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2022-04-19 自查报告

  时光飞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来为这段时间的工作写一份自查报告吧。大家知道自查报告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19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19〕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19〕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3

  据下发有关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院高度重视,及时行动,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院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院办公用房系借用原供销社大楼,位于中山路,由于资产借用,所以我院并无产权。医院现有办公人员14人,办公区有6间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院长二人一间,20平方米;党支部副书记一人一间,8平方米;副院长三人各一间,分别8平方米;办公室二人一间,15平方米;账务四人一间,15平方米;护理部、医务科两人一间,15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院不存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在很大程度上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自查措施

  (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为贯彻落实文件相关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掌握政策标准,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有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超标使用现象的发生。

  尽管我们用判断力思考问题,但最终解决问题的还是意志,而不才智。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4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

  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某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5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民政局严格落实“两清”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两清”工作。

  一是成立“两清”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振权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苏晗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督导本单位的“两清”工作。

  二是全面清理办公用房。民政局对现办公用房和单位人员进行了详细核查,根据实际办公条件,对照上级标准要求,对现有办公用房重新进行安排整合。经核查,无超标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局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

  三是严查违规公务用车。对照相关标准要求,深入开展了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进行了认真核查。同时,对单位公车使用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超标车辆进行了封存,等待市委、市政府统一处理。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两清”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后需要长期监督检查,做到同检查,齐督促,形成人人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经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民政局“两清”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果,为继续深入推进廉洁办公,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打下了良好基础。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解放全国人民,为人民群众服务,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政机关的工作重点应该围绕群众而展开,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情。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是符合民心和国家实情的一次重大行动。

  本单位隶属XXX,在办公楼和干部办公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本单位的办公楼和干部用房进行了仔细地审查与有力地处理,对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果断地清理。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整,我单位在办公楼装修程度、办公用房面积及其相关方面已经全部达到了《通知》的标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原计划在下半年修建XX楼一栋,此前正在进一步地调查分析和讨论中。经过单位各部门的一致商讨,认为该办公楼没有兴建的必要。目前,该项目已经彻底停止,相关情况将在报告中详细叙述。

  第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但尚未装修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行、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处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第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第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本单位身兼数职或因其他原因而拥有多个办公用房的,我处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第五,办公用房出租、出借问题:

  在多年前,因各种原因而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我单位按照合同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不续签,而对其他借用办公用房的,同样进行了清退,确保办公用房没有其他非行政办公用途。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443.05平方米(含会议室121.28平方米,档案室42.14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10.31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269.32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8

  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镇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严格按照县有关要求,由镇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镇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镇性质为乡机关,核定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12人,实有人数为36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9人,领导干部编制数9人,实际配备数12人(3人为虚职); 我镇现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976.1㎡,其中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81.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94.9㎡。

  (二)使用情况

  基本办公用房36间,使用面积640.6㎡,其中办公室22间,使用面积363㎡:乡级正职使用办公用房72.6㎡,副职使用办公用房90.75㎡,乡级以下使用办公用房199.65㎡;服务用房12间,使用面积236.7㎡:党委会议室3间54.45㎡,镇机关会议室4间85.8㎡,接待室2间36.3㎡,计生服务室2间42㎡,其他用途1间18.15㎡。设备用房2间,使用面积42㎡:计生设备用房2间42㎡。另有附属房194.9㎡。

  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规定标准。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9

  本单位 ,按照《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查的通知》要求,积极对本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仔细地审查核对。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占地面积 平方米,学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编制人数 人,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余用于正常教学所用。

  一、办公用房情况:

  本单位教师办公室兼教师宿舍6间,建筑面积126平方米,使用面积88平方米;学校会议室2间,建筑面积42平方米,使用面积29平方米;学校教师食堂1间,建筑面积21平方米,使用面积15平方米;教师厕所2间,建筑面积14平方米,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203平方米,全部用于教师正常办公,自己使用,无出租、出借现象。

  二、房屋建筑情况:

  本单位办公用房全部为砖木结构,修建于1993年,C级房。室内摆设办公桌、单人床,无豪华装修。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教师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目前人均使用面积14.5平方米,符合清查标准,用房分配合理。

  四、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情况:

