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一般责任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门前三包的责任书(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门前三包的责任书1
1、为了加强斗湖堤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 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
单位(盖章):
社区:
20xx年7月 日
门前三包的责任书2
为加强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的通告》(市政发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四)施工场地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责任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门店(单位)内设置有垃圾收集设施,并自觉将垃圾倒入环卫作业保洁车内或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做到门店(单位)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污水不乱泼、不乱倒;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
(二)包绿化美化:责任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并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设施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责任门店要严格做到归店经营(以门坎或卷闸门为准), 不得占道加工、经营、作业、堆物,不得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不违章停放车辆,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同时,劝阻他人在门前摆摊设点、违章停车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
三、责任要求
(一)责任门店(单位)应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举报。
(二)对不承担“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任单位、门店连续两次抽查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不维护正常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对损毁绿化树木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按规定倾倒、抛洒、堆放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每次处100元罚款。
责任单位(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门前三包的责任书3
为了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小白,积极争创文明卫生城镇,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的清洁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制止他人在门前、责任区域乱丢、乱画、乱倒垃圾,保持责任区域的清洁
(二)、包秩序:制止在公用地段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张贴广告及乱搭乱建。
(三)、包整洁:负责房前杂物堆放、屋内物品的整洁。
二、责任要求
各农户必须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内容落实责任,并制止他人违规行为,教育违规者。对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教育的,住户可申请村委协助处理。对不履行责任义务的农户,第一次,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第二次,不准参加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评比、享受。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委一份、村民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xx
20xx年x月x日
门前三包的责任书4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廊坊市区临街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以下称责任人)都要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的界定:责任人门口向两侧延伸至相临责任人区域连接处;门前从墙根至便道与自行车道结合部路牙砖所包括的整个区域。
第四条“门前三包”内容:
1、包卫生。负责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做到“八无”:即无瓜果皮核、无纸屑塑膜、无痰迹、无烟蒂、无污水淤泥、无尘土沙石、无粪便、无积存垃圾。
2、包秩序。负责责任区的公共秩序.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放、无乱堆物品、无乱设摊点、无店外售货、无私搭乱建。
3、包绿化。负责责任区绿地的整洁。制止攀折花木、破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
第五条“门前三包”由廊坊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和安次区环境管理部门组织落实。采取环卫部门有偿管理与责任人自行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本办法的实施。
第六条城区6米(含6米)以上主要干道两侧“门前三包”由市环卫部门负责管理;6米以下次干道两侧的“门前三包”由安次区环卫部门负责。责任人应与环卫部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委托环卫部门管理的,应按规定交纳有偿服务费。
第七条实行“门前三包”管理监督员制度。管理员应配证上岗,恪尽职守,确保责任地段三包责任的落实。
第八条“门前三包”制度的落实,由市环卫部门和安次区环卫部门检查监督,并组织考核评比工作。
第九条“门前三包”责任区实行委托管理的,其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按1元收取。
第十条收费单位应到物价部门申领《河北省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十一条对拒签“门前三包”责任者,通报批评或警告,直至作出暂停营业处理。
第十二条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者,环卫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对阻碍“门前三包”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辱骂、围攻、殴打管理人员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人:xx
20xx年x月x日
门前三包的责任书5
为维护商厦整体经营秩序,美化商厦整体卫生环境,创造良好的经营购物氛围,促进商厦繁荣,结合商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商厦整体经营户有责任做好各自铺面的清洁卫生工作,垃圾实行袋装化,放入垃圾桶本店内工作人员定时收集倒置。
二、商厦整体经营户有义务保持门前的清洁,不乱扔垃圾,乱泼污水,严禁焚烧垃圾,积极配合保洁人员做好保洁工作。
三、保持墙面的整洁,不乱涂乱抹,不随意张贴广告宣传画、各类告示和悬挂灯箱招牌,确有需求者,应提出申请经商厦管理部同意后,张贴于指定位置;如遇外界张贴广告等,各店经营者有义务对此清理干净,商厦管理部有权要求其整改。
四、保持门前车场的畅通,上下货物,即下即进户,即上即走,不得堵塞(或摆放)车场内。
五、爱护门前的安装、摆放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使用或改变其原有位置,不得造成公共财产损失。
六、对商厦商网的经营户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卫生或秩序混乱商厦工作人员有权视情节轻重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口头警告或罚款20—1000元处理。
责任人:xx
20xx年x月x日
【关于门前三包的责任书(精选5篇)】相关文章:
4.门前三包的责任书
5.门前三包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