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2021-02-28 运输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运输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电话: 传真:

  乙 方: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陆运等相关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陆运时,甲方应及时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船名、航次、提单号、场站、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货物品名及特别要求。

  3、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应保证货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检、海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的报检、报关事宜。

  4、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运单后,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均匀分配运量、严禁集中扎堆派车。乙方须保证所承运甲方的货物安全、完整并按时送达指定港口。

  6、乙方须每天早上将当天的运量、箱号、车号、司机联系方式、到达乙方工厂的时间,书面提供给甲方,以便及早准备装箱发货。

  7、因甲方运量是规律性的,乙方须早计划、早部署,尽能白天安排运输装箱,避免晚间作业。

  8、费用标准,汽运费( ):元/20’(约25吨/20’)

  上述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果没有政策性或大的费率变动,乙方要保证费用的稳定性,否则甲方不接受调整。

  9、费用结算:每月1日双方认证上月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税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天内付于乙方费用。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执行中如果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门。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运输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货物运输业务交给乙方操作,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运输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托运货物及运输方式

  1.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具体以 为准)。

  2. 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乙方调派适当吨位船舶(含吊装设备),按甲方要求将托运的货物由 港运至 港。

  第二条 货物集中

  港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派船装运(具体装船及运抵时限以甲方发货前向乙方发送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为准)。

  第三条 双方联系

  当事方应按本协议确定的方式由确定的人员以指定的电话、地址等进行业务沟通和联系,否则对方可不予认可。协议双方确定的业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甲方确定 为本协议项下业务联系人,电话 传真 邮箱 。

  乙方确定 为本协议项下业务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双方更换业务联系人或变更相关信息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1. 费用标准:

  ①双方确定运费标准按/吨计算。

  上述运费为乙方包干运输费用价格(含货物集中到发运港后至乙方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并交至收货人过程的一切费用)。

  2.费用结算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费用结算清单交至甲方核对,甲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乙方以 方式进行结算。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 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可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此次托运。

  3. 对乙方的运输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 提前提出运输计划和要求,明确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收货人、交货期等信息情况。

  5.依约定支付运输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按约定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2.按甲方要求组织装运,按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交予收货人。

  3.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不可以将甲方委托的运输事项进行转委托。

  4. 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运输服务中各项工作的检查,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对故意隐瞒托运货物的真实信息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运费用,否则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对货物在发运港集中至运抵目的港并交予收货人过程中发生的货缺、货损、货物丢失和货物污染等情形向甲方承担完全赔偿

  责任(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就每项违约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4. 乙方对货物的迟延到达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每迟延 向甲方支付 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同时对因货物迟延到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5. 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因地震、强台风、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原因导致货到迟延,乙方可以免责,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收货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及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第十条 合同效力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效力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签订日期: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托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

  第三条 承运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条 承运车辆

  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油罐车数量为**车辆,其中汽油车**辆,柴油车**辆(见附件*乙方运输车辆明细表),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为甲方专用车辆,不得另行承运他方业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运力。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增加运输车辆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的,在协议期满后的招标中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 承运资质

  乙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各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证照及油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市)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参运车辆清册见附件*),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甲方物流中心应对乙方参运车辆核发安全准运证。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定,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象标准,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安全准运证;保持外观整洁,并在车辆显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5、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省(市)消防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服务证,做到持证上岗。

  6、油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根据兼容性分类,按类转运油品,若因运力需要调换装载油品种类的,乙方必须按程序申报,经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后进行清罐,并由甲方中心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执行配送任务。

  7、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8、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HSE作业指导书》(见附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9、乙方在运输过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七条 数量质量

  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

  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电子签封投入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GPS-电子签封系统”使用、保养、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造成配送任务无法执行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以减少运输量、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5、超耗:在出现超额损耗时,收油工和驾驶员(押运员)要在《数质量交接证》和《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共同签字确认,再上报甲方调度中心。查明责任后,按用户负担定损、承运车队负担超耗的原则处理。应由乙方负担的,由甲方统一在运费结算中抵扣。乙方承运人员不得擅自用现金向加油站赔偿超耗油品。

  第八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加油站或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乙方指派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派)书。乙方车队根据调度中心每天制订的派车计划到指定的油库提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车辆严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时间进行配送,确保加油站不脱销。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申报。乙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或减少的配送计划,应当执行,不得拒绝。因乙方原因不执行运输任务而造成加油站脱销的,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或终止协议,并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7、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九条 单据流转

  本协议将执行甲方《销售票据管理办法》中有关单据流转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 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上月*日至当月*日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

  2、结算依据:经过甲方物流管理部门调度中心负责人核定的当月运杂费结算清单和甲方各零售片区、专业中心汇总结算清单为当月运费结算的唯一依据。

  即乙方每天将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务的“签收联”、“运输联”进行整理登记,并把签收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相关的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独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运费客户的“运输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甲方按照《运杂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核对,结算。