  我校严格实行用房管理,办公用房全部用于本校教学所

  用无出租出借现象。到目前为止,我校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根据《甘州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区清房办[2013]1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起来,对办公用房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截至目前,局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已全部达到了文件要求。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区分局位于甘州区南大街220号,因区政府拆迁,2011年3月8日借用甘州区广播电视局10层、11层办公,原使用建筑面积1586.66平方米,现使用建筑面积879.04平方米,清退建筑面积707.62平方米,现使用总间数13间,清退10间,实有人数56人,单位人员编制数49人(其中领导干部职数14人,干部职工35人,临时人员7人、人均面积15.69平方米。按照要求没有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的情况。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用房,维持办公房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1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摸清办公用房底数、有针对性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各级要求落实到位,决定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清理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相关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政策性强,局党组明确提出局属单位与局机关同步实施这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清房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结合起来进行,从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格使用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取得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着眼工作大局等4个方面组织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加强上下协调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情况

  科技局系统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办发电〔20xx〕248号》(兰办发电〔20xx〕48号)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经自查情况如下:

  (一)目前,市科技局系统没有新建、在建楼堂馆所,没有出借办公用房情况,没有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情况,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情况,没有变更为企业的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二)科技局机关和6家局属单位,共23位县级领导干部,经市清房办检查办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科技局下属6家正县级单位,均未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科技局机关,行政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金昌北路广武商厦8楼,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工业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庆阳路94号4楼南侧,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中山路28号棉麻大厦9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四)兰州工业研究院出租办公用房211.2O,年租金8万,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兰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出租的办公用房380O,年租金6.6万元,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

  除上述两家单位外,科技局机关及其他4家局属单位没有出租办公用房情况。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2

  根据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我院积极组织学习,并对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标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院在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刻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魏胜书记任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首先,我们对医院行政办公区域进行了自查。我院在今年年初新班子成立后就将办公区域调至北楼三层,原办公区域已改建成内二科病区,有效改善了住院环境。

  现办公人员22人,办公区域共一层,10间,房屋面积143平方米,平均办公区域 6.5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院长办公室一间,12平方;书记和工会主席一间,15平方米;两名副院长一间,15平方米;1名副院长和合管办常务副主任一间,15平方米;办公室四人一间,15平方米;总务后勤三人一间,12平方米;护理部四人一间,15平方米;质控科、病案室两人一间,12平方米;药剂科两人一间,12平方米;接待室一间,20平方米。

  然后,我们对公共卫生服务站办公区域进行了通查,按照我院公共卫生服务站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办公室人员进行适当调整。我院公共卫生服务站职工共19人,共安排了6间办公室,总建筑面积72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3.79平方米。

  财务科和统计室三人一间,15平方米;公共卫生服务站站长和两位副站长一间,15平方米。总体分析,全院行政办公人员47人共使用18件间,面积225平方米,平均每人4.79平方米。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室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场所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3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景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景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38名:在编在岗17名,其中科级干部7名、一般干部10名;下派干部8名,其中国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农粮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干部13名,其中乡聘干部6名、大学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866.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534.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设备用房14.7平方米、附属用房86.9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1800.1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乡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13.1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13.1平方米),5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27.0平方米,人均5.4平方米;一般干部31名,其中29名干部在乡办公、1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186.5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2间21.3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会议室2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46.1平方米、大会议室127.9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1间92.7平方米;接访室1间10.1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1间10.1平方米;档案室1间14.7平方米;物资室1间14.7平方米;文印室1间10.2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1间11.2平方米;计生服务所B超室1间13.9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1间9.1平方米;卫生间1间11.2平方米。

  3、设备用房14.7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1间14.7平方米。

  4、附属用房86.9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厨房1间面积56.3平方米;食堂2间,面积分别为18.3、12.3平方米。

  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2人、聘用干部1人、乡干部1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169.1平方米,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间25.7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15.5平方米、财政所2名干部办公室10.2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2间36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14.6平方米、资料室21.4平方米;其余445.5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提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9平方米、普通干部6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50%,因办公大楼均为上世纪90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4

  xxx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xxx县监察局、xxx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x机管〔20xx〕15号)要求,我局对办公用房情景进行了详细清理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情景报告如下:

  一、编制情景

  我局现有行政编制16人,其中公务员14人,实际在编13人,行政工勤2人,实际在编2人;参公事业编制14人,实际在编8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际在编48人;差额事业编制12人,实际在编1人;财政拨款聘用人员9人。

  二、办公用房情景

  我局现有办公用房17间,使用面积320平方米,设备用房安全生产监控中心、库房174平米,服务用房546平米含会议室250平米(其中210平米为与县委党校共用)。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没有超出规定标准,贴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领导干部在不一样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违规行为。

  三、自查取得的成效

  经自查清理,我局没有违反相关政策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情景。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办公用房台账,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办公用房,充分发挥现有办公用房使用效益。

