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2020-04-10 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1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二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2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民政局严格落实“两清”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两清”工作。

  一是成立“两清”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振权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苏晗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督导本单位的“两清”工作。

  二是全面清理办公用房。民政局对现办公用房和单位人员进行了详细核查,根据实际办公条件,对照上级标准要求,对现有办公用房重新进行安排整合。经核查,无超标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局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

  三是严查违规公务用车。对照相关标准要求,深入开展了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进行了认真核查。同时,对单位公车使用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超标车辆进行了封存,等待市委、市政府统一处理。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两清”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后需要长期监督检查,做到同检查,齐督促,形成人人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经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民政局“两清”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果,为继续深入推进廉洁办公,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打下了良好基础。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3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某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4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

  成立了城管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自查。局办公室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核定的领导职数、职工编制数,认真开展自查,逐屋核实面积,建立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

  二、自查情况

  (一)局机关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一般人员3名,应核定办公用房18平方米+12平方米×3+9平方米×3=81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7=56平方米;设备用房(81平方米+56平方米)×9%=12.33平方米。

  合计149.33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3)+食堂(3.7平方米×7)=145.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78.911平方米;服务用房52.08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30.991平方米。

  (二)执法大队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40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40=360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40=320平方米;设备用房(360平方米+320平方米)×9%=61.2平方米。

  合计741.2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7)+食堂(3.7平方米×40)=428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102.**5平方米;服务用房63.382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66.327平方米。

  (三)环卫所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57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57=513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57=456平方米;设备用房(513平方米+456平方米)×9%=87.21平方米。

  合计1056.21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57)=210.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357平方米;服务用房79.104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59.461平方米。

  (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15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15=135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15=120平方米;设备用房(135平方米+120平方米)×9%=22.95平方米。

  合计277.95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15)=55.5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平方米;服务用房15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95平方米。

  经清理,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均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5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6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局印发了《煤炭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加以整改,确保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局机关总编制数22人;煤征站总编制数62人,按照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为6㎡标准进行了自查整改,原使用的602室(42。4㎡)已空出交机关事务局。具体整改情况见汇总表。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局现办公用房有13间(其中煤征站5间),总共使用面积为282。32平方米。通过自查,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上没有超出规定的标准。我局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违规情况和行为。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办公室,维持办公室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7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XX]17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我们学校对这次清查活动高度重视,首先召开校委会,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其次召开全体教师会,集思广益,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采取的主要做法:

  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体教师共同排查外,成立了以蔺德文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由南永谦,赵荣二位同志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另外由办公室承担绘制图纸的工作。

  三、自查情况

  1)学校的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称钩驿镇镇政府所在地,目前核编教职工人数为30人,实有教职工38人,现有教学班8个,现有学生人数230人,其中有103名学生住校就读。

  2)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

  我校的办公用房都是三级办公用房,没有房产证,有土地证,总建筑面积为544.2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408.15平方米。具体每栋建筑的使用情况是:

  01号综合教学楼,砖混结构,三层,建筑面积1173平方米,共有三间教室,一间音乐教室,一间电教室,10间办公室,有10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2号教学楼,砖混,总建筑面积422平方米。一层为商品房,已出售,二楼有二间白板多媒体教室,一间学生兴趣小组活动室;一间是党员活动室和一间学生广播室。

  03号宿舍楼框架结构1273平方米,三层,全部住校学生宿舍。 04满江楼(砖混结构184平方米2f):二层,14间房,共28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5教学楼(框架结构2112平方米4f),4间教室,一间多功能室,一间学生体操室,三间仪器室,三间实验室,一间图书室,一间阅览室,三间储藏室。

  3)我校总建筑面积为3991平方米,其中大部分为教室,多功能室,学生活动室等,教师的办公面积为544。2平方米。

  4)存在的问题:

  我校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不相符,如果按照编制人数30人算,则办公用房面积是超标的,但如果按照实际人数38人算,则没有超标。

  四、清理效果

  经过我们对学校办公用房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学校的办公用房得到了规范和整齐。学校的工作面貌有了新的改观。我们认识到,办公用房不仅仅是简单的作风的问题,更是一个学校工作面貌的集中体现,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成绩。只有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好,把学校的工作面貌搞好,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8

  根据下发有关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院高度重视,及时行动,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院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院办公用房系借用原供销社大楼,位于中山路,由于资产借用,所以我院并无产权。医院现有办公人员14人,办公区有6间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院长二人一间,20平方米;党支部副书记一人一间,8平方米;副院长三人各一间,分别8平方米;办公室二人一间,15平方米;账务四人一间,15平方米;护理部、医务科两人一间,15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院不存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在很大程度上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自查措施

  (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为贯彻落实文件相关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掌握政策标准,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有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超标使用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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