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夏至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夏至作文 篇1
感觉你就在身边,可每天都与陌生人撞见,檫肩。我犹如永久的站台,在放弃相守的当初漫长等待。想见来不及期待,记忆潮湿成了海。自你悄然走开,回忆填充没有你的空白。昨曰已离开,多少个明曰反复袭来。
初次读到这段话,已是寒秋,那枯黄了的树叶在秋风中打着旋儿飘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像那个生机盈盈的夏天告别。脚踩在落叶上,传来树叶折碎成几瓣的声音,夏天便在这个清脆的声音中破碎了。我方才懂得夏日已逝,冬天将至,等待自己的,是憨了凄切了无生趣的隆冬。
那个夏天,真的离我远去了吧,留给我的是一串串被雨水打湿了的回忆在弥漫着幽幽荷香的阳光中飘散。这个肃杀的秋天,连,回忆,也溃不成军。
让过去过去,让未来到来,遗憾始终在心底,我可以绝口不提。
晴天便是这个时候出现的。我们有太多共同点,我们太像,晴天。
该怎么评论他呢?他像是一阵微风。我曾说过很多次,我的天空很蓝,偶尔有几朵乌云导致心情郁闷,也很快会有风儿将它们吹散。晴天,便是一阵风,每一次都赶走乌云。太阳那个大大的笑哟,晴天,晴天!
晴天他应该是把我当一个孩子的吧!对我的每次调皮捣蛋都只是淡淡一笑。这对我很是受用。我老说:“晴天啊,这样会吧我惯坏的!”之后却依旧我行我素。晴天很是细心的,我每一次不开心,每一次遇到麻烦,每一次生病,他那真切的关怀或是略带责备的语气,都像被人捧在手心里一样。
而我的脑袋却似少根筋,晴天总是成为被我欺负的对象,每次无中生有,鸡蛋里挑骨头后带给他的是一脸无奈,偶尔也会让晴天成为阴天。而我的无理取闹只是怕被忽视,真的,我发誓。
虽然他也喜欢坏坏地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敲打我的头,坏坏地把我当个冤家打击,但他应该算是个善良的坏家伙吧!球场上陪我打球,默默地为我这个球技差到家的笨蛋一次次地捡球;有好书能想到我这个小书虫,有好吃的能分给我这只小馋猫。晴天真不愧是晴天呢!
晴天,我的很多心事都可以和他一起分享。他的出现使我想起很久以前读到的一句让我眼睛有液体滑落的话语:“或许这个世上真的存在这样一种人,遇见的活即将遇见的,在遇上他的那一刻起便会发现,原来苦与乐并不都是要一个
人自己承担的。”答应我,晴天,我们就这样一直笑这走下去好么?
今天冬至,寒冬的一半已逝,我也早在初冬戴上了暖暖的毛绒帽,天蓝色的手套一直放在包里随身携带,那条天蓝色的围巾——也不再压在衣柜底层。可是这个冬天,不冷,真的不冷,因为这个冬天一直是晴天吧!
