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2020-05-21 运输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运输合同 篇1

  我司专业经营我国沿海及内河地区各省港口之间散装船运输服务,可提供各等级吨位(1000-50000吨)船舶30多条,能承接各种矿产、粮食、钢材、水泥、沙石,大型机械设备等货物的运输。我司与各地区码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装卸费用优惠,操作专业,并能为各客户量身订做最佳的物流方案,能做到汽运、铁路运输及海运相结合,能有效节约成本,为各客户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欢迎各位致电咨询

  我司经过多年的经营运作已拥有广泛的代理网络,使航线优势拓展到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水系。丰富的驳船、海船资源平且和码头、仓库有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专业周到的服务团队,与众多的客户建立起牢固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精神,形成了以“降低客户经营成本”为根本,以“伙伴式双赢策略”为准则的物流服务模式。

  启运港 上海港 目的港 湛江港 最迟装运日 随时

  经营项目:主营国内散杂货海运,运价咨询、船舶出租、仓库出租等业务。

  承运货类:煤炭、矿产、钢材、木材、水泥、沙石、化肥、粮食、机械设备、器材等散杂货。

  行业优势:承运800吨—20000吨单次货物,自营和长期合作驳船、海船180多膄,提供门到门、门到港、港到门等便捷优质服务,每月运载量达到十万吨以上。

  服务航线:海南港、防城港、钦州港、湛江港、广州港、深圳港、汕头港、厦门港、泉州港、福州港、温州港、台州港、宁波港、上海港、太仓港、张家港、江阴港、南京港、芜湖港、镇江港、南通港、连云港、日照港、青岛港、烟台港、天津港、京唐港、秦皇岛港、营口港、大连港等之间的往返及内陆港口的相互中转。

  联系人:李小姐!或邮件

  合 同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托运方): 上海市地接纳东方路

  签订地点:上海市康宁路物流货运管理中心内B23

  乙方(承运方):湛江市赤坎区康宁路物流货运管理中心内B23签订时间: 20xx 年11 月 02 日

  根据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水运运输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货物名称、数量、起讫港、收货单位以及联系方式:

  甲方现有钢材 货物7.5万吨,要求在 3日内自 上海 港口,委托乙方调遣 散货 船,运往 湛江 港口,收货单位吨 联系方式 0759-3173322

  二、 装卸货时间:乙方在指定时间( 11月03日)到港后(以乙方船舶到达目的港报港时起算),装货限时在2小时,卸货限时在1小时内完成。

  三、 货物运输的数质量保证:乙方船到起运港码头装货前,其货舱、货油泵和皮管等都应清洁干净,并且明确告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告知范围验舱合格,经双方签字后才能装油。装货时甲方应派员或委托人员监装。装船完毕,甲方应派员或委托起运港检测货舱空高并签封。到达目的港时甲方应派员验封、检验空高尺寸。乙方应保证签封完好,货物数量不少。

  四、计量方法及损耗:

  1.正常溢耗为 3 ‰,乙方参加计量全过程。

  2.超出正常溢耗部分 , 损失以3% 计算,盈余以 3% 奖励。

  五、货物由甲方保险,保险费由甲方自理 ; 船舶由乙方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理。乙方包干运输,由乙方负担保险费及其它一切费用。

  六、运输和运费结算:

  货物不足船舶核定吨位,按船舶核定吨位7.5万吨计算;超过核定吨位,按实际吨位计算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按托运方要求运送。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3%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5000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2 份,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上海广泛企业 承运方:广州华崴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小姐 代表人:郑先生

  地址: 湛江市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宁路物流货运管理中心内B23 电话:0759-XXXXXXX 电话: 0759-3173322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

  帐号:XXXXXXXXXXX 帐号: XXXXXXXXXXX

  20xx年11月02日

运输合同 篇2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二oo五年二月日至二oo六年二月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往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0。75

  5 沈阳、大连 0。8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0。60

  8 邯郸、太原、青岛、 0。65

  9 南昌、郑州、株州 0。65

  10 长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宁、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庄 0。65

  14 乌鲁木齐 1。10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XX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当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承运人(乙方)

  承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运输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爱护车辆的责任心,充分发挥机动车辆的作用,更好地为发展工副业和农业生产服务,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社员代表会议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费__元,其中,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每年分__次上交,以现金支付,甲方收费后即出具收据。每年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表如下:

  │时 间│数 量│时 间│数 量│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承包机动车辆完好地交给乙方,并随车交付下列工具给乙方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县石油公司分配给农村机动车辆的燃料指标,合理分配给乙方购买。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量完成承包费的交纳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燃料、养路费、税金及车检费、保险费。

  2.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负担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

  4.乙方在经营运输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应对与第三方之间的经济合同负独立责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费用后,超收部分归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费项目。

  6.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给乙方的机动车辆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修理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与合同规定的种类、数量不符,应按所欠工具的价格补偿乙方。

  2.甲方如果克扣乙方应得的燃料指标,每克扣一公升,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不按时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任务,每拖欠一天,应按照银行关于拖延付费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不按时交付车辆修理费、配件、燃料、养路费、车检费及税金,乙方应承担有关单位的经济制裁。乙方如不按时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可代为投保,然后凭保险费收据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车损人伤(亡),应从保险金额中支付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开展营运,经有关部门证实后,甲方应据实酌情减少乙方的承包费。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亦不得变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乡政府、(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乙方:__县__乡__村__村民__(盖章)

  __年__月__日订

运输合同 篇4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基坑土方外运(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用车外运至工地外)。

  三、合同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基坑开挖验收规范达到全面优良。

  五、合同单价及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项目单价总价备注说明

  土方外运元/平方米按实际方数乘以单价1土方单价以实方计算;

  2本单价含施工时的有关机械台班费用,外运装车等费用;

  3本单价含外运泥尾场地清理费用;

  4本单价含一切乙方机械进退场费用。

  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每月按实际完成量的80%,结算时扣除相关罚款及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

  2、当主体基坑到底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完成工程量的95%;

  3、所有土方工程及手尾工作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5%。

  七、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许可证,余泥排放证等费用;

  2、组织图纸会审,组织监督落实班组工人进场安全教育;

  3、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负责工程控制轴线的放线、测量标高工作;

  4、向乙方提供基坑支护施工图纸一份。

  八、乙方责任:

  1、指派管理人员驻现场,负责管理土方队伍,办理准运证及相关费用;

  2、运输车辆必须是散体物料运输正规车辆,禁止雇请非法营运“野鸡车”;

  3、余泥堆放场必须是手续证件齐全(提供合格证件给甲方备案)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4、必须服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业主、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对进场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平安卡考试;

  5、负责工人的安全教育,对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管理工人的生活问题;

  6、乙方必须带领全体工人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事故(无论任何原因)乙方负者20%事故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负者80%的相关费。

  7、各班组在签订本协议时先交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

  8、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没有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除。

  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一律按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通知进行罚款;

  9、分包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负责土方内外运输工作的货及机械、车辆的安全责任,负责土方施工进程中违规导致的政府部门的罚款;

  10、乙方外运的过程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持场地内外道路文明卫生清洁(卫生由乙方负责);车辆禁止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规行为,如有发生乙方负责相应为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

  11、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工序、工作面及工期安排;

  12、乙方负责周边外围关系(如***、***、街道、村委等)。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因图纸变更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工期延后责任有甲方负责;

  3、乙方施工时因工艺及施工方法而造成质量返正,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4、乙方如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机械车辆等,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结算方式为乙方完成整个基坑开挖标准如果中途乙方自行退场,则甲方只结算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85%;

  十、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仲裁委员会调解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副本一份。(附安全责任书、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发包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5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 .到达地: .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 辆,车辆牌号: ,行驶证号: ,载重量: 吨。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按月结算。于每月五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按照国家定价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扣留支付。

  第八条 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元)。上述保证金收取后由甲方出具保证金收据。

  合同期限届满后,上述保证金由甲方予以返还(从中应予扣留支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除外)。

  第九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磅的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否则,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台账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的土方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三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

  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乙方每发生非定点装载一次,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按500元/车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9、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燃油,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合同土方运输任务,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燃油供应。

  10、乙方运输车辆非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达48个小时以上(含48小时)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结算部分运费将不再结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11、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住 所: 住 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共同协商一致,于20xx年3月27日达成本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油品,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货物起始点为******,到货地点为******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将在24小时内将油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

  2.乙方要对承运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保质保量运输。

  3.收货方式为标牌装油,升数交货。

  三.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油库提供的吨位计算,***至****的工地****运价为60元/吨. 超出此范围的运价按0.8元/吨公里。

