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2020-10-06 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汽车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定载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天/小时),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至。

  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乙方需按约至甲方住所地交还汽车。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乙方租赁甲方汽车价格为________元/(日/时)(大写: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事先缴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作为押金,交还汽车后乙方支付全部价款,甲方返还押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租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有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自行负担;

  4、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人责任险;

  5、甲方如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的,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合同,本合同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未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出卖事宜;

  6、对非因甲方原则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7、甲方有权按时收取租金,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缴纳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对于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抵押仍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的所有租车费用给甲方;

  2、乙方应安排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停放,并负责租赁车辆的燃料、停车、过路、过桥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交通安全责任或者交通违章罚款等事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应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者造成附件毁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需要延长租期的,应当提前______(小时/天)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押金;

  7、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小时/日)通知对方,经与对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2、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的,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若乙方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合同签定后违约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没收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除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外,还应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

  3、如因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未做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后按捺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质押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

  (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

  1、抵押机动车清单

  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 签订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甲方:某旅行社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型_ 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机)加座_______;数量 _______辆; 暂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预计_______天,每天车费_______元,其中空驶费用_______元,停留费用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需预付_______元给甲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70%_______元。余款行程结束付清。乙方租车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E、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游行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 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

  行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引起的乘客和财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机/火车,费用为100元/次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系电话及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汽车站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年4月 8 日,****汽车站超市、行李寄存、公话、书报对外出租,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租****汽车站超市、行李寄存、公话、书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县汽车站候车厅内的超市等整体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超市等业务,租用期一年,即****年 4月 8日至20xx年 4 月 8日止。

  二、年租金壹拾捌万, 一次性交清当年租金,方能进场经营。

  三、出租期内,超市内的电视收视费,设施设备维修费,易损耗品以及各类杂支,体检费和其他管理部门向其收取的各种管理费等一切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四、在租期内乙方亏盈与甲方无关,乙方不能因经营亏损要求甲方少租金或增加租期年限。

  五、乙方如经营管理需要,需对其进行改造,改建方案应报甲方审查同意后实施。改建结束后,乙方应将其改建投入报甲方备案。乙方应保护或妥善使用承租部位的所有设施设备。期满时应保证完好齐全,并全部无偿归甲方,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六、、乙方必须按月按时向甲方财务科交付水电等费用。

  七、乙方应该加强安全防范和优质服务工作,如发生安全和服务质量问题,造成责任事故和一切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自行解决和赔偿,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配备。

  八、乙方需将超市寄存等转包给他人,必须报甲方审查备案,经甲方同意后方能重新签订转包合同。违者将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无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交纳安全抵押金20xx元(如违反清洁卫生管理,安全管理),违者甲方有权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并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

  十、乙方如因经营需要,确需对承租场地进行改造,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场地内的结构。

  十一、甲方超市库房内的三个铁货架,铁楼梯,乙方只有使用权,无处置权,承租期满后完好无损交还甲方。

  十二、在租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改制,人为不可抗拒事件,则按征用、改制政策办理,不可抗拒事件按国家相关办法办理。除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如收回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并赔偿违约金。租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三、乙方只能经营超市、行李寄存、公话、书报业务,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十四、乙方承租期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相同的业务,如违反甲方有权给予警告、经济处罚,和终止承租合同。

  十五、乙方在承租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权利,享有候车室独家经营权。

  十六、一年后合同自然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双方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明确。

  甲方:

  乙方:

  ****年四月七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每日早、晚各一次(节假日除外)接送乙方职工上下班,并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 ,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接送乙方职工上下班新城子街内至财落街道。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六个月,从20xx年8月14日起至20xx年2月13日止。租金为人民币:每月肆仟元整元。包含司机服务费。

  三、租金支付

  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交清六个月全款,共计贰万肆仟元整。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2、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3、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乙方的合理调度。

  4、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甲方违章驾驶造成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甲方适当承担相应责任。

  5、 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2、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3、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六、任意一方提出本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须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合同期内,如任意一方因单方面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15天告知对方,并支付对方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七、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20xx年8月13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车俩大架号: 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2.借款期限: 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 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 , 座,车号:沪 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 %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 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

  五: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

  六: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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