后记:写到这里,一缕阳光从窗口散落撒在我身上,手上,脸笔尖也被晒得暖暖地哟。又是一个大大的晴天呵!抬头才发现,晴天,我们的天很蓝,蓝到透明。
夏至作文 篇2
谨以此文献给远在广东的麦麦和远离我们的迈克尔·杰克逊。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弘断有谁听!——-岳飞《小重山》夜已至,夏未央!独坐窗前,看着星空,耳边回荡着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思绪仿佛回到了从前。那时,我们还是孩子……
《Youarenotalone》你不会孤单
第一次见到小松是在我读初一时,那时我习惯放学后独自坐在家附近的一棵大树下看远处的野草。断坦颓壁,枯森野草构建出这个喧闹小城的另一番风景,至少,那是我的洞天!记得那天,我依旧独自一人坐在树下,静静地凝视远方蔚蓝色的天空,恍惚间,一个身着乳白色外套的人坐到了我的身边,一句话也不说。我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他,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子,一身休闲的装束,惟一与常人不同的是他乌黑的瞳仁里似乎闪烁着看不见的忧伤。我很好奇他的出现,便静静地问他的名字。他依旧双眼注视远方,淡淡的说:“麦小松,别人都叫我麦麦。”我们就这样侃了一个下午,郁闷的周末就这样被快乐所包围,候鸟默默地飞向南方,也悄悄地带走了我的愁思……
《Wearetheworld》四海皆一家
从前的我们都总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一起在“魔兽”里激战,一起赖在书店里看漫画,一起在球场上挥汗,一起享受阳光所带来的温暖……自从那天以后,我经常去找麦麦,在那些明媚或阴郁的日子里,我们静静窝在音像店里听“林肯公园”、“后街男孩”或“亚瑞唐多”……麦麦最喜欢迈克尔·杰克逊,他拥有很多杰克逊的CD,我陪他一起听歌,淡淡流淌的旋律像是熏衣草的露水被缓慢晒干。音像店的老板是一个粗犷的中年人,他对我们很好,从不埋怨我们占着试听机却不买碟。于是我们便更加频繁地出入,不自觉间我也深深喜欢上了杰克逊的歌!这样的日子给生活增添了不少闲逸和快乐,于是时间也那么随意地打马而过,我们都在默默地享受属于我们两人的幸福……
《Dangerous》危险
当汗液悄然浸透纯棉的短袖,夏天的炽热开始催促学期的结束,中考进入了倒计时阶段。听麦麦说,中考结束,他将与父母搬到广东。这属于我俩的最后时光却被题海吞没,实在是我们不情愿的事。终于,中考结束了,我们解放了!一放假,我便去他家看他。到那里时,麦麦正在看《海边的卡夫卡》,他喜欢村上春树的作品,喜欢那些富有智性和诗意的文字以及明快清新的笔调。他见我来了,便放下书淡淡说:“我明天就要走了,我这里有些不要的东西,你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的?”我顺着他的手望去,看见了一箱物品,放在最上面的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穿的乳白色的外套。我便说:“那件外套你不需要了吗?”麦麦笑道:“太旧了,赶不上潮流了。”我只是尴尬地陪着笑了下。整个下午我们只是说着一些无聊的话,我发现我们之间产生了距离,那是一种说不出的痛。麦麦走出房门,我也跟了出来,他送我回家。当我到家的那一刻,我感觉心被放空一般,只有手上的乳白色外套似乎还有一丝重量……我不知道当云彩承受厚重的水汽后是否一定会变成浓密的阴云压下来,我只知道当生活脱离闲适安逸后一定会化作逼仄的空洞将人吞噬!麦麦走了,我没有去送他,我不喜欢离别的感觉!
《Helptheworld》拯救这世界
