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自查自纠

2017-04-13 自查报告

为了促进党员干部在整治违法违章建筑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瑞金市以自查自纠为手段,在全市开展清理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活动,动员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自我整改。

此次自查自纠活动的对象为各乡镇(含村、居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含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内容为在中心城区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违法违章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行为,以及干扰、阻碍“治违拆违”工作和有关工作人员不严格执法、以权谋私的行为。

为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瑞金市清理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萍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由市纪委副记、监察局局长熊伯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自查自纠工作从8月初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分宣传部署、自报自纠、核查处理三个阶段进行,并采取依法依纪,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主动自查自纠的单位和个人从轻从宽处理,干部职工不论违建性质如何,凡在9月1日前自查自报并自行纠正的,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相关工作人员在9月1日前对其个人徇私情、纵容包庇、权钱交易或合伙参与违法违章建设从中牟利等问题,主动如实填报并自纠的,视情从轻、减轻或免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规定时限内不主动自查自纠、隐瞒不报或采取其他手段继续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的干部职工,一经查实,一律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严从重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市同时要求,各有关乡镇和单位主要领导是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自查自纠活动负总责,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地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有关乡镇和单位要迅速传达学习相关文件,让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掌握有关内容和要求,主动支持、配合自查自纠工作;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督促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并组织核查,对工作马虎应付、敷衍塞责,走过场,导致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以及存在包庇、纵容或说情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同时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有关责任。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自身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逐次排查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推进深入学习廉政准则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讲座

我局在学习《廉政准则》后,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辅导讲座,并采取以下多种措施:

1、局党组召开会议,精心谋划,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局长亲自部署,深入研究,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2、开展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辅导和座谈讨论,切实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查找思想、作风、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在全局主动开展自查自检,进行自我剖析和总结。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从政行为,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要求,进行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征求干部职工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互查,并将自查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的重要内容,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纠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健全制度,取得初步成果

围绕建立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的目标,重点逐步建立完善了干部廉政教育、规范性文件和重点领域等岗位制度建设,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环节,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党员干部都能严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着力检查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强化廉洁自律。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各项廉政规定落实了实处。

二、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学习实践中,过于自信,觉的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心要学习这些制度。由于工作敏忙等原因,疏于学习,有时候,自己不能集中精神学习,在遇到困难的地方,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我认为轻视学习,往往会导致严重后果,会因为没有自觉地增强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或会在物殊条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错误,或会因对制度的许多规定不是很了解,在最终也会违纪违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根本上有自身的主观世界改造不够,认识不深,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1、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解决措施

1、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区旅游局将《廉政准则》作为在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以解决和预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进行查找和纠正,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廉洁清正的新形象。每月安排一次《廉政准则》的集中学习,使每名党员了解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2、强化公示制度,不断增强自律意识

对重大事项和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公示,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一是干部任用相关情况公示。对干部提拔、调整等人事任用事项,坚持程序、条件公开,对产生的结果张榜公示。二是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公示。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在原来报告六项内容的基础上,把家庭投资、住房、配偶子女有关情况及本人因私出国(境)、婚姻变化情况纳入报告范围,并在半年和年终两次公示,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

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深刻领会了精神实质,对照自己进行了详细自查自纠,没有违反“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行为。我局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廉政准则》,对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决心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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