  特此报告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5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景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资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局印发了《煤炭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严格落实职责制,加以整改,确保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景

  (一)基本情景

  局机关总编制数22人;煤征站总编制数62人,按照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为6㎡标准进行了自查整改,原使用的602室(42.4㎡)已空出交机关事务局。具体整改情景见汇总表。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景

  我局现办公用房有13间(其中煤征站5间),总共使用面积为282.32平方米。经过自查,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上没有超出规定的标准。我局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贴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领导干部在不一样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违规情景和行为。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办公室,维持办公室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俭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6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xx]17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进取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我们学校对这次清查活动高度重视,首先召开校委会,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其次召开全体教师会,集思广益,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采取的主要做法:

  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体教师共同排查外,成立了以蔺德文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由南永谦,赵荣二位同志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另外由办公室承担绘制图纸的工作。

  三、自查情景

  1)学校的基本情景

  我校位于称钩驿镇镇政府所在地,目前核编教职工人数为30人,实有教职工38人,现有教学班8个,现有学生人数230人,其中有103名学生住校就读。

  2)办公用房的使用情景

  我校的办公用房都是三级办公用房,没有房产证,有土地证,总建筑面积为544.2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408.15平方米。具体每栋建筑的使用情景是:

  01号综合教学楼,砖混结构,三层,建筑面积1173平方米,共有三间教室,一间音乐教室,一间电教室,10间办公室,有10位教师在上头办公并兼宿舍。

  02号教学楼,砖混,总建筑面积422平方米。一层为商品房,已出售,二楼有二间白板多媒体教室,一间学生兴趣小组活动室;一间是党员活动室和一间学生广播室。

  03号宿舍楼框架结构1273平方米,三层,全部住校学生宿舍。04满江楼(砖混结构184平方米2f):二层,14间房,共28位教师在上头办公并兼宿舍。

  05教学楼(框架结构2112平方米4f),4间教室,一间多功能室,一间学生体操室,三间仪器室,三间实验室,一间图书室,一间阅览室,三间储藏室。

  3)我校总建筑面积为3991平方米,其中大部分为教室,多功能室,学生活动室等,教师的办公面积为544。2平方米。

  4)存在的问题:

  我校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不相符,如果按照编制人数30人算,则办公用房面积是超标的,但如果按照实际人数38人算,则没有超标。

  四、清理效果

  经过我们对学校办公用房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学校的办公用房得到了规范和整齐。学校的工作面貌有了新的改观。我们认识到,办公用房不仅仅是简单的作风问题,更是一个学校工作面貌的集中体现,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成绩。仅有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好,把学校的工作面貌搞好,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提高。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7

  10月8日上午,教育局关于“清理办公用房专题工作会议”结束后,我校领导班子对此工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由后勤牵头,迅速严格地对照标准排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办公用房分布于1—4号教学楼及校园西南区办公用房。其中,1号教学楼建于1979年,三层,现为校幼儿园校舍,包括教室、寝室、卫生间、办公室及食堂(独体);2号楼建于1992年,4层,系教学楼,包括教室、电子备课室、办公室、仓库、餐厅及卫生间;3号楼建于1986年,四层,系教学及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室、年级办公室、部门领导办公室、仓库、会计室、水房及卫生间等;4号教学楼,建于2007年,三层,主要是功能教室,包括图书阅览室、教科室、实验仪器室、阶梯教室、舞蹈室、法制教育室及监控室等;西南区办公用房包括体育办公室、音乐办公室、后勤办公室、卫生室、仓库等。四栋建筑报批手续齐全,均有资产台账。

  我校现有机构完全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设置,全校核定编制人员94人,运行费用属财政全供。

  通过自查,我校所有办公用房均符合要求。

  规范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8

  我校根据北政办发[2013]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认真开展了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将自查清理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学校现有办公用房总面积907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02人。 我校有5名科级干部,按规定的9平方米计算,办公用房为45平方米;其余科级以下为97人,按规定的6平方米计算,办公用房为582平方米。

  学校办公用房总面积应为627平方米,超280平方米。

  二、整改措施

  1、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对学校办公房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研究决定: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启动清理工作,态度认真、时间抓紧、工作做细、领导带头、完善制度,确保完成清理工作。

  2、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划分教学人员属性,合并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41人,调整12个办公室。

  3、腾退在教学实验楼办公的8个处室,腾退面积280平方米。腾退出来的办公室作为学生阅览室或实习实训室。原在教学实验楼办公的11人移到综合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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