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运输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年日为止。
二、甲方支付乙方运输费用标准为:每公里 元。每月____日结清上月运费。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运费,乙方有权按照 %收取滞纳金。
三、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具体货物、收货人、收货地址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货物调拨单确定,所签调拨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如若因甲方包装问题导致货物受损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交付乙方的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品、严禁品等,如若因夹带上述物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将物品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具体情况告知乙方,若因甲方告知不明导致物品受损的,乙方不负责任。
六、乙方须按照货物调拨单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甲方收货人签字确认。
七、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若乙方已尽通知义务,但甲方收货人仍未及时接收货物导致货物受损的,乙方不负责任。
八、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等有可能导致货物受损的情况,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成本价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九、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
十、如有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双方之间的原煤购销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一、 货物名称:
二、 数量: 吨。
三、 计量方法:以火车站铁路地衡计量为准 。
四、 质量要求:(以乙方亲自采样送检结果为准)发热量不得低于 千卡/kg,硫含量不得超过 %/kg,灰粉含量不得超过 /kg,水份含量不超过 /kg,挥发分含量不超过 %/kg.
五、 价款: 总单价 /吨,总价款: 万元。
六、 货物的检验:装车前 日双方共同委托法定专业技术机构检验。
七、 货物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八、 货物的交付地点:邵阳(北)火车站 。
九、 货物的交付方式:火车站火车车板交货。
十、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㈠ 甲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条件的原煤。
㈡ 甲方为乙方代办火车站 渑池—(至)—邵阳北站铁路运输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提货单据。
㈢ 甲方为乙方出具煤炭销售统一发票。
㈣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每月运煤发数及结算方面的核对和相关服务。
㈤ 对托运的煤炭,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运到指定地点。
㈥ 对托运的煤炭要保证无短缺,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㈦ 运输过程造成煤炭丢失,污染时,甲方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乙方:
㈠ 煤炭托运后,乙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収煤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要求。但必须在起运之前通知甲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甲方所需费用。
㈡ 乙方应在获取检验结论之日起 日对货物的质量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书面异议并通知甲方。
㈢ 乙方负有及时付款及及时接收货物的义务。
㈣ 因收煤地点原因造成无法卸煤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卸车费用及违约金。
十一、违约责任
㈠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㈡ 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数量的货物的,应按合同价款返还多收货款,并按所缺货量承担相应的铁路运费,按所缺货量总款的5%承担违约金。
㈢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绝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所收货款,并承担本次列车铁路运费,按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
㈣ 甲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向第三方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返还所收货款,并有权主张与他人合同实现后的预期利益损失,甲方还应承
担货物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
㈤ 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付款,除应按合同的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
㈥ 乙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对货物进行检验或者提出异议,视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十二、免责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在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 不可抗力的原因。
2、 乙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十三、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组件。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争议的解决:协商、调解,如经调解无效,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3
按照运输工具的不同,货物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管道货物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通过铁路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铁路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是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主要是指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和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和铁路分局。铁路站段不是铁路运输企业,而是铁路运输企业的基层组织,它只能以铁路局或者铁路分局的名义进行运输生产活动。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就是把货物交付铁路运输的人。它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收货人是指在到站领取托运货物’的人。收货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收货人虽然不参加订立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但他们与所订立的合同密切相关,也享受合同中的某些经济权利,也要承担由合同带来的某些经济义务。
根据货物运输组织方式的不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可分为整车货物运输合同、零担货物运输合同和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三种。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除具有一般货物运输合同的特点外,还具有计划性很强的特点,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受国家计划的制约,大宗货物运输受年度、季度和月度运输计划的制约,其他货物运输受运力和其他条件的限制,也要有计划地进行安排。
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所谓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明确公路货物运输的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承运人应将承运的货物经公路从一地运至另一地,托运人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运费。
在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货物的一方为承运人,是指从事公路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者。它可以是公路运输企业,也可以是从事公路货物运输的其他单位和运输个体户。承运人有时可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所谓缔约承运人是指参与签订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缔约承运人委托从事运输的人。托运人是指托运货物的一方或指与承运人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它可以是承运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除了承、托运双方外,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一般还涉及收货人。收货人是指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指定提取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即在目的地接收货物的人。因此在一个完整的货物运输合同中,往往要涉及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但在实践中,在不少情况下,托运人和收货人是同一个人。
三、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站、点)运至另一港(站、点)的合同。水路运输的承运人必须是经营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并持有营
业执照的我国远洋运输企业、沿海水运企业、内河水运企业和个体水运专业户,托运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公民等。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货物重量和体积的计算有其自己的特殊方式。整批货物的重量由托运人确定,承运人也可以进行抽查。散装货物重量,承运人可以通过船舶水尺计算。货物按体积计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应提出重量和体积。
(2)合同履行期限受自然条件(气候、水情等)的影响。合同履行期限通常包括起运港发运时间、每一换装港时间和运输时间。由于自然条件因素所造成的误时,不计算在运期之内。
