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书

2021-04-17 责任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责任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责任书有助于增强我们的市场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责任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责任书(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责任书1

  为了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我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内部政治稳定、治安安定、生产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治安、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各级安全防范责任。

  园领导的安全责任:

  一、园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分管安全保卫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科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本园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保卫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安全、促生产”先进单位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本园有关加强安全、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及法规政策,提出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任务和要求,指导和帮助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各部门安全、治安防范责任人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园内科研生产、治安、消防防范和安全隐患工作。重视全园安全、治安防范网络建设,组织全园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教育。

  五、检查、监督、指导、考核各部门安全、治安防范工作,对未实现本协议部分条款,有消防隐患、治安隐患,经提出不解决,由此发生火灾或重大恶性火灾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根据损失程度,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按有关国家法律追究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六、定期进行本园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出年度安保工作计划、部署重大社会的科研活动的安全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七、组织交流园内安全、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审定和表彰奖励安全、治安防范工作集体个人。

  八、组织对本单位发生的案件、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

  责任人:

  日期:

  安全生产责任书2

  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认真接受上级机关和我园对各部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监督指导和检查,并认真执行园领导及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布署的消防、治安、生产安全工作。

  三、认真落实本部门的治安保卫、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其纳入本部门行政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实现安全制度考核。

  四、组织贯彻落实我园有关治安、消防、生产安全等项工作计划决定和要求,保障具体落实到行政后勤、实验室、课题组、台站、车间班组和个人。

  五、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以及“四防”教育,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制定的治安、消防、生产安全法规和我所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把各项安全工作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纳入承包责任制中去,实现承包经济必须承包安全工作,并按责任制贯彻奖惩制度。

  七、加强本部门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掌握思想表现情况。发现有违法和有犯罪苗头的人及时同保卫科或派出所取得联系,对有犯罪行为的人或“三类”人员,应组织党、团员和治保小组成员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八、各部门科研、教学和实验用的贵重仪器(录像机、照相机、计算机设备)等,及危险物品(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机密文件、科研资料和贵重图纸及票证,应有牢固的安全设施,并有安全专柜管理;存放现金的房屋门窗要牢固(必须有三铁一器,即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规定。同时严格执行我园制定的安全制度,并由专人保管好。

  九、对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电器设备等危险物品做到一周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定时定人采取措施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报告综合办公室及园级安全责任人。

  十、发生案件、事件、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原因,分清责任,上报处理。

  十一、加强本部门聘用人员(临时工、民工建筑队等)的管理,必须先审后用。持三证(身份证、劳务证、计划生育证)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劝临时出入证”,督促其到街道办理暂住证。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维护所内安全、治安秩序。

  责任人:

  日期:

  安全生产责任书3

  为加强学校(幼儿园)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及相关餐饮机构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与学校(幼儿园)签订食堂及小卖部等相关餐饮机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采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责任人:

  日期:

  安全生产责任书4

  长沙赛格数码广场是一个人员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为防止场内经营人员、租户以及租户自家的小孩子发生安全事故,本着安全事故谁发生谁负责的自负原则,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协议。

  一、入场经营人员、租户及入场的租户自家小孩未经卖场工作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拔弄场内一切设施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本卖场原则上不允许租户把未成年小孩带入场内,小孩子的监管看护责任在于租户自身,在未有家长陪护的情形下,其活动范围只限于租户本商铺。

  三、小孩子因家长看护不周发生的划伤、烫伤、摔伤以跌落伤等,与本卖场无关,其责任完全在于租户家长。

  四、卖场内小孩子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家长要特别看护好自家的小孩子,如:自动扶梯、专用货梯、人行走梯、洗手间、茶水间、办公室等,家长应禁止自家小孩子进入或者由家长陪护方可。

  本责任书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有效。该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

  日期:

  安全生产责任书5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不断改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1、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有专人抓,具体事情有专人管,思想、组织、领导、责任、措施五落实。

  2、总务处要建立各种安全防范制度,内部值班、巡逻、守护等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措施全部落实。

  3、教导处要实行巡课制,保证各类课堂内有老师组织(教学)。对学生不能放任自由。

  4、值周组在值周期间,必须时时检查和管理安全问题,确保学生在上放学、活动期间的安全;值周领导、值周人员必须在学校住宿值班(每晚一号楼和二号楼各一人),以确保校资校产安全。

  5、办公室、文印室、实验室、微机室、藏书室、保管室等重要场所都要制订出工作人员守则和财产保护安全措施,确保公物不得丢失,损坏或被盗。

  6、学校要将安全责任书层层延伸到班主任老师、科任教师和后勤教辅人员。各处室要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形成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教学安全

  1、坚持跟班上课,随堂复习,严禁教师脱离课堂。对因教师未跟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全部承担责任。

  2、体育课、劳动课、课外活动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有专任教师组织,不能放任自由。

  3、所有实验课,要教育学生按实验要求及步骤进行,严防发生灼伤、触电、中毒等意外事故。

  4、体育器材要经常检查,陈旧老化或磨损严重的,一律停用。

  5、不准学生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延时补课,对统一要求提前到校或因放学后延长时间补课造成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由此发生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三)交通安全

  1、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学生集会或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带队,严禁学生集体参加各类商业性庆典活动。

  2、严禁师生乘坐农用车,无证驾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中低年级放学后,必须由值周教师、班主任老师组织排队护送学生出校、过马路,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做好学生横穿马路的组织工作,确保在学生横穿马路时车辆禁止通行。高年级学生放学后,值周教师、班主任老师必须督促学生及时离校,不得在学校或路途逗留。待全部学生安全离校后,高年级值周教师方可离开。要经常教育学生及时回家,不得在路途逗留。

  4、学生出外参加各类统一考试、竞赛、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各种统一活动,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全程护送,责任到人;并要认真考察所乘车辆的情况,驾驶员的技术等,做到有备无患。

  5、各级各班须加强对学生的行走安全教育,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在确认两侧确无车辆时方可横穿马路。严禁学生在学校门口东西两侧、草坪边光滑陡坡上滑行或攀援

  (四)财产安全

  1、总务处要建立校舍定期检查制度,对校内的教室、宿舍、办公室、图书室、实验室、仓库及各类教学、生活用房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向校长和主管校长汇报。

  2、经常疏通建筑物周围水路,确保下雨时水路畅通。

  3、对危险的教学、生活用房、厕所、危墙等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有醒目的提示标志。

  4、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器材室、保管室等各功能室的财产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坏,由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因值周人员不到位而发生校资校产被盗等事件,由值周人员承担责任;因下班前或离开时未采取上锁等安全措施的,由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5、财务人员应加强帐簿、凭证、支票和现金管理,各种帐簿要专人专柜管理,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规范,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元,因对帐簿管理不善和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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