,青云,为天下而战。
当他手持诛仙剑时,再无失魂落魄的鬼厉,再无眼底无光的张小凡。他让雪琪看到了希望,让小白没有失望,让所有人惊讶。
那一句“你去死吧”是对鬼王的宣判,是记在心里十余年仇恨的发泄,是他内心的真言。
草庙村,一个开始的地方,最后回到这里。陆雪琪与张小凡最后定格的微笑,是全书对我,对萧鼎,对读者的忠诚。
萧鼎很厉害,他让我看到凄惨不会无边,优美不会泛滥,介与两者之间的美,只有用灵魂漫漫体会。
只剩下唯一希望《诛仙》电影能更好!!
诛仙读后感 篇7
诛仙是我看的次数最多的一本书,虽然看了那么多遍但却依然百看不腻,现在还记得碧瑶为小凡挡下那一剑造就了鬼厉的诞生,正魔二道皆惧之人:血公子。
张小凡你未入魔之前在门派中因为练功不成而显得自卑,暗恋师姐却不料师姐与龙首峰大徒弟齐昊相恋,还记得当师姐与齐昊师兄在虹桥相会时你站在树林间默然无声,悄悄注视着一切。没人能理解你所承受的一切痛苦,你从小没有林惊羽聪明,哪怕进了青云门各大首座都是争着选林惊羽,而轮到你时却没有一人愿意选你。身兼佛到两家功法,答应普智觉不告诉任何人却不想这位相认几分钟的师傅便是屠杀草庙村的凶手。
真得庆幸你被田不易带走成为了大竹峰第七名弟子在那里你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没人排斥你,大家把你当成家人。
拥有嗜血珠的你再一次机缘巧合下与摄魂融合成了血炼之物,你因它成了七脉会武上的黑马,也因它你被当做怀疑对象带去龙首峰,也因它在那死灵渊内才没有被那怨灵吞噬,更因它你成了鬼厉、血公子,然而这个每日与你朝夕相伴的法宝却在每时每刻侵蚀着你的身体与神智。
你欲斩妖除魔却成了妖魔鬼道你欲行侠仗义却种错情根,究竟什么是正什么是恶,你在心中呐喊,不解困惑。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一有空你的第一件事便是前往石室,讲些最近的事情给躺在冰床上的碧瑶听,花尽心思只为复活碧瑶。
还记得你与碧瑶被困在死灵渊下的那段时间,花尽心思寻找出去的路,不敢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居然还想着如果我死了师姐会不会难过,一门心思的想见到师姐。你发烧碧瑶照顾你听见了你对师姐的思念,你病好碧瑶发烧,你也听见了碧瑶心中的一些往事。也许你自己都没发现自己与这个你口中的魔道妖女走的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关心对方。
你回到师门,看见师姐与齐昊师兄的青眯,受噬魂棍的影响对齐昊师兄出手,你因此在师傅屋门前跪了一晚那一晚下了很大的雨,碧瑶撑着伞为你挡下风雨连自己的衣服已经被打湿了都顾不上。
说句实话诛仙是我心中最经典的一部仙侠小说,不管看多少遍都看不腻,里面的碧瑶张小凡更是我最喜欢的角色。
诛仙读后感 篇8
几年前,当我还在为几个武功招术而苦思冥想之时,混迹于网络的朋友们就推荐了《诛仙》。那时候,我学会写字才五六年,正自编自导了一场“江湖风云”,每次都是“魔教”被“正道中人”追杀喊打,狼狈不堪。我还为此沾沾自喜,以为接近了理想中快意恩仇的“江湖”。后来才发现自己多么幼稚无知。“网络小说?”我乍听说时不屑一顾,仍沉迷在金庸的世界里——因为我还看不懂古龙。不过见网上疯传的“百万点击量”、“网络小说第一开山巨作”等等头衔,我忍不住去看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完之后,我对这句话难以忘怀。“刍狗”是什么?我查阅词典才明白是“草扎的祭品”。