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2021-02-28 运输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运输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承运液化天然气的相关事宜,达成共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天然气运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运输物质种类、质量及运输方式

  1.运输的物质为液化天然气,简称为LNG;

  2.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

  3.天然气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二、合同期限

  合同的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运费

  1.运费价格。运费的具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暂定为 元。

  2.里程。运输过程中的具体路线及具体公里数由双方核实确认,并以附件的形式附于本合同之后。

  3.结算。甲乙双方在每月 日进行结算数据核对,

  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LNG用量和价格进行结算和开票。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月足额向乙方支付运费;

  2.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履约状况,并有权制止乙方未经许可变更供气地点或运输路线的行为;

  3.甲方协助乙方,每月为乙方至少联系 次出车业务;

  4.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开具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月运费。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提供LNG运输服务的过程中,应听从甲方的安排。乙方应往返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为甲方提供LNG运输服务,无故为前往甲方指定地点的,属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行为所导致的甲方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2.乙方应保证车辆到达LNG加气站的时间比计划时间不迟于24小时;

  3.乙方负责承运货物的安全,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货物损失等情形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和赔偿;

  4.装车重量以甲方指定装车地点的出厂磅单为凭,实际结算以实际卸车磅单为准。卸车总重与装车总重的计量差在允许正常范围(±200公斤/车),超出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其中一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的,属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违约金,并保有法律诉讼的权利。违约金包括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的具体金额由双方的财务人员共同核算。

  九、免责条款

  因乙方的行为导致当月的运输次数少于 次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国家法律法规的改变、自然灾害等因素所引起的阻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签订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形成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协商无果则由仲裁机关仲裁。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但须双方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盖章方能生效。补充协议具有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2

  货物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货运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并由委托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而货运代理合同为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一般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合同。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包括订舱、仓储、报关、报验、结算交付杂费等货运代理人从事的具体业务。货物运输合同与货运代理合同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

  1、合同的主体不同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托运人和承运人。托运人是将货物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运人是运送货物的人,多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组织。货物运输合同涉及收货人,收货人是接收货物的人。收货人与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为第三人。当第三人为收货人时,收货人就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人,此时货物运输合同就是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货运代理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货运代理人。我国的货运代理业是经由向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领有经营该项业务执照的企业法人组织专营的,其他单位与个人一律不得经营。因此,货运代理合同中的货运代理人是一个特定的主体。但是,货运代理合同中委托人的范围则没有限制,可以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公民个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2、 合同的内容不同

  合同内容包括权利、义务两个方面。因为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在这里以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比较对象。在合同义务方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义务的特征为组织整程运输,对整程运输负责。在货运代理合同法律关系中,货运代理人主要义务特征为将货主的货物安排至承运人的运输器上出运,此种安排可能是整个运输过程,也可能仅是运输的.某段路程。在合同权利方面,承运人的权利为收取运输费用,这是其履行运输义务的对价。货运代理人收取的费用虽然有时也以运费的名义收取,但其实质是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的报酬,这种报酬或者通过代收代付运费另加一定报酬的方式,或者通过赚取向委托人收取的费用与其支付给承运人等有关方的费用之间的差价。

  3、 履行义务的时空性不同

  货运代理合同的履行本质上是为货物运输合同提供服务。因此,货运代理合同对货物运输合同具有依附性。如果将货运代理合同与货物运输合同在时间和空间上予以区分的话,可以看出,在时间概念上,货运代理人的义务大体先于或后于承运人义务。先由货运代理人办理订舱、报关、打板交接等业务,将货物安排至承运人的运输器,才由承运人进行运输,最后可能由货运代理人再完成收货义务,办理进口报关等手续。在空间概念上,货运代理人的义务往往是在同一地(起运地或目的地)完成,承运人的义务则具有跨境性和空间的连续性,这也是由运输合同在本质上是货物的空间移动的特征决定的。

  4、 调整的法律不同

  调整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规范较为复杂,除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外,根据货物运输合同运输方式的不同,具体调整法律也存在差异。按运输方式的不同,货物运输合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等。例如,由于公路运输是我国较为传统的运输方式之一,发展速度也相对较快,因此调整公路运输的法律相对比较全面,常用的有《公路法》、《合同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又如,调整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规范,除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调整外,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还受华沙公约体系、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调整。货运代理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在性质上最接近于委托合同,因此在法律适用上多是参照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

