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2021-07-21 租赁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承包土地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农村承包土地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乡xx村 组村民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xx村xx区范围内水田面积 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 月 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xx乡人民政府、xx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农村承包土地租赁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区 乡(镇) 村 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或租赁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租赁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和租赁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据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此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农村承包土地租赁合同3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二、转包(租赁)期限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再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028 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甲方继续拥有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则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下轮承包期最后一年的 月日。

  三、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 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⑶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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