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2020-07-03 销售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卖方):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1元/吨,总额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1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甲方须在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笔货款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RMB 1 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货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5.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相应的居间费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货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甲方已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货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居间费用共计:RMB 元(大写: 元整)

  三、责任条款:

  1.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付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销售合同 篇2

  甲方:XX

  地址:深圳市梅林关

  电话:15***2

  乙方:

  地址:

  电话: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合同:

  1、甲方按照附件报表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原装进口酒;若价格发生变化,甲方应提早通知乙方,此后的价格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如甲方未提前通知,则按原先价格执行。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葡萄酒相关的知识培训,提高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素质。时间地点由双方协商.

  3、乙方承诺甲方为乙方唯一兼职从事的葡萄酒供应商。

  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按销售价格的百分之十支付给乙方佣金。

  5、 双方协商于每月月底前核对乙方上月销售的红酒数量和价格,于两日内以现金或电话充值或红酒的方式结清上月佣金。

  6、订货:乙方确定好客户后,将客户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告之甲方;甲方在得到乙方准确的信息后,即联系有关商品的配送事宜,并及时告知乙方,保证尽快将商品顺利运达目的地。<深圳以外的或者团购客户可能需要三到五日>

  7、收货:甲方将按照乙方告知的地点送交商品,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客人拒收,或者未能完成交易.则一次扣除乙方一百元佣金.

  8、奖励:当月销售达到十箱<120瓶>.额外再奖励5%的佣金<以红酒的方式代替>

  9、本合同即日起至年 月 日。

  10、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若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其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杨X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销售合同 篇3

  一、定义

  1、“供方”指乐和琴弓坊;

  2、“需方”指供方购买乐和琴弓坊产品或服务的具有法律行为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

  3、“销售合同”指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或服务的合同,所有合同自动包含本条款的所有条件。

  二、 合同成立

  1、 销售合同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以最早发生者为准)即成立:

  a、 需方以信件、传真等方式接受供方报价时;

  b、 供方书面或口头接受,并产品装运时。

  2、 需方代理出售供方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时,必须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代理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需方同意受其约束。

  三、 定单、价格和付款

  1、 所有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在报价单规定的期限有效。供方作出的口头报价或没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单的有效期,仅截至作出报价的当日24时为止。

  2、 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和配在销售合同内书明,所有的价格均为福州fob价。

  3、 除非供方已明确书明付款条件,否则产品或服务的全部货款应在产品或服务实际交付前付清。在全部款项付清前,供方有权暂停或取消交付产品或服务。对供方已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供方保留要求立即付款的权利。

  四、 交付

  1、供方应在交付期内将产品交付给需方指定的处于交付地点的指定人士。

  2、指定人士、交付地点和交付期均应在销售合同书明确指定,并经供方同意。

  五、 产品的接受

  产品送达交付地点并经指定人士签收,或在无指定人士的情况下,供方可同意需方凭企业公章或其它法定授权章收货,产品的交付已告结束,即视为已获需方接受。

  六、 责任

  1、供方出具的销售印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书、发票或其它文件和资料的打萤?书写或其它的错漏可以更正,且供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给与赔偿。

  七、 管辖法律

  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与本条款有关的争议应尽可能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经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 一般规定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销售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签字或加盖法定授权章确认后方能生效。

  为了销售及购买型号为×××的聚丙烯相关事宜,(以下简称为“××”),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日期

  年月日

  2、合同号

  3、卖方

  4、买方

  5、数量、产品型号及价格

  200mt 聚丙烯(增减不超过5%总量)型号为×××价格为658美元/mt,cif中国宁波

  6、总价

  131,600.00美元(增减不超过5%)

  7、质量标准

  平均出口标准

  8、原产地

  9、包装及标识

  包装:集装箱装运,25kg/包

  标识:平均出口标准

  10、运输

  最迟装运期:年月日

  装运港:印度或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任何港口

  卸货港:中国宁波

  允许运输方式:禁止分批运输

  11、付款方式

  合同之全部款项自本合同提货单所开之日起90天内,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方式付清。

  12、相关文件

  -标明“运费已预付”的提单

  -已签商业发票

  -包装清单

  -卖方开出的原产地证明

  -卖方开出的质量数量证明

  -保险证明/保险单/ 综合险,保价为发票总值的10%,可以中国境内索赔

  -第三方提单和相关文件是可接受的

  -装船后21天内与任何银行所作的一切可能的协商文件

  13、不可抗力

  由于自然灾害、火灾、罢工及其他劳工阻碍,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状态或禁运,海滩、政府或军队部门颁布的条文、要求或命令,以及其他任何超出买卖双方控制范围的原因,不论在此是否列举,如理致使卖方无法交货或买方无法以正常方式收货的,则卖方可免交货之责,买方可免收货之责。

