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经营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铺经营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商铺坐落位置: (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铺使用面积: 平方米 商铺总价款为: 万元
购房合同号: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起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时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约定:
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
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7%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 支付年租金。
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1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
2、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商铺经营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现承租一间商铺位于 斗门里维埃拉146号铺 房屋(建筑面积80㎡)与乙方进行合作经营。
合作期限暂定_____年,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作协商。双方合作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负责提供商铺(基本装修到位);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每月以现金定额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纳房屋补偿金;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损益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房屋补偿金交纳期限: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押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纳下一个月补偿金一次,月金额起算: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内外进行装修时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建,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合作双方的变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则追究乙方责任。
五、在合作期间,乙方以汇款方式向甲方交纳房屋补偿金,汇款单作为凭证备查。
六、乙方自己负责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小区管理费以及各类税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内因乙方责任终止合作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没收押金并收回商铺经营权,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恶意欠款累计达一个月;
2、中途单方面无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
4、故意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
5、违约。
八、乙方违反协议第七条任何一种情形,在接到甲方终止协议通知书三日内,自行清理房屋内物品,将房屋退还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费由乙方负责。
九、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若要提前终止协议(不包括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补偿,如因国家建设或出现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现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协议期满如不续约,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期限一到,乙方应无条件将商铺交回给甲方。经双方移交无误后,甲方需退还押金给乙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商铺经营协议书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商铺经营承包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标的: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广场___________楼号商铺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共______年。
三、承包费:承包费为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四、交款方式:双方在签定本协议后,乙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交清全年承包费。
五、承包规定: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店铺从事与经营无关以及其他超过60分贝的经营活动和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六、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应交纳保证金__________元,承包期满,甲方收回店铺后,退还保证金。如乙方损坏房屋设施、物品或水、电、物管等费用未结清,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余额退还乙方。
七、其他遵守事项:
1、甲方将店铺交付乙方后,房屋及设施和装修、招牌的维修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拆墙打洞,随意装修。如乙方确需对房屋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处理。承包期满后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或按现状不得有任何损坏无偿交付甲方。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造成房屋及附属物、设施的毁坏、丢失,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铺转承包他人。确需转承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与新承包人签定承包合同。
4、乙方在承包期内(含未提交甲方前)店铺及房内物品、附属设施和店名招牌所发生的火灾、安全、意外事故、建筑装饰和店名招牌的垮塌断裂等所有任何事故、意外所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必须做好各种防火防灾工作,事前制定各种防范措施制度,并严格认真检查执行,乙方应对房屋、设施、堆放物品等及店名招牌可能出现的种种事故隐患进行定期的和日常的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以避免事故发生。如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以避免影响到甲方声誉,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责任或部分责任推给甲方。
6、承包期内,执行门前三包,所涉及的各种费用、职责概由乙方负责,包括房屋及招牌所发生的一切维护、修缮(如漏水、垮塌、开裂等等)水、电、气、视频费、卫生费、物管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直接向有关部门按期缴纳。
7、承包期满,乙方必须按期归还甲方店铺,并不得损坏房屋内装修。甲方不补偿乙方装修费。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后一日以内将店铺按约定交还甲方。
8、乙方承包期满,如不再承包,由乙方自己全部负责处理各种存货和处理好各种遗留问题。
9、乙方必须保证在营业执照范围内合法经营,并严格遵守商场内的各项内部管理规定。文明、诚信经商,如有违反,和发生经营纠纷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其产生和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0、乙方必须严格依法及时缴纳经营承包期内发生的税收费用及其他各种应按规定缴纳的费用。
11、乙方的所有经营活动内均由乙方全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的所有承包经营活动均由乙方承担其全部法律各经济责任。
八、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
2、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3、因城市规划需拆迁时;
4、乙方违约经营。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甲、乙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如发生火灾,电灾等一切灾害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铺经营协议书4
合作方(甲方):
合作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商铺合作经营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标的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高安市中山路与桥南路交汇处的中山商贸城路,第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与乙方合作使用,商铺一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层合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合作使用该商铺的期限为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经营范围及铺位管理
第三条本市场的定位及经营范围是经大量的市场调查及充分的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准确认定及长期保持,对本市场总体经营成败及每一位经营者的经营成功与投资回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本市场的定位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遵守。
第四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服从甲方功能分区规划,不允许经营非区域规划商品。乙方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单方面改变经营范围。
第五条乙方自行装修其铺位,其装修设计、色彩须与市场整体设计、色彩协调;其设计、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验收(包括消防)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过程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装修规定。
第六条自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提出装修方案并报甲方批准,方可入场装修。
第七条乙方必须配合商场统一的开业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开业,而影响到整个商场形象者,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有权让乙方退场。
第八条协议期内,乙方如将约定商铺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或经营,之前必须报甲方备案,并保证第三者签署协议,认可本协议和各项条款。乙方所享有的优惠,在转让给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继续享有剩余优惠,直至各种优惠使用完毕。否则,乙方不得将约定铺位转让、转租或转包。
第九条商铺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占使用面积,除责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处以五千元的罚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若因此导致提前结束经营,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还。
四、营业管理
第十一条“”由甲方组建或委托专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与乙方有关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
第十三条经营场地的二次装修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乙方不可以将场地内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或移动,所有活动的货架及其他装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换或撤走,否则将扣押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五、费用缴纳
第十四条乙方须每月10日前预交次月的各项费用,包括:
1、自市场开业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规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费标准按国家每年的物价指数调整。
2、各个铺位的电费(按电表数额),电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保证金标准及收取:
本商铺的合作经营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商铺合作金标准及收取办法: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商铺合作金。
双方约定商铺的合作金为元/平方米.月(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则,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义务,即第一年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元/月)向甲方交纳优惠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纳标准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十八条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向甲方缴纳合作金。
第十九条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合作金,则应承担滞纳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计算),甲方并可自延迟交纳的次日起,采取停电、水或封闭营业场所等措施。
第二十条甲方自商铺实际交付一年内,承担保修责任;若商铺损坏非甲方责任所致,甲方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期满,乙方无违法经营、无违约行为、无拖欠各项应缴纳费税并完好无损交回商铺后,甲方应退回合作经营保证金。
六、协议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如违反下列任一款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尚须交清所有应交纳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变卖,优先受偿,对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偿权。
1.未按约定交纳合作金;
2.所拖欠各种应缴款项总额等于一个月合作金金额;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商铺用途;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包、允许他人使用或用作担保;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营业;
6.严重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经甲方书面告知仍无改正;
7.经营过程中严重侵害甲方权益;
8.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禁止营业、停业整顿或被处罚;
9.有其他违法行为。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将商铺及甲方原有物品对外担保。
第二十四条乙方的雇员或经乙方同意使用商铺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应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将合作商铺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场通知或公告,视为交付行为。
第二十六条协议期内,甲方有权处置(转让、抵押)商铺,但必须保证商铺的权利继受人履行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回保证金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商铺____个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十条或二十六条,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商铺,而被迫迁离。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乙方应于3日内迁离,商铺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条甲方有权对有关市场管理事项进行修正调整,甲方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协议双方签章后及时成立,为双方信守之合约。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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