四、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是指航空承运人使用航空器,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托运人支付货物运输费用的合同。航空货物运输的承运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实施货物运送的人,主要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邮件或货物的企业法人。托运人是指要求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具备托运条件的货物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个人;收货人是指货物通过民用航空器被运送到指定地点后,提取货物的人。收货人可以是托运人,也可以是托运人以外的第三人。
五、管道货物运输合同
管道货物运输合同是指从事管道运输业务的承运人和托运人签订的明确运送货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管道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具有单一性,并且管道运输合同的货物种类也比较少,主要限于气体和液体类货物,如石油、天然气等。
六、货物多式联运合同
货物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的承运人以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管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货物多式联运合同具有的特点是:
1、承运方由两个以上采用不同运输方式的承运人共同构成,合同对这些承运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2、支付运费的总括性。托运人将全程不同运输阶段的费用一次性支付;
3、对于多式联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承运人负担连带责任。当没有过失的承运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有权向造成损害的承运人进行追偿。如果数个承运人之间无法分清过失,则按各自所得的总运费的比例分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水路运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营业性的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水路运输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联户)船民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以及水路运输企业与个体经营户、个人之间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水路与铁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和急需物资,适当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或购销计划和船舶运输、港口通过能力签订。
对指令性计划产品的运输,在签订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物资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水路货物运输合同,除短途驳运、摆渡零星货物,双方当事人可以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大宗物资运输,可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对其他按规定必须提送月度托运计划的货物,经托运人和承运人协商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的整批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五条按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如承、托运双方当事人无需商定特约事项的,可以用月度托运计划表代替运输合同,经双方在计划表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在实际办理货物承托运手续时,托运人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经承、托运双方商定货物的集中时间、地点,由双方认真验收、交接,并经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货物运单的格式,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的由交通部统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六条按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三、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四、货物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五、违约责任;
六、特约条款。
第七条货物运单应具备下列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重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三、包装;
四、运输标志;
五、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六、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七、运费、港口费和有关的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八、承运日期;
九、运到期限(规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十、货物价值;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分页阅读第1页:第一章总则第2页: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第3页:第四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4页:第五章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协 议 书
20xx年X月X日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为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国家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促进XX经济快速发展,实现甲、乙双方合作双赢目标,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形式
甲方提供公司副产品灰渣,并将其运送至双方约定场地,乙方免费提供灰渣堆放场地,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综合利用,将其变为种植地的有机肥料。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进行依法监督、指导。
(2)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甲方的义务
(1)免费为乙方提供灰渣。
(2)将灰渣运送至双方约定的地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之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乙方的义务
(1)无条件接受甲方提供的灰渣。
(2)帮助甲方协调处理好地方农企关系。
(3)为甲方运输灰渣道路提供便利条件。
(4)免费提供灰渣堆放场所,并对场所进行必要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和所涉及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正确、真实地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一方违约,并导致另一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X月X日
运输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履行下列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从 港交给乙方承运到 码头,运价 元/ ,共计: 元。
一、运费结算方式:启航时,甲方预付乙方运费 元,剩余运费待承运煤炭卸剩 ,甲方应全部结清乙方水运费。
二、装船方式:
甲方装船后 。乙方运到码头卸货时,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无误后,质量和数量与乙方无关。
三、船到卸货码头途中,如因底浅桥矮、桥窄不能通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卸货期限:船到码头报港后,装 天,卸 天,雨天、节假日、停电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过卸货期限,按 省有关航运规定处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费 元。
五、中途如需转港,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付乙方转港费。
六、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诉方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手 机: 手 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6
托运方:无锡航达码头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德安宇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石灰、原煤、各类钙粉产品等货物委托乙方代理运输,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任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负责组织车辆和司机将甲方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目的地,
2、受甲方委托,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不得延误拖时甲方货物运输,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由此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进度和产量确定运输数量,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本合同中不列举具体运输数量,
4、对乙方的运输任务及货物起运、到达时间由甲方统一分配、管理和调度,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二条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包装要求包装要求: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货物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按照保证货物运输安全为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因甲方包装原因导致途中运输支付的额外费用,由甲方偿付,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自20_年1月5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 运输起止地点起止地点如发生变化,以变化调整后的起止地点为准, 第五条运输价格和结算方式
1、运输单价:每月按实际运输数量结算,单价为380元/吨计算,如遇汽油、柴油、过桥过渡费、高速通行费等大幅变动,导致运输成本大幅变动时,运输单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随时进行适当调整,结算单价以调整后单价为准,
