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合同

2020-05-10 委托书

  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用到委托书的事务越来越多,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书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书合同 篇1

  委托人:(简称甲方)

  居间人:

  工程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法》的规定,公民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联系 工程合同完成后,乙方以完成委托事宜。

  二、付居间费及时限,从居间合同签进场后,甲方并付进场通知单2日为准,(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处费70万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将居间费用一次性付清。

  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间人抽去5角钱。

  2、施工方每运出一方土居间人抽去1块钱,此款工程结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个人所得税。无论合同名称、地点、负责人发生任何变化,委托人付给居间人的居间费都要加约履行。委托方(施工方)向居间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发包方合同作为依据。

  三、违约责任:

  1、如发生严重纠纷委托方和签约方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居间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诉讼,(诉讼费由甲方施工方承担。)

  2、由于居间方在承揽工程业务活动中投入了大量资金,时间和人力,委托方自愿向居间方自付业务费、劳务费及中间费,如委托人顺利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后,该居间合同已经形成委托方必须支付给居间业务费,作为给居间人的经济补偿,无论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任何纠纷,委托方给予居间的业务费不能以任何理由借口向居间方所退该业务费。

  3、因为居间人负责居间义务,在委托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居间人已经履行完成了居间任务,该工程合同履行与居间方再无关系。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居间人可请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间劳务费在工程促成合同签订后,甲方要向居间方按三次交付费用 元,此费用在居间费中扣除,剩余部分按工程进度付清,甲方必须承认居间费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如违约甲方应赔付给对方一定的违约金,按工程合同居间费的总额的3%赔付违约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关的法律责任上,居间人概不负任何责任),大合同签订后,本合同执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从签订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委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居间人签字:(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章)

委托书合同 篇2

  编号: 日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租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 房屋名称 坐落地址

  靠近什么路或主要建筑: 附近有何交通:

  1. 房龄: 年; 房间数量: 卫生间数量: 总建筑面积: 平米;房屋朝向:_____

  总层数:_____;电梯 装修情况:高档 一般 简单 地面:

  2.电器: 新 一般 包括:

  家具: 新 一般 包括:

  对讲门铃 保安 有线电视 卫星电视 儿童游乐场 停车场 会所 :

  3. 天然气 暖气 采暖费: 元 /年; 物业费: 元/月;

  4. 腾清情况:空房 有人居住 .

  5. 月租金(现有设施); 月租金((提供家电)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委托期以房屋租出为准。签订委托时,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房主本人的身份证等正本。由代理人签订本委托书,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房屋产权人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是本委托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甲方责任:

  甲方承诺房屋信息中登记情况和如下条件属实,如有不实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1、 该房屋已经腾空。

  2、 该房屋本身及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符合环保要求。

  3、 该房屋没有产权及使用纠纷。该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对该房屋进行策划宣传,积极寻找承租意向人、介绍房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安排客户看房,为外籍客户提供外文翻译。

  3.提供《租房合同》范本、代表房东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并安排签约。

  4.安排客户入住。

  5.协助房东催促客户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项费用。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沟通双方的意向并协调相关事宜。

  六 、服务费及支付

  1、在委托期内,如乙方将甲方房屋租出时(签订租赁合同,或实际开始履行出租行为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总金额的1/12给甲方作为服务费。(以一年租期为标准,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不足一年或超过一年以此标准类推计算)

  2、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将视为中介成功,甲方也应按六(1)款规定支付乙方服务费。

  3、支付费用日期:甲方应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后即将上述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务费不予退回。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协助甲方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

  七、签订此委托书,不影响房主本人的出租权。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产权人姓名:

  地址:

  电话:

委托书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设计工作,经双方同意特遵守下列条款:

  一、设计工程地点: 合计: 平方

  二、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堪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项:

  1.定草图,平面配置及设计草案。

  2.绘制效果图(客厅1张、主卧1张)

  3.绘制正式施工图包括:平面布置图、(客厅、餐厅、主卧)立面图、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材料以及色彩等。

  4.编定有关的施工说明书。

  5.备有甲方投标及签订承揽合同。

  6.工程施工必要指导。

  四、设计费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建筑面积),设计费总计 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依下列方式进行。

  1.甲方同乙方签订设计委托书后,乙方开始绘制平面图、天花图、效果图方案,甲方付设计费60%给乙方。

  2.平面图、天花图、效果图方案甲方认可后,乙方开始出正式的施工、效果图纸,甲方付乙方设计费20%。

  3.乙方在绘制完施工图纸后交与甲方审定,同时甲方付设计费20%给乙方。

  六、甲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之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该付乙方通知到达时已完成部分设计之费用。

  七、甲方签完工程合同时,应约束承包商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之进行,若承包商与乙方有所争议,应由甲方出面协调,若因而导致工程停顿时,视为可归责任甲方之事由,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而变更设计时,乙方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刁难。

  八、甲方不得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第四条约定之设计费,应双方依诚信原则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与本合同作相反解释。本合同之任何一条因任何原因解释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之能力。

  十、双方就本合同约定事项有所争议时,双方同意委托见证人,或律师协调解决,调解费由双方分担。

  十一、其它条款:

  1.若工程非乙方之事由而未能进行中途停止时第三,第四期设计费甲方照常支付。

  2.若无正当理由,甲方不按期付款,或延期付款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日千分之二计算滞纳金。

  3.设计时间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其中审稿时间和修稿时间不在其中)

  4.甲方付乙方设计费不包括任何税金在内。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一经签定具法律效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秘站刊出

委托书合同 篇4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SY20xx-5-16(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丙 级

  发 包 人: 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卫生院

  设 计 人: 淮南市申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 定 日 期:20xx年 5 月 16 日

  发包人(甲方): 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卫生院

  设计人(乙方): 淮南市申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潘集区祁集卫生院改扩建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内容及付费标准:

  2.1 本合同项目设计的名称:。

  2.1.1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设计范围为:水、绿化、室外电照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2本设计费用标准:

  参照国家20xx设计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工程投资估价的百分率( %)计算 。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本合同设计收费约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以最终总投资为准。

  第五条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双方协商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以至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定补充(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

  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范、规程、标准等。

  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6.2.5设计人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相应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6 施工代表配合甲方到施工现场解决问题。接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

  6.2.7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参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违约或要求终止、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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