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2020-09-14 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想写协议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封阳台加工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封阳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铝合金加工安装。

  四、工程量:窗户面积约 ㎡,单价元/㎡

  五、工程造价:合计价款约

  六、铝合金采用 ,玻璃采用

  七、工程工期

  乙方于年 月 日进场安装,按甲方需求进度完成门窗的安装任务。

  八、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预

  付定金,外框安装完成后付总价的30%进度款,玻璃装完付清余款。(质保一年)。

  九、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提供门窗的加工图纸,并确定门窗的安装位置;乙方按图纸加工安装。

  2、乙方负责管理加工人员及工地现场安装人员的安全问题,教育员工遵守工地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的责任

  1、安装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施工工期,保质保量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幼儿园

  乙方:

  20xx年X月XX日,甲方(幼儿园)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乙方为甲方园内XX小朋友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幼儿参加户外亲子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幼儿安全,特与乙方约定如下:

  1、甲方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

  (1)、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提供适宜的医疗、卫生等条件。

  (3)、协助乙方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4)、向乙方提供适宜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XX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全程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户外亲子活动,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

  (2)、不带幼儿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如果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带着幼儿绕开;

  (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

  (5)、如果幼儿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

  (6)、出发前告诉幼儿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7)、不是所有的游戏都适合你的幼儿,父母要会判断,如果觉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确地阻止幼儿;

  (8)、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幼儿;和幼儿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幼儿,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9)、乙方应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联系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与要求,与甲方的老师保持适宜的距离,并适时保持联系。 (10)、自备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

  3、责任承担:

  (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或员工的故意行为造成幼儿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签署于20xx年X月XX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保证观众、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中心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河南保利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租场单位

  一、租赁、使用河南艺术中心的单位或个人在租赁和使用期间,应遵守以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除演出特殊需要外,请勿在观众厅内增加座位或设备设施。

  三、请将演出布景、道具、景片等物品堆放在舞台指定区域,保持舞台和场门通道的畅通,请勿插锁场门。

  四、演出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演出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使用中心车转台、升降台时,请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对中心提出的要求及整改意见,演出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传达和监督落实。

  五、演出期间,演出单位工作人员应佩带工作证件,坚守工作岗位,演出结束后应有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切断设备的电源。

  六、所有道具、布景、景片在进入中心之前,需要做防火处理。

  七、演出单位在演出中,如需动用明火、电气焊等作业时,请提前在演出消防安全协议书注明,并写出安全措施、负责人、联系电话,经保安部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八、请勿在中心内留宿。请勿在中心内吸烟。

  九、因演出布景架设电气设备请遵守中心电气技术人员的安排,所用电源应采用橡胶电缆线安装布置,请勿使用塑料线。

  十、采光灯与电气导线、幕布及可燃物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不能保证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十一、化妆间内请勿使用电热器具和私自加装、使用电气设施。

  十二、请勿擅自挪用和遮挡中心内配备的消防器材。

  十三、请勿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中心。

  十四、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前,由演出团体负责人对演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后的安全。

  十五、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后,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和损坏有演出单位自己负责与中心无关。

  十六、遇有大型活动或遇有一级以上重大警卫活动时,乙方负责联系专业电器检测人员做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以确保中心设备设施的全面安全。

  十七、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时,请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河南艺术中心紧急疏散示意图疏散在场演职人员。

  以上协议一经制定,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乙方负责将以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向演出团体的每位演职人员进行传达,凡发生违反本协议且拒绝执行消防监督机关改进意见的现象,甲方可责令立即停止演出活动(其经济损失由责任者承担),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双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协商、责任明确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安全协议。

  1.乙方确保天然气充装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甲方确保提供的天然气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甲乙双方负责钢瓶的维护、保养及送检工作。

  3..乙方对甲方委托运输、周转更换的气瓶,进行接收前的钢瓶质量检查,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信息化系统不确认的气瓶及不合格气瓶,接收的钢瓶即确认为合格气瓶。

  4.乙方气瓶运输车辆营运手续及车辆安全状况必须符合要求,对于营运证件不全或失效、安全附件不合格的车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天然气业务,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在灌装天然气入库时乙方应对灌装天然气质量及钢瓶质量进行合格确认,甲方接收的气瓶乙方应保障气瓶符合相关要求。

