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2021-05-17 运输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甲方位于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水尾村山场的木材;

  二、承运路线及价格

  1、运输起点及终点:

  起点: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水尾村山场

  终点:广东省汕尾市公平镇

  2、运输价格为:XX元/吨。此运费价格含山场内产生的转运费以及将木材从运输起点上车到运输终点卸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直至合约结束前,价格不再变动。

  三、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乙方确认一名运输代表给甲方,所有运输车辆由运输代表安排;

  2、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乙方必须做好安全行车教育,依据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完成山场木材运输任务,如发生工伤及意外事故由乙方法人负完全责任。车辆办理手续及税收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运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一式四联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4、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问题、技术问题等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需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安排运输的,承运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木材,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私自送人或半途卸车、丢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违者按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 。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如地震等自然灾害;

  (2)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当地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时间:20xx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自愿协议,甲方工程土石方由乙方负责承运,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互助、有偿服务、共同发展为原则,规定如下:

  1、甲方工程土石方由乙方负责运输,并且车辆必须为工程专用车辆,乙方要保证车辆专车专用,车辆、司机手续齐全,车况良好。

  2、甲方通知乙方装车时间后,乙方车辆必须及时到位,不得推迟。

  3、车辆运输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装卸货现场及周围环境(例如:人员、车辆、高低压线路及通讯线路等)的观察,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路线、地点、安全的运到指定位置,中途不得私自倒车;在此过程中因乙方操作不善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车辆要有保险,安全防护措施,驾驶员技术和思想素质良好。

  5、运输途中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泥石流、台风、山体滑坡、洪水等,乙方可不负责。

  6、燃油:乙方车辆所用燃油由甲方统一提供,燃油费用按市场价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乙方操作人员的食宿及正常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8、价格约定:乙方从甲方施工现场运至指定的弃土场,运费双方协商解决。

  9、付款方式:以甲方开据的收料单为结算依据。

  11、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必须本着诚实、守信、互相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履行合同,如有毁约或不按合同执行者,违约方必须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是一家资质齐全的专业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公司,日常业务中有大量混凝土运输业务;乙方个人拥有 壹台辆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并配有专业驾驶人员,希望承接甲方的混凝土运输业务。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商品混凝土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运输内容:

  1、 货物品名:各种标号的商品混凝土。

  2、 运输目的地:甲方销售客户所在的工地,具体由甲方指定。

  二、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属于乙方所有,车牌号为:,罐体标定容积为12立方米。

  三、委托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长期,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没有本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运输费用:

  1、内转运输每立方米混凝土际方量计算。

  2、出内转工地元元30km以上每公里加

  3、如发生运水、拖泵业务,每车次元

  4、每月25——月底对账运输费用,运费=运输单价*运输方量。双方确认无误后,运输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给乙方。每半年支付80%,剩余20%双方解除合同后3个月以内付清。(以上价格均由 甲 方代扣税后价格)

  5、每车保底方量为5m,若不满5m,则按保底方量计算。塔吊斗转停三小时以上每立方加5元。

  五、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1、运输车辆所配驾驶员为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上岗资质,其工资、奖金、社保等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2、乙方的驾驶员工资由甲方代发,乙方此车辆按揭款由甲方代为垫付。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销售所需的合理的调度和安排,随叫随到,与甲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运输任务。

  4、乙方驾驶人员应严格按照商品混凝土运输技术规范开展运输业务,不得偷卖货物,并在运输过程中保证罐体转动,确保在途运输时间符合甲方要求。

  5、乙方应为其运输车辆购买足够的保险(项目和保额),本委托合同期内,乙方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本合同确定的运输车辆原则上专用于运输甲方商品混凝土,未经甲方许可,严禁乙方将其运输车辆用于其它商混站的混凝土运输。

  7、甲方应在商混站内为乙方车辆提供清洗水源和停车场所,免费为乙方运输车辆使用。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偷卖货物,则应按照偷卖货物价值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作为对甲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

