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2021-09-22 运输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运输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 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 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托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

  第三条 承运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条 承运车辆

  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油罐车数量为**车辆,其中汽油车**辆,柴油车**辆(见附件*乙方运输车辆明细表),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为甲方专用车辆,不得另行承运他方业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运力。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增加运输车辆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的,在协议期满后的招标中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 承运资质

  乙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各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证照及油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市)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参运车辆清册见附件*),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甲方物流中心应对乙方参运车辆核发安全准运证。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定,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象标准,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安全准运证;保持外观整洁,并在车辆显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5、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省(市)消防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服务证,做到持证上岗。

  6、油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根据兼容性分类,按类转运油品,若因运力需要调换装载油品种类的,乙方必须按程序申报,经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后进行清罐,并由甲方中心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执行配送任务。

  7、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8、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HSE作业指导书》(见附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9、乙方在运输过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七条 数量质量

  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

  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电子签封投入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GPS-电子签封系统”使用、保养、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造成配送任务无法执行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以减少运输量、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5、超耗:在出现超额损耗时,收油工和驾驶员(押运员)要在《数质量交接证》和《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共同签字确认,再上报甲方调度中心。查明责任后,按用户负担定损、承运车队负担超耗的原则处理。应由乙方负担的,由甲方统一在运费结算中抵扣。乙方承运人员不得擅自用现金向加油站赔偿超耗油品。

  第八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加油站或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乙方指派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派)书。乙方车队根据调度中心每天制订的`派车计划到指定的油库提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车辆严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时间进行配送,确保加油站不脱销。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申报。乙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或减少的配送计划,应当执行,不得拒绝。因乙方原因不执行运输任务而造成加油站脱销的,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或终止协议,并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7、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九条 单据流转

  本协议将执行甲方《销售票据管理办法》中有关单据流转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 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上月*日至当月*日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

  2、结算依据:经过甲方物流管理部门调度中心负责人核定的当月运杂费结算清单和甲方各零售片区、专业中心汇总结算清单为当月运费结算的唯一依据。

  即乙方每天将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务的“签收联”、“运输联”进行整理登记,并把签收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相关的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独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运费客户的“运输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甲方按照《运杂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核对,结算。

  第十一条 运费定价

  短途运价***元/吨;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短途运价×成运油品数量;

  长途运价***元/吨·公里;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长途运价×运距×承运油品数量;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若遇道路维修、桥梁毁损等原因需要长期绕道行驶的,经甲、乙双方确认新的运输里程并报甲方物流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新确定的运输里程计算运费,绕道行驶原因消失后,立即恢复原里程计算运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超载、证照不齐、资质不全的车辆的;

  (2)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的运输服务的;

  (3)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4)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调度指挥,一年内经*次处罚仍不改正,造成加油站油品脱销的;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进服务质量。

  (6)甲方应按约定的结算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二、乙方权义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油库,加油站关于装、卸油的规章、制度、流程;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对相应的运输油品进行留置。

  3、油品运输送达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4、完全符合卸油条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不能及时进行卸油,而影响乙方的车辆不能执行下一趟运输计划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5、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系统制定的有关成品油运输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正常损耗除外)、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

  7、在油品到达后,收货人接卸油品前,承担保管义务。

  8、乙方承运油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的路、桥费由乙方承担,并妥善保管好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单据、凭证。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一)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7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违反甲方所属物流中心颁布的《油罐车入库装油安全管理禁令》规定的。

  2、不按照油库的装油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发生如冒油、损坏平台发油设施等事故的。

  3、卸油过程中,无故与加油站(客户)发生争执,损坏对方卸油设施的。

  4、卸油过程中,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车辆前后轮胎不平,影响数质量正常交接的。

  (二)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14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司押人员在配送车辆驾驶室内吸烟,危害二次物流配送安全的。

  2、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造成加油站脱销,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3、不与调度中心和加油站(客户)及时联系,擅自取消配送计划,造成一定后果的。

