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责任书,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我们该怎么拟定责任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责任书(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管理责任书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单位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乡食安办书面报告,服从乡食安办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乡食安办销毁处理。
五、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食品经营单位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食品经营单位承担。
九、乡食安办有权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食品经营单位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食品经营单位、乡食安办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安全管理责任书2
为了切实做好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车间主管要自觉接受公司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经常对车间全体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消防器材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保证本公司全体人员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
三、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消防管理范围及责任划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公司的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到个人,同时各部门车间要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2、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3、办公室与宿舍禁止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使用电炉、热的快、酒精炉、煤油炉等灶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4、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5、未经公司主管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必需的临时线要随用随拆,以防火灾;
6、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严格按照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严格遵守公司消防设施的制度管理
1、公司在车间各部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同时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有效。
2、维护好本公司内部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箱、消火栓、箱、水袋、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门标志)等。
3、定时检查消防器材及逃生标志等,保证灭火器材无丢失和非正常损坏的状况。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车间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保留一份。
安全管理责任书3
为贯彻落实公店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制,切实有效地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政府内部稳定和良好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每名干部是本人办公区域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人,全面履行其责任。
一、全年安全工作目标
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因工作失职或个人疏忽造成火灾、电力安全、盗窃案件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发生泄密案、事件;不参与集体上访和危及内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集会、聚众闹事等活动。
二、安全目标管理要求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工作指令。
2、熟悉各种消防、安全器具的使用方法,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要妥善保管文件、文稿、K保钥匙,微机应设置开机、登陆密码防止泄密。
4、各种文件、文稿等不得携带回家和与工作无关场所,公共场所不谈论政府机密。
5、离开办公室或住房必须关闭电器、电源、天然气,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用气用电引发的火灾和盗窃案件发生。
6、不得在办公室内就餐,存放食品。
7、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确保自身安全和不受敌对侵害。
8、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违者一切责任自负,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9、有安全意识,在办公区内见到陌生人主动询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10、严禁私下乱接电源、天然气,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
11、在办公区域、住房等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重点部位不经安办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不准动用明火进行施工。
三、考核
用年终绩效工资的20%进行考核,其中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占80%,年终考核占20%。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按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兑现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依据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或实行一票否决。
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安全管理责任书4
为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徐水县教育局关于迎接保定市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原则,伙食部与食堂负责人签订食品卫生责任状如下:
1、所聘炊事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不招聘非本地户口的炊事员及行为有劣迹的人员,不招聘男55岁,女50岁以下及不满18周岁的人员。
2、食品采购: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面粉、大米、酱油、醋、食用油到有市场准入证的单位定点采购,并上交总务处一份质检报告。食盐必须持购盐证到盐业公司采购。蔬菜保证新鲜,无杂质,不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并与供货客户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不采购熟食品,肉类采购要索证,严禁采购亚硝酸盐、甜味素、糖精、化工色素等非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及被有毒物质污染的食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3、食品加工:加工人员必须懂得食品卫生知识,加工前首先检查原料及辅料,不用腐败变质或其他感性状异常的原料。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冼净,蔬菜与肉类分池清洗,生熟分开,工具专用,定点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炒菜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夜、隔餐的熟制品必须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不加工凉拌菜。
4、食品贮存:仓库内保持清洁通风,无鼠迹苍蝇等害虫,禁止存放有害有毒物品及杂物,食品分类、分架、台,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仓库加锁,专人保管,履行出入库手续。
5、食品出售:出售食品用专用容器盛装,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专用工具取拿,不出售未经加热的食品。
6、消毒留样:保证炊具、工具一用一消毒,每餐主副食品每种都要留样250克,保存48小时。
7、环境卫生:各功能间六面光,机器干净池子干净,各种用具摆放整齐,无鼠迹苍蝇,垃圾及废弃物及时处理。
8、防尘、防盗、防投毒、防触电、每晚有人值班,及时锁门关窗。
9、因食品卫生问题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由食堂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有效时间范围为食堂承包者承包期。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一份,学校备案一份。
安全管理责任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阳江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维护辖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街道办事处责任:
(一)组织村民委员会加强对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逐级制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健全四级安全责任制。
(二)具体组织实施乡镇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设置乡镇船舶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
(三)组织、协调交通、海事、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四)掌握本辖区乡镇船舶的情况,做好乡镇船舶的普查、注册登记台账。
(五)遇洪水、台风、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要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严禁开船。
二、村民委员会责任:
(一)教育群众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二)督促本村乡镇船舶登记、注册和遵守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三)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水上非法载客行为。
(四)督促本村船员搭载自己的人,并达到开航时不能超过3人的要求。保证本村不出现重大的水上交通事故。
(五)落实本村农民自用船的保证书的签定。维护好本村水上交通秩序。重大节假日、上放学高峰时间要做好现场疏导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分流人员。
(六)遇洪水、台风、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要现场制止,不准开船。
(七)积极配合街道及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工作。
此责任书一式叁份,村、街道各一份,一份递交海事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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