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2021-10-21 责任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责任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责任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1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二)家长职责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三、责任: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20xx.6.25),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2

  为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家校联手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习惯,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在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准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家长保证孩子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安全。不包、租车上下学,不要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不要乘坐“三超”车辆(超速、超载、超员),不要乘坐“三违”车辆(违法行车,摩托车、农用车载人,有危险品车辆载人,报废车辆),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严禁在校门口乱停乱放,应远离校门接送,不阻塞学生行走通道,保证学生路队畅通。

  8、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家校距离一般不远,因此学生一律不准骑车入学。

  9、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10、学校地处S308线旁,车辆多、车速快,学生要格外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

  家长教育学生按时上下学,养成放学及时回家的习惯,不要在回家途中玩耍,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责任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3

  为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学校在严格管理、加强教育的同时,学生家长应当承担和履行以下责任:

  1、教育小孩上学、放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禁止12周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18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学;

  3、禁止小孩在上学、放学途中乘座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马自达等交通工具;

  4、教育孩子在上学和放学途中,不要闯红灯、不要互相打闹、不要下河游泳等,在经过危险路段时要绕行,要防止一切人身伤害事故;

  5、经常帮助孩子检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时维修或调换;

  6、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长更应该教育和看护好孩子,学生离开校园以后的一切活动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责任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4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家长要严格学生上、放学时间,掌握好上、放学时间,防止孩子过早出门和过晚回家。

  2、家长要严禁学生骑车上学,教育孩子放学一律靠道路右边,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按信号灯或从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家长接送学生时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挤占主体道和堵在校门口。

  4、家长要监督学生坚决禁止乘坐农用车、载货车、报废车和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禁止乘坐有超员、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面包车辆。

  5、家长要与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上学、放学乘车,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时,要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6、家长要与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不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更不得骑摩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通过。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7、家长要教育孩子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8、家长要和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车辆的监督,如家长发现学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时汇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教育部门。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责任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5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落实,确保交通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方面:

  1、了解本校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掌握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需求情况。

  2、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和骑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

  3、学校设专人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4、经常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5、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6、发现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要予以制止,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报告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

  7、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止接送或调整上课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雨、雪、雾、冰冻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家长方面:

  1、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的交接工作。

  2、教育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时要注意力集中,不得嬉笑、推扯、追逐、竟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机动车驶来时及早下车躲避。禁止12周岁以下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

  3、家长对孩子所乘车辆是否加入保险、牌照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资格接送学生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要求车主严格办理各种手续,不超载、超速和逆向行驶。

  4、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农用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乘坐合格车辆时,家长要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

  5、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6、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责任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6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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