  2、在运输途中商品混凝土出现超出规定损耗,或因交通事故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耗,或因运输时间长于2小时而导致报废的损失,由乙方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销售单价*损失方量)进行赔偿。

  3、乙方及其驾驶人员若不服从甲方调度或安排,或在运输中不按规定转动罐体的,第一次发生时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0元,第二次在发生则应支付甲方违约金400元,第三次发生则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甲方有权从当期运费中直接扣除。发生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驾驶人员或单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若不服从管理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并终止本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约定

  1、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灾、火灾、合理损耗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或时间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本协议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友好协商,确保货物运输的顺利完成。

  3、乙方将此罐车上户在佳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乙方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期委托乙方派船装运煤炭,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年煤炭装载数量约XX万吨。

  二、 甲方每次煤炭运输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准备。乙方船舶抵达指定港口装货,如因甲方资源不足,造成船舶亏吨,亏吨的差额运费应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资源落空或空返,甲方应支付计划全程运价款的30%作为赔偿金。

  三、 船舶每次留港时间,起运港及到达港的货物装卸均为甲方负责向港口申请安排,并由甲方保证两港的安全泊位。装货港为24小时,卸货港为24小时,两港合为48小时。留港时间指船舶抵港报时起算(包括锚地)至装、卸完毕为止。如超过上述期限,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滞港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费。

  四、 运价:每次船舶运费按登记载货吨及实际航线计算,每吨按市价计算,每航次另外确认一份运价通知单。

  五、 运费结算方式:每次运输任务完成后,乙方按实装量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与甲方结算运输款。

  六、 甲方应向乙方安排的运输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适装、适卸条件的码头进行作业,以及相关资料。乙方保证安排的运输船舶具备从事货物运输应当具备的各种证书,具保证证书真实、有效、齐全。

  七、 费用负担:乙方负责支付船舶港务费、引航费、移泊费、停泊费、系解缆费、开、关舱费,船用水电费。甲方负责支付两港的货物港务费、交通建设费、理货费、海事监费、装卸费等其让费用。

  八、 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一切保险责任,与乙方无关。

  九、 煤炭运输合同甲乙方暂定二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

  十、 以上合同条款,一方更改后,须经另一方重新盖章后有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或经电报、电传、传真确认)。如发生争议,仲裁和判决机构为甲方所辖地海事法庭。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深圳市xx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确保按此协议执行。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上海至目的地南京地区的货物(金龙鱼食用油)运输业务。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签注的《派车单》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运力及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承运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长途运输的安全要求。

  2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甲方客户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各项工作。

  3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收货人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3.1 司机与车辆:

  (1)承运车辆的司机须有五年以上实际驾龄,且无任何不良记录;

  (2)承运车辆司机须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对于所派遣的承运车辆上述证件不齐全或有伪造的,甲方有权处以每车¥500.00元的罚款。

  3.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负责提前用传真或E-mail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通知乙方安排运输事宜,

  乙方应在当日予以确认答复。如情况紧急,甲方可以直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在得到电话通知后一小时内答复,甲方必须后补《派车单》。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内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由此产生费用的增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3.3装货的'要示:

  (1)按照甲方指定的装货时间到达仓库,如乙方在8小时内无车到场装货,则甲方向乙方收取误时费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次,甲方直接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之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书面明确。

  (3)装车完毕,必须作好货物的防损工作。

  (4)装车完毕,必须当场和甲方或甲方客户办理货物移交手续,自此乙方承担该批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

  3.4运输:

  (1)确保装完货物的车辆及时发车。

  (2)按照预定、常规的交通路线行车。

  (3)不得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在承运作业中,原则上不准再另配载其他货物,途中不许换车,确因特殊原因需另配其他公司的货物随车同行或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确保所承运货物的安全,确实做好防火、防晒、防盗、防潮等工作。如出现被盗、丢失、雨淋、暴晒、损坏事故,乙方必须负经济赔偿或法律责任,按货物价格2倍予以处罚赔偿(赔款可在运费中扣除)。

