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2021-09-29 销售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销售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青岛_______家具市场______区______号购买甲方以下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名称货号规格质材颜色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合计金额: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________)

  第二条:三包有效期一年,详见鲁质技监质发[20xx]27号文。

  第三条:定货时,收取货款总额______%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并由甲方开具发票,同时向乙方提交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单证。

  第六条:送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____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_____)项处理。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2

  供方:河南俄仲肥夫特肥业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供货方式:

  (1) 品牌名称:

  (2) 产品价格:随行就市,以供方价格为准。

  (3) 交货方式:A、需方自提货物需按公司规定提供自提证明。

  B、供方凭需方清单发货。

  二、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以及质量异议处理方法:

  1.产品质量适用GB15063—20xx标准;

  2.需方应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及市场问题,需方必须在2小时内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供方,由双方共同约定方式解决,否则供方不承担费用。

  三、交货地点、方式和费用承担:按下面第 1条执行。

  1.需方自提或供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需方承担;

  2.供方在代办托运过程中,当损耗不大于3‰时,由需方自负;当损耗大于3‰时,由需方在收货之日起一周内将铁路记录单传真或邮寄至供方,逾期则不予认可。

  四、结算方式及付款约定:

  1.结算方式:款到交(提)货。

  2.付款约定: ①需方通过银行以电汇、汇票、现金等形式向供方支付时,必须按照供方制定的账号或卡号付款,电汇必须按照供方制定的账号及单位名称付款;需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供给供方的营销经理和其他人员。若有违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②当需方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时,必须由供方提供收款收据,加盖财务印章并由财务经办人签字方能生效;否则,需方因提供现金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五、经销约定:

  1.需方20xx年的销售区域:

  方产品在当地的顺利销售。

  4.需方应切实维护好供方品牌、产品在当地市场利益,不得生产、加工伪造供方产3.需方必须做好当地执法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到“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确保供

  品、品牌,否则供方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需方严格按照销售合同所规定的行政区域销售,一旦出现窜货,被窜货方必须立即上报公司,联系公司营销员查明窜货源地,通知对方确认窜货数量,当天把货拉走,并处每吨100元罚款。若再次窜货造成严重影响的,罚款200元/吨,供方有权取消需方年度代理权。具体明细以供方《市场管理条例》细节为准。

  6.本合同截止日期为

  六、其他约定:

  七、本合同履行地为 禹州 ,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完全履约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不打款者,合同自动作废。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供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销售合同 篇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以下简称CISG)对协调统一各法域传统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国际商事合同统一立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自1988年生效以来,CISG对国际货物贸易产生了巨大影响。但应当承认,CISG不可能对所有国际商事合同问题都作出明确规定,一些难以在缔约国间达成一致的问题被以模糊或空白的形态遗留下来。典型的例子为CISG损害赔偿制度,其规定并不尽如人意。虽然其在吸收和平衡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建立了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框架,但规定过于原则或笼统。对利率计算、损害赔偿金计算货币选择、违约金、可得利益确定等相关问题都未予明确规定。正如CISG草案起草者之一约翰·汉诺尔德(JohnHonnold)评论的那样,“违约可能发生在几乎无法界定的多种情况下,没有一个法规可以详细规定损害赔偿规则。CISG仅尝试规定当违约发生时赔偿的基本原则”。而损害赔偿制度在国内法和国际法层面都是一种重要的违约救济方式,缺少细化规则,在实践中会产生法官仲裁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相似案件损害赔偿金额差距过大、受害人无法获得完全损害赔偿等若干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因而保证CISG有效统一实施,尤其依赖于法官仲裁员对CISG进行合理解释和补充,以不断保持其持续的“生命力”。

  一、CISG第7条法理及其实践

  CISG第7条是公约的解释补充规则,其特点是摒弃了传统的冲突法方法,而优先发挥CISG一般法律原则的法律解释作用。这种解释补充方法被称为统一法方法(uniformapproach),其内在逻辑是CISG虽然在吸纳国内法基础上制定而成,但其本身是保持自治的法律体系,因而必须与国内法进行区分,而选择国内法进行解释不明或填补漏洞会破坏其统一法属性。这种做法被UNIDROIT国际保理CISG公约第4.1条、UNIDROIT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6.1条、联合国独立保证和备用信用证公约第5条和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3.1条等完全继承,形成了统一实体法律解释补充规则的发展趋势。