  第十一条 运费定价

  短途运价***元/吨;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短途运价×成运油品数量;

  长途运价***元/吨·公里;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长途运价×运距×承运油品数量;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若遇道路维修、桥梁毁损等原因需要长期绕道行驶的,经甲、乙双方确认新的运输里程并报甲方物流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新确定的运输里程计算运费,绕道行驶原因消失后,立即恢复原里程计算运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超载、证照不齐、资质不全的车辆的;

  (2)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的运输服务的;

  (3)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4)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调度指挥,一年内经*次处罚仍不改正,造成加油站油品脱销的;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进服务质量。

  (6)甲方应按约定的结算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二、乙方权义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油库,加油站关于装、卸油的规章、制度、流程;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对相应的运输油品进行留置。

  3、油品运输送达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4、完全符合卸油条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不能及时进行卸油,而影响乙方的车辆不能执行下一趟运输计划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5、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系统制定的有关成品油运输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正常损耗除外)、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

  7、在油品到达后,收货人接卸油品前,承担保管义务。

  8、乙方承运油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的路、桥费由乙方承担,并妥善保管好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单据、凭证。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一)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7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违反甲方所属物流中心颁布的《油罐车入库装油安全管理禁令》规定的。

  2、不按照油库的装油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发生如冒油、损坏平台发油设施等事故的。

  3、卸油过程中,无故与加油站(客户)发生争执,损坏对方卸油设施的。

  4、卸油过程中,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车辆前后轮胎不平,影响数质量正常交接的。

  (二)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14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司押人员在配送车辆驾驶室内吸烟,危害二次物流配送安全的。

  2、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造成加油站脱销,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3、不与调度中心和加油站(客户)及时联系,擅自取消配送计划,造成一定后果的。

  4、故意损坏车载GPS-电子签封系统,导致无法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的。

  (三)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30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不遵照“专车专用”的原则,进行汽柴油混装的。

  2、司押人员私自涂改《出库单》上标注的装油高度的。

  3、无故不卸净油品,或与加油站(客户)发生数、质量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乙方所属配送车辆若发生偷盗油的情况,并被核实无误的,甲方将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车辆的配送资格。

  (五)停运核减下来的配送量和业务发展增加的配送量,将优先分配给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优、客户投诉少的其他承运单位。

  (六)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规程度的轻重决定处罚,其他未列的违规现象,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其他规定

  1、运输价格和乙方油罐车数量的调整及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物流中心履行和管理。

  3、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条例,甲乙双方为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内容:矿石运输

  二、 合同工期:

  1、 工程地址:金沙县安洛乡

  2、 工程期限:

  3、 承包工期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三、 运输里程及车辆要求:

  1、运输距离由石场至撬扁担到沙安桥段全程为11.155 公里,一步到位每方的价格人民币¥ 15元(大写:拾伍 元)。油料,维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乙方车辆进场后,三个月之内由乙方自行垫资。三个月满后按每月付款。

  五、安全要求:

  1、乙方运输车辆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注意安全生产,要特别注意在放炮时,装车时,运输中,卸车时等安全生产关键点上严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如故自动放弃运输权,造成甲方车辆不足或满足不了生产能力,不能保维持甲方正常生产,则甲方有权自运或外请车辆运输乙方无权干涉,更不得借机滋事。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要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时上交当天的运输票据。

  2、乙方要有责任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运输教育、奉公守法、团结友爱、文明施工,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

  3、乙方不能在运输中途进行买卖交易,如有发现,甲方可以罚此车辆人民币

  七、其他事项:

  5、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

  即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身份证号:电话: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就有关海运出口,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方面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国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服务,

  海外运输合同范本。

  二、责任与范围

  2.1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 乙方订舱时,应提供相关出口报关文件,依据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 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 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海运托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 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4 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 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天内甲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乙方,甲方对已签收的乙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另外,甲方有权 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按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2.5 乙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 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2.6 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2.7 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书面确认通知,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 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正常出运。

  2.8 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乙方付款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抵达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确认体积,重量为准,采多 退少补的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限_________元人民币内),为了减少在甲方仓库问题 上争议,甲方双方遵守如下规定:

  (1)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进仓通知书上乙方有义务填写相应内容),甲方仓库有责任根据托运单,进仓通知 书核对进仓库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主动出具仓库收货回执。乙方有义务让相关人员送货到甲方仓库,如果乙方送货是司机,应视司机是全权代表乙方。如果乙 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应在送货时及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2)乙方送货如是多笔货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仓库,乙方提供进仓通知书,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资料,规格等要求甲方分货,如果一切分货资 料正确,人为错误,后果甲方承担,

  2.9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责任代乙方索问超收差额。

  2.10 甲方于每月初将上个月乙方欠费清单传交乙方。乙方需于三个工作日予以确认,如有疑义即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如无疑义最迟应于收 到甲方运费清单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付清运费。运价生效日期以开航日期为准。

