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消防责任书

2020-11-29 责任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责任书的重要性,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的责任。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局消防责任书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单位消防管理规定》的规定,为确保本单位人员、资产的安全,杜绝火险和消防隐患,确保商场营运工作正常运作,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 建立本单位防火责任制,带领全体职工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单位消防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二、 防火责任人有义务经常教育本单位员工树立防火意识,该单位员工有义务参与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指导学习和熟练掌握本商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

  三、 定期对各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和损坏。

  四、 各区域内的物品摆放不得超高,应低于喷淋头及日光灯至少0.5米,并保持各通道之间的畅通。

  五、 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路设施应符合用电防火设施规范要求;电线应套管保护,并安装防漏电开关装置,配电房无杂物堆放,保证仓库通道畅通。

  六、 单位内各种标示牌不得遮挡住消防疏散示意图、指示标志。

  七、 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抢救商场物资、财产,听从现场指挥员统一指挥。

  八、 责任人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 国家所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 ,消防主管部门有权追究其责任人按消防法予以处理或处罚。

  十一、本责任书从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九日止有效,各单位如中途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责任人承担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防损部与部门负责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X单位

  负责人签字:

  XX部门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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