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的自查报告

2021-09-28 自查报告

  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眸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有不足,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自查报告吧。你还在为写自查报告而苦恼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收费的自查报告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收费的自查报告1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秋两季学校治理乱收费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xx(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员:xx(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五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

  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情况。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等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收费的自查报告2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收费行为,巩固行风建设成果,防止教育乱收费,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我县辖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现依据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本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据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未另立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况。未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民办幼儿园在制定或调整保教费标准时,程序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不存在乱涨价行为;物价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有完整的备案程序。未在《暂行办法》之外自设收费项目,幼儿使用的教材均由幼儿园统一购买大连市教育局指定教材《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B版)教材》,并免费发放给幼儿使用。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资金拨款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11〕870号)、《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11〕869号)精神,以及《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政策的通知》大财教【2011】747号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

  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依据20xx年教育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工作要求,我县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每个岛屿只有一所初中以及一所中心小学,学生流向高度集中,择校生与本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也不存在非正常跨区招生问题。

  xx县只有一所高中,为省级示范性高中。20xx年,xx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80%。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举办以选拨生源为目的的竞赛、办班。全县没有民办学校,不存在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存在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各学校全面公开学校办学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特别是择校生招生政策、标准、比例等。

  三、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xx县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任何民办学校。

  四、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

  20xx年秋季至今,xx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执行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没有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不存在以民办形式招生和收费行为。我县没有涉外办学机构。

  五、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我县没有高等学校。

  六、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的征订延用了省指定目录中圈定的项目,经过全县一线教师海选确定每学科一种教辅,以学生家长自愿订购为征订原则,辅以家长签字的教辅征订形式操作。征订宣传由教育行政完成,学校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广泛进行了征订政策的解读。依据20xx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全县中小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生课堂上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一季征订品种,未发现省目以外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学校、教师也没有在推荐目录之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七、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存在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现象;也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通过暗示、诱导、动员或者胁迫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公办在职教师没有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我们将治理乱收费作为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到每年的《学校管理与发展考核方案》之中;公办中小学没有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包括租赁、借用等)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行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的通知》,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八、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与教育部学籍系统进行对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制度,如实按照学校实有人数划拨经费。不存在虚报、冒领、克扣、挪用、挤占、截留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行动,落实督察制度。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信息公开,畅通举报电话、信箱等监督途径。

  九、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已全面清理和规范区域内教育收费政策;及时将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支收费情况

  政府、学校不存在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中小学不存在违规收取学具费、保险费、体检费、课外课程选修费等;不存在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严格执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原则,没有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没有违反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的规定,跨学年收费等。各学校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等。

  十一、收费公示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长期向社会公布;做到以招生简章、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

  收费的自查报告3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四)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收费的自查报告4

  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步伐,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打造政策助企业发展新高地,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宿政办明〔20xx〕130号)、《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埇桥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埇政秘〔20xx〕88号),把该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的任务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清单建立总体情况

  从20xx年10月28日开始,我区按照省、市部署,启动涉企收费清单建立工作。经过清理,我区共保留进清单的涉企收费55项,涉及21个部门,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3项,涉及9个部门;政府审批前置性服务收费项目22项,涉及xx个部门;政府性基金9项,涉及5个部门;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1项,涉及1个部门。

  在清理过程中,各单位共上报项目91个,清理项目36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9个部门共上报项目40项,清理掉17项。政府审批前置服务收费15个部门共上报收费项目36项,清理掉xx项。政府性保证金各单位报6项,清理掉5项。

  清理掉的36项上报项目中,其中:17项是不属于这次清理范围内的收费;5项是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被取消的,如土地部门的采矿权登记证、水利局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市场监管局的特种设备证照工本费等;xx项是前置服务收费,主要是取消的前置性事项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和审查事项等,如卫生局的建设项目预防审查的前置服务事项卫生学评价报告、金融办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前置服务事项的验资报告和环保局的环境检测报告等。取消的收费预计年可为埇桥区企业减轻负担440万元。20xx年全区非税收入(含基金、保证金、罚没等)仅占财政收入的15.7%,远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我区涉企收费项目仅占收费项目总额的约6%左右。(清理项目详情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高标准完成“清单”工作,我区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级涉企收费清单领导小组。共召开2次工作部署专题会、3次工作调度汇报会,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经过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核意见和工作汇报后研究通过。

  2、责任分工明确。清理工作分别从物价、财政、法制、民政、编办、监察、经信、中小企业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集中在区物价局办公,分别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清理收费的任务范围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4块内容。

