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2021-03-06 租赁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租赁合同 篇1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租

  业主姓名

  名 称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档口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档口租金: 元人民币;

  3.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甲方支付;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档口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档口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闲臵山场资源,提高山场的利用价值,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山场约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山场四至界址:东至;南至;西至 ;北至 ,林班:。

  2、承包期间该山场的山权归甲方,林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山场砍伐和采挖。

  3、承包期间如遇政府需征用该山场时,山林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补偿费按当时树山补偿标准计算),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

  二、承包期限:共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1、承包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整(¥: )

  2、付款方式: ,并存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 。

  四、甲方须交清山林界址,保证无任何山权、林权纠纷。承包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如遇山场纠纷,甲方须全权负责处理清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再签订补充事项。

  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续包,须按照本合同以上条例继续签订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 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车辆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租车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上落。

  3、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之后,方能调动车辆。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担解释责任。

  2、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 元/次。

  3、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否则,停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 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等一切费用。

  6、文明、安全运行、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客,如甲方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每发生一次投诉,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 元整,属于司机态度恶劣,造成吵架打架等情节严重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车辆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造成乘车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如

  纯粹是由乙方自身行为过失(如酗酒.疲劳驾驶.机动车辆没按时检查造成刹车失灵等)所造成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运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二、接送线路、时间及趟次:

  1、接送线路:

  2、接送时间:

  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如需接送双方再行协商,由甲方制定接送计划。

  3、如由于交通部门临时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路线的改变,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路线运行。

  4、因出现车辆维修、年审、接受定期检查或经甲方认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乙方必须及时用同等规格的车辆来代替,确定每天车辆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当天该租用车辆的租车费用,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租金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

  五、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并给予 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 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月租车金额 倍的违约金。

  七、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如由于政府和交通部门明文禁止使用租赁车辆接送顾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3、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有需要暂时调动租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必先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照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能调动车辆。

  4、相关负责人: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用甲方会议室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概况

  (一)名称: 会议室。

  (二)位置: .

  (三)附属及配套设施: (一一列明或后附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二)租赁用途:用于举办 会议。

  第三条 费用

  (一)租金共 元整(小写¥ )会议超出双方约定时间,按《新华贸商务会议室使用收费标准》另行计取费用。

  (二)押金共 元整(小写¥ ) (三)合同履行过程实际发生其他的费用。

  第四条 费用支付期限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额租金及押金。

  (二)超出合同约定时间的会议室租金、对租赁物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损坏的赔偿费及各种违约金等全部费用应该在乙方离开会议室之时全部结清。

  第五条 租赁物的交付

  (一)甲方于乙方租赁期间前 天/时,将租赁物交付乙方,对租赁物及其附属于配套设施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书面予以确认。

  (二)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可派员入场布置会会场或指导甲方人员布置会场(此种情形为甲方禁止乙方及其委托的单位布置会场)

  (三)租赁物交付乙方后,租赁物发生意外的风险由乙方负担,但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条 租赁物的返还

  (一)乙方租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当组织人员及时将会议室清理干净,返还甲方。租赁物返还甲方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指派专员与乙方工作人员共同检查租赁物(含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装修装饰等)是否完好,有无损坏。双方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一式两份,作为结算依据。

  (三)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算完毕后,乙方离场。

  第七条 甲方义务

  (一)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电梯音响、麦克风、投影等使用必备条件。

  (二)乙方要求提供约定外的服务,甲方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协助,但有权收取相关费用。

  (三)甲方在乙方使用完会议室双方结算完毕后为乙方开具与租金等额的正规合法发票。

  (四)指派专人负责租赁物的交付与检查,及时配合乙方结算。 (五)依照合同约定返押金。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与押金及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租赁物。

  (二)使用租赁物前如实向甲方告知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经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做报警处理。

  (三)租赁物使用过程中乙方:

