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是镇教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实践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学校与教师签定《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祖国未来,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要切实本着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抓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校舍建设和维护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要定期做好校舍的监测和报告,如发现危险,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3、加强学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要加强对校门的管理,严格审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不法分子混 入校内滋事,要建立健全站岗巡逻制度,学校领导成员要坚持带班,教职工轮班,实行校园24小时监控。
值日教干必须在教学楼前,监督好各班班主任从教室门前领队下楼出校,并监督好骑自行车学生的秩序。值日教师一律在学校大门口南北两侧各站一人,负责学生的出校秩序和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所有值日人员一律早7:10、中午放学11:20、下午上学1:00、下午放学5:00到岗到位,因失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值日人员早7:50、下午1:30准时锁好学校大校门,中午11:20、下午5:30准时开大门,实行静校制度,等师生按时全部离校后必须再锁好大小门。
午休值班教师于下午1:30按时到岗,负责好相应班级学生的午休、学习、纪律、安全等工作,因空岗或失职造成的事故由相关值班教师承担。
4、安全检查。
值班教师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自查涉及面的项目要达100%,对所查出隐患能及时上报,消除。
5、严格报告制度。
学校和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须在半小时内电话报镇教委、党委和政府,半日内及时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处理结果当天内书面报告,不得误报、漏报、迟报和瞒报。
6、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省、市、县、镇等上级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学校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凡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校外不法分子入校闹事,破坏公物,盗窃财产等各事件的,均据实追究有关领导及值班人员的责任。凡发生重大事故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相关文章:
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6篇10-03
校园安全责任书格式08-19
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书12-25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总结01-05
煤矿安全管理责任书10-27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书10-26
道路的安全管理责任书10-15
安全管理的学生责任书09-18
食堂管理安全责任书08-18
医疗管理安全的责任书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