不得不说,《诛仙》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最初是在岩浆之旁,六尾灵狐质问张小凡:“在你的眼中,所谓的世间,便是由你们人族当家作主的吧?天生万物,便是为了你们人族任意索取,只要有任何反抗,便是为祸世间、害人不浅,便是万恶不赦、罪该万死了,对吧?”他让张小凡明白了人类的卑劣:对他们有利的即为好,触犯他们利益的都该遭到惩罚——完全取决于人类的私心。我忽然想起来小时候曾问过妈妈“为什么蜻蜓是益虫,蚂蚱是害虫”。妈妈却无言以对。时至今日,我才看清这世界的本质。一句老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蜻蜓贵为人类的朋友,不过是出于人类的利益考虑的。所谓的“敌人”就赶尽杀绝。真可笑。当然,深思的不止一处。鬼王曾告诉张小凡“若论方今天下,世间法宝,真正杀人最多,煞气最重的,只怕再无过于你们奉为神明一般的诛仙古剑了!”,张小凡却回答“邪魔之物被我用来斩妖除魔,便是正道,我便问心无愧”。一直以来,“克隆人”、“核武器”等明显“双刃”的科技手段都在伦理学家的唇枪舌剑下苟且偷生。人们总喜欢“因噎废食”却不能物尽其用。到头来只是作茧自缚罢了。真可悲。
还有一日,饱尝人世沧桑的张小凡询问算命师周一仙“人生忙忙碌碌都是为何”,周一仙笑赞他光凭这个问题便可凌驾世人之上了。当张小凡问他有没有看不穿的东西,周一仙只是说“我看不穿的是这个轮回”。我有时候会仰望星空,想到那微不可见的光点竟是百万光年外的恒星,就不禁感慨万千。李志伟曾猜想太阳系只是外部宇宙的高级生命创下的程序;刘慈欣曾幻想霍金询问高级生命“宇宙的目的”而驳得对方无言以对;而我却在想,在午夜最后三分钟诞生的人类,连宇宙的第一天历史尚且弄不明白,又何谈探索更深奥的秘密呢?连地球都只算是一粒尘埃。我们连蝼蚁都比不上。浩瀚宇宙,漫漫人生,我们又何其渺小呢?真可怜。
读了《诛仙》之后,我总觉得自己拥有了一双在宇宙中遥望的眼睛。我可以看到云层之下的芸芸众生相,也能看透宇宙尽头的星光。可是想要看穿却并不容易啊。
生命,也不过如此。何尝不可以微微一笑呢?
诛仙读后感 篇9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诛仙读后感 篇10
你的泪水苍白了谁的言语?那风中孤单的身影有多少无助与伤悲?那单纯的记忆在一夜间被谁埋藏于心底?
破败不堪的庙宇一颗破碎的心,从那一夜起命中注定谁将为你挡一世风雨!看着你身躺寒冰玉床紧闭的双眸,那一刻谁的心在轻轻的颤抖,轻抚你没有一丝温度的手,静静的希望你能感受的到有人一直在为你守候,只是时光已不能倒流!
狐伎山的旁晚没有一丝温度,虽然夕阳对尘世还是那么的留恋却依然阻止不了夜幕来临的脚步!这夜,没有月的狐伎山给人的感觉不仅仅是恐怖,更多的是荒寂,是伤悲。这时一个苍凉的身影一点点地走向山巅,在夜的黑暗下看不见的是容貌,能感觉到的却是无尽的凉意,虽然这个季节不是很冷!
十年,当男儿的泪水流尽的时候,当一颗曾经柔软的心一点点麻木一点点死去的时候,谁还记得曾经有个平凡的少年想过着平凡的生活?谁还记得曾经有个痴情的少年只为当初那致命的一剑而付出的伤痛?其实有人记得,有很多人记得,但是记忆最深刻的却只有一个。当爱与恨不能两全的时候,逃避也许才是最好的选择,也正是因为逃避三个人的幸福就毁在这一生,不…六个人的幸福!
多年后,回想起那一夜,那一剑,那一个平凡的愿望,终究还是没有改变一切。天道不仁,当以万物为诌狗!
那一夜,那一剑,毁去的不仅仅是六个人的幸福,还有千千万万人的幸福!
