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责任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责任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1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责任书。
1、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展、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5、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点应分设,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
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0、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1、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2、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各责任方要严格按此目标责任书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施工而引发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否则,一切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2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九、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内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3
一、职责
1、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生产技术主管领导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修订技术或工艺规程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积极采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轻劳动强度,减少职业伤害。
二、目标
1、重伤、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火灾发生率为0;
2、重大设备事故为0;
3、轻伤事故每年控制在2起以内(含2起);
4、事故隐患排查率98%、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率98%;
5、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0;
三、奖惩考核办法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号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认可。
四、说明
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总工程师逐条完成履职和目标,由总经理年终进行考核。
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4
1、除维修中心和工程部办公室外酒店其他区域一律不允许吸烟,违反者每次处罚50元;吸烟引起卫生不到位的,违反者每次处罚5元;
2、从事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前主动联系开动火证明,并联系保安部做好预防工作;
3、在其他部门要求接临时电时要对方部门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经部门审批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施工;
4、各班组人员及时清除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立即清除并上报,需整改的应及时上报组织人员解决;
5、部门人员要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配合安全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参加消防知识考核;
6、部门将不定期检查各区域的消防设施及不安全因素,如发现问题且区域负责人未安排人员解决、上报的将处以50元罚款;
7、班组负责区域发生火灾一起,扣除领班一个月工资(基本工资除外),扣除主管半个月工资(基本工资除外);
8、班组发生重大火灾,直接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除按照第7条扣除的,另外扣除领班、主管全年年终奖;
9、任何班组发生火灾的,当班人员扣除一个月工资,重大火灾的扣除工资外另扣除全年年终奖,重大火灾的直接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5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公司与各位聘用员工试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二、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火种进入厂区,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三、淋膜机、卡痕机上岗培训不得少于120小时,横切机、分切机、成型机上岗培训不得少于60小时。培训结束后,经生产线主管和生产部部长考核认可并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后方可上岗。
四、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入厂。
五、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并应承担伤者医疗费的.50%,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给予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清除出厂。
六、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组和个人,由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员工,公司予以特别奖励。
七、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公司将视情节而定为:警告、处分、开除。
八、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恶意破坏公司设备、财产的个人,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十、在住厂期间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行承担。需离厂二小时以上时必须填写离厂登记表。
十一、对已签订《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如一但发生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司可委托现场负责人与聘用工签约并督促执行。
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6
初级中学学生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防止、杜绝学校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有权利和义务收缴管制的各种物品(刀具、枪械、药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学生将其带入学校,如有严禁物品带入学校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准在学校期间打架斗殴,滋衅肇事,如发生打架斗殴造成伤亡事件,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处理,因其发生所有费用全部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在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学生、家长要随时检修自行车刹车及其它部件,学生在学校内骑车横冲直撞,骑摩托车上学,在路途中骑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概与学校无关。
五、学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盗、消毒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学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不准夜不归宿,不准夜间搞户外体育活动,如玩单双杠、吊环等;不准晚间在寝室点蜡烛和乱烧蚊香及各种酒精(电)炉等;如发生不安全事件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在学校期间如发生纠纷要积极与学校配合及时处理。
八、学生到校后,上下楼梯靠右走、不拥挤,不在学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开无聊的可造成伤害的玩笑,不讲不文明语言。因追逐打闹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九、学生翻越围墙、铁栅门、骑坐楼房走廊栏杆(或围墙)和在栏杆(围墙)旁推拉等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住校生翻墙出学校,发生一切事故概由学生负责。
十、学生在学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学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机关追究加害人的责任。
十一、我自愿到安溜中学读书学习,在学校期间服从学校管理,如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等规定,我及我的监护人自觉接受学校处分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责任时效:九年级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八年级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七年级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特别说明:节假日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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