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总结

2017-04-13 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对照自查内容和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采取多种形式,在干部队伍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一是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定期集中学习的办法,组织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二是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活动。一方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向汪洋湖、郑培民等先进典型人物学习的示范教育活动;另一方面组织干部收视收看反腐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开展现身说法教育活动。聘请纪检干部、专家来县讲课,举办《清风颂》廉政书画展,播放廉政教育电教片,强化干部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为了明确职责,保证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还就县政府一班人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落实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办事机构,通过建立责任制,较好地推进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案件发生

  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着力建章立制,砌牢“防火墙”。

  一是推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先后制定了《县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和《县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对原财政拨款单位取消了经费包干,全部实行零基预算,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框架。强化了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的作用,对原以各项理由不进中心的14个单位,除移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实行会计委派制外,其余单位全部进入中心,加强了财务监管力度,减少了支出漏洞。同时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款收费票据进行了全面清理,使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杜绝了小金库的存在,消除滋生腐败案件发生的温床;扩大了政府采购的范围,医疗器械、大宗药品等全部实行统一采购,减少了暗箱操作,降低了药价、减轻了患者负担;从严控制电话费、会议费、招待费等开支,督促“两办”认真制定了《关于做好来宾接待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县四套班子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今年预计接待经费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0万元;清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对超编配备的小车全部实行公开拍卖。二是推行了人事选配制度改革。今年对县城中小学各课程缺编教师、农村中心小学缺少的英语教师和计生系统所缺的'计生专干及技术人员,改以往组织选调为全部面向社会相应专业毕业生和农村中小学教师、轮岗计生干部中公开招考。严格了干部职工流通渠道,没有一人进行逆向调动,有效地控制了财政供养人数。三是推行了管理制度改革。招商引资方面,建立诸如项目洽谈、合同审定、优惠政策、资金审验、跟踪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全面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诚信形象,降低合同风险。同时规范了土地出让和工程招投标行为。对经营性土地改以往的协议出让为全部公开挂牌招标出让,提高了经营效益,实现了国有土地的价值最大化。今年以来,共挂牌出让8宗土地,面积100余亩,成交总量2600余万元,成交价比挂牌价多收入132万元。基建项目和公路改造项目今年也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投标。

  三、采取多种措施,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群众对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深恶痛绝,今年以来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整顿作风。组织人员深入到部门、乡(镇)明查暗访,督查各项纪律及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考评记分依据,目前,群众有所反映的乡(镇)干部走读、县直单位超标准接待、公款钓鱼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针对县集中办事大厅办公单位越来越少、服务功能越来越弱的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集中办事大厅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将办事大厅划归纪检监察部门管理。二是注重行风。建立了行政审批制度,削减了审批项目,规范了审批程序,强化了民主决策;今年先后组织人员对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中小学校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了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保持了公路基本无“三乱”县的成果;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继续采取“四铁”精神整治,投资软环境进一步好转。三是关心民风。搞好政务、村务、校务等公开工作。积极督促各乡(镇)、村和部门普遍建立了政务公开栏,乡(镇)、村重点对村民关心的税费交纳、救济款物发放、计划生育、村级财务先后进行了公开,部门重点对有关政策、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公开,各中小学校在春、秋两季开学时,重点对各年级的学杂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开。四是树立新风。开展了诚信南城活动,抓好民主测评,对为客商投资企业服务的相关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形象测评,由客商自主投票,评出前三名和后三名,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差的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

  四、强化监督作用,从严查处各种违纪案件

  审计、监察是政府对下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重要途径。1—10月,县审计局共对46个行政事业单位、2个企业单位和12个专项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6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5万元。对45个单位的55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有问题资金17万元,收缴财政12万元。为维护经济秩序、服务宏观调控、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84起,其中大要案12件,处理违纪党员干部84人,对违纪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五、自警、自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本人能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到廉洁从政。能够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的歪风邪气。没有利用职权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在公务活动中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没有利用节假日、婚丧喜庆等事宜收敛钱财;工作脚踏实地、实事求是,讲求实效,没有为谋取所谓政绩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更没有搞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花架子;没有以开会、考察、培训、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今年出省2趟,都是参加省、市组团的集体招商引资活动,没有拐道到任何名山大川和风景名胜区游览,无论在省内、省外活动,没有搞过互相宴请、高档娱乐消费。深入乡(镇)、村调研坚持用工作餐,没有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没有超标配备、使用小汽车,在住房问题上,没有以权谋私行为。历年来个人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市纪委进行了报告,同时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和子女都没有从事经商活动。其它有关廉政自律的规定,本人都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以来,我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尽职尽责,对自己从严要求,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对此,我将在今后的廉政建设工作中,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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