诛仙读后感 篇11
诛仙开创了修真玄幻的先河,语言文采无可挑剔,前半段故事情节草蛇灰线,令人入胜。张小凡与碧瑶的爱情昙花一现,诛仙古剑哪一剑的风情,张小凡成了杀手鬼厉,正义与邪恶的界限变得模糊,更多的心怀愧疚和漫长的报恩救人之路。作为读者都知道小环才是碧瑶的还魂之人,也都希望碧瑶能够活过来,成就浪漫的爱情,可惜,路已经铺好,却没有结果。后半部分,兽神死后,诛仙已不是诛仙。
全篇铺垫的四灵血阵,就被一剑腰斩了,没有高潮,完全烂尾。个人觉得,作者从头到尾都在打太极,讨论道家思想,读者也是一头雾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似是主旨,最后作者的落脚点确是返璞归真,遁入桃源。更有哪畸形的爱情,张小凡喜欢碧瑶吗?更多的是愧疚和亏欠。个人觉得张小凡内心最爱的人是陆雪琪,第一,陆雪琪是青云门教花级别,美若天仙。第二,两人在魔窟历经生死,共患难。第三,名门正派。第四,张小凡心动过,只是没有流露,觉得爱上陆雪琪,对不起碧瑶。相信作者开始写的时候,伏线千里,只是后面显得急躁,没了耐心,草草收尾!
诛仙读后感 篇12
记得那天青云山,她把他推到一旁,面对巨大的诛仙剑芒,"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幽幽的铃铛声音,轻轻吟唱的咒语,她还是淡淡笑着,心意却如此果决,"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一个苗条而凄婉的身影,从半空中缓缓落下,永远闭上双眼。刹那芳华,已是永恒。
本书讲述的是在经历全村尽灭的惨案后,主人公张小凡以遗孤身份和伙伴林惊羽一同拜入青云门,林惊羽归入龙首峰苍松座下,小凡则归入大竹峰田不易座下,小凡身怀至凶之物“噬血珠”,日夜受其反噬心智。在大竹峰的日子,小凡喜欢做饭,偶然获得了血炼之物“摄魂棒”,也默默喜欢着可爱活泼的田灵儿,那些日子简单而快乐。与齐昊,曾书书,陆雪琪等善良热血的少年们一道,帮助良善斩妖除恶。
一次次的坎坷磨难中张小凡逐渐成长,而与碧瑶的感情,也在患难与共中日渐深厚。然而,碧瑶的父亲鬼王为并颠覆青云,设下连环阴谋。在鬼王进犯青云时张小凡悍然迎敌,受诛仙剑反噬的掌门道玄真人误认张小凡为叛徒,以诛仙剑斩之,就在命悬一刻之即,碧瑶念出痴情咒,牺牲三魂七魄替张小凡挡下诛仙一剑,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小凡带着沉睡的碧瑶回到鬼王宗担任副宗主,江湖人称血公子。鬼王死心不息,利用修罗之力卷土重来,最终,张小凡以强大的勇气和信念,挫败鬼王,消弭了正反两派纠葛千年的过节,完成了少年时与碧瑶、林惊羽一众同伴们的约定。在少年们的共同努力之下,终换得山河锦绣如画沃土千里绵延。
我很佩服张小凡的与命运抗争,他是世间最明媚的微笑,游走正邪之间,仍然不忘初心。重情守诺,性格内向,倔强坚忍。碧瑶,魔教鬼王宗宗主鬼王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痴情无限,为爱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最后在诛仙剑下为救张小凡念出那段痴情咒: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其实我觉得碧瑶很可怜呢,付出了一切,不能和张小凡在一起。什么正魔殊途,为了爱可以跨越这些才是最伟大的。爱本就没有分正魔,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就可以在一起,不是吗?但是我把这些都想得太简单了,碧瑶和小凡到最后不也是没有在一起吗?
张小凡应该会想:我不要什么长生,不管什么正道邪道,我只要碧瑶醒过来,平凡的过完一生。是啊,一个多么平凡欲望,可苍天就是不给他们在一起的机会。正魔殊途又何妨,只要心中有爱,不也是可以和心爱之人在一起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诛仙读后感 篇13
我看过许多小说,但让我最难忘的小说是《诛仙》。
《诛仙》是科幻小说、奇幻小说,围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来写的。
《诛仙》,里所说的是一个少年的故事,诛仙里分为道、佛、魔,三个圣教。道在《诛仙》所说的是:“青云门、焚香谷。”佛在《诛仙》里代表的是:“天音寺。”魔教呢,就有五大派教,在书里出现的有三大派系,分别是:“鬼王宗、合欢派、万毒门。”
书中的主人公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诛仙》里有许多兵器,如:“噬魂魔棒、天琊、伤心花……”
《诛仙》写的是:“友情、亲情、正和邪的搏斗……”
《诛仙》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有多大困难、挫折,一定能“斗”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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