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井转让合同

2020-03-10 转让合同

机井转让合同1

  转让方(甲方):段卫东( 身份证号码: )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目前投资拥有的高山庙养殖场,已依法与高山庙村订立用地合同。但是因为现在新农村建设需要,对养殖场造成威胁,已经无法正常生产,所以甲方拟将养殖场的固定资产、场地以及《用地合同》等有形及无形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原来投资的兰舍、水塔、水井、场地及用地合同(不含活动资产)等有形及无形资产(升值空间)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三十六万元正(¥360000.00元)及现有新农村标准的房屋一套(两连2层半)。今先付现金人民币三十六万元正(¥360000.00元),余下房子建成后交付。并用附属合同形式确立,不在此协议中。

  二、 养殖场原来的一切纠纷含场地面积争议部分由甲方承担。转让后自签协议起一切纠纷与都与甲方无关。

  三、 乙方在初期经营期间,发生纠纷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上,甲方应协助乙方与协调,甲方应直接协助乙方与村订立《用地合同》。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二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日 乙方:年 月月 日

  甲方:(转让人:下称甲方)

  乙方:(受让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地处在和静县哈尔莫墩镇莫呼查汗农场以东,东界汉族墓地,南界黑孜尔伯克地,西、北界阿布力克木地的有合法使用权的400亩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宗地用途是农用地。

  二、土地转让价款定为人民币11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本合同双方签字时乙方将一辆八缸牛头越野车按500000(伍拾万元整)价顶账给乙方。20xx年8月1日前支付200000元(贰拾万元整)剩余的400000元(肆拾万元整)土地使用证和林权证过户手续办完后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最晚20xx年3月底前付清。

  三、转让土地使用期限按原核定的使用年限为准。期限届满由乙方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甲方无权干扰乙方办延续手续活动。

  四、该宗地中有200亩红枣和葡萄,200亩农作物种植地,甲方将地上的所有林木、果树一起转给乙方。另外甲方协助乙方免费打一口机井,将机井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把机井打成出水后,乙方允许甲方将用井水浇自己的270亩耕地,用电费用按用量由甲方支付,机井需维修甲乙双方共同维修。

  六、与转让地有关的债权、债务、费用等经济往来,本合同签订前的由甲方自理,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经济往来由乙方自理,双方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由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不得违约。如发生违约现象,违约方向对方承担总标的20%的违约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和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依法裁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以汉文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土地管理部门一份。

  十一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月 日

机井转让合同2

  甲方:农场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机井产权转让协议:

  一,甲方将所属**果园内(现在我父母果园内)机井产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费××元,协议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三,产权转让范围:深井,机泵,配电设施,井房,地下管线,水塔等。

  四,机井产权转让后,已方对机井所有配属设施的使用,维修,管理负责,承担经营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按有关规定管理好机井,保证现有承包职工及工厂企业正常合理生产用水。供水价格执行现行标准,如遇国家调整电价或水价时,可同时按比例调整。

  六,如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发生争议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机井转让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了方便乙方浇地,本人机井对外承包管理,现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达成承包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费用:每年10000元整(壹万元整),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为5年。

  二、在承包期限内,机井所有电费,由乙方每月按时上交,机井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相关的`配套物资甲方交由乙方管理使用。

  三、在承包期限内,所铺设的管道乙方优先使用。

  四、本机井供水范围内浇地每小时40元,乙方不得私自抬高水价,电费如有升、降,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承包期满后,乙方必须将机井设备一套,运行正常交由甲方。

  六、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单方面违反合同,罚违约金50000 元,以上各条款和法律相抵触之处,以法律条文为准,此合同自签名之日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

  

机井转让合同4

  甲方:

  乙方: 机井合同书

  甲方委托乙方在钻壹口水井,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责任,协同配合搞好机井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合同条款如下:

  一、机井规格与单价:

  ⑴米以内机井松散层口径公分,岩石层口径 公分 以下口径为 公分,单价是每米元。

  ⑵不包水量、不包水质、不包材料和税条。

  二、施工机井结构:

  松散复盖层,开孔口径为 公分,终孔口径 公分为方便安装水泵抽水,成井结构上大下小,松散层入成井管材,岩石层不下管。

  三、机井的核算:

  ⑴ 单井初定设计深度为 米,机井不出水或出水量不满足甲方要求时,深度可以增减,但要在钻打范围之内(若遇地层特殊变化,双方研究同意后,可以增减深度,增减部分按实际单价增减费用)。

  ⑵ 机井钻进最深度为以内。

  四、甲方责任:

  ⑴ 甲方负责施工人员的住宿、宿舍照明,生活及生产所用水电安排;负责解决施工场地与障碍物的拆除工作,通车便道和平整井位场地及施工用水用料,应及时购买下井管材料。

  ⑵ 合同签订后,乙方作准备若因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材料运输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20%作为违约金。

  ⑶ 在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作为进场费用。否则乙方离开场地。

  五、乙方责任:

  ⑴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必须赶到现场并且施工(除天然灾害影响和意

  外故障以外)。

  ⑵ 合同签订后甲方准备若因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预付工程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六、验收标准:

  ⑴ 米以内机井松散层口径是 公分,硬层口径是 公分 以下至终孔口径 公分。

  ⑵甲方接到乙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一天内应同乙方到现场验收,否则作为验收,乙方撤离现场。

  ⑶机井不包水量、不包水质、不包材料等。

  七、付款方式:

  ⑴ 当机井工程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按机井钻进的实际深度与乙方结算,并且2天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⑵ 若逾期支付,甲方应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⑶ 甲方可以现金或账户付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乙方农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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