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货物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 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 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四、 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五、 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 篇2
一、委托人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住址或者收货人,以及所交付运输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送达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相关情况。
二、委托人交运的货物如果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委托人有义务提交有关审批、检验等手续。
三、委托人托运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进行包标、并作出标志、标签,并向承运人提交名称、性质及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
四、承运人对委托人委托托运的货物,承担毁损、灭失的责任。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托运人和承运人。托运人是将货物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运人是运送货物的人,多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组织。货物运输合同涉及收货人,收货人是接收货物的人。收货人与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为第三人。当第三人为收货人时,收货人就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人,此时货物运输合同就是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运输物包括各种动产,不限于商品。不动产和无形财产不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
托运方: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 篇3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最新车辆运输合同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最新车辆运输合同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运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时间:年月日装运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发地点:_________省市区路号装运地点: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4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人应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人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托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______份,合同三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托运人: 承运人: 收货人: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5
委托方: 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货物运输合同 篇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真: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地方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委托 (乙方)承担甲方的货物运输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范围
1.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为月(客户名称)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的 (线路) (货物名称)。
1.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或符合客户要求的运输方式)。
第二条:甲方对乙方的运输要求
2.1乙方人员和车辆应具备甲方所委托所有倾家荡产物的承运资质和条件。
2.2对承运的要求是门到门服务。本合同内条款未详细描述或未涉及到的相关运输要求,均按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运输合同及附件要求为准。
2.3委托运输的每笔业务业甲方以传真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乙方。
2.4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任务后,须按照甲方客户要求的时间安排车辆到位。
2.5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委托货物365天正常发运,如乙方不能操作,致使甲方另行调车操作,则差价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2.6甲方对乙方受委托后的整个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将按照客户下达的考核罚款为准,甲方有权从每月乙方运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索。
第三条:乙方对甲方委托运输业务的承诺和违约条款
3.1签约后甲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信息和客户的产品有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特别是对合同和运作系统的细节予以保密,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本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2年内仍然有效。
3.2乙方接受委托后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提货,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提货迟到而引起客户罚款或甲方经济损失的,则应在对乙方结算的运费中扣除甲方相应的损失。
3.3乙方在提货时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遵守甲方客户发货点的规章制度和装载规定。违者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货物完好无损。乙方在装货交接时应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完好,是否符合相应的运输要求,清点货物数量,且在交接单上注明货物基本情况并签字。如接受货物时发现货物外包装破损、货物数量不一致、货物二次封箱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包括破损、变形、泄露、潮湿等异常情况),均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交接单上详细注明情况并取得交接双方签字认可或其它证明文件,在接到甲方指示后再作处理。乙方未注明上述不正常现象的,则视为货物完好,如因乙方未详尽注明上述不正常现象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则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及其雇员不得在甲方客户的签收单、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上做出与事实不符或者不利于甲方的情况说明、签字确认等;乙方认为不适宜运输,应及时提出,否则交接签字确认后,则承担整个运输过程的货物完好的一切责任;由于路途颠簸、配货不当、盗抢和交通事故等原因出现货损,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5乙方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除不可抗拒因素之外),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送货迟到或客户拒收,而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6乙方应确保与甲方的业务信息畅通,同时乙方应安排指定人员对甲方每一笔业务进行全程跟踪,如发生意外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反馈给甲方。并于每天9:00之间将真实准确的车辆动态信息以传真或其它形式反馈给甲方;如发生信息反馈延误或信息内容失实现象,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向乙方追索一切赔偿。