  (6)乙方必须保养好车辆及要求司机注意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并全力负责准时无误的把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

  (7)乙方在承运途中遇到意外事故导致不能准时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时,必须立即打电话通知甲方和收货人,不得拖延时间,否则甲方则追究由此而带来的相关损失的责任。

  (8)乙方在承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当地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导致货物损失,乙方负全部经济或法律责任。

  (9)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10)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5卸货:

  (1)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按时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确保收货人的身份准确无误;

  (3)核实收货人后,协助收货人卸货,并在场监督,对于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清洁。

  (4)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出具正式的收货证明或在收货单上加盖收货专用章及收货人签名。

  3.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安排清款。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甲方有权延迟支付运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一律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3.7信息反馈:

  (1)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在途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2)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3)乙方确保其作业人员的通信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

  (4)乙方未能达到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此项协议,不属于违约;对于乙方未按此服务要求履行工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如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

  前确认的价格执行。

  2、收费内容:该价目表所指价格为甲方应付乙方的运输费用,运输途中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

  负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甲方客户追加任何额外的费用;

  3、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双方在合同期间,如因政策等原因引起市场运价的大幅度调整,乙方需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在甲方未做答复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运费月结单及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交予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运输费用必须开具统一的《运输发票》或代理运输发票。{此运价不需开具运输发票。}说明:一种开发票,一种不需开发票要区别对待签定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或代理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 跨二个月25日为结算日, 7天内付款(逢节假日顺延)。(例如:4月份完成的,于7月25日结清,以此类推)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汇票。

  第五条 损失赔偿

  1、由于乙方之服务质量造成甲方客户对甲方的惩罚性罚款时,该款项一律由乙方承担;}

  2、货物承运期间,对于单车或单票货物价值在5万以上的,为控制风险,统一由甲方按货

  物全值代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货物出现任何损失或意外时,乙方只负责承担①、不

  在保险范围之内②、保险免赔部分的损失,但如乙方未能按保险要求及时提供理赔单据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对于由甲方统一办理的保险,保险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保险费用由甲方先垫付,乙方承担的保险费从甲方应付乙方的运输费用中予以直接扣除;

  4、货物承运期间,对于单车货物价值在5万以内的,货物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乙方全额承担,在货物出现任何意外时,乙方必须于20天内无条件赔付甲方;}

  5、货物出现意外时,甲方及甲方客户有权对乙方资产及乙方车辆予以无条件扣押,以候处理。

  第六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职责或履行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该履约风险押金中扣除;

  3、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4、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5、乙方不得在运作过程中泄露甲方任何商业秘密,否则要全额没收风险保证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造成对方一切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2、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因延误、货损赔偿或结算等情况甲乙双方发生争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扣压甲方的货物,乙方如强行扣压货物不按合同条款规定交货,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并付诸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第八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九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4、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争议由甲方(深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深圳市xx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石方运输工程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项目运输土石方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混凝土运输项目

  三、工程量约为 万方,以实际完成量准。

  四、工程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运输单价:乙方应提供 型号运输车辆 台,混凝土保运、远距工地浇筑场1km公里内 元/m3,超过1km外另加 元/m3(以上运输单价均含税人民币单价)。

  六、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无预付款,待每月25日验工计价后,支付运输量的90%,另扣5%作为违约金,次月验工计价后返还上月违约金。

  2、运输费支付方式:以项目部验工计价后拨款为准,如项目部未能按时拨放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将对乙方支付运输费时间顺延至甲方拨放工程进度款后。

  七、双方责任:

  1、因车辆及司机手续证件不全或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后果乙方自负。2、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情况良好,每天最少工作20小时,每月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无法抗拒因素除外),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权服从甲方的调试和一切车辆运输安排。

  3、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能在现场惹是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有关当事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和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巢给其他单位运输。

  5、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边塌边,机械车辆事故等,影响周边建筑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工伤、安全、意外等一切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6、甲方提供乙方机械燃油(不含车辆保养等油料),0#柴油按现行中石油单价实行,如超出中石油单价,甲方应调差超支付部分,但发生的燃油费用从每次结算运费中扣回。

