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协议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抵押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抵押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定单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开发周期______天。
第四条 该软件所实现的功能以“______软件开发策划”为准。
第五条 该软件交付给甲方使用,只包括该软件的应用程序,不包括该软件的源代码、可行性报告等。
第六条 付款条件
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项分三次付清。 甲方在签订此合同时,应先付予乙方预定金。预定金数额为总价的______%。 在乙方为甲方开发出软件后,并且把已做好的软件(试用版)交甲方试用,同时甲方付予乙方总价的______%。 在试用期结束后______天以内(试用期为______天,开发周期不包含试用期),甲方必须把剩余款项付予乙方,否则乙方将有权停止该项目的服务,并且乙方将不退还已付金额。 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软件的注册码。(该软件即可正常使用)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作为乙方的客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资料,以便乙方能更好的为甲方开发软件。如因甲方未能提供开发所需的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与甲方在此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资料,如甲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有变动时,须及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单位须加盖公章)。 甲方仅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该软件进行翻录、拷贝、租借、销售或转让。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的服务,在签订此合同后按开发周期所规定的时间内将该软件的试用版交予甲方试用。 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给予审核,凡所涉及到:色情、反动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资料,乙方立即终止和甲方的合作,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甲方承担。 乙方将完全拥有该软件的产权和最终解释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出软件开发服务时,双方应遵守该服务项目协议,该协议均以附件(______软件开发策划)和此合同共同生效。 在乙方服务期间内若甲方提出停止乙方的所作服务,乙方将不给予甲方任何偿还。 若甲方违反此合同的条款规定,乙方将停止对甲方的服务,乙方将不退还甲方已付金额,并依法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 若乙方未能在开发周期内完成该软件,乙方将偿还甲方付予乙方该项目的定金。 由于不可抗拒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在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就上交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此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抵押协议书 篇2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________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借款协议书》)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协议书》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协议书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协议书,借款协议书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书的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书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协议书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协议书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协议书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协议书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协议书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协议书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条协议书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书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书“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协议书 篇3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权人(贷款人):交通银行 分行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 (房产商)购买的位于 处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 。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 元,共 元。抵押人已于 年 月 日与房产商签订了 ,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抵押协议书 篇4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权人(贷款人):交通银行 分行
地址: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 (房产商)购买的位于 处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 。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 元,共 元。抵押人已于 年 月 日与房产商签订了 ,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抵押协议书 篇5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权人(贷款人):交通银行 分行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 (房产商)购买的位于 处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 。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 元,共 元。抵押人已于 年 月 日与房产商签订了 ,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权人:
签字日期:
代表:
见证律师:
签字日期:
见证日期:
签字地点:
本协议一式 份。
抵押协议书 篇6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日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7、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8、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乙方未按第六条第1项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八条1项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本合同签订地民法院起诉。
抵押协议书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________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
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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