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

2020-08-05 责任书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责任书,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拟定责任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1

  责任书编号:

  项目名称:

  根据 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四大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保证工程施工项目施工任务圆满完成,经双方共同协商 工程施工任务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签订双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

  1、项目经理: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本工程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代理人;对内负责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圆满完成各项指标,对外代表公司负责向业主履行合同。

  项目经理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增减施工力量,使之与工程需要相适应,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效益等目标的实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不顾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而盲目蛮干、屡教不改的队伍或个人,项目经历有权进行撤换。

  2、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是公司派出的项目施工管理临时机构,由项目经理根据承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业主的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和配备人员。

  项目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艰苦奋斗、团结拼搏、勤政敬业、廉洁自律,圆满完成项目施工任务。

  3、项目经理部的工作期限:

  从项目部组建进场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审计通过,结清内外债权债务以及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后结束。

  三、管理指标要求:

  1、质量:

  项目工程最终交验达到优良工程。施工中确保工程质量,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2、工期:

  按合同规定。该工程总工期 个月(以业主规定时间为准)。各阶段目标工期按业主要求执行。

  3、安全:

  项目实施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新机制,遵守业主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具体要求按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规定执行。如发生事故,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项目经理部承担。

  4、成本:

  项目中标价扣除上缴管理费后即为内部承包单价。项目成本应严格控制在内部承包单价以内。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成本管理,在确保质量、安全、工期等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经营方式:

  1、本项目工程由项目部直接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2、本项目实行承包经营、独立核算、单价承包,据实结算,超支自负,节余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分配。项目部对项目成本负控制、检查和监督的责任。项目部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保证成本资料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五、机械设备及其租金收取

  项目施工所需的设备由项目部提出计划报公司资产财务部,由资产财务部统一调配。公司管理设备租金由资产财务部收取,租金由项目部按期以汇款方式支付,具体以合同形式约定。

  六、工程范围及内容

  1、工程范围:按合同规定工程施工等。

  2、主要工程内容:合同规定工程

  七、公司管理费

  1、项目部按工程结算价的 %上缴管理费,管理费按工程进度每月据实上交,项目部扣除管理费后自行独立核算。

  2、公司委派管理人员参与项目管理,项目部承担其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各项费用每月按时上交总公司,具体见《人力资源派遣协议》。

  八、资金管理

  1、项目部加强工程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对外决算,减轻资金压力,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内及时上缴公司管理费,设备租金和其它代付款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程税金,由项目部统一纳入项目成本中核算,不再从公司管理费中开支。

  3、项目部必须按业主的合同条款,必须按照业主拨款情况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数量情况支付工程款及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对拖欠民工工资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全部由项目部负责。

  九、项目考核办法

  1、项目部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的质量、工期要求,在公司限期内仍无法达到业主要求,公司将收回全部工程,另行安排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全部赔偿。

  2、业主和上级机关奖励给项目部的质量、工程、安全等方面的奖金全部留项目部,由项目部自行奖励有关人员,反之,被处罚罚金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并处罚有关人员。

  十、劳务分包的有关规定

  1、承担土石方以及综合劳务分包的外包队伍必须要有经营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实力和较好的资信业绩,禁止层层转包和分包。

  2、所有劳务分包必须签订合同协议后才能开工,合同内容必须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定,做到内容齐全、规范、合法。

  3、合同协议签订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施工中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必须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商谈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禁止口头协议或干完再算账等不规范行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一、协调服务

  公司机关各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及时为项目部排忧解难,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十二、监督考核

  本责任书是公司内部为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而签订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规定,确保工程创收。公司有权指导、监督、检查项目成本核算等各项工作,项目部必须积极按时上报工程统计、外包工程、财务成本等报表资料,以利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督考核。

  十三、其他

  总公司同业主签定的'经济、安全、廉政、环保等合同,对项目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2

  (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担 保 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公司与 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取得了 施工承包权,经 申请并经公司研究,决定委派其为该姓项目的经营负责人对工程实施经营承包,担保人 为就该工程项目的经营承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在充分了解该工程情况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经营目标责任书: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合同工期:

  5、合同造价:

  6、合同质量目标:

  7、合同其他目标:

  二、主要经营责任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 见附件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相关条款约定。

  2、工期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安全目标: 无死亡事故,工伤事故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

  4、文明、标化目标:见附件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相关条款约定,并确保无民工工资、材料款、分包工程款、设备租赁费拖欠纠纷,无行政处罚、治安和刑事案件;

  5、利润指标:按《中天九建收费制度》执行。

  6、其他指标: 无

  三、利润分配方式

  (一)责任承包形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利润包干、工程亏损赔偿;业绩优先实施奖励、违纪违规追究责任“的形式实施责任承包,即上交工伤的利润实行包干,发生亏损由经营负责人赔偿;业绩优秀的,由公司对经营负责人进行奖励,经营负责人有违纪违规乃至挪用、侵占工程资金的行为时,公司有权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二)利润比例和上交方式

  1、经营负责人应上交公司利润按 执行。

  2、应上交公司的利润及项目相关税金等,由公司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时先按 % 的比例预扣,待工程竣工结束(中途与建设单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时间为工程竣工结束的时间)后内部结算时多退少补。

  3、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指明由业主指定分包所收配合费,由公司与经营责任人双方按以下比例分成:

  公司收 / %

  经营负责人收 / %

  4、公司按项目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向经营责任人收取质量奖励基金,其他收费执行公司规定。