  14、仲裁条款

  合同双方或与第三方之间引起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及由于违反合同所导致的任何争议,矛盾和异议,应最终交由美国纽约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据以icc(国际商会规则)为准,仲裁委员会所作仲裁决定效力将及于合同双方。

  15、效力条款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感谢贵方与本公司的合作,并期待今后更多的合作机会,如对本合同的执行有任何异议问题,欢迎询问。

  电话

  传真:

  买方:海南×××贸易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合同 篇4

  编号:年营 字第 号

  甲方: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签约地点:浙江嘉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双 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关系原则:

  1.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省地区的战略合作商,乙方直接面向被授权地区的形象店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本协议并未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资或合作经营等关系。

  2.乙方将单方面承担其对被授权地区的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做出的任何超出甲方有关规定的与价格、数量、保修或实用性等有关方面的`承诺,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做出上述承诺而引起的责任。

  第二条.市场保证金:

  乙方成为甲方战略合作商,须交纳 元作为市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一次支付到甲方账户,以甲方收到保证金后的开据的盖公章的收据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发展的加盟商保证金由甲方收取并出具收据原件。

  1.乙方保证金最高额度为50000元人民币。

  2.如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违约行为,则对其违约行为的处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从保证金扣除。

  3.双方终止合作时,保证金将在相关手续和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两个月内凭甲方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返还。

  第三条.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按甲方提供的《奥普厨卫吊顶产品价格表》执行,全国统一供货价,该价格均为离岸价,即乙方支付运费。本价格未含税费。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政策支持

  1,年度销售目标及销售返利

  1-1, 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期内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返利(返利只针对电器部件的实际货款额计算),全年签约目标低于40万的客户不享受年度返利政策。

  1-2, 返利计算方式:为了提高乙方经营产品的积极性和可操作性,甲方对全年销售目标分解为季度返利政策,季度核算,在销售考核季度的次月给予货物形式兑现。全年追加部分在20xx 年1月统一以货物的形式兑现。:

  附注:

  季度目标达成100%-120%(含120%),该季度目标的电器部分返利3%季度总目标完成150(含)%以上,该季度目标全部电器部分返利5%全年总目标完成,且每季度目标完成,直接全年电器部分追加1%的返利,未完成一季度扣除总额的25%,并以此类推。

  备注:单品特价促销可计入提货额,但不同时重复享受月度其他奖励、返利等。成后经过专卖店审核,合格后,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按照乙方月度进货额的8%在次月公司统一时间段冲抵货款。乙方享受补贴的专卖店至少保证两年的形象展示,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同等装修补贴的索赔。经协商,乙方发展或自营奥普厨卫吊顶专卖店的全年建设目标为 个。

  注:对于随意修改公司装修方案,采用低劣的替代装饰材料装修者,公司不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贴,直至整改合格!首批进货不享受装修补贴。对于运营代理商下属加盟门店的补贴,按照该补贴方案标准执行!下属门店的装修补贴采取公司承担70%,运营商承担30%的分摊方式执行。下属加盟门店补贴时,必须提供下属门店的实际销售进货数据!

  第五条.结算方式:

  甲方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帐发货。甲方收款开单发货,开单即扣款。

  第六条.订货、运输及验收

  1. 乙方要货时向甲方提出要货计划,由甲方确认货源及型号数量无误后通知乙方付款。

  2. 对于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甲方将按全国统一代理价格向乙方供货。

  3.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货款到位之日算起,甲方承诺在款到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遇法定休息日顺延),否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特殊订单另外协商)

  4. 乙方向甲方订货后,由甲方代办发运送货,乙方必须提供详尽的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货物

  的损失责任以承运单位到乙方当地后乙方检验签收为准,签收后甲方不再承担损失责任。

  5. 货物由甲方至乙方所在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向承运方验收货物时,以包装完好无损为准,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如有破损,必须要求承运方赔偿并作好证明以备追溯,并24小时内传真通知甲方,甲方可协助处理。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甲方产品的经营活动。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本合同月度、季度销售任务进行警示,且有权要求乙方追补未完成任务。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品牌形象支持,提供宣传用品,协助或指导乙方店面装修、培训等工作。