3.7乙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货物的到达时间,使收货人有合理的时间准备接货,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或其它原因造成运输延误或差错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到达目的地后,应配合收货人清点和卸货,并按要求让收货人签字、盖章或填写收货人身份证号码并索取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收货日期。如有破损或数量差异须及时告知甲方,并按甲方的处理方式执行。违者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缺、窜货、错发/送现象,乙方须承担客户提出的赔偿,并扣除相应的运费。
3.8乙方须在货物送达七天内,将回单返回给甲方,并做好交接签收确认。如甲方需加急返回,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如乙方发生漏签或遗失回单情况,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运费。如无甲方客户认可的有效收货证明,乙方将赔偿单据上货物的全部价值。如甲方回单不能按时返回,则甲方停止支付该月份起预算运费,待有效回单返回后,在下一个预算期时支付运费。(回单不能按规定返回的,按甲方客户规定罚款并在运费中扣除)
3.9车辆在运输货物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其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伤亡的,乙方应当给予第三人补偿,并在此同意保护和不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及其货物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出应急安排。在事故和纠纷处理期间,乙方应及时调拨其它相同或更高规格的适载车辆继续履行合同。如乙方无法提供替代车辆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和支出由乙方承担。
3.10如乙方的人员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或死亡,则除非乙方可以证实相关人员伤害或死亡是由于甲方的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的,否则乙方应免除甲方的相关责任或确保甲方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3.11如遇货物破损等其它事故需要向保险公司、客户或政府部门进行解释或提供证明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并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文件、情况说明、签收单等)。乙方应自签收记录、交接单签收之日和相关情况说明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妥善、良好保存上述文件。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文件或未能妥善保存上述文件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赔、诉讼而对第三方进行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12乙方在此同意并完全承认甲方及其货主对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合法权利,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合同项下货物或文件的留置权。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供应商对任何货物或文件没有也将不会有任何权利。
3.13在任何时候乙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其指定公司均无权扣留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否则视为违约/违法行为。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3.14如乙方提供服务的雇员发生变化,则乙方须至少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同时提供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补充人员接替变动人员的工作。
第四条:保证条款
4.1乙方应将元履约保证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前打入甲方公司账号内,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当开具收据交乙方。甲方有权根据运输量的变化而调整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2上述保证金系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义务,甲方有权扣除该保证金作为违约或物损赔偿金等;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后,乙方应在一周内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追偿;同时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况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4.3乙方在合同期内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三个月内将上述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运费标准和付款条件
5.1费和客户规定的免费辅助品运输),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权以任何理由随意变动运输价格。
5.2运费结算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第一个自然月运费,以后运费每月15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对乙方结算上个自然月运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甲方确认回单全部到齐无误、质量事故赔偿处理完毕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账周期,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如因对账延误、回单有误或凭证不齐的,运费结算则顺延至下次的支付账期。
第六条:合同期限
6.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6.2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6.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其他
7.1合同一经签署,乙方不得直接竞争或间接竞争甲方的客户和竞争甲方参与的竞标项目,一经查实,将扣除乙方当月的运费和合同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7.2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否则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下的运输业务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方履行。尽管有前述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应对其委托的第三方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7.3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任何甲方对乙方最低运输量的承诺。
7.4乙方应符合甲方的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的体系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环境保护、安全、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7.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宴请、娱乐、送礼等)违反甲方的清正廉洁规定,一经查实,将扣除当月运费的一半,并立即终止合同。
7.6保险由乙方负责,甲方运价中已含保险费;乙方保险到期如不提供续保凭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货物起运点:大连
货物到达点:营口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安全抵达乙方要求的货物到达地点。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甲方协助装车,乙方卸车。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乙方在现场验收货物。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运输至乙方要求的地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凭有效运费发票结算。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向乙方收货人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人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甲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甲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乙方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甲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甲方所需费用。