  三、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费用,并签发提单。

  3.1 海洋运费以美元结算。如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暂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

  3.2 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发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负有支付的义务。

  3.3 乙方对于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协议的约定方式支付,不能随意扣减或拒付。

  3.4 如遇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准时付费,乙方除承担所欠费用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有权在海外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 所有单证(包括提单,外汇核销单,退税报关单等),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货港之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 责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终止

  4.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确认通知对方财务部,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本协议才能自动终止。

  4.2 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更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六、法律与仲裁

  6.1 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只使适用于公司。

  6.2 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关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6.3 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6.4 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效以法定程序照章办理。

  七、协议生效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应结清所有甲方签约前已发生之费用,本协议方可执行。

  7.2 本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_________年为限,协议期满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年。

  7.3 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执行。

  7.4 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有效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特别声明

  8.1 甲方原则上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的订舱,如乙方有危险品或半危险品货物要委托出运,须提前和事先书面和电话通知甲方。如若违约, 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8.2 乙方的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航期后再行安排订舱装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之责任。

  8.3 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转港更改运输方式的,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及有关费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预结算费用前,甲方 有权暂停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之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4 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货,目的港产生之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自行承担。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货 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本协议于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经济合同法>>和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条 货物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条 装船

  甲方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并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卸货,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

  甲方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装卸作业,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的损失外,运送____货物的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港口收费规则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 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份,交____等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 规定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订立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结合成都现价及相关法规,就都江堰煤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物名称:燃煤

  二:运输地点:又甲方指定装料点__________和卸料点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车型:货箱长为6米至6.5米这个范围之内。

  四:运输线路:由甲方指定。

  五:运输工期:暂定一年。

  六:用车数量暂定10辆,具体数量视情况而论在定。先上5辆车。

  七:运输价格及计算方式:

  1、运输距离在25公里以内,按每车1000元计算。(壹千元人民币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折合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币/公里超过500米视为1公里。不足500米则不加公里数。每超过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币。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点结清上一日的运输款。不得超过中午12点。如果这样乙方有权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照十一条款执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车辆进场的时间。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在3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装货。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条执行。

  十:其它条款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办理路上所需的各种证件和通行证。

  2、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挡或是罚款、扣车扣证,一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耽误乙方运输按照十一款第4条执行)

  3、乙方驾驶员酒后驾车。带病驾车。如果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任何负责。

  4、甲乙双方经常沟通有问题及时处理。

  5、24小时作业。

  6、乙方车辆服从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为出现则赔偿给甲方xx元人民币作为损失。

  十一:违约处罚

  1、如因甲方施工条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以上1、2都视为违约。

  4、违约按照每车每天800元计算。

  十二:车辆进场后,甲方马上付给乙方每辆车1000元的进场费用。此费用在工程结束时退还给甲方。

  十三: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处理。

  十四:协议签订后,从车辆进场之日自动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运输合同 篇8

  包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1.包机人于____年月日起包用型飞机架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包机费总共人民币________元。

  2.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3.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4.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5.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6.在执行本合同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7.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关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钢卷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对货物丢失,短缺,损坏,雨淋,生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于20x年 月 日起,开始运输如下地区的货物(每次以实际交货地点为准)始 发 地 目的地数量(吨) 运价(吨/元) 说 明

  3;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现金结算,如需开具发票双方协商决定。

  4;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汽运物流公司,须具备国家认可运输资格,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为保证发出货物的安全,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给甲方,乙方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权追索。

  6;乙方必须按甲方约定的时间路线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须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损失由乙方陪偿,过期到达货物每过期一天按20元/吨对乙方处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运到非指定地点,造成卸错货的一经核实,对其按200元/吨处罚。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x年 月 日。

  9;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10;合同生效后,承运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的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出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车型,司机姓名,驾驶证号及联系方式等。

  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 承运方代表人(乙方):

运输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运字〔 〕年 号

  托运方:

  承运方(车主、车号):

  承运方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规格、数量,详见发货单(码单№: );

  本批次货物总价值: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货物运输合同模板

  第二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装车时包装完整、整洁、无破损、无淋浴;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

  货物到达地点: 。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年 月 日 时;货物运到期限 小时。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按托运人及收货人要求装卸为主 。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按收货人要求验货,并要求收货人在随行的码单上盖章或有权人签字。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承运人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经收货人签收盖章后,持收货人签收单向托运人结算运费;

  承运人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经收货人签收盖章后,持收货人签收单直接向收货人结算运费;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应托运方及收货人的要求,临时变更运输路线、到货地点而增加运输费用的,承运方有权向运输费用实际承担人收取。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对货物的毁损、丢失、盗抢、事故、雨淋潮湿,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产品变质,造成产品外包装破损、弄脏等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义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偿付给承运方给承运方违约金 元。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等而招致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给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条件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元。

  3.承运方没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给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损失的,应及时取证,积极向保险部门索赔。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运方二份、承运方一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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