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被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在现在社会,我们越来越多的事务会去使用委托书,怎么写委托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委托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委托书 篇1
***社会保障局**分局: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因事不能亲自至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局办理等事宜,今委托 (身份证号码:)为本人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望贵局给予办理。
委托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妥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并盖指模)
受托人:(签名,并盖指模)
年月 日
个人委托书 篇2
北京市公安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所有人公司 授权委托 为代
理人,去贵处办理 新车上牌 业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车辆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机动车所有人:
签字或盖章:
20xx 年 月 日
个人委托书 篇3
兹委托我单位*,身份证号码为,办理我单位号牌号码为的机动车年检、年审等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十五天内有效。
委托人: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签名或盖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个人委托书 篇4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单位: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个人委托书 篇5
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受理工伤申请后,所有的工伤证据就此落实,不产生新的问题。有专门的工伤事故申报表,格式是固定的。
内容要求:
一、发生事故的日期、时间、地点(岗位);
二、证人;
三、当日救治医院及转院(指定医院)的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才能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也须具备上述材料。
切记:你的住院情况。也就是通常说的复印病历只能到医院复印一次,不能复印第二次,因此,各项病历、检查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须自己进行复印留底。不过,这些事情是由你所在的单位负责的,不需你去办理。
一般是由你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报告》,然后由公司填写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市单位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交予区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到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鉴定。最后由公司代理申请工伤待遇。
工伤的申报程序
1、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3、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4、受理部门及责任:
办公室人力资源组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办公室人力资源组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报告对象是“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1、 公司的“安全消防生产小组”负责每起工伤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填制工伤安全事故分析报告表,并在事故出现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分析报告表转交给办公室人力资源组予以执行。
2、分析报告必须由以下内容组成:
1)、事故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服务部门、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
2)、事故的具体经过;
3)、事故的原因分析;
4)、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
5)、小组的处理意见;
6)、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工作事故医疗补偿标准: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 伤情程度 医疗期 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 工资及待遇)
轻伤
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
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7-30天 享受80%的基本工资
30天以上 享受60%的基本工资
重伤
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2个月
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个月—6个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个月以上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类别 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 工资及待遇)
注: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1、 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
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5)、病历;
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费用结算明细表;
2、 报销额度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全额支付剩余部分;
2)、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事故均有责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支付剩余部分;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3)、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原则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20-70%,对由当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6)、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