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租赁合同

2021-12-21 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办公室租赁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公室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_(出让/划拨)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租赁费用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2.租金

  (1)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2)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计付。

  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月/季/年)____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_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甲方: 乙方: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地址:

办公室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警钟街 号第四层楼的办公场地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作为办公场地使用,整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因甲方四楼尚有三间对外出租房尚末到期,乙方暂时租用七间,约 平方米)。

  二、租赁期

  租赁期3 年,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为满足乙方办公需要,在上述合同期内甲方许可乙方装修期限为 月,此期间不计算乙方租金。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纳 元合同定金,正式使用后,此定金转为保证金。

  三、租金及保证金

  3.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为 元,即每月租金 人民币。在乙方租赁的三年期间内,甲方保证房租不再涨价。

  3.2乙方交纳房屋租金应每 支付一次。

  四、出租人责任和义务:

  5.1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5.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

  5.3非因乙方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而影响乙方办公时,甲方及时修复处理。

  5.4甲方须确保四楼另外三间租赁房在20xx年12月底届满后交由乙方承租,房租单价不变。

  5.5甲方须为乙方装饰、装修工作提供便利,积极主动协调乙方与四楼其它租赁户以及上下层四邻关系。

  5.6租赁期间甲方须保证满足乙方能使用三个办公用车位。

  五、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6.2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3乙方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应存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6.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不得拆卸和损毁。

  6.5乙方租赁合同届满后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六、解除合同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终止。

  A、 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主体结构;

  B、 无故拖欠租金;

  7.2甲方由于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同时按乙方装修总价(第一年退100%,第二年退80%,第三年退50%)的年度比例支付乙方装修补偿金,同时退还乙方已付保证金、未满期约租金、违约金后,此合同解除。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一方违约时按年租金的2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八、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同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室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合法拥有 (以下简称“承租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租予乙方。出租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共计131平米。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2 年。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办公室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交纳期限

  租金:

  1.租金: 3000元/月 。 日标准租金 100元/日 。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2.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1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4.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第一条约定的日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5.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6.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保证金:

  7.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4000 元。

  8.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9.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10.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

  11.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元/月)。

  12.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

  13.在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费。

  14.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15.物业管理费、水费和电费的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 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4 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6 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7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8 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市容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市容规则。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 5 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 特别约定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 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变更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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