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021-08-19 自查报告

  转眼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又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了许多问题,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你还在为写自查报告而苦恼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2

  关于上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总结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一直以来,我院都把规范收费管理、治理乱收费工作当着一项重要的工作,深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收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这个中心,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积极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年初,及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审计、监察、财务处长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处理日常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谁出现问题就追究其谁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大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和领导力度,逐步形成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校的良好氛围,推动教育收费工作,一步开创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整章建制,规范行为,形成长效机制:

  1、根据财政育部、国家物价局《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和《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xx学院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发生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现象。

  2.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活动,坚持“一证(收费许可证)、两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情况)、四统一(收费时间、项目、标准、票据)”收费办法。

  3、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对获得奖助学金、因物价上涨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的学生在校园网上公开,对资金的发放落实情况进行跟综检查。本学期应发放国家奖助学金448.5万,已安全准时到位。

  4、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学院任何部门代购教辅材料、收取教材代购服务费和回扣。

  5、组织春秋两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以“纠风约谈”和“三卡一证”为抓手,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反馈。

  6、加强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查处力度,对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一旦发现按照《商洛学院财务违纪行为处罚暂行办法》严肃查处。

  7、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今年上半年配合上级要求开展“关于治理小金库自查工作”。未发现有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三、强化监督,专项查处,务求工作实效:

  按照治理小组要求对20xx春季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自检自查,总结如下:无超标准、超范围的收费项目;有收费公示板,公示板内容全面、合理;教材订购未超范围;按标准收费,收费许可证已经过年检,收费项目规范;没有代收费、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管理专户专储。总之,治理教育收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3

  我院接到《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查处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的通知》后,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20xx14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

  自接到通知以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出发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治理工作全覆盖的管理机制,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规范管理,严格收费制度。

  我院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由财务处统一归口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收费。我院不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收取学费后,仍向学生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等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策执行到位。

  我院按照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文件和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进行审核,并且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院党委、行政要求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对学院各项收费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要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教育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做出贡献。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4

教育局收费管理办公室:

  解放路小学目前共有5个年级,开设31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390人。本校收费专管员在参加了8月25日教育局召开的收费专管员会议后,立即向学校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学校也专门召开了行政会议、班主任会议、教师会议进行学习有关部门印发的收费文件的精神,按照“总量控制,政府核定,事先公告,一次收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本校的收费行为。根据上级规范收费操作安排,8月27日下午召开家委会,讨论确定代办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并获得家委会委员一致要求后报教育局备案。于28日在学校校门口醒目处、橱窗长期公示;30日办理学生报到手续。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收费情况报告如下:

  1、严格贯彻精神以及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2、对于学校服务性代办项目:按照学生自愿、收费规范这二条原则包括学生中国平安保险70元/人/学年、红十字会的学生住院互助基金60元/人/学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元/年(仅限上海籍户口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费100元/人、报刊费按实收取,总计不超过50元/学期,校服176元(一年级)和182元(四年级)等,学校召开家委会征求家长意见并出具书面通知,并由家长签名,再由学校向区教育收费管理办公室统一备案,做好了公示工作并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代办项目所收费用,将由学校财务部门予以单项管理,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收。并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

  3、关于20xx学年第二学期代办费结算情况,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分类结算,并根据“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把结余代办费在上学期末及时退还给了学生。

  4、几年来,我校经常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讨论,使大家提高认识,端正教育态度,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奉献精神,对学生倾注全身心爱,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学校也历来不搞整班收费补课,不搞双休日及假期补课。本校没有补课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本校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收费是规范的合法的,欢迎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们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上报告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5

  我区于xx年被授予“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

  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做了具体部署。

  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

  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建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

  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规范,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买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基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

  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

  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限时办理。

  七是区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部分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

  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三)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现象,教职工工资实行区财政统一拨付,并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5月份对部分中小学和街道教育办进行了一次抽查,结合校长岗位调整,对市19中等部分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坚持把治乱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与36个直属中小学、幼儿园、9个街道中心校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二是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全区中小学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要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常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教育局建立科室包片包校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地区的治乱工作,各科室在重点抓好春秋开学收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办高中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白条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或公费旅游等现象。

  四是局机关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认真接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详细登记,并迅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科室予以办理。

  同时,教育稽查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举报及时予以调查,经查属实的问题,对学校负责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近3年来,我局共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投诉及信访举报67起,调查67件,办理回复67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灞桥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6

xx区教育局:

  我校在收到教育局下发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后,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张福荣为副组长、各年级、总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学习有关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和财务收费制度,对通知要求自查的内容认真逐一进行了核查,20xx学年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上核准的标准收取,老生按老办法收取,收费标准每人4500/4000元,新生按新办法收取,收费标准每人5000元,20xx学年代办费收费标准也是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每学期每人预收书簿费220元、卫生保健费20元、课外活动费160元,到每学期终了予以结算,做到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并将代办费明细支出清单发放给每一学生,在教学楼的醒目位置公示教育收费标准,以便学生和家长核对及监督。

  20xx年以来,我校对困难学生进行了学费补助,发放补助金47人、31250元,对特困学生进行了资助,共资助24人、5760元,使困难学生也享受到高中阶段的学历教育。

  通过这次自查,尽管未发现我校有违反教育收费的行为,但我们认识到教育收费是牵涉到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为普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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