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过去的工作,收获良多,也看到了不足,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自查报告吧。那么一份详细的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保健食品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健食品自查报告1
按照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经营保健食品的通知要求,本企业对保健食品的经营过程进行了自查,其自查结果如下:
1、从进货来源进行自查,本公司采购部在进行业务洽谈时首先对供应商及产品的资质进行初审,质管部对供货方资质进行复审,并从各相关网站上进行资质及产品上标注的名称及批准文号的合法性、有效性的确认,确保本企业是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目前本公司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均有相应的资质;
2、验收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商提供的送货凭证与实货进行相关项目的核对,确保进货票据完整、有效;本企业的连锁门店统一从总部购进,各店不得自行采购产品;总部及门店购进产品验收后形成验收记录,且记录要求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3、各店铺销售保健食品的员工,已经按照指定单位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这项工作由专属部门负责;
4、在产品宣传方面,不存在夸大宣传等不符合要求的宣传材料:对各连锁门店的宣传材料由专属部门负责审核,对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禁止宣传;
5、本企业从产品的购进、资质审核、验收、销售及售后及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有着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依据质量制度制定各项工作流程来确保质量制度的有效落实;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各项工作有着明确的标准,我公司对于新制定的及修订的制度不定期进行培训贯彻,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制度执行不利的给予严肃处理。
总之,通过本次自查,本企业对于保健食品的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请相关部门予以监督!
保健食品自查报告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在保健食品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生产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行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公司上下员工齐心一致,特根据衢食药监函20175号《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函》,我们公司的管理人员非常重视开展自查,通过狠抓落实保健食品安全、规范生产,我公司已获批的2个保健食品生产进展顺利。一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从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管理及质量检测等方面全面落实质量控制制度和规范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规范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夸大宣传保健功效。在进行常规生产的过程中,响应上级领导明确“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也与日俱增,为公司今后继续生产合格产品做足工作。公司现有获保健食品批文的产品2个(xxx牌蜂胶软胶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XX和牌破壁松花粉,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XX)。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的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做好保健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检验工作,做到不合格原辅料不进厂,保证所有的原辅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做好采购记录台帐。
三、生产环境符合GMP要求,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生产记录完整。
四、做好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工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决不出厂。
五、加强库房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原辅料、成品库房环境。
六、严格按照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制作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保健食品自查报告3
为加强《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性文件备案办法》、《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及时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在接到市局下发的《xxx年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务会,部署执法工作自查,由xxx局长负责,xxx副局长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二、行政执法工作自查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成立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是否亮证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台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改正的及时进行了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了整改的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进,不能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因县局行政许可事项不多故未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减轻了处罚。
3、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没收物品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4、有2个案件没有完全执行而没有办理延缓、免交手续。
5、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记录字迹潦草、不易辨认、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处罚决定书有错字。
6、由于县局编制不足故未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三、整改意见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书写,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将执法工作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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