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转让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转让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甲方将自己的一台 ,现转让给乙方,车辆价格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付款方式:合同签字时乙方首付,
2、自民事责任、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自 年 月 号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与本车有关的债权债务、民事责任、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保证本车具有本人合法所有权,并所有手续合法合理,如发现手续不合法及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将本车一切手续交与乙方。
4、此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违约,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元整)。
5、以上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愿,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见证人: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需使用甲方变压器,甲方愿意转让
**************500KVA变压器(1台),用户编号(*******)给乙方使用(不过户),就变压器转让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 500KVA变压器合法使用权,并与市供电公司(20xx年2月1日)签订临时供电合同,其中临时接电费 100000 元,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公司(20xx年12月25日)签订10KV配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其中变压器工程款230000.00元,变压器押金50000.00元,总计金额385000.00元。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变压器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变压器转让或者销户。自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如乙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或所属管辖地、施工范围内的其他一切劳务纠纷、经济纠纷等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来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使用权的声明
甲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乙方使用上述变压器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变压器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变压器(含变压器工程款、临时接电费、变压器押金)全部金额的50%费用一次性支付甲方,金额192500.00(壹拾玖万贰仟伍佰元)
第五条、安全注意事项
变压器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应做好变压器施工作业安全工作,并保证变压器一切正常,可以投入使用。交付乙方之后,变压器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行维修、解决,发生任何事故及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就变压器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合同签3日内,甲方完成变压器调试工作,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后按时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确保交付乙方使用前,没有变压器欠帐,纠纷(如电费等),变压器本身没有质量问题,确保变压器能正常使用。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隧道进料口8间彩钢房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需对塬隧道需要恢复耕地的地方进行复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电费缴纳方式:每月根据 市供电公司所提供的电费缴
款单甲方通知乙方所发生的电费金额,乙方以现金形式(人命币)交付甲方指定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 ),
由甲方代缴电费,所开具发票名称为甲方账户名称。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变压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临时供电合同》复印件1份;《10KV配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电费押金转账付款银行凭证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乙方 (原合同签订人 )将年 月 日 与 签订的在 辖区内的亩荒地转让给开发经营。
二、 本合同订立后, 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原合同由甲方与丙方 继续履行。
三、 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和内容不变,丙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 本转让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五、 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丙方各执一份。
六、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a干洗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板仓街的a干洗店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干洗店所占的房屋年租金为36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陆千元),租金每半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房东。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干洗店转让后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干洗设备、耗材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房东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转让费共计元(大写),乙方在20xx年月日前向甲方先交纳转让费元(大写),剩余转让费元(大写)在20xx年月日交清,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转让后3个月之内,乙方继续使用甲方的干洗店名称及个人名称,但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3个月之后乙方应及时办理干洗店一切相关手续的名称变更,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加盟公司的授权手续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再退还乙方已向甲方交纳的转让金。
七、在甲方营业期间所办理的会员卡全部折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必须保证原有的所有会员享有转让前同等的待遇,如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会员卡所剩余的费用,并向顾客赔礼道歉。
八、店内现有的衣物由甲、乙双方现场清点清楚,转让后发生的丢失、损坏等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一、甲方为“百世汇通”商标在/省 重庆 市 (县/区)区
域的特许使用权人,现决定将该经营服务区域的经营权和汇通商标特许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目前奉节县汇通站点所负责的业务转让给乙方。
二、以上变更不改变转让标注区域的范围(该范围以公司规定为准)。
三、为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甲方把该区域完整的资产移交给乙方。资产包括以下几部
分的内容:
1、办公、操作场地:坐落重庆市 (门牌号),性质为 租赁(自有、租赁),租赁期为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房租已付至年 月 日;
2、电脑 台;
3、有线把枪把,无线把枪 把;
4、电子秤台;
5、车辆 台,牌照号 ;
6、其他 (可附清单)
7、所有资产清册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及历年的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保证正常运营
的相关手册资料等。
四、为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甲方把乙方需要的员工移交给乙方,员工包括:业务员 名、操作人员 名、客服人员名、财务人员 名、管理人员 名。(名单附后),初步暂定时间为三个月,期满后双方协商聘用。
甲方同时承诺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三年内不得在转让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
五、为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甲方把原操作的客户资料移交给乙方并保证顺利交接,客
户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各类客户协议价格、承包区的收取价格、客户名称、月发件量(票/吨)、结算方式、月快递费、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六、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具有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保证其所转让和
移交的.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侵害第三方利益之行为。
七、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带走任何承
包区中涉及乙方利益的资产和人员,保证全部移交乙方并确保交接顺利稳定,正常运作和派送。否则,甲方丧失本协议一切权利。
八、关于承包区事务交接年月 日前,甲方将下列资料全部移交乙方:
1、与原所辖承包区签订的全部协议、合同;
