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021-01-06 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主要内容简介:哈罗德·弗莱(HaroldFry),六十五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书评:

  这本书是在苏州诚品书店所购,书的腰封极尽赞誉之词,封面图片清新淡雅、悠远深长,当即收入囊中。

  故事并不复杂,一个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和感情冷淡接近破裂的妻子平静地生活英国的乡村,因为接到多年前同事的来信,他在悲痛震惊的情绪下回了信,然而在回信的路途中,他作出了从英格兰最南部徒步穿越英格兰、到苏格兰西部去看望和鼓励同事的决定,并立即付之行动。整本书细腻地描绘了他的徒步经历和他的心路旅程。

  “朝圣”,百度百科里这么说:“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用这个词语来代指哈罗德·弗莱的旅程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哈罗德·弗莱的旅程,最初的困难只是:从未经历过的野外自然环境、糟糕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的经济条件,伴随而来是不断涌入脑海的悲惨回忆。他的亲人、家庭给他一生带来的痛苦创伤:离家出走的母亲、不闻不问的父亲、聪明但抑郁自杀的儿子、关系破裂的妻子,身体在行走中,他的思绪却在翻腾。他在回忆、在反省、在自责、在渐悟,然后思想在改变,生活最终也将改变。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离、迷茫、思索、探寻、醒悟这样一个心灵朝圣的过程。

  看完书,掩卷长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平淡中经历不平凡,原来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平凡的历程。正如文中所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我们会经历一些痛苦的事件,当它来临时,我们会难以置信,会不断挣扎,然后会被现实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我感动于哈罗德·弗莱的勇气,撕开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开已经结疤但底下仍发炎化脓的伤口,鲜血淋淋,痛苦万分。然而唯有这样才能改变,凤凰浴火,涅槃而生。这正是给我的最大启示和思考,生命无常,人生苦短,每个人的人生、每个家庭,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困难在我们没有防备时撞击而来,我们甚至会被它撞击的痛苦摔倒,可是我们终将要学会爬起来。

  掩卷之余,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家人得到什么,我曾经做错什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

  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生命体现它本质所需要的一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其实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开的梦想,其实有彼此相惜的眷恋;那些被撕扯的回忆,其实有彼此重逢的期待。万有引力不是告诉我们,这主观或客观上,看似分离彼此的一段段距离,不正牵着深深的吸引吗?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有的书,读了一遍两遍,时间长了可能还是会忘。但是偶尔翻看自己写的读后感,当时看书时的感受便再一次涌现。

  1、一个人的原生家庭,父母对我们的态度,我们当时的想法对我们长大之后有深远影响,以及还有对下一代的影响。

  小时候,哈罗德感觉父母都不要他,不爱他。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生日离开了他,父亲给了一件大衣他让他离开家。他从未感受到被爱,更不知道怎么去爱他人。这些父母没有教他,也没有给予他。他觉得没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个人的注意。

  因为小时候的影响,后身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他的儿子戴维,我同情哈罗德的童年以及他与儿子戴维的记忆。记忆永久存在,只是我们铭记与否。痛苦的记忆若不被疗愈,将带来更大的痛苦。因为这一点,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从小时候的思维模式中解套出来?这真是当下值得去做的事。

  2、感受自然。

  在繁忙嘈杂的城市里,为经济发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随时找到一个自然且寂静的地方并不容易。哈罗德上路之后,渐渐远离城市,边走边欣赏沿途风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的身心备感放松。

  我们须根据自己的身心情况,不定时的从工作中、铁公交上、人来人往间疏离出来,找到一个可以接近自然的地方。我一直记得有一天,我独自坐在公园的椅子上,耳边传来孩子们奔跑嬉戏的声音,不断地奔跑足够让他们快乐很久,笑声不断。那时听到一句歌词“只是趁现在,忘了未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名,却在当时让我欢乐不已。

