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
承租人:
一、租用内容:钢琴 台, 品牌;型号;价值 元
二、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钢琴押金为元/台 租金为:元/月 共计:元
四、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用期间内,出租人保证承租人钢琴的正常使用;
五、承租人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需在签协议书之日要付给出租人钢琴押金和租金;
2.承租人租用时间最短时间为半年,如不满半年按半年收取租金。超过半年以上租金按月收取,租金可从钢琴押金中扣除。承租人需负责钢琴来回搬运的费用;
3. 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需带齐所有设备和协议书等,归还给出租方,同时出租方把押金费用退还给承租方。逾期未归还者,出租方视承租方继续租赁钢琴,不到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租金。
4. 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如需延期,应在15个工作日内致电出租方,以便出租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赁业务;
5.承租人负责租用钢琴的放置和保管,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承租方务必
爱护钢琴,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否则如有损坏或琴身表面严重损伤者,承租人应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维修所需要材料和人工费金额的总和。如钢琴损坏的无法修复,承租人应按所租用钢琴的实际价格全部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之日生效,同时为取回押金的凭证,请乙方妥善保管。
出租人: 承租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黔西南州金运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乙方向甲方租用位于兴义市福禄山凼子地空地(附图,面积:21813.68平方米)。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均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位于兴义市福禄山凼子地空地租给乙方,租用地界以宗地测量图纸为准。
二、 租用期限十二年。(自二零一x年_月_日起至二零二x年_月_日止)
三、 付款方式:乙方按签订协议日期逐年提前十日付清当年租金给甲方。
四、 前二年租金358000 /年。从第三年起,租金前五年递增5%,后五年递增10%。(即:20xx年9月——20xx年9月,年租金为375900/年,自20xx年——20xx年9月,年租金为413490元/年)。
五、 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有乙方负责交纳。
六、 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对空地进行规划及建设,规划及建设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所需国土、规划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予以协助。
七、 在出租期内若政府责令拆除或征用该土地,损失由乙方自
行承担,地上设施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八、 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及打扫卫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 如合同未能正常履行到期,属甲方责任的,乙方投入的设施由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土地上的设施无偿收回归甲方所有,双方均有权追缴对方违约经济赔偿。
十、 在租赁期内,空地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十一、 租期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向甲方续租享有优先权。 十二、 违约责任:以上协议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按当年租金的百分之五十作违约金付给对方。
十三、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十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五、 以上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北石店镇东上村村村民委员会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晋城市哈喽贝比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在房屋租赁经营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租赁甲方东上村学校现有场地及校舍办学,学校场地12.96亩(864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834.76平方米(包括2栋教学楼,1栋办公楼)。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租期拾年。
第三条:租金约定:年租金壹拾万元整(10万元,收据价款不含税价),首期租金的交付在合同签字生效后20日内一次性付清,之后每年的租金交纳时间为合同次年的一个月内付清。
第四条:乙方所租甲方场地及校舍只允许办学使用且不得转租给第三人,在未与甲方协商之下不得擅自作其它经营所用。乙方必须取得相应办学资质证明。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场地及房屋主体结构,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所需,确需改变场地及房屋主体结构或增加永久性固定设备及设施,需与甲方进行充分协商并制定补充合同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应守法经营,并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
切不安全事故负责。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善办学条件,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以上费用甲方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收费标准同甲方村民同等收费。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因办学所需增加的小型设施及装修费用,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任何补偿费用。
第九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场地及房屋,应当符合办学用房所需条件:如水、暖,电、气总线管路的初装与接通,并符合相应的承载标准;房屋的结构能够满足办学所需,无不安全隐患等。以上标准由乙方聘请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结论为准,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期间的小型维修甲方可以提供服务人员,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大型的涉及到场地及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在租金内除去相应的维修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提供办理办学许可证所需的相关手续及证明。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积极维护乙方办学期间校园周边的安全与稳定工作,保证乙方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十三条: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变更与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办学期间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无证经营的;
⑵乙方在承租场地及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或承租给第三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⑶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长达半年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利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⑴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或房屋不能满足乙方办学条件,导致乙方无法取得办学资质的;
⑵因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等原因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 ⑶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办学的。
3、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未经协商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有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的,都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5、任何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对方违约金。 第十五条:本合同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 ___区______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第二条 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_30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30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15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使用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情况至少为半年,如未满租赁期间单方违约则押金不退或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
第四条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后每季度当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该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每季度付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通)
第五条 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 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5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该房屋租房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人为的破坏由求租房负责维修)
第七条 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甲方紧急需要出卖房屋,具体解决办法可以协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2、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押金不退。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乙方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转租,需要事先和甲方打招呼)
第九条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半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具体情况可以协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地址:
租赁合同 篇5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传:
电话:开户银行:
传真:帐号:
电挂: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传:
电话:开户银行:
传真:帐号:
电挂: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第一条 租赁钢瓶数量及金额规格 数量 租期 租金 押金 备注5kg 15kg 50kg气相50kg液相50kg气液两相瓶合计第二条 租金和押金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正确使用钢瓶;
3。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技术要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租赁期间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气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和押金。