  4、故意损坏车载GPS-电子签封系统,导致无法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的。

  (三)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30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不遵照“专车专用”的原则,进行汽柴油混装的。

  2、司押人员私自涂改《出库单》上标注的装油高度的。

  3、无故不卸净油品,或与加油站(客户)发生数、质量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乙方所属配送车辆若发生偷盗油的情况,并被核实无误的,甲方将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车辆的配送资格。

  (五)停运核减下来的配送量和业务发展增加的配送量,将优先分配给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优、客户投诉少的其他承运单位。

  (六)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规程度的轻重决定处罚,其他未列的违规现象,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其他规定

  1、运输价格和乙方油罐车数量的调整及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物流中心履行和管理。

  3、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承运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货物品名 包装

  第二条 运费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 运输价格及服务方式(详见附表一)。

  2、 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公路运输服务。

  3、运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乙

  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装卸责任:

  1、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 负责,收货方卸货由 负责。

  2、因搬运装卸人员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由装卸方负责。

  3、甲乙双方必须在提货车尾清点货物并签发出货单据,确保单据完整、有效。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运杂费。

  2、有权拒绝承运乙方交运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

  3、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运抵指定地点。

  4、属收货人自提的货物,在货物到达后及时电话通知收货人提货。

  5、甲方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6、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期限______日以上或欠款超过______元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发货时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报运输计划,甲方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便于甲方及时安排装车运输计划。

  2、 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3、 乙方自愿将货物保险运输的,应按投保价值金额的 ‰向甲方交纳保险费。乙

  方应在货物运单上注明保险运输和保险金额,如同批货物品名、价值不相同的应分别申明价值,否则高价货物按平均价计算保险金额。乙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但未向甲方交纳保险费的,视为乙方未保险运输。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5、办理与货物有关的准运手续。

  第七条 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1、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

  验。

  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

  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2、单证的流转:

  第八条 甲方的责任:

  因甲方责任造成货运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 投保的赔偿: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的赔偿金额以投保金额为限。只损失一部

  分时按乙方货损货差金额与全批货物金额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有效索赔资料,包括货物价值证明等。

  2、未投保的赔偿: 出现货损、货差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赔偿。

  3、货物破损、浸湿、污染等根据其损坏程度最高按照损坏部分运费的2倍予以赔偿。

  4、丢失货物最高赔偿不超过丢失货物部分运费的3倍,鲜货、易碎品按相关免赔规定办理。

  5、乙方自己保险运输的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及不承担第三方赔偿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

  1、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错报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货物损失或夹带、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造成的各种损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货物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被污染腐蚀、破坏,造成人身伤害,运输设备损坏的,乙方应予赔偿。

  3、属自提的货物,乙方及收货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时不提货的或乙方及收货人拒收的, 甲方开始按每日 元/吨或 元/方收取仓储费;自此时起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及收货人承担。乙方应通知、督促收货人尽快提货,超过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价等处理。

  第十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2、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3、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4、乙方或收货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验收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未提出货损、货差等异议的。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第十一条 由于国家政策及有关运输规定的变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

  1、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宏观调控,及油价调整高于10%以上,双方重新协商调整运输价格。

  3、合同终止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应结清债权债务和其它手续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 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 》、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服务期限为 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道路运输许可证

  5、其它证件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煤炭运输协议:

  一、 甲方负责与发货方签订正式的煤炭运输合同。

  二、 工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发货单位:________ 卸货单位:_______________ 运距_____公里,每吨运费单价为______(元)人民币。(如遇运输里程、运价变动需双方协商)

  五、甲方负责乙方运输车辆的原煤装车、乙方通过过磅单及原煤的出入票据结算。

  六、结算方式:日清日结,以现金支付。如乙方需要转账可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确保日清日结。乙方以上站过磅单为结算依据,如丢失派车单和过磅单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结算时间为上午十点至下午六点。甲方如无法按时正常给予乙方结款,甲方将双倍赔偿乙方损失。