  5、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个条文中并没有规定“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一般认为合同法采用了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因此,在诉讼中主张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当事人仅须证明对方有违反合同义务之行为即可。但委托合同却是特例,因为合同法第406条明确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见,委托合同的归责原则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货运代理合同从性质上讲属于委托合同,当然也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因此在货运代理合同中,作为委托人,试图让货运代理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就应当证明其在履行合同时存有过错。

  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亦为过错原则,但在举证责任上属于过错推定,即一般来说,证明货物损坏非系承运人过错所致之责应由承运人自己承担,货方仅需证明在承运人责任期间发生了货损事实即可,对承运人有无过错无须举证。而承运人需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方可免责,否则推定其有过错。但是,海商法同样规定了承运人可享受的十二种免责事项,例如按照海商法第51条第二款的规定,在火灾引起货损的情况下,只有当权利人证明该火灾系承运人本人过失所致时,承运人才承担责任。即在火灾导致货损的情况下,海商法又规定此时举证责任归于货方,这又构成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过错推定原则的例外。对此,要区别不同案情,在同一过错原则之下,正确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

运输合同 篇3

  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详见附件-货物清单)。

  第二条、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

  第三条、货物的起运地点: ,承运日期: 。

  第四条、货物的到达地点: ,运到期限: 。

  第五条、运输费用: , 结算方式: 。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托运方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但必须在货物末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的费用。

  2、托运方义务:按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输费用。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取违约金。

  二、承运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运方权利:向托运方或收货方收取运输费用。否则,承运方对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收货物,承运方应当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规定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的到达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违章、安全等事故与托运方无关,承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与要求配车或末在规定的期限内送到货,应付违约金 元。

  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坏、短少等,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

  3、在符合法律与合同规定条件下,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负违约责任:

  ① 不可抗力;

  ②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 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 托运方与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货物运到目的地收货人签收后自行终止。

  托运方代表: 承运方代表: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___ 乙方:___

  法定地址:___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帐号:___ 帐号:___

  本着互惠互利、诚信为本之精神,为推动共同发展与友好合作,维护各自权力,经友好协商,上述两方就有关代理货物运输及责任、权力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1、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二、甲方责任:

  1、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货物运输,甲方应当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并承担所规定提供单证、货物等指责。

  2、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3、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及附录二之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4、甲方应对因未能履行附录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条第二款之责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运气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5、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次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

  2、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4、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6、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果实、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四、结算

  1、出口货物装船、装机完毕,乙方签发提单/运单并开到运杂费清单及饭票。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并换回提单/运单。

  2、进口货物甲方需在乙方仓库提货或乙方送货时(前)偿付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3、对乙方来出的运杂费帐单甲方若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协助乙方的对帐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滞纳金。

  5、双方结算用银行帐号如前所述。双方结算联系人、电话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6、本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另有约定除外。

  双方签名

  日期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厂区内需要使用乙方双桥翻斗运输车拉运沙子、石子、沙夹石及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开始,在甲方制定的施工范围内工程完工,终止合同。

  第二条 运输费计算方法

  沙夹石和运输费合计:300元/车,每车按23m?——25m?计算

  沙子和运输费合计:430元/车,每车按23m?——25m?计算

  石子和运输费合计:35元/方

  从 月 日开始:土方转运费合计:40元/车。(每天不少于23m?——25m?)(以上运输费不含税)

  每车必须开有三联票据,在三联票据上有现场收料员签字确认,三联各持一份,并收回从根。结算按收回的票据进行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

  第四条油料的提供

  全部油料均有乙方负责。

  第五条 要求

  1、乙方必须配两名司机,确保施工车辆在工作时间内都有在岗人员,随叫随到。车辆的保养件和消耗件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机械提供车主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3、如果因机械无人操作所造成停工,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部分损失费。

  4、因乙方司机不听现场人员指挥或机械维修时间过长,甲方可先将机械清退出场,再进行结算。

  5、因乙方不听现场人员指挥或违反公司规定,甲方可进行罚款。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乙方工作人员及机械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全部有乙方负责。

  危险地带不能施工时,马上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甲方工地负责人报告,重新制定施工方案。

  严谨野蛮施工或违章操作,一定要明确施工安全。甲方发现乙方有野蛮施工或违章操作时,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地内及周边的通信光缆、输油管线、输气管线等位置,施工时,乙方必须高度注意,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者,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情节和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清退出施工现场和扣除一定的机械租用金。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酗酒、聚众赌博、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否则,甲方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乙方必须在甲方确定的施工范围完工验收合格后撤出施工现场,造成停工、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拒绝结算机械租用金。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内容相同,效力相同。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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