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合同

2022-04-03 招标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招标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招标采购合同1

  编号: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

  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厂家认证情况中标价(元)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产地│规格│单位│供货│出厂│零售│数量│金额│交货│

  │名称││││价格│价格│价格│││时间│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招标人:(章):│

  │住所:│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意见: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招标采购合同3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厂家│认证情况│中标价(元)│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4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5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__________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___________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3.二次送检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_________区教育局备案。

  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_______区质监局。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如空格不够用,可另附)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

  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招标采购合同7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定乙方为甲方所需 的供货单位,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投标人须知

  2)、合同条款和有关补充资料

  3)、中标通知书

  4)、规格及技术参数

  5)、招标文件

  6)、经甲方同意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补充文件

  (注:合同文本均以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为基础,双方谈判后形成最终文本)。

  2.. 供货品种、数量及单价

  本合同附件。

  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相应规格的货物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的价格,并作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当月供货结算单价,合同签订后第2个月及以后每月供货的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第3条款进行调整量计算。

  3、合同单价调整

  钢材:合同签订的当月内不调价。自第2个月起,每批供应单价以合同供货单价(A)为基准,与交货前最近一次中国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的相应价格(B)相比,对上涨(下跌)部分进行调整。若价格涨跌幅度∣(B-A)/A∣<%,则单价不作调整;若涨跌幅度∣(B-A)水泥:合同签订的当月内不调价。自第2个月起,每批供应单价以合同供货单价(A)为基准,与交货前最近一次中国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的相应价格(B)相比,对上涨(下跌)部分进行调整。若价格涨跌幅度∣B-A∣<元/吨,则单价不作调整;若涨跌幅度∣B-A∣≥元 燃油: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燃油调价文件确定的价格,调整燃油供应价格。

  4.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4.1合同价款

  本合同范围内所供货物的总价款为元。

  4.2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4.2.1织发货。货物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达至本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合格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余款%货款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前提下,甲方于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可按实际供货情况确定是否留取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验收货物发票、甲 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或过磅单、结算汇总表等单据后结算该月 的货款,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下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货款的 %,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此 款与下月应结算支付的货款一同向乙方支付。对每月合同价差调整部分, 双方每半年进行核对、统计,此半年内总体上涨部分甲方在核对当月向 乙方一次性办理结算,总体下跌部分甲方在核对当月乙方应结货款中一 次性扣除。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验收货物发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或过磅单、结算汇总表等单据后结算该月 的货款,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下月日前向乙方结算当月货款的%, 当月货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此款 与下月应结算货款的 %一同向乙方支付。

  约定付款期限适当延期 ~ 天付款,乙方表示接受。

  4.4

  4.5乙方在办理结算前必须向甲方提交货物的税务发票,提交的票据必须是全额的、严格符合国家税票管理的要求。

  5. 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

  5.1乙方提供供货计划后的日内)送达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6. 合同货物交货地点

  6.1本合同范围内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乙方负责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之前的装车、加固、运输,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7. 货物验收

  7.1货物由乙方指定委托人和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共同在交货现场检验,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2货物数量验收 钢材、水泥、粉煤灰、砂石料、外加剂等: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并与乙方送货单上数量进行比较,偏差<%的按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结算,偏差≥%的按甲方过磅单数量进行结算,双方人员在需结算的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燃油:若甲方在乙方指定加油站加注燃油,以加油机上显示数量为准,双方在加油卡上签字确认;若由乙方油罐车将燃油送达甲方指定油库,则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并与乙方送货单上数量进行比较,偏差<%的按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结算,偏差≥%的按甲方过磅单数量进行结算,双方人员在需结算的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其它材料:视情况按计数、丈量、检尺等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双方人员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材料理论量计算的,则按材料的理论值进行验收(如钢筋、钢模板的理论重量等)。

