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赠与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赠与合同 篇1
赠与者x x x(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x x x(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契约:
第一条 甲方将后记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对方。
第二条 甲方会同乙方于x x x x年x月x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 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x x x x年x月x日止,乙方得继承为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契约书交付予乙方。
第四条 乙方受赠后记的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 但,乙方应自后记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x元于每月前交付与甲方。
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约定。
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
(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条 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契约时,不得将后记的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
第七条 根据第二条所述后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
不动产标示:
(1)土地:坐落于x市x街x号
面积:x x亩
(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层
面积:一楼x x亩
二楼x x亩
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x x x x年x月x日
赠与合同 篇2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各式各样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对于现在的家庭来说已经不算什么,私有房产已经成了现在城市每个家庭的普通财产,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大部分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但是却拥有多处房产,按照中国传统的思想,长辈都希望把自己的值钱的财产留给子女,尤其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更希望把财产留给唯一的孙子或外孙。正是因为这样,赠与这种方式在社会生活中被大量采用。赠与公证也在逐步增多。在《赠与公证细则》第四条中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一种协议。这就给了当事人按照自己实际情况选择用哪一种赠与公证的方式。但是两种方式都有各自的利弊。我来谈谈自己的观点。
首先,赠与书公证存在有一定的必要性。赠与合同和赠与书都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形式,但是,赠与合同公证必须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都要到场签署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公证是不能委托办理的。随着国际间交流的增多,人员流动变得日益频繁。这就使得一些比如在外打工、上学、或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弱、或赠与人年纪大又不在赠与房产所在地的。再或着出国定居的受赠人,因无法到场或不能签署合同而丧失一些权利。比如“512”大地震发生后的一些赠与行为,如果通过赠与合同,那受赠人不特定,或人数众多,此时要通过赠与合同来完成赠与行为就变成了可望不可即的事情。但是此时赠与书恰好弥补了这一点,可以不考虑空间因素,解决赠与合同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赠与书的存在是有必要性的。但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只规定了赠与合同没有规定赠与书和受赠书,因此有会有人对赠与书的效力产生怀疑,觉得赠与合同比增与书效力更高。但我认为《合同法》没有规定赠与书,受赠书的内容,是因为赠与书、受赠书是当事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而《合同法》规范和调整的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并不能以合同法有没有规定而忽视了赠与书、受赠书的法律地位和在社会实践中的优势地位。《赠与公证细则》以赠与书、受赠书和赠与合同两种形式分别对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肯定。但有人认为赠与书是要约,受赠书是承诺,应该受合同法调整。《合同法》第十四条及第十六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赠与书却在受赠人做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之前在赠与人单方做出赠与行为时就生效了。赠与书也不会因为受赠人没有做出接受赠与而失效。合同法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它必须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并且送达到要约人时才生效,此时合同成立;受赠书是受赠人做出表示接受增与书内容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刻生效,不需要向受赠人发出通知,告诉其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而且承诺可以对要约的非实质内容作变更,而受赠书则不能对赠与书的内容做任何的变更。只能表示接受。赠与书和受赠书的弊端就是无法满足双方当事人想赠与和受赠同时完成的目的,解决了空间的问题就无法解决时间上的问题。
其次,赠与合同公证应该成为赠与人的首选。《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订立之日所产生的仅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并没有发生合同标的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的法律后果。而所有权的转移是在实际交付或办理变更登记才得以实现。这就出现一个问题,赠与合同生效,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之前,赠与人死亡了,会不会影响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我认为赠与合同产生了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赠与财产之债务,按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样赠与人的继承人如果继承遗产就应按照继承法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如果放弃继承遗产,受赠人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实现赠与合同的权利。而赠与书是财产所有人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赠与书公证仅能证明赠与人实施赠与财产的单方民事行为是真实合法的,并不能产生赠与财产转移的结果,赠与人死亡,其民事行为能力终止,其赠与行为消失,没有产生权利义务,即使办理了赠与书的公证,赠与行为不复存在,受赠人也无权要求赠与人的继承人对赠与人的不存在的行为履行义务。无法获得赠与的财产。
再次,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条件成立时财产权利转移。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中可以指明财产只赠与给受赠人一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没有规定赠与书是否可以指明财产只给予受赠人一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并没有规定赠与书是否可以指明财产共有或一方所有的问题。
以上几点浅薄的看法,谨是本人认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办理赠与合同更为妥帖。
赠与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赠与财产
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第二条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5、(是/否)有瑕疵:_________
第三条赠与目的:_________
第四条赠与物的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
2、交付地点:_________
3、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手续办理
乙方应在_________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第六条赠与的撤销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亲属;
(2)对甲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_________。
2、甲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第七条交付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甲方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乙方可以要求交付。
第八条赠与物的损毁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赠与物的瑕疵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甲方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甲方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责任。甲方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赠与合同 篇4
甲方(赠与人):xxx(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xxx(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xxx(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xxx(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xxx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xx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签字、盖章)
乙方:xxx(签字、盖章)
xxxx年x月x日
2.说明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甲方(赠与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赠与合同 篇5
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赠与合同 篇6
甲方(赠与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
2.赠与方的权利义务_____
3.受赠方的权利义务_____ 4.赠与标的的交付_____(包括时间、地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5.其它 甲方:_____名称:_____住址:_____ 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盖章:_____
乙方:_____名称: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盖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赠与合同 篇7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
二、赠与物的交割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 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付
(写明交付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交付,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它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分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
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几项:
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贪污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一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合同法》第189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 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地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这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其与附义务赠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在结果不能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请求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受赠人主要的权利义务
受赠人的权利义务主要为:
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赠与合同的终止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宾亲属的;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一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赠与合同 篇9
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
(三) 房屋平面图见房屋所有权证;
(四)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出让或转让;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乙方在办理转移登记过户手续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由甲方承担的有关税费,应由甲方负责交纳或由乙方代甲方交纳。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后不得擅自撤销。
第六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年____月正式办理转移登记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是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对该房屋享有的权利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所有并无异议。 第八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赠与合同 篇10
赠与者xxx(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xxx(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事宜缔结契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于乙方届至第二条所列的期限时,赠与乙方xx出版社出版的大英百科全书壹套。
第二条本赠与契约因乙方结婚期限的届至而生效。
第三条乙方结婚时,甲方应于一个月内购得xx出版社出版的大英百科全书壹套赠与乙方。
第四条甲方于乙方尚未届至第二条所列的期限前死亡时,本契约即告失效。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赠与人(甲方):xxx
身份证统一号码:
住址:
受赠人(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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