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店面租赁合同文本
出租人:刘xx, 身份证号:362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张山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 房屋情况:店面位置:南国县潋江镇沿江路170号,店面面积42平方米。
二、 承租用途:乙方用于销售五金日杂用品,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 承租期限:自20xx年元月1日至20 年 月 日止,为期年
四、 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1.费用,在租赁期间水电、工商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2.本店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壹千元,第二年后按上年月租金的5%增加。3.每月5日钱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每日按租金的5%从定金中扣缴滞纳金。
五、 押金。乙方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壹千元整押金。在双方合同终止时,乙方无损坏甲方财物,未欠甲方水电费的情况下,将上述押金退还给乙方。
六、 约定合同期内。1.不得转租本店面,如乙方中途违约,押金不退,并立即终止合同。2.合同期内如甲方中途终止合同,须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特殊情况除外)3.合同到期后乙方完整保留所加装设施,不得破坏,可拆除阁楼。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二:店面租赁合同文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公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使用权店面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情况:
1、坐落: 。
2、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共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为免租装修期;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为免租市场培育期;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为计租期。合同期满,甲方如需继续出租该店面,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起始日前交付出租店面的,则租赁期限、免租装修期、免租市场培育期、计租期起算时间相应延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在前述约定装修期内完成店面装修工作,并开始营业。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收取的押金不予退还,且不赔偿或补偿任何费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租赁店面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物品及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4、乙方在免租市场培育期内连续停止经营20日或1个月内累计停止经营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押金不予退还,且不赔偿或补偿任何费用。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搬出租赁店面,乙方逾期搬出租赁店面,每日应支付占用费人民币500元;逾期超过15日的,视为乙方放弃租赁店面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
第三条 租赁用途: 。乙方改变租赁用途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押金、租金及其他费用: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若乙方无违约且店面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免租装修期、免租市场培育期免收租金。计租期第1-3年(即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租金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10%(即计租期第4-6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以此类推)。且前述租金不含税费,因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乙方应在每个计租年度开始前10日前支付。乙方逾期支付,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逾期超过30日的,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确认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开户费、垃圾清运费等,乙方应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包含免租装修期、免租市场培育期)。因乙方未缴纳的,甲方有权代为缴纳,并向乙方追偿,且乙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承担利息。
4、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所有款项均通过甲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支付给甲方,如甲方需要更改该银行账户信息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 名: 。
账 号: 。
第五条 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将店面在租期起始日前交付乙方。
(2)确保出租的店面权属清楚,且具有合法出租权利。
(3)确保出租的店面在交付前符合使用条件。
(4)协助乙方出具办理工商、税务证件时相关材料。
(5)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乙方权利义务:
(1)对店面进行装修,并承担相应费用。进行装修时不得损坏建筑主体结构。确需要改变租赁店面的结构,进行拆、减、增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保结构安全。
(2)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店面,不得在出租店面进行违法活
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3)负责店面设施设备的保管、维修责任,并承担其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经营、承包经营等)将店面转租、分租。
(5)配合甲方甲方正常的店面检查工作。
(6)按照缴纳押金、租金及相应费用。
(7)承担租赁期限内店面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约定甲方可解除合同情况外,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也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取押金不予退还。因此而造成损失的,并可要求乙方负责赔偿:
(1)损害店面结构安全的。
(2)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店面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3)违反转租、分租的。
(4)在出租店面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其他给严重营销甲方声誉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行为。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1)出租店面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2)以欺诈手段骗取押金或租金。
3、因违约方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提起诉讼的,违约方应承担
守约方支出的律师服务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第十条 提前终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赁店面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2、因城市建设、政府行为等客观情况需要收回租赁店面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店面及设施交还甲方,如店面装修及搬出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且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交部分租金。
第十一条 店面出售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店面全部或部分产权对外出售,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书面向甲方确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确定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出售给任何第三人。
第十二条 送达地址
1、甲方送达地址:
2、乙方送达地址:
3、本合同涉及相关文书或因履行本合同产生诉讼法律文书均按照本合同载明的送达地址寄送,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合同载明送达地址交邮后5日内视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退回或拒收。
第十三条 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租赁店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