2、所辖承包区缴纳的押金明细、收据等手续。甲方和甲方原有承包区所有账务由甲方负责。承包区押金凭押金收据联从乙方与甲方转让款中扣除。
3、有关承包区的各项费用政策资料明细。(附件)
九、甲方以 万元的价格将 站点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分 次支付, 年 月 日前支付50%(可根据情况定),资产、许可证等过户后业务以及其他款项结算清后支付剩余款项。
十、甲方向乙方保证将企业与相关资质一并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在一个月内完成本次转让的有关审批和变更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有关的证照手续。办理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如甲方之注册名为 重庆迈崎快递有限公司 分公司 营业执照在邮政管理局备案、达标成功或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为了确保乙方继续拥有该经营资质为原则,甲方应无偿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取得以上资质。
十一、为保证转让双方的顺利交接,保证汇通网络 地区的稳定,双方自设定交接过渡期(自签字之日起一个月 内),在此期间,甲方必须保证甲方原有人员稳定并按照网络规定正常操作,确保派件正常和承包区的稳定。否则乙方有权追回已付款项并不再支付剩余款项。
十二、甲方不按照协议交接资产、人员、客户、资质、承包区事务(除非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的),影响区域稳定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权利包括经济利益,“百世汇通”商标合法使用权人自动无偿收回特许经营权。
十三、过渡期结束并平稳过渡后,有关甲方向特许经营权授权方已所支付押金,按照特许经营权授权方之规定执行。
十四、甲乙双方协商暂定交接日期为 年 月 日,实际交接日期以甲方完成证照办理日期为准,转让区域内因经营产生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年月 日前由甲方承担, 年月 日之后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交接日期不是20xx年10月11日,以实际交接日期为准。
十五、保密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条文文件以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双方、特许经营权之外的其他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合作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十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平等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甲方自愿将20xx年5月11日承包经营的西利渔村土地15亩转让给乙方生产经营,土地四至同原西利渔村委20xx年5月11日与翟法璋签订的合同书。
二、承包日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5月10日。
三、承包费的交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元,以后于每年的5月11日前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元。否则按违约处理。
四、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建设、滨海项目区用地、村集体用地,乙方必需无条件交回。土地补偿费归甲方,地面附着物及设施补偿费归乙方。
五、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
六、本协议期内,如乙方将此土地转包转让给他方必须经丙方书面同意,否则转包或转让无效,丙方按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
七、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签订补充协议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街道经管站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转让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林地四至、范围、面积
甲方转让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于 ,面积为 亩,具体位臵及四至范围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图。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地上林木状况及数量
地上树种为 树, 亩; 树, 亩。
第四条 林木及林地产权及转移
1、 甲方应确认甲方对该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 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分;
2、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无疑后作为附件。
3、 甲方确保该宗林地及林木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已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应将该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权证》。
5、 该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规划。
第五条 采伐指标及采伐运输手续的办理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证照和指标。
第六条 转让金的计算方法和款项支付方式合同结算数量依据: 。
作价: 付款:
第七条 道路、林业设施的使用及周边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 1、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与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 林地内原有之林业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 甲方有责任协助解决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所转让林地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2、 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3、 甲方林权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于乙方名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预付款给乙方。
4、 由于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受阻面积的转让金,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 若因道路通行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6、 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7、 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疵,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8、 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臵扣赔相应的金额。
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
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转让合同 篇8
乙方(受让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经依法取得、拟转让给乙方的勘查区块的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
或勘查许可证拐点坐标)。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的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 转让方式、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 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探矿权的方式为(全部或部分权益及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转让价格
该探矿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订立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如转让成功,定金抵作转让金。
(二)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即启动该探矿权转让程序。乙方在探矿权转让程序启动后 个工作日内,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
(三)乙方在取得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探矿权转让批准通知书》 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全部余款,计人民币 万元 ( )。
第十三条 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责任:负责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
(一)协助甲方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提供转让所需的各项资料,支付所需转让费用。
(二)按时支付甲方探矿权受让款。
第五章 双方陈述和保证
第十六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前臵行为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资产拥有完整、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甲方保证对其转让提交给乙方的矿业权及其工作成果不存在虚假成分。