  7、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弃碴场停工,甲方有权调整弃碴场,如超出原定的运距1km以外,另加 元/m3,乙方不得有任何意译。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收集乙方手下车辆运输卡,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结算运输费,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有关责任人负责。乙方结款员结款后应保证必须按时支付车辆运输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中途不得以提高运输单价等理由罢工,如乙方未完工车辆和设备是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槽运输,视乙方违约,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必须指定专人 每日向甲方上报工作进度和按规定时间上交运输单据。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乙方利益,甲方将给予违规者以一罚十的经济处罚并付还给受损的一方。

  4、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甲方上级单位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输款中扣除,如运输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赔偿。

  5、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不得做为运输费计算依据外,还须得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九、其他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无果则由当地仲裁机关仲裁。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有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十、本协议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施工代表: 施工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杭州乐荣电线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南城县泓森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杭州长运物流有限公司

  鉴于丙方业务发展的需要,甲乙丙三方就日常运输质量、费用结算等事宜,经平等自愿诚信协商,依据甲丙双方于20xx年签订履行的《公路运输合同》

  (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乙方与丙方为关联公司,二方同意:

  1、 丙方为甲方的长期承运商,对甲方货物的安全性与及时性提供保证。若涉及经济赔偿或运输质量问题,丙方向甲方承担完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2、 丙方出于业务需要,委托乙方与甲方签订运输协议(税务开票需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国家正规运输发票。

  3、乙方与丙方财务结算自行协商解决。

  二、其他

  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其他内容按原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三、 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三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签字:签字: 签字:

运输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条例,甲乙双方为拓展市场发展,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单运矿石方工程。

  二、合同工期

壹年有效工作日。

  1、工程地址:

  2、工程期限:暂定壹年

  3、 承包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运输里程及车辆要求

  1、运输距离全程 公里,每吨的价格人民币元(大写: 元),每天工作时间为 小时,下雨除外。

  2、路况:全程为 公里,其中泥路约8公里,公路约 公里。

  四、付款方式

  1、乙方车辆进场后,三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必须在第四天15点之前把运输现款全部交与乙方,乙方把该周期的运输票据在第四天早上9点前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2、甲方在每周的星期三和星期六下午15点以前支付乙方的全部运输款。

  3、甲方提供油给乙方使用,油款在结算中扣除。

  4、甲方对乙方每台车扣20xx元作为保证金,每次扣500元,分四次扣完,合同期满,甲方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足够的运输资源。

  2、甲方负责协调好与此运输工程相关的环保、村民、国土、林业、交警、路政、城管、社会势力等有关的关系,保证乙方运输不受干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完全负责。

  3、甲方在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国家的特殊政策情况下都要保证乙方的运输资源,如果甲方因款项不到位造成乙方停工,甲方按照每车每天人民币500元,工作人员每人每天50元补偿给乙方。

  4、乙方车辆进场,甲方协助乙方找地方住宿及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开工期间如有当地地方相关部门无故扣押乙方车辆,必须24小时之内帮乙方拿出车辆,如果甲方拿不出乙方被扣车辆,甲方按照每车每天500元补偿乙方,直至乙方拿回所扣车辆为止。

  6、甲方要搞好运输周边的村民关系,如果有村民恶意惹事生非干扰乙方运输,甲方负责当天之内处理好,否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按照每车每天人民币500元补偿乙方,补偿直至村民放行为止。

  7、甲方要求乙方车辆要有正当合法的运输手续,如果乙方在开工期间没有合法手续或者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车辆被地方相关部门扣押,甲方概不负责。

运输合同 篇9

  立合同双方:

  托运单位: 税务识别号: 承运单位: 税务识别号: 为确保托运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现委托承运单位运输下列货物,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 收、发货单位:

  收货人: 税务识别号: 发货人: 税务识别号:

  4. 发货地点:电话:

  5. 收货地点:电话:

