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公元?年至七一一年)字元度,宋州宁陵人。生年不详,卒于唐睿宗
景云二年。弱冠举进士,调河南尉。累进左台监察御史。天授中,(公元六九一年)奉诏推按来俊臣罪,反为俊臣所构,贬潾水令。俊臣被杀,宪擢为凤阁舍人。后为太仆少卿,兼修国史,加修文馆学士。景龙初,(公元七o七年)为太子詹事。宪著有文集三十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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