  顺着风吹来的方向,我望向旁边的那棵大树,看到各种大小不同、颜色不一的树叶从树上慢慢飘落下来,记不清是第十几片叶子飘落时,我听到风与叶的对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声和奔跑的脚步声去哪儿了,还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边唱着,只是用心感受风叶细语。

  这让我想起《小王子》里狐狸说的“人唯有用心灵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见的”。

  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也无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感觉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丽思在《活在当下》中提到的“真实刹那”,多感受自然,多拥有一些【真实刹那】。

  3、不在人群中寻找自己,不遗失自己

  书中哈罗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来越多的朝圣者们纷纷跟随哈罗德一起走路,却也因此问题变得越来越多。他们在走的路线、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现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时间一天两三英里都没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该不该独自离开。

  最后当人群离开,他也把“丢掉的自己”找了回来。人最容易在人群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群中迷失自己,我想还是勿忘初心,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去行动。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作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 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全书以哈罗德的行程为主线,穿插哈罗德、莫琳和奎妮的回忆,采用顺叙和倒叙想结合的方式展开。全书的人物关系主要有哈罗德和他的父母、哈罗德和莫琳、哈罗德和戴维、哈罗德和奎妮以及哈罗德在徒步过程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人物关系彼此间看似没有交集,却彼此交错、环环相扣。

  通过回忆,我们知道主人公哈罗德从小便被父母遗弃,没有得到过父母的爱,也没有学会夫妻相处之道。这为他在处理与莫琳的关系以及养育自己的儿子戴维时种下了恶果。虽然他明白儿子戴维需要他的爱,他也很爱自己的儿子,但是却没法用语言和行动表达,也导致了戴维从小对他的不尊重和无视,特别是在戴维患上忧郁症后,他想帮又帮不上忙的无力感和挫败感使他愤怒。对戴维的爱的表达的缺失,引发了莫琳的抱怨和冷漠,使夫妻关系也降到了冰点。在哈罗德平凡一生中,唯有奎妮的出现曾给他的生活带来一丝涟漪,而这份友情又因为奎妮的突然离开戛然而止。全书通过哈罗德、莫琳和奎妮的回忆,还原事实真相,原来是哈罗德在丧子之后精神一度崩溃,对酿酒厂进行了一番打砸,而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被酒厂解雇。全书无意中也采用了对比的方法,描写了哈罗德的情感遭遇,如父母的无情和奎妮的无私,戴维出生前,他和莫琳的恩爱以及戴维出生后,夫妻间的冷淡等等。

  合上书本,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们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一生碌碌无为、波澜不惊却一路向前,曾经的很多美好,在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被丢弃、被撕裂,但我们已经习惯甚至麻木。或许我们也需要一些尝试、一些改变,一些不一样的体验,给生活一个停顿,停下来,好好检视自己的内心,听听自己的声音,遵从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并尝试表达最真实的自己,永远相信“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如果有信念,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的确是被名字迷惑了,一直以为是份古老的名著,一个人这词,赋予了特殊性,朝圣更是给人以伟大的感觉,把人拒绝之外了,带着很大压力才去读。实际上,就是部很轻松的故事。一点喜欢,一点迷人,一点感动,一点激励。作者是个剧作家,文笔和逻辑都很好,而带给人的思考却很妙。

  在我的视角里,关键词有:原生家庭,婚恋,友谊,亲子关系,普通人,平凡生活,英国平民阶层。但正如柴静说的,大致是平凡的世界里才出真实的故事。

  简介——主人公以一封旧友的信为导火索,开始了从南走到北去见癌症晚期的旧友的故事。

  我觉得,为什么是一个人的朝圣,因为主人公人生到了退休年纪,前大半辈子都是属于群居的人,如大多数人一样,而突然萌发的不平凡的决定,也是因由退休,给了他时间和机会,安然去上路,他起初不过是一点冲动,也如大多数人一样,是偶然间,他找到了不一样的信念,走出了一段传奇。