  二、PICC解释补充CISG的理论探究

  PICC是国际统一法协会于1994年编纂、20xx年修订、享有高学术水平盛誉的商事合同统一法文件。其主要创新是采用法律重述形式,广泛编纂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改变了商人法受到诟病的模糊性、破碎性状态,并明确其功能种类扩大了适用范围。PICC序言“原则目的”中阐明,其作为国际商事合同的一般规则,可以在六种情况下予以适用。其中运用在司法程序中解释和补充国际统一立法就是其重要的功能之一。该条评论也指出,该功能适用的典型国际统一立法对象就是CISG。尽管PICC明确承认其具有解释补充CISG的功能,但这并不足以证明这一做法的可行性和合法性,仍需从法理角度谨慎探讨。

  三、PICC解释补充CISG损害赔偿制度的例证分析

  本文以损害赔偿相关理论和实践为例,试图说明PICC解释补充功能如何具体运用于司法实践。如上文所述,一般法律原则和CISG调整范围是发挥这种功能的重要衡量标准,其推论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仲裁员必须首先找出PICC与CISG的对应规则条款,分析其所体现的法律原则,并对两者的对应条款和法律原则进行比较研究。通常比较之后可以得出三种结论:第一,两者对应条款措辞几乎完全一致,此时PICC更为具体详尽的评论(Comment)部分可以帮助法官仲裁员更好地理解CISG条文,并更准确适用于具体判例;第二,两者规定并不一致但具有相同的法律原则指引,此时PICC相关规定可以用于解释CISG不明规定或填补CISG漏洞;第三,两者规定体现的基本法律原则相违背或超出CISG规定范畴,此时PICC相关规定不能用于解释补充CISG。依据这种比较研究方法,笔者整理出PICC解释补充CISG损害赔偿制度的可行范围和限制范围。

  四、结论

  利用PICC解释补充CISG,实质是将PICC作为进一步阐释CISG一般法律原则的辅助工具。这一解释方法可以避免过度适用冲突法方法,具有维护CISG国际性和统一性的优势。PICC与CISG规则的一致性和规范的商事惯例属性为其发挥解释补充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持。但PICC解释补充作用必须受到CISG第7条规定的限制,不能超出CISG一般法律原则和规范范畴。法官仲裁员可以在CISG为案例准据法情况下,充分利用PICC解释补充作用降低裁判成本,但需要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谨慎进行。以损害赔偿制度判例为例,实践中已有大量判例使用PICC解释补充CISG,法官仲裁员显然已经意识到发挥PICC解释补充作用的正当性和便利性。但遗憾的是较少判例中明确根据CISG第7条法理适用PICC条款,缺乏援用PICC正当性合法性的相关说理。

销售合同 篇4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一、定货规格:

  乙方需向甲方订购sod精品果:

  (1)76mm~80mmxx件;

  (2)81mm~85mmxx件;

  (3)81mm~90mm件;

  (4)91mm以上的xx件,按照乙方要求供货,每箱精品果均为每件xx元,合计箱,总合计x元,苹果购销合同范本。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若乙方提前定货,需向甲方,按照预定货量总金额的50%的预交定金,为乙方存放苹果期限为xx年xx月xx日为止。

  2、甲方按照乙方的定货数量妥善保证货源,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

  3、甲方为乙方提供可靠物流服务,物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按照定货合同,乙方在预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乙方有权索取交给甲方的预付款。若期限结束,乙方未能履行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预付款,并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按照定货合同,甲方在预定期限内应保质保量,按时交货。若甲方在预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的预付款。若期限结束,甲方未能履行此合同,乙方有权索取交给甲方的预付款,并追究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法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无公害。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提交仲裁机构。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5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

  1.所提供材料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相关信息(详情见订购单)。

  二. 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材料,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 材料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装饰材料购销合同三 交货时间与地点:

  1. 甲方负责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甲方负责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

  2.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

  1. 要求甲方先支付材料款的 待发货时甲方再支付剩下材料

  款的 ,乙方收到款项后发货。

  五.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可以签订书面合同副本。

  2. 甲方如中途退材料应事先争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退材料的,应由甲方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或赔偿相应材料总值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材料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

  材料。

  乙方责任:

  1.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材料时,少交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该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材料款总值的 % 的违约金,甲方另行采购。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一式两份,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法院或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七.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6

  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是规定交货的数量和计算单位。

  通常使用的 有下列几种:

  (1)按重量:克、公斤、公吨、长吨、短吨、磅、克拉

  (2)按个数:件、双、套、打、罗、令、卷

  (3)按长度:米、英尺、码

  (4)按面积:平方米、平方英尺、平方码

  (5)按体积:立方米、立方英尺、立方码

  (6)按容积:公升、加仑、夸特

  按重量计算的货物包括重量的计算方法,如毛重、净重、公重等。鉴于某些商品,如农副产品和工矿产品,因本身特性和自然条件的影响,或者受包装和运输工具的限制,实际交货数量往往不易符合原定交货数量。为了避免争议,买卖双方还常在合同数量条款中订明交货数量的机动幅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机动幅度有两种具体方法:一是溢短装,二是“约”量。