第十七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义务,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乙方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整、有效地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在未付清甲方受让款之前,乙方对该探矿权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情形。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视为不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由于甲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须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作为违约金。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由于乙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费用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探矿权转让,乙方应付款项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不予批准转让的项目。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第七章、第十章等条款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章 通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2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附件:1、××××探矿权证书(复印件)
2、区域地质矿产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探矿权引资勘查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拟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区块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现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
第三章 合作方式
第十条 甲方以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及前期勘查成果作为投入,乙方以货币投入,双方合作开展后续地质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 甲方拥有的合作区的探矿权称为“原探矿权”,本合同生效后,原探矿权变称为“合作探矿权”,探矿权持有人名称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将原探矿权及前期工作成果作价人民币 万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后,乙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乙双方权益比例在双方约定的勘查阶段保持固定不变。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后续地质勘查的工作量及预期成果: 。
第十四条 乙方出资名目、时限及支付方式:
(一)获取合作探矿权部分权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二)按双方权益比例投入后续地质勘查的地质勘查资金,按照勘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担该探矿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年检、延续及其他收费项目),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金额和时间,将款项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内。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权益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十三条所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束后,合作勘查终止,并实施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授予甲方拥有对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的处臵权,包括:转让、继续勘查或作价投资。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按以下规定之一处臵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过市场方式向第三方转让。转让所得按双方权益比例分配;由于市场和技术原因暂不能及时转让,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待条件成熟时再按照有关规定转让。
(二)继续勘查。如果乙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则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三)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进行开采。不论甲方单独投资或引入第三方投资人,由乙方决定对自身所拥有合作探矿权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第十九条 甲方可以在该项目中进行地质调查、地质勘查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有权将在该项目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申报奖项(费用自理)。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责任
(一)选择勘查单位,代表甲乙双方与勘查单位签订勘查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审查勘查单位编制的勘查设计方案和勘查费用预算(由选定的勘查单位编制)。
(三)勘查过程中,有权要求对勘查设计进行变更、修改。
(四)监督勘查单位按照勘查设计要求施工,并保证勘查资料和成果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以及地质矿产资料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责任
(一)参与审核地质勘查设计及费用预算,监督勘查单位在勘查期间的各项地质勘查活动,参与地质成果报告的验收。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限,支付甲方款项。
(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四)不得以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质押。
第六章 双方的声明、陈述和保证
第二十二条 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双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一)双方依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或代理人已获授权签署本合同,并使本方受本合同约束。
(三)双方签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都不会与其章程或内部的任何规定有抵触或违背,构成对本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履行。
(四)双方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以致任何一方面会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
(五)双方已将其所持有的,与合作投资勘查有关的所有资料,都已向另一方披露,而且在本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上述资料中均无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不实或误导性陈述。
(六)双方已做出一切必要的年审、报告、付款及勘查投入,并满足了其他保持合作区勘查许可证合法有效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原探矿权合法有效,没有用于抵押、租赁、承包等,并保证对其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原探矿权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已投入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真实有效。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各类款项,并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几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即视为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若双方均有违约,则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对本合同构成实质违约,使得双方合作无法继续进行,造成合同终止,则违约方按以下规定赔偿非违约方损失:
(一)由于甲方违约,合同终止。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违约,合同终止。乙方已支付甲方款项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因素。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依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合作勘查工作完成。
(二)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七章、
第十章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三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生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 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饭馆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东关虎屯 街 号的饭馆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饭馆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饭馆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饭馆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该饭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馆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馆,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馆,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馆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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