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合作协议书(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作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应对国内外金融风暴带来的负面影响,能使双方共同生存下去,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诚意聘请乙方为恒达公司编外业务人员,特此签订协议以下;
甲方诚聘乙方以甲方业务二部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对外接单,乙方在职期间一无工资、二无福利、三无任何开支,甲方将按乙方接单全额提取0.5%作为乙方的报酬。
乙方所有订单应在甲方收到30%货款后甲方才能安排生产,甲方在完成生产后并经客户验货合格后客户应按订单全额交付90%货款甲方才能出货。否则:谁安排出货,谁负责任。
乙方报酬支付应在甲方确认可行价格,并与客户签订合同,订单生产出货而且甲方收到全额货款后才能支付乙方0.5%报酬。
乙方必须对所接单业务负责全程跟进,如在中途出现客户拖欠或拒付货款时,乙方可代表甲方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代表甲方追回货款,追款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5、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
6、在合作期间,如乙方需用协作人员,由甲方负责提供,所有协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甲方负担;
7、客户在特殊情况下,按甲方报价(不减价或双方确认价格后另外确认)加价部分,加价部分由甲方扣回8%税后剩余部分可不公开付回客户或以付报酬的方式返回给客户,由甲方负责办理付款。
8、协议签订后,如发现问题,可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后享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网络上为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内合作的专科提供网站搜索服务;
2.在网络上发布所治疾病的内容和宣传;
3.在网络上为患者公布合作单位的就医地点,让患者就近就诊;
4.为合作单位提供专科治疗配方(需签约)。不签约的合作,只要发来一年的服务费,您的医院马上就是全国中医168协作网(中医168网)成员医院。
5.在网络上介绍合作专科的坐诊专家。
6.在网络上发布合作单位的医院状况,内容需经本网站修订。
7.免费为合作单位提供就诊技术咨询,指导能正常地开展工作。
8.负责网站信息的整理工作。有新业务发展动向和业务新闻时,及时在网站公布。
9.和本网合作,“全国中医168协作网”网站就是您的网站。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内建立“全国中医168协作网”合作的科室,科室名字自定;
2.乙方药品、费用自理;
3.在合作科室内外必须有明显的“全国中医168协作网合作单位”及网址的招示牌;
4.合作科室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和坐诊大夫,负责人或院方代表为负责联络人,有变动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负责联络人必须能代表乙方合作科室的利益;
5.必须有保持联络通畅的联系方式,且不变,联系方式有变动时马上和甲方联系;
6.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费:门诊部、乡级医院为每年400元;县、区级医院每年为1000元;市级以上医院为每年2200元。技术资料费另议。
7.若是合作单位需要下面附二单科的处方,需要有合作十年以上的保证签约,并一次交清十年的合作服务费。
三.免责条款:
由于intert是全球互联网络,其通道上偶然阻塞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造成服务器停止运行,造成用户访问速率下降或短暂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能发生,属于正常现象,乙方表示认同。
四.违约责任:
1.双方的义务必须积极履行。
2.此合作是长期合作。
3.若乙方想解除合作,付年度费用时,超时一周,即为自动解除。甲方只做该付费的善意提醒。
4.签约者费用不再退回。
五.有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要求解决。
六.此合同各执一份。若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内容视为附件,做为补充条款,和合同具有同等效益。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鉴于:
一、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增强责任感,以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让渡部分干股(分红权)的方式作为对乙方的激励措施;
三、乙方经甲方聘请,愿意担任甲方名誉董事,愿意与甲方订立本协议;
四、甲、乙方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意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恪守:
一、乙方为甲方聘用的名誉董事,乙方的待遇及职权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名誉董事,不享有基本工资,但可以按其业务开拓的业务收入提取业务提成,业务提成按其开拓业务收入的10%提取。
(二)甲方同意让渡干股给乙方,即甲方可让渡其依法所享有的公司分红权给乙方。乙方的干股比例为10%,即乙方可以获得公司年度之净利润的10%。乙方的权限仅限于此,其作为干股持有人并非公司法意义的股东,不享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不承担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干股(分红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等。
(三)乙方的职权、职责得由公司另行规定。
二、乙方必需在一个年度内能够实现净利润及销售业务指标达到,乙方方享有干股的分红权,否则乙方对该干股不享有分红权。
(一)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或公司所制定颁布的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损害公司利益的或者构成违纪、违法或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乙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之干股(分红权):
1、未在任职范围内行使权利;
2、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5、利用职权收受kui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6、侵占公司财产;
7、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8、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泄露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同意,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机密信息;
9、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以公司资产为自己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
10、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二)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internet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商量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两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两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两方商量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两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两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两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两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两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两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两方的品牌。
4.两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两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两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两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两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两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量贩式KTV,并最终成立管理公司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投资地点位于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经营面积4000平方米,预计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甲方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5%;乙方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5%,总投资超过预计1000万元的,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按工程装修进度、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双方的出资应在 年月日或KTV正式开业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将资金交由专人管理或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乙方向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房屋产权所有人、财产所有人支付的物资转让费、房屋租金和保证金,计入双方的共同投资。在该房屋物业租赁、转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产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乙方应保障该承受或承租物业的正常持续经营使用,甲方给予配合协助。
第五条经双方一致同意,指定甲方为共同投资事务总执行人,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装修合同、买卖合同、聘用合同等。
甲方履行投资事务执行人职责的行为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所获得收益和承担的'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甲方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
甲方或委托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因故意、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自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指派1名出纳人员,全权负责投资资金的管理,出纳人员接受甲乙双方的领导。所有费用支付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经出纳人员处支出。
第八条第七条双方确定每(月、星期、半月)或双方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在会议上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乙方有权对甲方执行事务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九条甲方和出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其中甲方为元/月,出纳人员为元/月,劳动报酬列入投资成本费用。
第十条在KTV正式运营时,成立由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KTV的经营进行管理。所成立公司双方各占股份比例应与本协议出资比例相同,除经协商一致外不得更改出资比例。注册资金与实际资产价值或总投资金额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投资金额或实际资产价值为准。
第十一条KTV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由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监事等等按《公司法》规定办法产生。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甲乙双方的共同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利润为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出资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质押。
第十三条一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每年分配一次。
第十五条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双方有义务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资人注入资金。
因亏损就追加投资、引进投资人不能实现的,经协商一致按《公司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折价转让。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元/日的经营损失。
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2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按预计投资额1000万元2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共同投资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本协议的附件,以证明双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第二十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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