  2.乙方在将油品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由乙方按油库出库的吨位开具运输发票交由甲方,甲方在次月10日前付款。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为20xx年3月23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_________至_________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招标,乙方经投标(递交服务质量承诺书),取得该班线的经营权,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获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

  客运班线起讫点:_________至_________(往返);日发班次:_________;途经线路_________;班车类别:_________(直达或普通);客运班线类型:_________类班线;营运里程:_________(其中高速公路里程_________,占总营运里程_________%)客运班线起讫车站:_________(始发站)至_________(终点站)。

  乙方投入营运客车_________辆,客车技术等级为_________,客车类型等级为_________,座位数为_________座。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在乙方就国家及省新规定与招投标文件有冲突时,甲方有权按照新规定提出要求,并对客运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运输证件、票据使用、车辆技术状况、价格执行、交通规费缴纳等定期进行考核。

  3、甲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要求,有权在经营权使用期内对同班线进行招标增加运力和班次。

  4、经营权使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5、甲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尽快为乙方办理有关营运手续。

  6、甲方应依法维护乙方的正当权益,加强客运市场秩序管理,对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的非法经营和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审批后_________日内投入营运。

  2、乙方须遵守道路客运管理有关法规,服从管理,守法经营。按照"定线路、定站点、定班次、挂线路标志牌"运行。

  3、乙方须按照核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准点发车,不得沿途揽客,不得擅自改变、延伸线路、增减班次和增加客车座位。中途不得无故更换车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揽客、绕行揽客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

  4、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转让线路使用权。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转包经营。高速线路经营权须实行公车公营。

  5、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或服务质量承诺书中承诺的事项。

  6、乙方须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和市场变化所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随意停发班次或终止运行,如确有难以维持经营情形的,须在停班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运行,停止运行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线路经营权使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春运客运高峰期、战备运输、抢险救灾等),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运管机构调派。

  8、因经营权使用期满或其他原因中标线路终止营运的,乙方自行安排其车辆、员工、设备等。

  9、对甲方在管理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或向甲方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

  10、因乙方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乙方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乙方应当保持客车状况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设施齐全,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按核定人数载客。严禁超高、超宽、超重装载行包。

  12、乙方应当按规定缴纳交通规费;执行由物价、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客运运价及有关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的道路旅客运输票据和证件。

  1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客运车辆未改变客运性质时不得退保。

  14、乙方车辆驾驶员或乘务员应在发车前向乘客介绍安全乘车要求,在高速公路、山区道路和其他危险道路行驶时,应提醒注意安全,指导乘客采取安全措施。

  15、运营客车不得设置或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内漆喷乘车安全须知内容。

  16、乙方应当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未投入营运,或经营期间擅自停班超过6个月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线路移交候补中标方经营或将线路流标,乙方投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不按规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或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以及转交经营的,甲方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第五条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和招标线路经营服务承诺考核标准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承诺经营,按照考核标准接受甲方考核,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接受处理。

  第六条变更

  乙方需要过户、变更经营范围、车辆更新的,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按照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歇业或停业的,应当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回营运证牌和经营票据,办理歇业和停业手续。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此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运输价格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2. 甲方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货物包装。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收货人、收货地点、电话、收货单位名称。

  4. 甲方委托运输油漆属危险品,乙方应采用国家规定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5.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地点、收货人、收货单位及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目的地。

  6. 甲方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和收货单位或取消托运时,乙方应给予配合,避免货物损失。

  7. 甲方对在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各种货物数量缺少,货物质量人为变质、变形,有权向乙 方提出索赔。

  8. 乙方应积极参加各种保险,如果运输途中发生事故导致的货物短少灭失,无论乙方是否 全责或主要责任,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并在30天内进行赔偿,若乙方向他人追偿损失需由甲方进行协助时,甲方有义务提供书面证据进行协助。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运输价格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地点、收货人按时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3. 如甲方提供的地点和收货人查不到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保管所运货物。对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有权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保管费。

  4.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时,应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

  5. 乙方负责运输的货物,保证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变形。

  6.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之前,如发现货物包装不符合要求,有权拒绝运输或向甲方提出进行重新更换包装或加固。

  7. 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应清点运输货物数量、包装情况,避免出现问题造成纠纷。

  三、 双方约定,甲方在收到货物并复核后,按实收重量付款。

  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协调解决。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托运方): 乙 方(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 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 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三、 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四、 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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