  6.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钢瓶入库。后期管理由甲方负责,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并承当相应管理责任。

  7.甲方须做好气瓶的管理工作,储存、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防止气瓶及附件非自然损坏、丢失和流失,严禁拆修钢瓶角阀和导装天然气。因钢瓶非自然损坏、流失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所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一、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协议权利与义务

  1、学生离开学校之日起安全有家长和长兴县少体校负责。学生在训练和平时期间的安全由甲方代管,出现重大问题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和学生家长共同承担。

  2、长兴县雉城中学为学生保留学籍并提供教学以及训练条件。

  3、甲方给学员提供食宿和教练员指导,乙方给学员提供训练场地以及后勤服务。

  4、学生的训练费用(伙食、住宿及生活管理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三、其他

  1、签订该协议视为同意上述条款,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管理方:(以下简称甲方)被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懂得安全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生产技术考核合格后,方进行施工作业。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根据其工种不同,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3、对不遵守安全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及时进行纠正、处罚,直至停止其工作。

  第二条: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如有违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负。

  1、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调配,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严禁随意性。

  3、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无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凭有效的上岗证上岗工作。检查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规定或相应的防护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5、施工时,需对本工种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停止施工,及时汇报。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时,不得擅自盲目施工。6、严禁酒后上班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乱拉乱接电源,严禁私自动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设备。工作时不得嬉戏打闹,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纪律。第三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方和甲方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闹事、斗殴,严禁赌博。

  第四条:乙方必须保持健康的身体参加施工作业,有病及时治疗,不得带病参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医治或住院治疗,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五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乙方(委托方):

  在由( xxx)受托主办自驾之旅系列活动中。为使活动组织方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与者组织方均视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本次自驾出行完全是自愿性的活动,参与者所交纳的报名费为平摊活动成本所用,组织方的目的是为了让参与者度过愉快假期,如出现事故组织方应积极主动的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三)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车队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参与者活动前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对活动的影响(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承诺因自身身体状况,或因车辆及其他个人所有的装备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需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五)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方委派一名活动领队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领队有权视具体情况改变活动行程计划,也有义务协助为参与者解决活动中的问题,但并不承担参与者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并签署书面离队协议,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七)为节约出游成本,车主可自愿选择是否搭乘。车主与搭乘者双方同意按车上乘坐人员平摊本次出游的油费路费、停车费。由于拼车的随机性,如活动过程中发生任何因车主或搭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本车其他乘坐人员有互相援助的义务,但不承担事故责任。

  (八)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也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参与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主观故意过失外,组织方及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自驾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组织方为在活动前两个工作日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者购买旅游保险,未能提供者需自行购买保险。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方有义务协助其处理保险公司赔付事宜,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本活动禁止2岁以下儿童参与,如一定需要参与,监护人需自行为其购买保险,并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

  (十一)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十二)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处理):

  1、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2、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领航车(头车)及其他同行车辆。

  3、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领航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4、活动出发前车辆应加满油,活动过程中油量消耗过半时,应向领航车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许可后车队统一加油。

  5、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提前通知领航车并得到其许可。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双灯示警。

  6、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车队可继续前进;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继续前进。

  7、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领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十三)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

  1、本次活动对讲机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语。不得过多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行车过程中试用车充,节约用电确保畅通;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对讲机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的通讯。

  (十四)参与者殴斗、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车辆,或在活动期间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或自伤自残、自杀、自杀未遂、自损等,因本人实施故意行为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十五)参与者因活动前存在个人健康问题(如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传播疾病),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十六)组织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报名时约定的路线行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及时通知参与者,并提供详情解答。

  (十七)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到组织方集中回收对讲机时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

  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内容!