  1.不影响甲方以及新华贸写字楼内所有业户的正常办公,遵守甲方制定的新华贸写字楼管理制度。

  2.保持使用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在租赁物内外搭设棚架。

  3.不得损坏使用场地内的墙体、地面、镶嵌物及其他物品等,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赔偿标准详见店内赔偿价目表,下同)乙方同意甲方结算时直接在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会议室其他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经甲方书面允许的除外。

  5.保持会议室内的空气清新,严禁在会议室内或其他非吸烟区吸烟。 6.自行保管放置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物品,甲方无保管义务。

  7.乙方承诺与会人员不会违反上述六项义务,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完毕后积极履行租赁物返还及相关义务。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人员及与会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租赁物的,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收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金总额xx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租赁该房屋仅限作为居家住宿使用,不得另作它用。

  4、乙方租住期间必须遵守小区内物管、治安、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清因居住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水、电、气、收视、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如因拖欠费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或不再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续租协议。

  6、租金及付款方式: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半年收一次租金(提前一个月交下一次租金)。暂收人民币保证金: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不计息),此保证金待租期满后,经甲方检查验收完房屋后,确认该房屋结构、屋内设施等一切完好无损,在乙方付清因居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7、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应及时负责修复,否则按当时市场价予以经济赔偿。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转租、转借该承租房屋。

  9、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无条件收回出租房屋,并不予退还其保证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租赁用途,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逾期未交纳因承租居住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10、凡因乙方居住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法无关。

  11、房屋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

  12、乙方在承租时需向甲方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已结婚的须提供结婚证的复印件。

  13、违约责任:在正常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无故中途退租或不出租,均应支付守约方金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大写:)。

  1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乙方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

  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 ,其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总面积为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 租用年限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4、 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

  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

  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

  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

  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

  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 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

  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年 月日

  乙方代表: 年 月日

  公证人:年 月日

  附件:1、租赁林地的丈量面积示意图。

  2、租赁林地村民签名单。

租赁合同 篇6

  供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 租赁设备名称:

  甲方提供设备施工升降机型号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施工升降机数量_______台、月租金__________元,计费标准按月为单位,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收费。

  二、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时内必须向甲方付每台的所租押金__________,设备进场费___________。押金不动。乙方必须结算本月租金。如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加收月租金的20%的滞纳金,甲方并有权停止乙方使用。

  三、 乙方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电器部分、机械部分损坏及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租物丢失损坏,乙方必须按原价赔偿。

  四、 乙方按租物全部归还,甲方按租金修理费及其他费用扣除后,剩余押金3日内一次付清甲方(按押金收据为准)。

  五、 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及来回运输费费用,其他费用乙方负责。

  六、 租用日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乙方需要延期使用,要提前告知甲方,在续签合同即可(租用日期以甲方安装完成,调试合格后交乙方使用为准,结束日间为乙方实际报停为准)。

  七、 如单方违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出现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向供方所签合同当地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乙方交押金后生效。

  八、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不续订合同,又不返还租赁设备,超期天数,甲方按原租金的双倍收取租金,并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一切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 如因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债务、经济方面的任何纠纷,造成设备报停用设备拆运受阻,设备运不回来,甲方照收租金,因乙方资金跟不上等任何原因停工租金照收。

  十、 在租赁过程中,如遇春节可以报停,期限1月,其余不可报停,本设备除春节外,不可报停。

  十一、 原双方合作共赢,遵照合同,按章办事,合作愉快。甲方

  乙方

  担保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租赁合同 篇7

  1、如租赁双方在合同里面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该合同只有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才能生效。但也有例外,就是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予以接受的,租赁合同仍然是生效的。

  2、如果租赁合同本身没有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而合同一方只是以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则主张不能成立,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

  3、租赁合同如果已经备案登记,则在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可以对抗其他购买人。

  如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则承租人不能对抗已办理了买卖登记手续的购买人。

  因此租赁合同是否备案,对于租赁协议并没有多大意义。相关的司法判例也没有把租赁合同备案作为生效或执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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