  四、经营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财产使用权,即对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公司投入的设备、材料、资金,在确保专款专用、定期上报资金使用情况的前提下,进行使用、支付的权利,但不得违反公司关于项目资金使用制度或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吞项目资金、资产:

  2、经营管理权,即享有项目采购(含材料商、分包商、设备租赁商)管理的拟定报批权、组织劳务人员、分包商进行施工的权利,以及与建设单位进行对账、技术变更和施工联系洽商等权利,但不得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私自刻制项目部印章、以公司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对外放弃公司应享有的权利;

  3、人事管理权,即享有项目部管理人员聘用提议权、考核权等人事权利,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4、薪酬分配权,即有权决定项目部工作人员(包括其本人)的工资等级、薪酬数额等,但项目劳务支出(包括分包部分)不得高于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

  (二)义务

  1、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工程质量、技术、安全、生产、财务、成本管理、劳动用工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技术标准,自觉接受公司的检查、监督、考核、不得以承包经营为由,拒绝公司对项目部的管理;

  2、按照公司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的施工合同和公司审定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各项施工任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违规施工;

  3、保护公司财产所有权,确保工程款的支付通过公司财务审核,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和财产;

  4、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发放和支付工人工资、材料款分包工程款、设备租赁费等,确保不发生人工工资、材料款分包工程款、设备租赁费纠纷;

  5、及时做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分包商的沟通、协调和签证工作;

  6、做好施工现场的CIS布置,服从公司统一宣传需要;

  7、及时、准确填报工程进度、生产计划和相关财务报告,不得隐匿、虚报相关材料;

  8、及时、真实、完整收集、保管工程相关的工程技术、财务凭证等资料,并按照公司制度移交公司保管,不得弄虚作假、隐匿和销毁;

  9、严格印章管理,不得自行刻制项目部印章或超范围使用项目部印章;

  10、确保工程质量、工期符合建设单位合同要求的义务;

  11、确保该工程项目不发生亏损或发生亏损时负责赔偿的义务;

  12、确保该工程项目所有主要经营指标得到实现的义务。

  五、委派的撤销

  1、公司享有基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施工合同的一切权利,包括项目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财务结算权、利润分配权、违规处理权等。在经营负责人与公司未完成结算前,工程项目应由施工方享有的权益属于公司所有。本工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单方面撤销对经营负责人的授权:

  (1)经营负责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信用出现问题,或其经营管理能力明显不足预计无法完成经营责任指标的;

  (2)因经营负责人原因导致节点工期延误两个月以上的;

  (3)经营负责人或其聘用、提议聘用的工作人员有挪用、侵占本工程的资金、材料行为的;

  (4)经营负责人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私自刻制印章、设立账户或擅自以公司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

  (5)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要求公司更换经营负责人的;

  (6)施工过程中受到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停工等较严重行政处罚的;

  (7)施工过程中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8)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诉讼、媒体曝光等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2、公司单方面撤销授权的,自公司发出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3、公司撤销授权后,在公司新委派的经营负责人未到位前,原经营负责人必须履行工程管理的职责,确保后续施工能够顺利进行;新经营负责人到位后,应当在10日内办理交接,并办理已完工程核量、财务对账等涉及工程后续正常施工、验收、备案、结算、索赔、债权债务清理等的一切事务。

  六、内部结算

  在本工程总造价确定后,除保修金外工程款已全部收到,税金、规费、材料款、人工工资等均已结清,工程资料已全部移交公司归档且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前提下,公司根据本责任书的约定与经营负责人进行内部结算。

  七、奖励措施

  (一)奖励

  1、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符合建设单位要求、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不存在拖欠人工工资、材料款、分包工程款、设备租赁费等情形的前提下,上交公司利润后的盈余部分由公司奖励给经营负责人,应纳税由经营负责人承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按公司制度另行给予奖励:

  (1)工程质量优良并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奖励的;

  (2)工程现场获得文明标化工地称号并受到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奖励的。

  (二)处罚

  1、上交公司利润指标达不到公司要求,或者与公司结算时达到要求但经事后查证发现存在外欠款未支付的,除由经营负责人承担弥补亏损或不足部分的责任外,公司仍有权对经营负责人再处以亏损部分的20%的罚款;

  2、工程质量、工期达不到施工合同要求,致使公司承担对建设单位的违约责任的,经营负责人负责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后,公司仍有权对经营负责人再处以5-50万元的罚款;

  3、因拖欠人工工资、材料款、分包工程款、设备租赁费等导致公司账户被查封或公司资金被扣划的,由经营负责人承担弥补公司的全部损失外,公司仍有权对经营负责人再处以5000元-10万元的罚款;

  4、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经营负责人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担保条款

  为了确保本责任书得到全面履行, 向公司提供以下两种方式的第 2 种方式担保:

  1、向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担保本责任书各项义务的履行。履约保证金在本责任书全部履行完毕后7天内无息返还。

  2、由 为其就本责任书的履行向公司承担无条件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本责任书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九、附件

  1、公司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2、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类责任书。

  十、其他

  1、本责任书附件属该责任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责任书所称的工程造价,是指根据该工程实际工程量计算出应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支付给公司的工程价款,包括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程款、甲供材料折价款、甲方直接分包的配合费等的总和。

  3、本责任书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集团公司注册地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解决。

  4、本责任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担保人情形时,公司、经营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5、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公司、经营负责人、担保人三方各持一份,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备案一份。

  公司:

  经营负责人:

  代表:

  担保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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