  3、程序严格落实。清理按三个阶段进行,所抽调工作人员分4个组对35个区直部门的收费事项按照依法依规、精简规范、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集中审核,严格走“三上三下”程序进行,即收费单位填报自查登记表后,审核组逐项审核,采取“四对照”严格把关。即对照省局项目和标准、对照市政府20xx年公布项目和标准、对照近几年取消的项目和降低的标准、对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提出初步意见,以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文,向收费单位征求意见;单位反馈意见上报后,审核组继续对照审核。市“清办”主任到我区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后,我们又一次将意见反馈给各单位进行确认。第三次征求意见是通过区政府的网站和宿州市物价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最后的清单。

  4、专家评审把关。本次清理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范围,于20xx年11月24日至20xx年11月25日与区法制局、区财政局、区编办等单位专家同志集中开展了评审以及合法性审查,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在清理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清办”、市“清办”多次进行请示,市“清办”对我区的“清单”审核工作也十分重视,多次指派专业人员到我区进行现场指导,亲自对照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逐项把关。

  5、公示及时合规。收费清单清理经过专家评审和论证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区政府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了埇政秘[20xx]88号文件对外进行公布,并同步如期在埇桥区政府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在区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出,在《拂晓报》上公布,明确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

  1、收费清单公示以后,区物价局印发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500本,发放《涉企收费目录》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200余本。

  2、变更《收费许可证》。对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共变更《收费许可证》32个。其中,变更了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的收费,如土矿局收的土地开垦费复垦费6-9元/㎡,一律按6元/㎡收取等;缓征了林业局的林权证工本费、林权勘测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等。

  3、组织开展督查。先后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区国土局等单位的涉企收费进行明察暗访;对我区的贸翔面粉厂、王中王门窗厂等部分企业进行走访,经检查和了解,没有发现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都已完全落实,甚至连正常的收费有的还没有收到位,如环保局的排污费用等。

  四、涉企收费清单监管措施

  全面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我区主要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明确各收费单位为收费公示的责任主体,做到谁收费谁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收费依据不符合不得收费,收费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检查机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及对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做到收费公示透明,交费清楚明白,管理依法规范。

  2、严格把关公示内容。明确物价部门负责牵头审核和监管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各收费单位在收费公示时须将公示内容报价格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公示,以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

  3、责任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前置服务收费由物价部门负责监管。政府性基金和保证金分别由财政部门和法制部门负责日常监管。

  4、部门联动。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三个清单”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进行集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积极发挥区长热线和价格部门“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6、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发现1起,查处1起,情节严重者,予以公开曝光。

  五、存在问题

  在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中,由于受到清理的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实质上没有真正达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的效果,结果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比如,人社局收取的社保金,虽然没进收费清单,但是按规定仍然要收取,这就造成了清单之外还有收费的局面。

  收费的自查报告5

  我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科技局文件精神,按照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杜绝教育乱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我们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告如下。

  一、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行政、职代会成员、一至六年级各班班主任教师

  二、加大宣传,统一思想。

  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重申学校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在自查过程中,领导小组又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各级文件,再次领会了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治理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次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把切实做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警钟长鸣。

  三、狠抓制度完善,明确目标责任,切实使规范收费成为上下一致的行动准则。

  1、严格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制。校长为学校规范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协同,坚持把规范收费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求广大教师要讲道德、讲大局、讲责任,自觉抵制一切不符合规定的收费。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一是收费公示制。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出示并制作了“收费公示牌”,公示内容准确、完整。让每个学生、家长交明白钱,让学校收费放心。任何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二是收费票据使用规范。在开学初的教师会上,针对向学生收使用的收费票据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讲解。三是责任追究制。让全体教师明确收费责任制度,使全体教师铭记乱收费责任人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所受的处罚。

  四、狠抓工作创新,务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一是把规范收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把治理乱收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将规范收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实行违规收费“一票否决”。

  二是把规范收费工作与大力推进依法治教结合起来。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前提。我们在严格实施规范收费等规章制度的同时,研究并制定出既切合实际又便于操作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三是把规范收费工作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教师师德建设与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结合起来,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或统一征订教学辅助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学习用品等;严禁对学生进行经济处罚,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

  五、自查情况

  1、自查方式。在自查中,我们采取到班访谈、抽学生调查、向家长了解等方式进行。

  2、实施收费行为方面。通过自查,我校均未发现有乱订教辅资料或统一使用教辅资料的现象;未发现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未发现教师收费补课和违规办班的现象;未发现教师违规乱收费的现象。未发现教师违规乱收营养午餐费的现象。

  六、今后工作思路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从严治教,规范管理,取信于民。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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