  组织方: 参与方:

  为了丰富广大车友假期娱乐生活,**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年**月**日至**日主办“连南连州”自驾游活动。为使活动组织方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凡参加者均视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 此次自驾游属于自发性非赢利制游览活动,,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义务工作,是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本活动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三)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车队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参与者活动前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对活动的影响(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承诺因自身身体状况,或因车辆及其他个人所有的装备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需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五)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方委派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领队有权视具体情况改变活动行程计划,也有义务协助为参与者解决活动中的问题,但并不承担参与者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方可离队,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七)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也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参与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主观故意过失外,组织方及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本活动禁止2岁以下儿童参与,如一定需要参与,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

  (九)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十)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惩罚):

  1、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2、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领航车(头车)及落后于技术保障车(尾车)。

  3、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领队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4、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提前通知领队车并得到其许可。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危险灯示警。

  5、 油箱过半,应向领路头车发出加油需求。要求统一加油,减少加油次数。

  6、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车队可继续前进;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继续前进。

  7、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领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十一)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

  1、本次活动对讲机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语。不得过多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行车过程中试用车充,节约用电确保畅通;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对讲机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和尾车的通讯。

  (十二)活动期间履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

  (十三)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

  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并详细了解以上协议内容!本次活动者需签署后才能参与,未签署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活动;请签字确认(本人实名),敬请谨慎选择参加本次活动。

  参加活动者签名:

安全协议书 篇8

  为了保证全体师生温暖安全过冬,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以下协议:

  1、学校给各教室提供取暖设施设备,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2、教师要充分认识防火防煤气中毒的重要性,提高认识,消除麻痹思想,保证教室通风透气,确保万无一失。

  3、遵守学校的有关制度和越冬须知, 严格按操作要求和有关制度取暖。 取暖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上报学校并更换。

  4、烟囱接口处要顺茬连接 (粗的.一头朝向火炉) 用胶布等物品粘牢。 , 要及时清理烟道,确保排烟管道畅通、无泄漏,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5、取暖用具要安装牢固,要离易燃物有一定间距,四周不要有可燃物品。

  6、教师宿舍严禁使用煤炉取暖,使用电暖器取暖的,禁止长时间使用,更不得无人时不关,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取暖(不超过20xx瓦)设备,,因火灾、煤气中毒造成伤害事故的,学校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节假日期间,如教职工需在学校住宿,造成的任何伤害事故,学校 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不履行以上条例者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9、本协议书从 20xx 年 12 月 25 日起生效。

  10、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教职工本人一份。

  学校(盖章) :

  校长(签字) :

  教师(签字) :

  范里中心小学

  20xx-12-25

  意见或建议:

  家长签字: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

安全协议书 篇9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2、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4.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5.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5.4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若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5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5.6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5.7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按照规定,负责为建筑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9 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乙方权利和义务

  6.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6.2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6.3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6.4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当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指定班组义务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对在西安地区施工的项目,劳务分包人负责组织自有人员参加西安市建委的安全培训,并办理(西安市建设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实行施工现场义务安全监督员制度,每15名从业人员中确定1名义务安全监督员,并经西安市建委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和统一制作的安全帽、袖章。

  6.5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6.6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乙方自备),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6.7向甲方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

  6.8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6.9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10做好所使用的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

  6.11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6.12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13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8、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9、补充条款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10

  合伙各方:

  甲方:余庆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田维忠

  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甲、乙、双方在位于 大乌江镇凉风村共同出资开办一砂石场,为甲方提供原材料。双方共同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项目清算之日或双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三、出资金额、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6000000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000元;以场地出资及办理手续的山头拆资计人民币6000000元,共计6000000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本协议签署之前交齐并已投入到合伙项目中。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20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合伙事项的决策

  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关合伙事项的决策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

  致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双方各二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承担。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因经营砂石场尚有如下合伙债务未清偿:1、尚欠xxx青苗、果树赔偿款13000元未支付;2、开办砂石场前期使用挖机、装机、双桥车等机械,尚有 300000 0元机械费用未支付。

  六、现场连砂的销售

  现场连砂销售价格确定为400元/车(车箱长度不超过5.6米,车厢高度为1.2米加0.3米围板)。

  连砂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

  七、销售款的保管及分配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王洪负责保管砂石场的销售款项,每收足销售款10万元分配一次。

  本协议第五条所述债务及其他合伙债务未清偿之前,三方均不得分配销售款项,所收销售款项应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合伙事项完成后,合伙财产一律变现处置,不得租借。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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