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

2020-05-20 用工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工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用工合同 篇2

  劳鉴字( )第()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质: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地址: 籍贯:省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

  (单位负责人): 属于:农业人口( ) 非农业人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 日工作制,每日 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2.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 元。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 元,公休假和平日为 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 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 元至 元。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

  3. 基本生活费: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 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4. 违约赔偿金: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元,赔偿金 元。【违约责任】

  第十条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逢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用工合同 篇3

  甲方:兴业街道宏波社区

  乙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宏波社区因工作需要招用 ?同志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临时用工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解除合同。

  二、劳动报酬: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再承担支付乙方任何保险及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社区正常下班后至第二天早上社区上班前及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

  四、乙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时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甲方工作场所不发生案件和灾害事故。具体任务:防盗、防火、防爆炸、防毒、防破坏。

  五、乙方工作职责:

  1、对工作场所的重点部位要随时巡逻检查,防止发生问题,保证安全。

  2、坚持对规定的看护区域、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3、在当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可疑事和可疑情况,要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对策,避免发生问题;如果认定可疑人是犯罪分子,就要立即报110。

  4、要熟悉和掌握各种类型技术预防器材的性能,并会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六、乙方在聘用期间出现任何自身安全事故及疾病和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聘用工作期间,甲方出现一切物品被盗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兴业街道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二Oxx年十二月十日

用工合同 篇4

  甲方:XX海阳私立学校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XX新城人民西路160号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师的试用期为2个月。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

  第三条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甲方于每下个月月1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国办教师按县政府会议纪要执行?本科元/月?专科及以下元/月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月。)

  除试用期外,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七条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第十四条。(2)第十六条。(3)第十七条。(4)第十九条(2)、(3)款。(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第十五条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负责发放给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发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二十五条甲方以下列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阳教师行为规范》;

  2.《职工守则》

  3.《班主任工作条例》

  4.《海阳私立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及奖惩办法》

  5.《滦县海阳私立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6.《滦县海阳私立学校工资政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海阳私立学校(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用工合同 篇5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 :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3、工作任务: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按计件生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无固定工资;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 劳动纪律: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 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30天通知对方。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9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若聘用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不续约,则本合同继续延长年,至 年 月 日止。反之,乙方需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乙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任命乙方为工作岗位,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分配,积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作报酬:

  1、乙方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将在每月的10号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员工的工作报酬。

  2、乙方正式聘用后,开始享有保底工资+手工操作提成工资+产品提成。

  3、乙方在甲方工作三年后,如条件成熟,可优先考虑其新店入股权。

  第四条 经济补偿:

  1、在合同期间内甲方收取乙方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金元,合同期满后退还。

  2、在合同期间,乙方自愿交每月工资中的元由甲方保管,合同期满后退还。

  3、合同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年终奖金元,以示奖励。

  4、乙方经甲方培养成特殊岗位,如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予退还培训金和每月所保管 元的工资。

  第五条 工作纪律:

  1、乙方应该遵守甲方各项规定,规章,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安排。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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