3。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安全使用钢瓶,妥善保管好钢瓶,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并在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钢瓶退还甲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钢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交付钢瓶或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应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钢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在租赁期间发生毁损或其他可能影响钢瓶安全使用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免费修复或更换,因钢瓶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钢瓶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逾期未退还钢瓶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钢瓶押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乙方退还的钢瓶应是从甲方租用的钢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押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订有《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的,对应的《供应合同》效力终止时,本合同效力相应终止。
第七条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7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3、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用途,也可以使承租人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物受到损失。
4、租赁期限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视为不定期租赁。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是财产承租人依约因使用出租人财产而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租金的约定,是合同应具备的重要条款,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背离了租赁合同的有偿的基本特征,因此,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但并不是说有租金规定就必然是财产租赁合同,有些合同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采取名为租赁实为买卖或其他合同的约定,在法律上就不应认定。
租金支付期限是承租人交纳租金的时间界限,完全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的结果,但该条款一经确定,就成为承租人的一种强制性义务,倘若承租人未按期限交纳租金,那么承租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出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但在承租人有正当理由没有按期交纳或者虽无正当理由,但已征得出租方同意变更交纳期限、交纳方式的,不在违约之列。
6、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是出租财产的所有人,一般情况下有义务保证承租人的使用,但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保养的也屡见不鲜,因此,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从合同中找出根据。通常情况下,出租人对合同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在因租赁物的使用性能不符约定要求时,出租人负责维修。属于平时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可由承租方负责,就是说,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重庆市渝北区花卉协会
乙方:世邦魏理仕【康田·国际企业港】物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绿色植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植物的数量、规格、单价及总价:
1. 超大型植物(高2米以上或冠径1~1.5米或珍贵品种):单价为 45 元/月/株, 数量为 3 株;
2. 大型植物(高1.2~1.9米):单价为 35 元/月/株,数量为 4 株;
3. 中型植物(高0.8~1.1米):单价为 20 元/月/株,数量为 9 株;
4. 小型植物(高0.3~0.7米):单价为元/月/株,数量为
5. 时令花卉和水培花:单价为元/月,数量为
合同总价680元/月,优惠后实价为600元/月(人民币陆佰元整)。
【备注:合同期内,乙方要求另行增加植物数量,则根据合同的植物单价,金额按实结算。】
第二条 租赁时间:
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植物的摆放地点:
租赁植物的摆放地点为: ;
第四条 植物品种:
植物品种详见附件《绿色植物清单》,具体将根据环境和季节的变换,会作
局部的调整;
第五条 租金的缴纳方式与缴纳期限:
免收植物押金,租金按月缴纳,自植物进场之日起算,乙方需向甲方预交
一个月的租金;一个月后再预交第二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月租金不足20xx元的,需预交一个季度租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租赁植物配送、搬运和更换的一切费用;
2. 根据乙方的环境、采光条件及植物的生长习性,甲方负责对植物进行合理的摆放和搭配,以确保植物的正常生长和环境的美观协调;
3.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租赁植物自然损耗的费用,如植物自然死亡等与乙方无关;4.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定期对植物护理、自然枯死植物更换的费用;
5. 租赁期内,若出现租赁植物与附着体(如钵子、花盆、底盘等)被人为损坏,或非自然虫害(如蟑螂、老鼠、宠物等)造成的损坏则损坏部分由乙方照价赔偿;
6. 由于乙方原因(如经常开不了门、长时间空调烘烤等),造成植物得不到正常护理,从而导致植物死亡,乙方须按市价给予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续签条件:
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签权利;若双方无异议,
本合同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延期间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相同,并可以此类推; 若双方无意再延期合同,须在合同期届满30天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若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可根据相关法规法律,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附件:
本合同带有附件一份,为《绿色植物清单》;
第十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章):重庆市渝北区花卉协会 乙方 (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签署地点:签署日期:20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村委会主任: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执行董事: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山坡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其村方山峪内《石洞》集体山坡地租赁给乙方作为修路及矿山开采等使用。
其四址为:北至偏峪口往北50米,东至坡底宏发矿山路,南至谭堤口(台头界),西至梁顶。
租期30年,从20xx年2月22日起止20xx年2月22日止,30年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租,每一续租期为30年。
租赁期限30年,租金共计20万元人民币。付款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甲方提供银行账号。
二、甲方承诺对乙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山坡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有权依法出租给乙方使用。否则,应退还所收全部租金,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山坡地各项投资损失,包括固定资产、相关设备和基础设施等。
三、乙方对承租的山坡地及地表附着物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处置权和租赁流转权。
四、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可在其租用的山坡地范围内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作业,甲方应当尊重乙方的矿山开采经营权,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矿山开采的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所租赁范围的山坡地以前所属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均由甲方出面协调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或租赁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30日内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自己的工作人员和全部设备、资产撤离。
七、租赁期内,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除应补交所欠款项外,还应按日1‰的比例计算,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违约金,如愈超过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甲方应当保证该出租的山坡地界线、四址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并保证自己的村民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赁的山坡地范围内从事采石、种植、修路等经营活动,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除有关部门按规定补偿乙方经济损失外,甲方还应退还乙方已交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一、本合同如果发生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不因双方的代表变更面变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存照。
甲方:华阴市方山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甲方群众代表:
乙方:华阴市金晨石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xx年1月22日
租赁合同 篇10
原告:xx,男,xx岁,汉族,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xx
电话: xxx
被告:刘xxx , 男 ,xx岁 ,汉族, 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xx
电话:xx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
2. 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xxx元整;
3. 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双方对有关约定事项发生异议,于是经双方协商,在20xx年xx月初,对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从新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并已销毁。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即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为无明火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押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即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的。)的约定,使用明火和进行无照违法经营。20xx年2月xx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了《告知书》,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20xx年3月xx号,物业向被告送达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仍然不予理睬,拒不接受。
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 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证据材料五份。
【关于租赁合同汇编十篇】相关文章:
3.关于租赁合同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