  七、乙方车辆进场前应提前供给甲方所有拉煤车辆的行驶证、司机的驾驶证、车主的身份证及负责结算人员的身份证的扫描件,及车主签名委托单,由甲方为乙方车辆办理进矿装煤证及由甲方发放本公司统一编号牌。

  八、甲方不得单独与乙方提供的车辆或个人进行签约,如出现此类事件,甲方将赔偿乙方每辆车两万元损失。(乙方所提供车辆见附件车辆备案表)

  九、乙方在运输中如有货物丢失、换货、掺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车所拉煤价双倍赔偿。(路损除外)

  十、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煤矿之间运输事物,确保运输畅通以及运输安全。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运费除外)、各种交通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如遇运煤线路改变,双方协商新的运煤线路及运价,认同后继续运输。

  十三、甲方确保乙方车辆24小时运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将赔偿乙方每天每辆车1000元损失费,国家政策变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四、合同需要修改和补充,双方进行协商,本合同签订期限为____年;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签。

  十五、公司要求司机人员严禁酒后驾车,违者罚款20xx元。

  十六、严禁带故障车出车,有带故障车出车者已经发现罚款20xx元。

  十七、按矿方规定每年收取200元用于办理进矿准运证(在运费中扣除)。

  十八、甲方负责乙方所有车辆司机的住宿。

  十九、乙方车到达施工现场,甲方付乙方每车20xx元调车费,一个月内陆续从工程款中扣除。

  二十、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与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签署合同具有连带责任。(附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合同见合同复印件)

  二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5

  托 运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运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五条 运输要求

  1 保证货物的质量,防止变质,其中四季豆怕压。

  2承运人装货:、

  3合同签订后六天发货、8天运到;

  4衡阳正大有限公司凭领货证在货款交清后取货;

  5如发生时间上的违约,除可免责条件外,其余违约均按运费的3%进行赔偿;

  6如有货物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注意报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6

  运输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营山县万寿页岩砖厂(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运输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共识,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有安排甲方车辆运输路线及目的地的权利,如不听从甲方安排,造成运费增加,增加的所有费用一切由甲方承担。

  二、运输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增加或减少运输费用。

  三、运输路线:1、回龙方向:厂内至回龙垮拱桥止。2、东升方向:厂内至白塔止。3、茶秀方向:厂内至铁路桥前方止。4、蓬安方向:厂内至老新民止。5、新店方向:厂内至望城坡止。

  四、厂内运标砖________元/匹,空心砖:2孔的________元/匹(包下车费)。4孔的________元/匹(包下车费)。

  五、运费结算时间:乙方在每月的10日至15日结算运费。

  六、运输安全及责任:

  1、甲方应在运输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一切交通事故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应保证在运输途中的货物不出现损坏和数量缺少,如

  货物因任何原因出现损坏或数量缺少一律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承运时间为壹年,即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运输费用不因油价或物价上涨而上涨,下跌而下跌。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有关规定赔偿。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名称:沫煤

  运输数量:每月每车二十趟,每车不少于一百吨(共5台车)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长胜煤矿至喀什电厂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每车每月xx元,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

  三、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500。00元/吨的罚款。

  四、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每车不少于20趟(每少一车扣运费3000元,每多拉一车奖励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八级以上的大风、大雪、大雾、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9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车正常损耗300公斤以下,超过300公斤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结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车每次付款xx,25日前每车付款xx,余款30日前付清共计xx。5辆车总运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滞纳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九、1、为确保货物安全顺利运达目的地,在承运过程中承运单位或个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纪律,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运输安全。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行驶。(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载所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每车每趟(2500元燃油费)和过路费、第一个月轮胎由车主负责,以后轮胎损耗由甲方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协助乙方在货物起运前的装车,到达目的地的卸车由甲方负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负责通知甲方清点卸货。矿上装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到电厂卸货时间不超过3小时。装车或卸车过程中压车每天超过3小时累计20小时按照一趟计算 。装卸车由甲方负责。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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