深夏,我在音像店里独自闲逛,为了表达谢意,我买了一张杰克逊的CD,又想到了与麦麦过去的那些日子,于是双眼模糊!时间流水般滑过,我穿着麦麦留下的外套来到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我静静的望着南方,打开CD,戴上耳麦,又是迈克尔·杰克逊那磁性的嗓音,还有那棵树,却没有麦麦陪我一同仰望那片天!一切都在悄无声息地离我而去,只剩下那些明亮的呼吸与欢笑,依旧隔着幻影夹杂在昨天里,影影绰绰,无声无嗅……
夏至作文 篇3
“墨绿色的阴影像是墨汁滴落在宣纸上一般在城市表面渲染开来。男孩子的白衬衣和女生的蓝色发带,高大的自行车和小巧的背包,脏兮兮的足球和干净的手帕,这些年轻的具象,都如同深海中的游鱼,缓慢地浮游,穿梭在整个城市的上空。”
浅川,一半笼罩在香樟树墨绿阴影里的城市,弥漫着盛夏浓郁的香气。在这遮天蔽日的香樟树下,女孩立夏第一次离开家住校,第一次在墨绿色中抱着喜爱画家的画昏昏睡去,第一次冒冒失失地撞到了个性迥异的男生,结交了除一起长大的程七七之外的新朋友。
傅小司,眼睛里永远布着深邃无法散去的大雾;陆之昂,阳光开朗。“立夏在这里走过了,傅小司夹着画板看女生怎样像白色的小船从绿色的湖面中划开长长的一条线,陆之昂躺在他脚边,嘴里咬着半根小草茎,微微笑着,阳光太猛烈的关系,皱出立体的眉眼。”他们三人可以一起去画室画画,一起逃课去看画展,一起跑到学校的草坡上写生。生活就是这样自然而美满地进行着。然而陆之昂母亲的骤然去世却改变了这一切,丧母之痛让陆之昂沉默了,悲伤掩盖住了那灿烂无比的笑容。
遇见,一个一个坚强而又善良的女孩。因为相似的身世,她与立夏成为知己。她从不轻易落泪,却会为帮不到立夏而自责哭泣;她从不爱管闲事,却会为立夏而打抱不平,她失去父母只身一人投靠舅舅,却唱歌到深夜,自力更生。她会为了梦想而不顾一切,即使结果是失败。遇见,我最喜欢的人物。
分班、毕业、天各一方。七七,学美术的她成了一名当红歌手;陆之昂,在东京留学,欣赏着漫天樱花雨;傅小司,是一名著名的画家,而立夏是他的秘书;还有遇见,在北京的便利店里打工,尽管各有各的事业,但这群朋友,依然有如校园时期。
“当所有的人都沉睡在那样一个温暖而冗长的的夏日之梦里,没有人知道之后的冬天有一场不停不休的大雪,大雪里,所有的温度,所有的香樟,所有的凤凰花,所有的爱恨,所有的飞鸟,都会一起死在那个温度陡降的日子里。”是的,命运对他们开了一个大玩笑,还来不及刹车,就丧命在了那个急转弯中。
遇见的比赛失败,段桥的车祸,傅小司收到陷害,陆之昂为他出头意外入狱,立夏的伤心离开以及——七七的背叛。一切是那么突然而又接连不断,来不及冷静面对,来不及用双手保护自己,却早已支离破碎。
“一场雪,下了,积了,最后化了,人间依然是人间,踩下去的脚印清晰记录你一路迷失的过程。原来青春就是这样脆弱到无法挽留的东西。”
原来青春就是这样脆弱到无法挽留的东西、、
还记得遇见拉着立夏冲向教室的情形,还记得每晚桌上必备的热牛奶和干毛巾,还记得陆之昂的傅小司在草坪上打斗得满头是草的身影,还记得七七深夜在宿舍楼门口的大铁门外送立夏的生日礼物。还记得……好多好多。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是的,感谢他们,在那离夏天最近,又最远的地方。
夏至,还未至。
夏至作文 篇4
“阿诺,阿诺...”暗自下了好久的决心,微扯了扯他的衣角,他好像还是没什么反应,和一旁的人依旧聊得很High。屋子里的男男女女,灯红酒绿、热闹非凡的场面,空气却闷得压抑。我缩了缩边,小心翼翼地拿着外套逃出了包间。
外面下雪了,很白的雪。路上行人不太多,在夜间显得异常寂寥。我呵了呵气,一个人悠闲地慢行着,有很冷很浪漫的感觉,我向来是很喜欢散步的。
没走多久,身后传来了沈诺气急败坏地叫喊。我微有些惊诧,只见他快步地走我跟前来,狠抓着我的手腕,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你怎么可以这样,不打声招呼就走?”我有些呆怔地看着他赤红的双目。“你为什么从来都是这样,从都不顾及我的感受。”说着,他盛怒般地甩开我的手,转身离开。我反应般地想要拉住他,却理所当然地扑了空。“我只是,不太习惯而已...”手遗留在半空,还有点疼,我有些失落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只得讪讪垂下手来。