  (四)甲方有义务根据公司促销政策及乙方的经营情况,给予促销支持。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负责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当地的网络拓展、促销、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其授权地区对奥普厨卫吊顶分销网络的拓展和管理,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对其被授权区域内的加盟经销商实行销售激励。擅自加价供货。乙方零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区域统一标价,以维持甲方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能低于区域指定的最低限价。乙方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义务。

  3.乙方必须有足够的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的库存,以保障其被授权区域内的消费者、分销经销商的货源供应。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搞好市场规范和清理工作。在市场区域管理中,严禁出现跨区域销售行为(即窜货)。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将产品销售到授权以外地区时必须接受甲方相应处罚。

  5.“”、“”字样的专利及注册商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相关商标及图案的产品或其他广告品投向市场,倘若违反,乙方负责一切后果。

  6.乙方成为区域战略合作商,不得经销同质化的竞争性品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置仓储、展示、运输、作业人员(业务拓展、售后等)等运营平台,以保证甲方品牌、产品发展的正常需要及提升。

  8. 乙方保证甲方新产品及时上样,对甲方新品推出后30天内不上样的,甲方视同乙方自动放弃代理权,甲方有权考虑发展新发展客户进行新产品上样,以保持甲方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甲方规划每年不低于两个系列的行业领先产品研发上市)。

  第九条.售后服务:

  1.奥普厨卫吊顶吊顶产品如有批量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退换货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2. 乙方负责当地客户的售后管理和服务工作,售后服务所需零配件按照公司要求以旧换新

  3.乙方退换货的数量,以甲方的仓库验收为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连续3个月销售达不到签订月度分解的60%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2.经过商议,乙方保证金办理结束后 日内未办理首批货款的,则该合同自动取消,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继续签约则本合同自然终止。

  4.双方由于特殊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需解除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5.协议期满结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协议,不再经营奥普厨卫吊顶产品时,乙方必须归还在协议期间甲方放置有奥普字样和logo的展牌、展柜、广告牌等广告及相关的一切标识、资料,不得继续陈列、销售奥普厨卫吊顶产品(包括装修、门招等),如乙方拒不执行,其行为视为假冒侵权,甲方将依法起诉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且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专卖店补贴完成但是该专卖店未保持两年时间的,公司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交返利核销的部分专卖店补贴费用。乙方在甲方账户的余留货款,在甲乙双方交接完毕无异议后给予退还。

  6. 乙方出售的产品,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售后服务照常。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一)甲方业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私下与乙方发生的借贷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

  (二)除甲乙双方确认或甲方对外公布的文件外,甲方其他内部文件或非书面的承诺对外均无效。

  (三)双方如另有约定,则在第十三条中填写规范,双方签约人签字,并经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

  (四)双方无特殊说明或约定而发生争议时,则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条款:

  (一) 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 基于本合同的签定,乙方应明确: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账函等设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法律效力待定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个人行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解释权归甲方,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予以裁决。

  (三)本合同不跨年签定,截止为20xx年12月31日。

销售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

  为一方(简称为甲方,由______先生代表); (地址)

  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为另一方(简称为乙方,由______先生代表); (地址)

  双方代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凭规格买卖”(详见附件),提供A BC型气垫船______艘,每艘_________万美元。于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预付款后___个月内交船。交船技术条件按本合同附件规定。关于本合同各期付款的日期,以签订本合同日期算起。

  第二条 本合同双方议定的总金额为______U.S.D.(大写:_______美元)该金额为____艘ABC型气垫船的FOB价格。即在________港口的交货价。总金额中不包括燃料、食品和培训等费用,但总金额包括下列费用:

  (1)ABC型气垫船的价格;

  (2)ABC型气垫船的系泊试验费,航行试验费及建造期间至签署交船证书之前的停泊码头费、船坞费和保险费等。

  第三条

  3.1.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发生在甲方境内的税收、关税手续费等由甲方负担。

  3.2.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及在甲方国境以外的税收、关税、运输、保险、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保证甲方能够连续进行生产,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支付进度,乙方同意下列付条款中规定的义务。

  4.1.本合同的总金额以美元现汇支付。本合同的总金额的支付时间和美元金额如下:

  4.2.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19___年___月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___%的预付款U.S.D.____(大写:______美元);

  4.3.第一期付款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19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总金额___%的货款,计U.S.D.________(大写:_______美元);

  4.4.第二期付款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19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总金额___%的货款,计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4.5.第三期付款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19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总金额___%的货款,计U.S.D._________(大写:_______美元);

