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中作

2017-02-16 边塞诗

高適   蓟中作

策马自沙漠,长驱登塞垣。
边城何萧条,白日黄云昏。
一到征战处,每愁胡虏翻。
岂无安边书,诸将已承恩。
惆怅孙吴事,归来独闭门。

【译文及注释】

打马驱驰越过沙漠,长途跋涉来到边疆。
边城一带如此萧条,日光惨淡白云昏黄。
身临沙场争战之处,常为胡虏的反复侵扰而忧伤。
胸中不是没有安边良策,无奈将帅己得封赏无心边防。
才如孙吴却无处施展呀,只好归来闭门独自惆帐。

1、蓟(jì)中:指蓟城,今河北大兴西南。
2、垣(yuán):城上矮墙。
3、萧条:冷落。
4、翻:同“反”,反叛。
5、安边书:安边的策略。
6、诸将:指安禄山等人。
7、孙吴事:指孙武、吴起用兵之事。孙武,春秋齐国人,古代著名军事家,著有《孙子兵法》十三篇。吴起,战国时卫人,任魏国将军,大败秦兵,亦有兵法行世。[2]

【赏析】

此诗描写了边境的荒凉、边患的严重,抨击了统治阶级的失策,同时也抒发了“安边”的壮志难酬的巨大悲愤 ,为高适第二次出塞到蓟北的代表作之一,内容含蕴深广;实为天宝末年东北边境现状之形象写照,可以“诗史”视之。艺术上叙事写景,形象逼真,衬托出壮烈的情怀。议论抒情,出言深睿精警,意绪起伏捭阖,透射出诗人强烈的愤懑和不愿同流合污的凛凛风仪。全诗语言看似平淡质朴,但由于“感赏之情,殆出常表”(徐献忠《唐诗品》)同样具有摄人心魄的艺术魅力。

此诗为天宝十二年(753),高适离长安前去河西节度使治所凉州(今甘肃武威)上任途中,登陇山有感而作。此时高适已四十九岁。陇山在今陕西省陇县西北,为当时去西北的必经之地。《秦州记》载:“陇山东西百八十里,登山岭东望,秦川四五百里,极目泯然,山东之人行役升此而顾瞻者,莫不悲思。”

诗的头四句以陇上流水来映衬诗人的独身远行。“远行客”是诗人自称。诗人登上陇山之巅,想起乐府民歌《陇头歌辞》:“陇头流水,流离山下。念吾一身,飘然旷野 。”诗人此时此刻的心情,与歌辞中说的是何其相似啊 。“陇上分流水”既是写实,也是衬托作者只身远游的孤寂悲凉心情。据《三秦记》:“陇山顶有泉,清水四注,俗歌:陇头流水 ,鸣声呜咽。遥望秦川,肝肠断绝 。”诗的第三、四句运用顶真法紧承头两句而来:“流水无尽期,行人未云已。”以流水不尽来比喻人的行程无尽。对诗的头四句,明代的唐汝询评论说 :“首叙陇头之事而即以流水与行人之不休,盖赋而兴也。”

诗的后四句是诗人以大丈夫自许,抒发了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 浅才通一命 ”,意思是自己才疏学浅,只能作卑职小官。命即官阶,一命为最低级的官。这里是指诗人即将就任的左饶卫兵曹、充翰府掌书记。实际上这是幕府中重要的文职军官,地位仅仅次于判官。诗人称“浅才通一命”不过是谦词罢了 。“孤剑适千里 ”,是说孤身一人持剑奔赴千里边关,大有慷慨行侠的意味。《史记·淮阴侯列传》 :“项梁渡淮,信仗剑从之 。”适是走、往的意思。结尾两句“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指明了诗人此番远行的原因。诗人并非不眷恋思念自己的故乡,他之所以离乡远行,全都是为了报答知己的知遇之恩呵。此前,诗人曾作过河南封丘县尉之类的小官,此次他是受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荐举。哥舒翰喜文重义,颇得当时文人的好感。高适也是一个很重友情的人,他对哥舒翰的荐举是非常感激的,当时世风,要作官除考试一途外,若无人荐举是作不成官的,因此高适说“从来感知己”。“感知己”也仅是表层的一面,深层的原因则是高适想借此荐举机会,入幕从戎,一展身手,实现他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的抱负。正是这种内在的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奠定了诗的'后半部分昂扬的基调。

这正如沈德潜所评论的:“感知忘家,语简意足。”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就是以简洁的诗句表达了尽可能丰富的思想,诗中既有游子思乡的情思,又有仗剑戍边的豪情,既有报答知己的侠肝义胆,又有为国效力建功的雄心壮志,思想感情波澜起伏,曲折多变。从全诗的情感流动看,是先抑后扬,最后以昂扬的调子结束全篇,给人以奋发向上之感。胡应麟评说高适的五言古诗“意调高远”,“深婉有致”,由此诗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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