  我觉得,他另一方面,不是在为Queenie而走,而是在给他自己一个时间和空间去回忆,去治愈。对于Queenie的描述,少之又少,甚至是结尾,都只是在表面上点过去,而更多地,是他对她的理解,他印象中和她在一起的故事,这出发点都是主人公自己的。

  故事的结尾,给我“海边的曼彻斯特”的感觉,有点悲伤,也带着温暖。主人公是伤痕累累般到达了终点。我所说的伤痕累累,是他这一路通过回忆这一辈子的记忆来解剖自己,像外科手术刀,在切开表层后,将内里赤裸开来地看(他无趣无味的婚姻,他和儿子的隔阂,他和自己父母的鸿沟,这一切表面都是风平浪静,其实大多数人一样。);他的伤痕累累,是接受这一路的洗礼,是他把自己从一个“社会人”,需要物质和人际,还有社交的形态,改变成一个“野人”,如”肌肉纤维的撕裂重组“(他慢慢地已经不需要我们所谓的生活必需品,日常的无用社交也变得没有必要,他甚至不需要名声,和陪伴,他一个人的时候,很舒适,很坦然。)

  很开心他这87天627里路使他自我治愈了,Queenie也是开心的,她等到他了,实际上,无形中也帮助在他,又一次帮助了他;很开心他解脱了,”不幸的人用一生去治愈童年“,至少,在最后,他和妻子找回了初见时候,最纯粹的浪漫。看到上竟然有话题去研究,他们到底在酒吧里说的是怎么样的一句话,能那么好笑,这,真的有必要吗。作者都已经描述了——“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我觉得这是作者的内心话,也是将故事升华,让主人公变得不平凡的一句“平凡话”。我想这本书虽然看起来这么普通,虽然中文译名如此地不合时宜,但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关注,是因为生活中的人大多都如主人公一样平凡,一样地过着表面妥帖,内里各种糜烂却不愿面对的生活,而却少有人有主人公一样的勇气去“解剖人生“吧,他们依然会安然无恙地活下去,默默无闻地过完这一生,在世界里,不留痕迹。

  还是要记住它的原名《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oldFry》。我会说是,哈罗德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主人公哈罗德因为儿子得了抑郁症自杀而亡自责,喝醉后将自己公司老板重要的东西打碎,然而这一切都被自己的同事奎妮看在眼里,替哈罗德承担了一切,而奎妮自己也因此被解雇了,之后奎妮和哈罗德就再无见面。

  而因为儿子的事情,妻子莫林也因为伤心一直认为是哈罗德从来不关心儿子导致的,所以自这件事后,就一直和哈罗德分居,形同路人。

  哈罗德的旅行就开始于奎妮给他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妮得了癌症,剩下的时日不多了,非常想念他们的一切。这让哈罗德回想起了之前的种种,决心要徒步走到奎妮身边去,一开始这段旅途不被人看好,觉得是件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时间长了,因为哈罗德见到的人越来越多,经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其中也有很多帮助过哈罗德的人,这让哈罗德对这对旅途越来越有冲劲,最终,哈罗德经过87天,行走了627里,走到了奎妮身边,虽然走到了之后奎妮也离世了,但哈罗德看到了她最后一眼,奎妮也因此多活了一段时间。

  而哈罗德这次的徒步行走,被媒体曝光之后,觉得更像是一次朝圣,受到了很多人的崇拜和尊敬,也让哈罗德和妻子莫林重归于好……

  突然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哪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要追求自己内心就好,像主人公哈罗德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更像是对于自己人生的救赎,一生中,难免会有一些让人失望,不知所措或无法弥补的事情,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或者能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失误弥补自己的不足,是一件多么让人钦佩的事情,而所有的一切他做到了,我想这就是作者想给我们呈现的:名利本非那么重要,只要忠于自己,忠于信念,即使不是什么伟大的事情,也愿意为之奋斗,更何况,哈罗德眼中的平凡之旅本身就不平凡。