  7.3货物质量验收 钢筋、水泥、砂石料、外加剂等材料的内在质量检验,由甲方或由甲方委托国家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抽检,并出示检验报告。材料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材料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抽检交付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经过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属货物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法律责任。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7.4随货资料验收 随货资料包括货物发票、送货清单、过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等一套(如有),随货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无相关(应有)随货资料甲方将不予验收。

招标采购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个,签约金额为____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员秆槭占觳椤?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品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 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二)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____日内结清货款;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天。

  (三)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盛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采购已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附件二)中的同类侯补药品,当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选择不出替代药品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中标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五)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六)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七)未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三)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中标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四)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二)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由双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签署同意续约的意见和新的“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二、附则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三)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9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生产厂家

  认证情况

  中标价(元)

  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10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

  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

  买方(签):_________卖方(签):_________

  证人(签):_________证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11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 需方采购产品如下:

  二、 货物交付

  1)供方货物按期送交到指定的地点,并派工程师到现场调试安装则属交付;

  2)运输方式由甲方选择,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 产品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产品质量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企业产品标准执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产品相关合法证件。

  2)甲方负责安装、调试至设备正常运转,届时乙方应立即派人员验收。如 在 天内未提出质量问题(以函件为据)则视质量合格;

  3)乙方无故拒绝验收则视为合格;

  4)甲方负责主机质保壹年(人为故障除外),终身维修,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 小时。甲方每年 次到医院对主机进行例行保养维护。

  四、 安装培训

  1)安装前,用户需根据甲方工程师的指导,准备装机前的工作及场地选择;

  2)甲方负责提供专业的设备操作使用培训。

  五、 货款结算方式:

  货款由乙方与甲方直接进行现金电汇结算,乙方不得向甲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支付货款,货款应直接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具体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定金后本合同则生效。乙方收到设备并在验收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付款人民币 万元整 ,余款人民币 元整 作为质保金,12个月内支付。

  六、 违约责任

  供方:

  1)甲方交货时,如因产品与合同型号不符、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供货延期,并给乙方带来实际损失,应向乙方偿付已付货款 的违约金;

  2)甲方因故确不能如期交货,应书面通知乙方逾期理由,取得乙方同意后,可不视为违约。

  需方:

  1)乙方非因产品型号有误、质量不合格或逾期供货之原因而退货,应向供方支付货款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款为额度,每月按 向供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直至款项全部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补充。

  补充条款: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设备最终成交价告之第三方,如有违约,甲方将不提供所销设备的售后服务。

  甲 方 乙 方

  名 称: 名 称:

  地 址: 地 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招标采购合同12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唛头

  5.1 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a.收货人:_________;

  b.合同号:_________;

  c.唛头:_________;

  d.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

  g.毛重/净重_________;

  h.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_________。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条件

  6.1 如是外国货物:

  6.1.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6.1.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6.1.3 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6.1.4 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6.2 如是国内货物:

  6.2.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2.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2.3 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6.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保险

  8.1 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保险。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买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保险。

  9.支付

  9.1 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同总价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b.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

  c.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9.2.2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

  c.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48小时内将上述单据除e以外航寄给买方。

  9.2.3 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之后,提交下列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c.以买方为抬头开始_________的即期汇票一份。

  10.技术资料

  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发运。

  11.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检验

  12.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 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4.迟交贷

  14.1 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

  18.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 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仲裁

  19.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采取仲裁。

  19.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9.3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0.2 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末终止部分。

  21.破产终止台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 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3.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4.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

  24.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公章):_________ 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13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共同协商一致,就乙方订购甲方服装做员工工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服装成品,品牌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项目,双方约定如下表。

  二、以上所购服装质量要求达到色别、货号、规格等与乙方选定的服装样品一致,并达到服装厂家的合格标准。如乙方认为服装质量与样品不符,乙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在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后,甲方保证实行:质量不符包退;货号、规格不符包换;特殊身材服装以双方量体数据为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派技术人员前往乙方所属单位,与乙方所派专门人员一同对乙方所属员工进行实际试样量体,以确保乙方所购服装符合合同约定,量体数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存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乙方所购服装,严禁水洗。保质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月。在保质期内,如因甲方服装质量原因造成乙方所购服装:干洗起泡、拔丝、缩水现象,甲方负责调换。

