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2020-10-01 装修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修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修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水景蓝调二环置业首选 顺驰领海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5.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6、管理费 元;

  7、税金(3.41%)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 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40%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当 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

  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装修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住 所: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

  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

  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 (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 3 )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

  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报价单;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卖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承 包 人(盖章): 发包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4

  海坛古城一期公厕(B25、C44、C45)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福建省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潭海坛古城第一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福州万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海坛古城一期公厕(B25、C44、C45)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福建雅利达安装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平潭海坛古城公共厕所(B25、C44、C45)装修施工图纸(版本号20xx-12-29版)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施工工期

  3.1施工工期:建设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甲方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完整的图纸,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的工期(不含验收阶段时间)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交付使用,乙方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叁仟元人民币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3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连续超过8小时。

  3.3.3不可抗力。

  3.3.4 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

  3.3.5甲方供材料未能及时到场,致使工程无法施工的。

  3.3.6其他分包专业工程未能及时完工而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的。

  3.3.7甲方无法按时提供图纸的。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 承包方式

  4.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含税总价包干方式包干。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工程计价方式为采用含税总价方式包干,总价为人民币肆拾陆万伍仟整元(即¥465,000.00元)。

  5.2总价中包括且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水电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用于本工程所需的其他费用(如措施费、二次搬运、脚手架、卫生保洁、风险费及其保险费等)。乙方报价清单中漏项或工程量漏算少算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场地与合同签定时提供的施工图纸不符等原因另补签证,除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外,均不做任何调整。

  5.3本工程无预付款,按乙方每个月完成全部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80%;工程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相关结算审核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后付保修款的50%,保修两年满后付清保修款(保修期为两年)。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建安发票给甲方。甲方付至95%时,乙方开具100%建安发票。

  5.4本合同签定后3天内,乙方需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并经甲方工程项目部认可。

  5.5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应提前两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变更通知,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变更通知。

  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乙方报价时总价的下浮率进行单价调整执行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4)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要求

  6.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评定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6.2工程质量应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条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选择施工班组进行施工,乙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6.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及验收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6.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应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6.5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工程记录和技术资料及各种签证,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应

  及时报甲方备案。

  6.6甲方代表收到乙方现场签证和隐蔽资料七天内应给予回复,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所报送的内容要求。

  七、材料设备供应

  7.1乙方采购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材料设备检验报告。

  7.2本工程所用的木材必须经过防腐及防蚂蚁处理。

  7.3甲供材料(若有)到场后甲乙方应及时验收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对有缺棱掉角、裂缝、扭曲变形、色差等缺陷的材料应及时反馈,并禁止使用,否则影响验收的乙方自行负责返工和更换材料的一切费用。

  7.4乙方应按照设计、规范和甲方要求的品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材料设备检验报告。乙方所购材料需在进场前一天通知甲方代表次日到现场进行验收,若甲方代表未能到场,乙方视材料验收合格。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材料,应禁止使用,由乙方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若要更改材料或是材料品牌,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以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7.5 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规格、厚度、尺寸及其他相关要求)均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若乙方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甲方一经发现将严惩,且对已完成部位的单价将根据实测数据进行扣减。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6乙方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施工前需提供样品(包含但不限于瓷砖、石材、防潮板等 ),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八、甲方工作

  8.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

  8.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口,其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8.3向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叁套,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4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监督和管理及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并进行技术和经济签证。

  8.5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因乙方未及时签收指令造成的损失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应予执行,但甲方代表应在指令发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指令。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6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联系单或申请中间验收报告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中间验收,否则视为甲方同意进行验收。

  8.7甲方应积极做好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与协调,合理安排相关专业交叉施工。

  8.8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合同的履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本合同为准,若有更换须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照原代表指令行事,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工作

  9.1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延误、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2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如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 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相应损失。

  9.3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赔偿甲方一切相应损失。

  9.5乙方应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的管线、设备。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

  9.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对施工期间工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若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一切工伤待遇的责任,如甲方垫付相关款项,可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9.7乙方应做好现场材料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材料的施工损耗,对于超出材料合理的施工损耗部分,甲方按材料采购单价计算,费用由乙方负责。

  9.8乙方任命 同志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负责合同的履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本合同为准,如有更换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到现场解决问题,如被甲方发现项目负责人一整天都未到现场一次,将在管理费用中扣除1000元人民币处罚金。

  9.9乙方应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对于图纸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应提前48小时提出,以便双方及时解决。

  9.10乙方应积极做好承包范围外项目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与协调,在相关专业未施工前乙方不得私自施工,否则乙方应承担自行修复责任及费用并赔偿甲方一切相应损失。

  9.11乙方如果要求甲方代表到现场进行签证、验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未能及时到场的,工期按延误的工作日数顺延。

  9.12若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十、竣工与结算

  10.1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48小时给予确认是否具备验收条件,确认后48小时内组织有关部门对竣工会所的装饰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48小时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日历天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并保管。

  10.2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办理竣工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资料15个工作日内确认其资料是否完整,资料不齐全的乙方应及时补充完整。资料齐全后甲方应在三个月内提出结算审核报告。

  十一、保修

  11.1本工程保修期为贰年。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项目的保修,甲供材料质量和人为损坏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之内。

  11.2保修内容:

  11.2.1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

  11.2.2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验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合格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返修。

  11.2.3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由乙方负责解决。

  11.3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甲方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结算。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11.4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4小时内完成维修。

  11.5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1.6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若发生上述11.4-11.6情况,甲方仅承担通知义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所引发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7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11.8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否则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11.9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当时市场价格收取服务费。

  十二、违约责任

装修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装修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改善居住条件,需新建房屋一栋(结构:砖混预制),占地面积约:128㎡。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地点:任市镇高桥坝村建中桥旁。

  二、 工程单价:每层按每平方米56.00元计价。

  三、 工程项目:包括主体、内粉外装,底层垫衬、钢筋绑扎、天面和楼梯混凝土浇灌。

  四、 工程质量: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平整,垂直误差不超过1厘米。墙体粉刷:阴阳角垂直,墙面误差率不超过3毫米。

  五、 付款方式:每层主体完工后各支付肆仟元整,余下工程款待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至农历春节前结束。

  七、 其它费用:甲方向乙方首先支付起脚、谢脚、香烟、施工安全费共计:2600.00元(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八、 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建筑业规定的操作要求精心施工,如出现死亡、伤残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 违约责任:任一方违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伍仟元整,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全面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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