  我想,万事开头难,做出这个决定难,开始这个旅行难,完成整个旅行更难,所以,朝圣的意义就在于,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别人不一定做得到,读后感但你做到了,就是对自己做好的交代,也许中途会有阻碍,不管是外力,还是来自自己内心的挣扎,只要我们都挺过去了,那就是一件伟大的事情,我想,我们自己缺少的,就是一个决定,一个信念,一个开始以及一个完完整的结局。

  决定不分大小,只要是我们认为正确的,积极的,我想,我们可以;信念是让我们生活更有意义的精神支柱,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有,我想,我们可以;开始起于一点一滴,任何事情的开始都是一个不错的决定,只要忠于内心,我想,我们可以;结局不论好坏,没有对错,只要是向上的,即使失败了,我们只忠于过程,我想,我们可以。

  没有人生来完美,追求完美的人也注定是失败的,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缺少一次忠于自己的旅行,这个旅行,可以是自己内心之中一个小确幸,也可以是一个伟大的计划,但这不是一次比赛,不争输赢,我们可能都开始于此时此刻,不论先后,只要路上有你,终点有你的名字,就是属于自己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在一片碧绿的草原上,牛羊正咀嚼着青草,一条连接着金丝布里奇与贝里克的一条公路像一根白色的线,穿过这匹绿布。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正拄着一根拐棍,行走在这条公路上。他就是哈罗德·弗莱。此刻,他正走着,走着,走向那遥远的地平线……

  虽然这是我前段时间读的——《一个人的朝圣》。尽管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但我却仍记忆犹新。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哈罗德徒步走过627英里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二十年前哈罗德的儿子戴维自杀,哈罗德酗酒后,跑到工厂把老板最喜爱的玻璃玩偶给砸了。在得知情况后,杰妮默默地替哈罗德背黑锅,离开了工厂。在收到来自身患绝症的奎妮的信之后,哈罗德同一个加油站女孩谈论了关于信仰的问题,萌生了徒步走去看奎妮的想法。于是,一个千里跋涉的故事开始了。

  合上书,一个大大的问号爬上我的心头。哈罗德不是想去看奎妮吗?按常理考虑,癌症病人剩下的日子不多了,应该尽早去看望的啊!而哈罗德却花了87天从627英里外徒步走来,最后仅仅只是匆匆见了奎妮一面,奎妮就离世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风,用它轻捷柔软的手指,拨开了书页,一串加油站女孩说的话映入我的眼帘——“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看到这里,我心里那个大大的问号正在舒展,变成一个大大的叹号。是啊,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这就是每个人心中应有的信仰!哈罗德相信,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等他,延长她的生命,改变她的命运,使奎妮多活几个星期。

  每一个星期,哈罗德总会打电话给疗养院,只为传达一个信息:请让奎妮等我,哈罗德,我正在走去的路上!而每天,奎妮总是躺在床上,看着南方的天空,心里始终相信:哈罗德一定会过来看我的,我等着他。正是这份信仰的力量,使奎妮坚守着,更好地活着,也让哈罗德坚持着走来,让他俩相见。

  尽管只见了奎妮最后一面,但是他,哈罗德的好好活下去,珍惜与自己的妻子莫琳所剩无几的时光的信仰从此却在他的心底扎根,逐渐成熟,充实了他的生活,挥之不去。这次徒步的朝圣之旅对于哈罗德来说,改变了他与他的妻子的生活,是一次灵魂的洗礼,虽然它是发生在垂暮之年。哈罗德通过这次旅行,更加深刻地意识到,生命是如此的短暂,生命是多么的宝贵,妻子默默地在背后照料他的生活起居,自己应该停下来,好好陪伴她安度晚年。

  如果当初,哈罗德没有走路看奎妮,而是坐车,那么奎妮不会多活几个星期,更不会有我们现在看到的如此缤纷多彩的故事。只是,生活没有如果。但是如果拥有信仰,就可以把一切如果变成现实,不再是人们幻想的东西,正如陈奕迅的那首歌《相信自己无极限》——“我相信我做好自己,我相信我就是奇迹,我相信我心底,会有更大的天地,要相信自己无限极。”就让信仰在我们的心底播种,扎根,成长,最后收获幸福的果实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平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