雪依然在下,不大不小,以屹立不变的姿势看待世间冷暖。我有些发冷,呵着气继续向前走着。我想象不出为何自己没有一丝委屈难受的情绪,只是很深刻地记得曾经有一个人曾告诉我勇敢面对自己的人生。沈安白,我现在很好,只是我现在仍然还没学会,完全勇敢面对这个人世呢。在很黑的一个人的夜里,我仍然会感到恐惧,在人群汹涌间,我仍然会感到深深的孤寂。
在恍惚度日的这些年,我仍然时常想你,想你当年是怎样包容着那个任性自私的我,是怎样成全那个骄傲放纵的自己,想着当年的一点一滴,便不觉轻笑出声来,那段美好温暖且痛苦着的岁月,我想象着没有你的现在我该如何渡过。
初见时,我以完全落魄的姿势蜷缩在你的视野,用脏乱不堪的头发掩埋着的余光小心翼翼偷窥着你。你带着浅浅的微笑,身上还渡了一层太阳灿烂的余晖,好看到一塌糊涂。你向我伸出了手,以完全救世主的姿势,伸开纤尘无染的手递给我一块糕点,而后便是我抢过狼吞虎咽的声音。你只笑笑,轻抚我乞丐般脏乱不堪还带着异味的头发。你说,海沫,我是沈安白。
那是在我十五岁的夏天,是我离家出走的第三天,也是我整整空着肚子的第三天。
敏感叛逆的年纪,我像只小野兽般,对谁都是极度怀疑的凶狠冰冷的目光,唯独你,初见就俘获了我所有的信任。你送我回家,在打开家门口的瞬间,我回头看见你仍在原地对我微笑,在转身的刹那间眼泪却汹涌成河,那样的温暖我几乎这辈子都很少见过。
沈安白,那时的海沫是只有你的。
夏至作文 篇5
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大雨里潮湿的回忆,所有的香樟,所有的眼泪,所有的拥抱,所有繁华,所有的落寞,所有刻骨铭心的灼热年华,都在那个夏至未曾到来的夏天,一起扑向盛大的死亡。
故事发生在一个叫浅川的城市,一个满目香樟的地方。眼眸溟濛,似有终年不散的大雾的傅小司;有点女孩子气,整天嬉皮笑脸会没心没肺的笑的陆之昂;在穷人家长大,心地善良纯净的立夏;从小失去双亲,性格孤独刚强的遇见……几个平凡的人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一切都似乎格外的平静,带着夏日特有的感觉,仿佛夏天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
他们在19xx年的那个夏至萍水相逢,到后来渐渐的熟悉,成为知心伙伴。在高一的生活中,郭敬明展现了一个个有棱有角的人物,个性鲜明。傅小司、陆之昂和立夏一起翘课看画展,一起去KTV高歌,傅小司和陆之昂的打打闹闹,陆之昂那没心没肺的笑,一幕幕华丽的喜剧。
高二那年,陆之昂的妈妈患癌症去世,陆之昂堕落了,整天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傅小司用他的严厉让陆之昂不再堕落了,但陆之昂变了,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干什么都又哭又闹,见了女生就吹口哨的他了。
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在高三的那年夏至,傅小司、陆之昂、遇见、七七和立夏在浅川温暖的阳光里,在一望无际的香樟树下,他们在回忆着自己如火一般炽热的青春。
成人以后,大家都有了各自的事业,傅小司成为了一个知名画家,立夏成为他的助理。陆之昂去了日本。七七如愿成为歌手。遇见的性格还是那么火辣,在拒绝了几家唱片公司之后和朋友段桥开了一家便利店。
结局是伤感的。段桥去追跟自己赌气的遇见,却在路上被一辆大货车压扁。七七逼走了和傅小司在一起的立夏……
画家冯晓翼诬陷傅小司抄袭自己的画作,使傅小司蒙受了不白之冤,在傅小司新作品《冬至》的新闻发布会上,冯晓翼和一些人来砸场子,现场混乱至极,人们又打又闹,傅小司被人泼了一身脏水,陆之昂怒火中烧,为了帮傅小司出气,用碎玻璃瓶刺死了冯晓翼,被警察通缉。
沦为乞丐的陆之昂沉浸在书店傅小司新出的画集,那记录着青春的一页页回忆。曾经的年华,曾经的事,曾经的你,曾经的我,曾经的他还有她,化成一缕烟在陆之昂的指尖旋转,最后钻入手中傅小司的画集消失不见。