  4.6.每期付款乙方在二(2)周前委托乙方银行开立经甲方银行通知的以__________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乙方根据甲方即期汇票支付每期货款。

  第五条

  5.1.本合同的ABC型气垫船在建造过程中的检验,由甲方检验部门负责。甲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派代表参加试航验收。如乙方届时不能派出代表参加试航,甲方将验收证件交予乙方,验收证件对双方均有效。

  5.2.本合同的ABC型气垫船在完成试航和验收,以及乙方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之后,双方代表即签署交船证书。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由甲方申请办理海关放行手续。此时,ABC型气垫船转移至乙方,此后所发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6.1.本合同ABC型气垫船的船体,机电设备在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条件下,保证期为十二(12)个月,自ABC型气垫船交船证书签字之日算起。

  6.2.在保证期内,凡属制造质量和所用材料而产生的缺陷,甲方负责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有缺陷部分。

  6.3.甲方对于正常合理磨损和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均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7.1.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第三国。乙方保证不向别国转让合同规定的产品和资料。

  7.2.凡属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函电,应采用秘密方式,通过住在本国的_____________渠道直接送交本合同有关方面之机构。

  第八条

  8.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对发生的任何意见分歧均应以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8.2.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正本两份,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8.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附件:

  本合同交船技术条件,包括如下:

  1.ABC型气垫船完工文件目录;

  2.舱室名称对照表;

  3.机械部分备件和专用工具供应明细表;

  4.电器部分备件和专用工具供应明细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商品的规格(Specification)是表示商品质量的指标,以此指标作为检验商品的标准。有些商品由于结构、性能复杂,安装、操作和维修等需要一定的程序,故凭规格买卖的产品,必须有

  产品性能说明书、技术图表及操作和维修手册等技术文件。这些技术文件作为协议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合同货物是依商品规格为检验标准,但商品由谁来检查、验收,发放合格证书应在协议书中明确。

销售合同 篇6

  订购方: 酒泉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揽方: 酒泉市安居门业经销处 (以下称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开发的 丽景阳光小区 项目防盗门及车库门的制作、安装,经双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揽内容、数量、质量、价格:

  1、工程地点: 敦煌路交正大路东北角

  2、加工数量、价格、规格及要求:

  品牌指定为浙江步阳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防盗(防火)门,配窥镜、双活动门锁。具体数量、价格及规格详见附表(西峰嘉星步阳门统计表)

  暂定总计价款为人民币¥695220.0元(陆拾玖万伍仟贰佰贰拾 元整)。以上价格包含制作、运输、安装(含发泡剂、密封胶等安装辅材、门框灌砼等)、调试、检测、消防验收、售后服务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

  3、质量要求、材质配件及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2)、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保修单》等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应手续,乙方保证防盗(火)门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4、进场交货时间:20xx年月 日

  5、保修及维护

  对所订购的各类门保修期一年,保修期从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维护响应时间6个小时,若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修,所支出费用由保证金内扣除。

  二、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

  1、合同签订后,先支付货款 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

  2、乙方安装完毕后视财务情况支付货款一次。若在安装期间乙方能代替甲方销售房屋,甲方将销售房屋的预付款作为货款支付给乙方。

  3、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完总价款。

  4、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5、产品进场时须携带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书及施工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出据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消防部门出据消防防火等级合格证,同时必须达到承揽方报价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6、价款按实际面积计算。

  7、乙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后甲方方能付款。

  三、交付方式

  乙方自行组织包装、运输直至送达工地卸车,相关费用自理。

  四、工程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产品于20xx年月日前进场,防盗(火)门于20xx年 月日前安装完毕。甲方如调整工期,需提前告知乙方。非甲方原因,乙方超出甲方约定进场时间及工期每延期一天按500元处罚。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甲方按时支付工程款,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提供安装所需电源,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3) 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责任

  1) 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准时供货,对不合要求的产品应及时更换。

  2) 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3) 现场安装人员服从甲方、监理指挥和管理。

  4) 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5)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订货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

  6) 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 负责自身材料的安全保卫及对其他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

  六、合同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工程款结清之日失效。

  甲方:酒泉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酒泉市安居门业经销处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销售合同 篇7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销售合同 篇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所生产的板材销售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规格: 单张价格为 元 二、数量: 张,总款 整。(小写:¥ ) 先付订金 元。

  三、甲方保证看货时质量,乙方保证货到付款不得拖欠。

  四、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六、备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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