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合同样板

2019-04-16 装修合同

  篇一:装饰公司合同书范本

  甲方(委托单位):乙方(承包单位): 武汉市诚之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月

  装饰工程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地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地址:联系电话: 行业准入证号码: 工程设计师: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名称:。

  1.2 施工地点: 。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1.4 工程户型: 。

  1.5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6%收取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1.6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7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8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1:附件1.《诚之龙装饰装修预算单》)。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 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3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强制性规定的违法或违章行为。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6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3.7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3.8 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参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4.4配合甲方委托人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7)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4.6 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对下列关键工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 C、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D、木工收口、E、吊顶基层。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4.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

  4.8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4.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4.10 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或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而现场私自制作的项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见附件4.《诚之龙装饰装修合同工程变更单》)。

  5.2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参照原预算单价制作预算造价单并协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签字确认。

  5.3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计算在工程造价预算之内并参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5.4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以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须对导致停工的事件作书面记录并书面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应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7.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3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日内组织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7.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或甲方监理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2 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7.5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与海南省地方标准并以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篇二:装饰公司合同书范本

  安徽CISA(时砂)装饰设计工作室装修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合肥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90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合肥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

  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8.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8.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8.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备注:

  1、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2、 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的原因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 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装饰公司合同书

  明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合同书

  甲方:电话:

  乙方: 明磊设计师: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家装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图纸及报价单)

  第三条 工程期限:

  第四条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元(详见工程报价单)

  第五条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第二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第三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议,同时调整有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维修期为五年。(除人为损坏)

  第八条 本合同工程竣工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自动终止。

  第九条 其他说明:

  第一项 甲方工作

  1、 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解决施工用电、用水,道路畅通并承担其费用,协调物业公司,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甲方材料进场,工程质量验收。

  第二项 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道的畅通。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协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v 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含清洁)。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第三项 工期

  1、 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不可抗外界因素或经甲方同意的,工期相应顺延。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未按工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四项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施工变更所增加的款项,甲方应在变更协议达成后一次结清所增加的款项,方可生效。

  第五项 工程收款收据以有公司法人签字或加盖公司合同章为有效收据。

  第六项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按期到场,并由对方验收放可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由于某方提供的材料出现问题,损失有其负责。

  2 、公司保证每个工程均达到优良标准,正常的拼装缝及误差属正常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

  3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单,甲方当场对工程进行验收审查,并结清全部余款。乙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后的善后工作。

  4、 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不含五金,电料,锁具,灯具(乙方负责安装)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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