2、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当月款项当月付清,每月月底之前,甲乙双方财务人员就当月发生的运输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形成汇总结算单据,结算款项月底之前付清,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运输车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2、乙方车辆严格遵守公路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不得人货混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车辆的各项营运费用、税金、规费(包括各种税费、油胎料消耗、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过桥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汽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和司机食宿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但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及甲方或收货人的过错致损,乙方不承担货物的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地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许可权,并以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乙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7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
第三条 承运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条 承运车辆
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油罐车数量为**车辆,其中汽油车**辆,柴油车**辆(见附件*乙方运输车辆明细表),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为甲方专用车辆,不得另行承运他方业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运力。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增加运
输车辆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的,在协议期满后的招标中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 承运资质
乙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各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证照及油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市)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参运车辆清册见附件*),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甲方物流中心应对乙方参运车辆核发安全准运证。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定,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象标准,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安全准运证;保持外观整洁,并在车辆显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5、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省(市)消防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服务证,做到持证上岗。
6、油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根据兼容性分类,按类转运油品,若因运力需要调换装载油品种类的,乙方必须按程序申报,经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后进行清罐,并由甲方中心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执行配送任务。
7、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8、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
HSE作业指导书》(见附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9、乙方在运输过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七条 数量质量
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
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电子签封投入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GPS-电子签封系统”使用、保养、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造成配送任务无法执行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以减少运输量、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5、超耗:在出现超额损耗时,收油工和驾驶员(押运员)要在《数质量交接证》和《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共同签字确认,再上报甲方调度中心。查明责任后,按用户负担定损、承运车队负担超耗的原则处理。应由乙方负担的,由甲方统一在运费结算中抵扣。乙方承运人员不得擅自用现金向加油站赔偿超耗油品。
第八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加油站或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
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乙方指派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派)书。乙方车队根据调度中心每天制订的派车计划到指定的油库提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车辆严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时间进行配送,确保加油站不脱销。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申报。乙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或减少的配送计划,应当执行,不得拒绝。因乙方原因不执行运输任务而造成加油站脱销的,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或终止协议,并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7、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九条 单据流转
本协议将执行甲方《销售票据管理办法》中有关单据流转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 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上月*日至当月*日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
2、结算依据:经过甲方物流管理部门调度中心负责人核定的当月运杂费结算清单和甲方各零售片区、专业中心汇总结算清单为当月运费结算的唯一依据。
即乙方每天将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务的“签收联”、“运输联”进行整理登记,并把签收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相关的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独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运费客户的“运输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甲方按照《运杂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核对,结算。
第十一条 运费定价
短途运价***元/吨;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短途运价×成运油品数量;
长途运价***元/吨·公里;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长途运价×运距×承运油品数量;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若遇道路维修、桥梁毁损等原因需要长期绕道行驶的,经甲、乙双方确认新的运输里程并报甲方物流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新确定的运输里程计算运费,绕道行驶原因消失后,立即恢复原里程计算运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超载、证照不齐、资质不全的车辆的;
(2)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的运输服务的;
(3)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4)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调度指挥,一年内经*次处罚仍不改正,造成加油站油品脱销的;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进服务质量。
运输合同 篇8
甲方:甲方公司
乙方:乙方公司
为了使甲方公司物资调拨配送的顺利进行,做好设备材料的交接、转堆、装车、卸车,以确保各类材料能够更快速、完整、及时地运抵目的地。经协商,双方就设备材料运输、装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物资配送;
3、________物资配送;
4、其它类物资配送;
5、以上几项设备及材料的交接、转堆、装车、卸车以及零星材料配件的补缺。
第二条、承包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承包费用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文件、目前劳务市场、物资装卸、运输行业的收费标准以及乙方发生的实际费用,双方确定按以下中标价收费:
1、装卸费结算单价
4、如甲方提供的零星材料配件无外包装,为保证产品质量,需由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费用根据实际的包装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在每月内所发生的承包费用进行结算。付款方式为甲方在每次结算完成后两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划款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及时提供与设备材料装卸、运输及结算有关的资料,如物资清单、配送单、项目和施工地点等,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实施进行运输、装卸等服务的结算依据。
2、按时足额支付装卸、运输承包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保证甲方装卸、运输的设备材料的安全。设备材料堆放应有序,并根据需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防盗等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收、发货物,不得延期。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完好无损。
3、如在承包期间,发生运输事故致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向甲方交接设备材料时,必须有甲、乙双方代表交接签字的《送货簿》或《配送单》作为实际结算的有效凭据。
5、按照项目整理有关承包费用结算资料,并及时交付甲方办理结算。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逾期支付装卸、运输承包费,则每日按应付储运承包费的1%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付储运承包费的10%。
二、乙方若遗失或损坏甲方货物,则按货物原价给予赔偿或免费修复。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事宜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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