2、 乙方的义务:按约定向甲方交付运杂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XXX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长期合作的愿望,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货物运输及委托安装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负责运输及安装甲方销.CoM售给用户的指定货物,主要指家具、电器及相关配件并不限于以上货物。
第二条 起、止运输地点及安装地点
起运地点为甲方仓库或门店,运输目的地由甲方明确指定,乙方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负责货物的装载、运输、卸货及安装。
第三条 委托费用
1、经甲、乙双方议定,甲方须支付的费用为所运货物销售价的
%。运输所产生的燃油费、人工费、过路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等一切运输及安装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2、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关运输及人工工资方面的政策性调整或价格调整,该费用不做调整。
第四条 双方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时应把货物的名称、规格、件数、以及收货人(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清楚的告知乙方。
2、每次运输甲方于起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派出足够运输工具,准时装运,按时将货物送交收货方。运输车次由乙方统一安排,合理调度车辆,不得无故停止运输。甲方有紧急运输需要时,乙方设法当日派车启运。
3、乙方派出的车辆须各项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驾驶人员具有驾驶证及相应的运输驾驶经验,以确保甲方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
4、乙方保证装载甲方产品出库前,按照甲方相关要求,以防雨布覆盖妥当,避免运输途中被雨淋或遭受其他污染。
5、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严格遵守商业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若因天气或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运输无法作业时,运输时间以实际情况顺延。
第五条 货物交接
1、派出现场人员(或驾驶员)在甲方交运单据上签名或盖章,即表示甲方委托交运的货物点收完毕,乙方须负责按甲方单据上所载内容,于双方约定期限内送达甲方指定目的地。
2、如乙方运输人为延误,造成收货人损失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将货物运达目的地时,应要求收货人出具甲方约定的收货证件,并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货物交给收货人。
4、收货人在交运单据上签注异常事项或短少数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签注次日将相关资料即刻送交告知甲方处置。
5、货物送达目的地,若收货方因故无法收货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依甲方指示处理。
6、乙方须在货物送至目的地,收货人签收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甲方回执联或其他收货单证送交甲方,以便甲方结算。
第六条 运输安全
1、乙方对承运物品应负责安全送达目的地,运送途中如发生短少、盗窃、污染、损毁或侵占等,属乙方责任,乙方均应按甲方成本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2、运送途中如因意外事故而造成对第三者的民事、刑事责任时,均应由乙方负责。
3、车辆运输途中如发生车辆等交通事故,所造成甲方货物
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成本价赔偿甲方。
第七条 安装规定
1、货物在甲方装卸时由甲方负责,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后,由乙负责安装,安装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安装经验,保证安装符合甲方有关标准及使用户满意,由甲方用户签收确认表示到货及安装完成。
2、甲方可监督乙方安装人员作业,确保安装质量。
第八条 代收款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运费定期结算,每月 日双方对帐确认后,以现金、银行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
2、乙方如有应罚扣或赔偿款时,甲方可从应付运费中直接抵扣。
第九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第十条 合约期限
自2x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须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补充,则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签订。在合同终止后如双方仍须合同,该合同可续签。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有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纠纷时,可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 篇9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运甲方木材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性质
双方约定本合同为承揽合同,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人员,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将甲方砍伐并堆放好的木材装车运送至指定的木材厂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方。
二、具体工作内容
1、木材起运地点: 由甲方指定
2、木材到达地点:由甲方指定
3、木材承运日期:由甲方指定
4、木材运到期限:由甲方指定
5、木材装卸:①填装,木材填装所需人工、机械设备由乙方配齐。②卸车,乙方将木材运送至指定木材厂后根据厂方人员的安排卸车。
三、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为 。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把木材运输到目的地。木材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
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者乙方雇佣的司乘人员在起运前出示必要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行驶证、货物营运证明等);若乙方或者乙方雇用人员拒绝提供,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起运。
③、甲方或者甲方授权人员有权视情况跟车押运,需要改变运输路线的,必须经甲方协商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运输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乙方有权在按质、按量完成运输后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支付或不按时支付规定的运费,乙方有权扣压木材。
②、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木材,乙方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
③、乙方有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木材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听从厂方人员的指示卸装木材。
④、乙方有义务托运的木材负责安全。在托运过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不当致使木材脱落:a造成木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运费中扣除;b造成第三人损伤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⑤、乙方因装载不当或者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行驶被行政部门拦截,所产生的各种罚款由乙方承担;所载木材遭到扣留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运费中扣除;需要卸载部门木材的,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对于卸载的部分,乙方仍有义务重新安排车辆运输。
五、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所约定内容的行为都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
1、任何因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应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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