读完这本书常常在想陆之昂的结局,陆之昂在他妈妈去世后变得勇敢坚强,在日本成为一名出色的留学生,拥有大好前程,可是在冯晓翼高傲的嘲笑傅小司时,毅然用酒瓶子砸死了狂妄的冯晓翼,为朋友出了口气,但却逃不过警察的追捕,永久失去自由。我想,那时候陆之昂的心一定咚咚跳,当他想到傅小司和自己一起长大,一起念小学、初中、高中;想到和傅小司在一起的那一个又一个夏至;想到与傅小司在香樟树下的'快乐时光……而现在朋友被如此欺凌,心里鼓起了勇气,然后做了这些。这大概就是刻骨铭心的友情吧。
描写陆之昂在书店的一幕幕,使人倍感酸楚与凄凉,最后极力渲染陆之昂哭的悲伤,烘托出高中时代在浅川的美好时光,快乐在悲伤中升华,陆之昂的哭声又把人们的思绪带回了那揉着温暖的阳光,飘着香樟的清香,时光缓缓流淌的青春岁月。
青色的年华,朦胧的爱情,坚定的友情。如果可以,请不要忘记那香樟树下埋葬年华的十个夏至。
夏至作文 篇6
那些草长莺飞的日子,那些桃花盛开的日子。 _____题记
郭敬明的文字,看得多了越来越没有感觉。而几年前写的小说,却越来越喜欢。
在那个冗长的,迷幻的夏天, 天空是蓝的,有云,海风轻轻吹起,单纯的立夏,安静的傅小司,调皮的陆之昂,倔强的遇见……一个消失了季节的迷局,一个我们要想,要说,要形容,却总也找不到合适的思路去表达的迷局。只有大脑皮层下的那些美好,那些花瓣的脉络,以仿佛再也不会遭遇冬天般的骄傲默默无闻地在盛开着。机缘把他们相遇在那片香樟下,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有人低声说了句话,于是一切就变得很微妙,眼神有了温度手心有了潮湿,在那些天空里匆忙盛开的夏天,阳光有了最繁盛的拔节。但似乎一切还是朝着原来的方向继续,傅小司依旧一双大幕弥漫的眼,陆之昂仍然一张孩童般的笑脸,立夏依然保持着乖乖女的形象,遇见依旧桀骜不羁,七七仍然花枝招展……他们在同一个校园中展开一张张同样的笑脸,一招手一搭肩之中便度过了一个个夏天。
然而命运并不愿施舍给任何人风平浪静的年华,母亲的离去使陆之昂心中的向日葵大片地枯死,候鸟成群结队地送葬,连同一起死亡的还有那孩童般的天真,于是他变得成熟沉默,像另一个成熟版的傅小司。傅小司在津川美术大赛上的一举成名也使他在迈向成熟的祗步上遇到了一个令人们嫉妒得窒息的艳阳天。遇见放弃了求学,踏上了一条艰辛无比的寻梦之旅。当繁盛的凤凰花给他们的青春盖上最完美的尾章的时候,他们的笑脸仍是那么得干净,没有掺杂任何对未来的惶恐,所有美好的纹络仍然保留到青春结束的最后一刻,保存在照相机“咔嚓”的那个瞬间,然后人们作鸟兽散,各奔前程。
如果未来的一切仍然停留在那种缓缓流淌的香樟的温馨里该有多好,那么所有人都不会为后来发生在这群干净的少年们身上的一切而感到痛彻心扉了。那些依然驻足在过去的盼望还没来得及收走自己的线,就被现实吹来的残酷的风无情的带走了,带着对十几岁的赞叹,带着夏天的味道,带着好似可以恒久不变的安然感,栽进了某个不见人迹的荒野。
傅小司伪装的微笑,陆之昂断送的未来,立夏听了七七的背叛整颗心无声无息地沉向泥沼,遇见失去了所爱的人,七七,又活泼又大方的七七,不敢再正眼看一看以前的朋友。曾经她们是可以抱着睡在一起的女生,却在最后看对方怎样竭力掩盖内心的失落和愤怒。无数我们没有料到的事,一件件发生了。
现实里残酷的风将过去那些被阳光拉长的岁月无情地吹断,汹涌澎湃的旋律将过去所有的美好掩埋,而那些习惯了单纯而卸下了防御的人们却只能向那些记忆里美好的夏天做无止境的缅怀。仿佛无力的香客希望能从中再借到一些庇护。
然而谁也没有来庇护他们,十年的光阴让人们发现,除了记忆外,什么也不能永久。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绿油油的青春在夏天最后的呼喊声中告别。时光将这些回忆打包赠予。有了它们,我们便可以不带遗憾不惧前险的断然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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