  6. 结算方式:可以按月结算,但必须结算当月实际运输货物的数量,是运输量核对无误时,方可开具运输发票结算本期运输费。

  7. 其他特约事项:

  8.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运单位、承运单位各执一份。

  托运单位(盖章):承运单位(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篇四: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使用)

  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方):

  地址:电话:

  乙方(承运方)

  地址:电话: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铁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电子产品,每台货物价值 元(大写元),如货物毁损、灭失,按约定价值赔偿;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2、 货物的起运地点:甲方仓库所在地

  3、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向乙发出运输作业信息。

  2、 乙方回复确认派车。

  3、 双方验货签收,乙方应在运单上加盖收货章。

  4、 发往目的地交货。

  5、 收货客户确认货物并签收。

  6、 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 甲方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2、 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 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 甲方保证及时结算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口,乙方书面回复甲方货物已送达,及时将客户的签收原始条据移交甲方。如乙方需委托第三方承运,乙方承诺对第三方的承运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乙方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 乙方必须及时发运货物,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4、 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指定地点交接于收货人止,这一过程中,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由此而造成的货物损失,乙方按甲方保价赔偿,未保价货物,甲乙双方协商赔偿。

  5、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确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对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费用结算价格暂定为:货物发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10元/台(以上价格均不开具发票)

  2、 每台货物运费10元含2500元保费,甲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超出2500的部分按千分之三收取保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需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

  2、 乙方必须保证发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的货物在发货的第三天送达,(正常为第二天到达),如超过约定时间,则乙方每天按此单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例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面临丢失,乙方应按双方约定货值(每台2500元)进行赔偿

  3、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变更与终止

  1、 合同如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 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申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 日附: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运输合同 篇10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品种

  乙方承运甲方,具体明细内容以托运单据记载为准。托运单据系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货物运输线路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从 到 的运输服务。

  第三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货物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收货地址、收货联系人、收货联系电话)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3、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货源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取消营运资格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

  4、甲方必须提供货物发运所需的合法单证或其它证明文件,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而导致货物被运管部门查扣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客户拒收货物,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解决。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格的作业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4、为保证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应符合货物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5、乙方在仓库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及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安排专人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如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错货物的,由乙方无条件将正确货物送至正确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1、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收货方对货物进行验查并签收;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由收货方在涂改处注明并签字,否则一律无效。乙方应于收货之日起30日内将收货凭证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单据丢失的,乙方应按50元/每单承担违约金责任;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货凭证给甲方带来其他经济纠纷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各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从发出运输指令的次日起算,运输期限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运输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执行。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3款。

  第七条 运输货损货差处理及保险、理赔和索赔程序

  1、甲方负责对所托运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发生甲方投保的货物整车被他人诈骗的事故时,保险公司每次均实行损失20%的绝对免赔;其他保险事故,每次事故免赔3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因此,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规定扣收。

  3、甲方货物保险范围包括:交通事故(翻车、撞车)、被盗被抢以及整车灭失。

  4、如出现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并应及时将出险证明材料、照片、损失清单等有效索赔材料递交甲方人员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5、保险公司有效赔偿期限为3个月。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险资料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未结运费及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中扣收。

  6、如出现承保范围之外的货损货差事故,所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出现货物损坏客户拒收的,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损坏货物返回到甲方仓库,逾期将视为乙方按投保价值购买。

  8、每次发生事故后,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损失金额,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约定扣收。如保险公司向甲方理赔,甲方按理赔额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正常运输价格按双方议价执行。加急发运每单给予的加急补贴费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据上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乙方审核确认;经乙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运输发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运输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费用结算进度的,乙方应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于每月30日之前收齐上月所发运的车辆《货物运输单》回执

  联,按发运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后交甲方审核。

  第九条 运输风险保证金

  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 ___ __万元。 2、对于乙方依约应向甲方承担的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或运费中扣收;如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扣收,则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自行划转。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从应支付的运费中自行划转直至补足。

  3、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剩余的运输风险保证金。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它财务记录等材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3.1 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3.2 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3.3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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