  一、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即在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中明确可以增减的百分比,但增减幅度以不超过数量的百分比为限。例如,100 000码,卖方可溢装或短装5%(100 000yds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这样,卖方交货时就比较灵活,只要在100 000码5%上下幅度范围内,都可以对外交货,而无需硬凑100 000码。为硬凑合合同规定的绝对数量,有时可能会出现包装不成整件的情况,从而对买卖双方收交货都不利,溢短装条款也可用“增加或减少”(Plus or minus)或用±符号代替。溢短装条款一般规定由卖方决定,是溢装还是短装,即卖方选择(At Seller’s option)。但是在由买方派船装运的情况下,为了便于适应船的装载能力,也可规定“由买方决定”(At buyer’s option)。如在FOB合同中,国外买方往往要求,在机动幅度内,由他们决定多装或少装的数量。在特殊的情况下,某些散装货可由船方选择。

  二、约量(About Circa, Approximate)

  即在交货数量前加“约”字的规定机动幅度方式。这样,也可使具体交货数量有适当的机动,可以多交或少交约定数量的一定的百分比。但国际上对“约”字的规定机动幅度方式。这样,也可使具体交货数量有适当的机动,可以多次或少交约定数量的一定的百分比。但国际上对“约”字的含义解释不一,有的解释为2.5%,有的解释为5%。《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600”出版物)则认为,凡“约”、“大约”或类似意义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所列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对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不同的解释和理解容易引起纠纷,为此,在使用“约”量时,双方应先取得一致的理解,并达成书面协议,通常可以在一般交易条件中列明。一般而言,还是在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为宜,昼避免使用“约”量条款。数量条款无论是确定具体数量,还是规定机动幅度,对买卖双方交接货都是构成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否履行数量条款的约定条件有两种,一种是以装船重量为准,一种是以到岸重量计算。对某些受自然影响大、运输时间长、易损耗的'货物,还需确定履行数量条款的约定时间。

  在数量机动幅度范围内,多装或少装物,一般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计算,即多交多收。但是,对于价格波动频繁、幅度较大的大宗商品,为了防止掌握溢短装条款选择权的一方,利用机动幅度故意增加或减少数量以取得额外收益,也可以规定增减部分按装运时某种市场价格计算。按照国际惯例,合同中如未对溢短装部分规定作价办法,溢短装部分应按照合同的价格结算。

  注意事项

  (一)正确掌握成交货物的数量

  1.对于出口商品数量的掌握,应考虑以下4点:

  (1)国外市场的供求情况。

  要正确运用市场供求变化规律,按照国外市场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成交量,以保证我国出口商品卖得适当的价钱,对于我主销市场和常年稳定供货的地区与客商,应经常保持一定的成交量,防止因成交量过小,或供应不及时,使国外竞争者乘虚而入,使我们失去原来的市场和客户。

  (2)国内货源情况。在有生产能力和货源充足的情况下,可适当扩大成交量。反之,则不应盲目成交,以免给生产企业和履行合同带来困难。

  (3)国际市场的价格动态。当价格看跌时,应多成交,快脱手;价格看涨时,不宜急于大量成交,应争取在有利时机出售。

  (4)国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和经营能力,对资信情况不了解和资信欠佳客户,不宜轻易签订成交数量较大的合同,对小客户也要适当控制成交数量,而大客户成交数量过小,将缺少吸引力。总之要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当的成交数量。

  (二)数量条款的各项内容应订的明确具体

  在数量条款中,对计量单位的规定,以'吨'计量时,要订明是长吨、短吨还是公吨;以罗为单位时,要注名每'罗'的打数,力求避免使用含糊不清和笼统的字句,以免引起争议。对于'溢短装'和'约'量必须在合同中订明增减或伸缩幅度的具体百分比。

销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说明:①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运输和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为了鼓励农民进行苗木种植,帮助农民致富,由省无偿补助苗价的____%即每株苗承担_____元,乙方需承担___%即每株______元,故乙方实际支付的苗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元)。

  甲方销售“XX”牌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①根须发达,须根多;②苗木健壮,树冠匀称;③无检疫病虫害;④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⑤包装要求应符合行业的一般标准。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当场收清苗木款及运费。

  四、交验货时间及地点

  交费地点:种植基地所在地大货车可至的公路边。

  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重,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

  3、乙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苗木。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____%的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则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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