  五、甲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分期分批向乙方交付服装,如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交付,双方协商最后的交付日期,但为不影响乙方的使用,在原交付日期的基础上可向后延续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甲方向乙方交付所购服装,乙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同时按乙方封存“样衣”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六、款项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订购服装货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交付服装后,乙方应根据实际验收数量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货款。

  3、乙方有权预留总货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服装全部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内,即在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按照总货款的支付违约金。

  2、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开始生效。

  九、本合同共____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招标采购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

  招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投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或服务。

  第二条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获得招标文件。

  第三条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_________(时间)提交给a公司。

  第四条所有标书将在_________(时间)对投标者代表公开开标。

  第五条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

  第六条标前会议将在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址)召开。

  第七条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1.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之前寄至a公司。

  2.招标人可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 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 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招标人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第八条项目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九条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十条资金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有资格的投标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2.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3.为说明自己有资格中标,投标者应向招标人提供1、所规定的证明,保证有效地执行合同。为此,招标者在公布中标者前,可要求投标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如果是合资公司,应提供合资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项目构想细节。

  4.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5.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第十一条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招标者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内容

  1.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_________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1)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2)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3)卷三投标表格和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表;附录。

  (4)卷四图纸

  2.投标文件还包括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3.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4.项目承包人、生产者、供货人和其他人如欲得到投标文件,不要直接与中国a公司联系,应从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处获得。

  5.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6.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1)地址:(略)

  (2)招标人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修正

  1.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招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2.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招标人附录已收到。

  3.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招标人可按合同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第十五条组成标书的文件

  标书和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中文。

  1.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

  (2)投标保证书

  (3)补充信息目录库

  (4)资格证明材料

  (5)(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第十六条投标价格以及支付

  1.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合同包括条款一所述全部项目,以投标者提供的项目单价和总价为基础。

  2.在提交标书前28天承包人应付的税收和其他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和总价及投标总价中。招标人在对标书进行评估、比较时,也应如此考虑。

  3.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

  4.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

  第十七条标书效力

  1.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2.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第十八条保函

  1.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2.投标保函采用_________形式:保函还可以是保险公司或同地的债券公司的付款保证书。银行保函和付款保证书必须采用本文件包括的样本形式;其他形式须事先得到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的同意。信用证、银行保函和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比标书有效期长一个月。

  3.如果投标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则应相应地把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到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

  4.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5.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6.成功的投标者的投标保函将在其开始进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后返还。

  7.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

  (2)成功的投标者未签约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约保函。

招标采购合同15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品名:

  2、项目技术规格或配置详见附件:

  3、项目数量:

  4、预算金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选择项在□内打√,其余打×)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

  2、编制、发售采购文件:□是□否;

  3、解释采购文件:□是□否;

  4、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是□否;

  5、供应商资格预审:□是□否;

  6、落实开标、评标地点:□是□否;

  7、编制评标办法:□是□否;

  8、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是□否;

  9、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是□否;

  10、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是□否;

  11、组织评审工作:□是□否;

  12、整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是□否;

  13、发出中标通知书:□是□否;

  14、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是□否;

  15、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是□否;

  16、项目验收:□是□否;

  17、协调处理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是□否;

  18、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是□否;

  19、招标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保存管理:□是□否;

  20、其他事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审批手续和详细的参考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4、甲方应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员组成。

  5、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提供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必须体现竞争原则,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6、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并且开标前应以书面形式(单位授权书)将确定的采购人代表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7、甲方有权利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必须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

  8、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9、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10、甲方有义务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并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11、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采购方案,并根据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根据委托代理事项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8、乙方有权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9、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报告甲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0、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报送评标报告。

  11、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五、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七、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二○○年月日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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