  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有个文友推荐我看看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好喜欢这个书名,找到这本书便一口气看完了。

  看之前没对本书的梗概进行了解,害怕那样会影响了阅读体验。可能因为书名的原因,对这本书的期待有些过高了,看完后略有些失落之感。

  主人公是六十五岁的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现已默默退休,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妻子与他分居多年,夫妻疏离,隔阂很深。曾经有过一个儿子,与之相处也不融洽,且早已过世多年。看到这样一个孤独无助的老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风雨飘摇中晚秋的残叶,摇摇欲坠!一个极平凡极普通的老人,没有亲情温热的滋润,没有友情善解的支持,只能独自枯萎,独自凋零,不得不让人心酸!

  他的悲剧源于他的性格,他的性格源于他的原生家庭。在没有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品尝过爱的滋味,没有体验过被爱的温暖,你叫他怎能学会去爱?他没有学会爱自己,爱别人,爱这个美妙的世界,就只好一直徘徊于自我的孤独深渊中,苦苦挣扎着。

  在他六十五岁的一天早晨,岁月的余辉快落尽山谷时,他收到了一封来自老友奎妮的信,他们已有二十年没见面了。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向他告别。在他悲痛震惊之余,灵魂深处的某根弦也被触动了。他突然心生徒步过去跟老友告别的信念,他坚信: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凭着这个信念,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时87天,全程627英里。路途中,他结识了一些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让他对自我对他人都有了新的认识。他还学会了与自己相处,与自然相处,通过回忆一些悲伤亦或幸福的过往,对自我进行了一番审视,通过独自与自然的相处,融入自然后他感受到了生的力量,生命的喜悦。

  最后,他终于见到了奎妮。他改变不了无情的事实,奎妮最终还是死了,临终前的脸色却是平静安详的,没有丝毫的痛苦。

  在这一过程中,他与妻子的内心都发生了变化,他们之间的隔阂也消除了,都认识到了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份量,将会相依携手走过晚年。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平凡朴实,略显温馨圆满!但我的内心并不是平静的,因为我知道故事还将继续,携手的两个老人中,总有一个走着走着就先倒下了,另一个人还要继续孤独地前行。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对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很多事情只能孤独地去面对,孤独地从虚无中走来,孤独地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最后孤独地死去。谁也帮不了谁,谁也代替不了谁。

  无论在同一场筵席上,同一个屋檐下,同眠与一张床上,表面的喧闹,肉体的亲密无间,只是为了麻醉自己,好让自己在忘却自我中也能忘却孤独。

  好多作品都想用爱来拯救孤独,爱真的能拯救孤独吗?对这个结论我是持怀疑态度的。

  晨练时,看到一朵朵的月季花开得正艳,便随手拍了几张相邻两朵竞相开放的照片,并配上“花开两朵,各自灿烂”的文字发到了朋友圈。

  当时我在想:无论是自然界的植物,还是人类自身,爱只是陪伴守望,偶尔的灵魂碰撞而已,并不能拯救孤独。也许每个生命只有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找到自我,内心才能宁静,才能在孤独中尽情地绽放生命,消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这句话出自周国平散文,奇妙的是,它和英国小说《一个人的朝圣》的主题非常吻合。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工作40年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和妻子住在乡间,夫妻疏离,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许多年来,哈罗德一直麻木地生活着。在他幼年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花天酒地放荡不羁的父亲,曾经很爱他而如今对他满怀愤恨的妻子,对生活失望抑郁自杀的儿子,还有一个在20年前真挚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负的朋友……所有的这些,哈罗德以为自己早就遗忘。直到那个早晨,那封信,来自20年素未谋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经癌症晚期,写信告别。哈罗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罗德却心潮起伏难以平静——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些什么。哈罗德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1个人,87天,627英里——哈罗德穿越时光隧道的朝圣之路。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罗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现在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罗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罗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xx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xx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平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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