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2017-04-10 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是镇教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实践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学校与教师签定《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祖国未来,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要切实本着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抓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校舍建设和维护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要定期做好校舍的监测和报告,如发现危险,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3、加强学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要加强对校门的管理,严格审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不法分子混 入校内滋事,要建立健全站岗巡逻制度,学校领导成员要坚持带班,教职工轮班,实行校园24小时监控。

  值日教干必须在教学楼前,监督好各班班主任从教室门前领队下楼出校,并监督好骑自行车学生的秩序。值日教师一律在学校大门口南北两侧各站一人,负责学生的出校秩序和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所有值日人员一律早7:10、中午放学11:20、下午上学1:00、下午放学5:00到岗到位,因失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值日人员早7:50、下午1:30准时锁好学校大校门,中午11:20、下午5:30准时开大门,实行静校制度,等师生按时全部离校后必须再锁好大小门。

  午休值班教师于下午1:30按时到岗,负责好相应班级学生的午休、学习、纪律、安全等工作,因空岗或失职造成的事故由相关值班教师承担。

  4、安全检查。

  值班教师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自查涉及面的项目要达100%,对所查出隐患能及时上报,消除。

  5、严格报告制度。

  学校和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须在半小时内电话报镇教委、党委和政府,半日内及时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处理结果当天内书面报告,不得误报、漏报、迟报和瞒报。

  6、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省、市、县、镇等上级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学校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凡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校外不法分子入校闹事,破坏公物,盗窃财产等各事件的,均据实追究有关领导及值班人员的责任。凡发生重大事故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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