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021-08-24 委托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位于舜华路20_号的舜泰广场8#楼(以下称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舜泰广场8号楼

  物业类型:办公写字楼

  坐落位置: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_号

  甲方拥有本物业层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章物业委托服务事宜

  第三条本物业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清洁、维护、保养和管理。

  第四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等。

  第五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车场等。

  第六条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第七条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物业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

  第八条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每日办公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洁。

  第九条本物业绿化,其中包括为本物业的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

  第十条管理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第十一条代收代缴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等。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对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乙方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服务期限

  第十五条本物业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须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向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三分之二以业主确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选的物业管理公司交还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代管的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章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在本物业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将其房产用于餐饮、超市、银行等商业用途,物业服物收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80元。

  2、车库或车位费用:执行《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济南市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

  3、物业服务费、看管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纳,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车位租赁费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纳一次,逾期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提供车位。

  4、水费按照5.4元/立方,电费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价,则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对于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等费用,甲方应当于次月5日前缴纳,逾期按照拖欠应缴纳费用的日千分之三标准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从其约定,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6、业主应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注:不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相关物业,均需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全额物业服务费】

  第十八条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六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本物业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

  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甲方将位于本物业的房产出租、出借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对基于其房产所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采暖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有权利和本物业的其他业主共同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计划、预决算应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的程序确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登记时,按购房价款的3%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乙方代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业外墙及本物业的其他任何公用区域为载体发布广告等任何图文信息。

  第二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交纳相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务等正当的、合法的催缴、催改措施,但不能影响正常交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经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按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程序通过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乙方享有本物业的楼顶广告设置权,楼顶广告位的出租收益的归属乙方;乙方在物业服务期间,考虑提升本物业整体形象、营造商务氛围的需要,可以在本物业的通道、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区域设置广告,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但所设置广告不得影响业主对上述区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响上述区域的美观。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区域物业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收益归属乙方,以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管理亏损。

  第二十二条如果政府部门需要对本小区建筑实施亮灯工程,如政府部门不承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按照业主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第二十三条甲方与本物业建设单位基于委托建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遗留问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同意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国家装饰装修规定等事项进行约定,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时间,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

  本合同当事人 :

  委托方四川省安岳县凯发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安岳县居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如诗美地(三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如诗美地(三期) ;

  物业类型 住宅型物业 ;

  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委托方:四川省安岳县凯发房地产

  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3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办公楼

  2、座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约㎡。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物业服务区域

  1、乙方所提供物业服务的区域为本物业办公楼一层至六层。

  2、以下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事项。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委托事项包括:

  1、办公楼的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楼内一层至六层公共区域走廊、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办公楼垃圾的收集、行长办公室的清洁、会议室及活动室的定期清洁。

  2、办公楼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包括:办公楼内一层大厅值班岗、二层服务区巡逻岗、停车场的车辆疏导岗、夜间安全巡逻岗、五层值班岗。

  3、办公楼内花卉摆放和养护管理。包括:办公楼内公共区域、行长办公室及会议室。

  4、办公楼内三层及六层客户接待服务。

  5、办公楼内的工程维修服务。

  6、院落停车场公共秩序维护。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XX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终止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四章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起草的物业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4、授权乙方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建议乙方对思想素质低,道德修养差,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的管理人员予以调离。

  6、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甲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满足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物业办公用房。

  2、协助乙方妥善处理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间的纠纷,为乙方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宣传,协助乙方开展文化活动。

  4、根据甲方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对不完善的设备设施及安全隐患给予解决。

  5、承担本物业日常维修及设施设备保养除人工费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依法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的事项,在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3、规劝、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约定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规劝或者建议甲方予以处理。

  4、按本合同约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

  5、依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物业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7、积极开展各种多种经营服务活动,所得收入由本物业处使用。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制止各种破坏、侵占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的行为,切实维护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益。

  2、接受甲方监督,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加强公共秩序维护队伍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和安全责任制,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八条在乙方全面接管后,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服务标准及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接管后,一年争创“济南市金融业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达到如下服务质量标准:

  1、本物业外观保持完好、整洁,地面光洁无杂物、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垃圾清倒及时、墙面干净无蛛网。

  2、严格监控、门岗、巡逻岗值班制度,认真执行大观园支行办公楼综合管理规定。接到报警及时到达,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空岗、缺岗、睡岗。

  3、办公楼内摆放的花卉,要加强管理,经常修剪更换确保绿植无干枯、病虫,更换及时。

  4、设立服务接待中心,对欲进入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阻止闲杂人员进入;来访人员须登记进入;对服务需求和投诉、实行跟踪管理,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有满意度调查反馈、纠正预防、完善提高措施。

  5、工程技术人员对办公区域内一层至四层水、电、暖设施及各种管道、门窗、门锁、办公家具等设备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到报修迅速到场,维修及时,并进行维修登记。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

  合同年度总金额:人民币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每月10日前向支付乙方本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3、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动双方在协商基础上需对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时,按双方协议调整。

  4、乙方接管后,甲方即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甲方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0、2%按日交纳违约金。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有关责任的界定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有关约定及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规范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善和解决,逾期未解决,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除因本合同约定的原因外,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1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乙方为维护甲方或者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下(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紧急任务,发生火灾,发生严重漏电、水管破裂事故等),因采取有关法律认可的紧急合理措施而造成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后,双方须按有关约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办公用房。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物业管理达到本合同第五章所约定的服务标准,实现物业服务管理目标,甲方评价优良,甲方在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时给予乙方优先待遇。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4

  委托方:六盘水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六盘水都来佳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恒利·城市先锋 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恒利 · 城市先锋 物业类型:商住

  坐落位置: 六盘水 市 市场 路号

  至:东:

  西:

  占地面积:8250㎡建筑面积: 80800㎡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中相关名词的定义,其中包括:

  1、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2、楼宇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楼宇内部,由整幢住宅楼宇的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楼宇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天井、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指本小区内,业主物业使用人户外公共使用的和楼宇共用部位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电梯、电视天线、用电线路、避雷装置、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广场、池塘、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设施等。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业主:是物业所有权人。

  6、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7、维修基金:是用于本小区楼宇共用部位、小区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改造、更新(含建筑外墙面更新)及本小区楼宇共用部位、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紧急故障处理的专项费用。

  第三章委托管理内容

  第四条楼宇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道路、池、沟渠、井、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楼宇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 本小区内交通、车辆停泊秩序管理。

  第十条 本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检查、出入执勤管理。

  第十二条 管理、保存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本小区工程图纸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由乙方接受委托有偿提供维修、维护服务。

  第十五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针对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

  第十六条 依据有关部门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 、 停车管理服务费、二次供水加压费 、 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服务公共契约》、《物业使用守则》及各项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要求恢复原状、要求整改、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承担违约金或者进行法律诉讼等处理措施。

  第四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

  1、 自年月月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履行并应于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续签本合同。本合同期满一方决定不再续签本合同的,应于本合同期满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日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

  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同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临时管理规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或《房屋出租合同》的附件之一,要求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和履行。

  2、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6、确保交付乙方管理的房屋及楼宇共用部位和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等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维修,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7、采集归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要的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缴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和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工作。

  10、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

  2、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小区的专项管理业务。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7、负责编辑年度物业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报告。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5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1 -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 2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 3 -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

  □厂房□其他

  座落位臵: 市 区/县乡/镇 路 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

  其他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 4 -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6

  本合同当事人 :

  委托方 大庆昊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大庆昊方·华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华溪龙城(一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华溪龙城(一期);

  物业类型 住宅型物业 ;

  座落位置 龙凤区政府、新建公路客运站枢纽大楼以东,龙凤大街与凤凰路交汇处。;

  占地面积150918平方米

  建筑面积236589.24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妇幼保健院;

  南至 东城领袖住宅小区 ;

  西至 龙凤区政府和客运枢纽大楼 ;

  北至 世纪大道 。

  容积率:1.2 %

  绿地占有率: 38%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1.999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1.399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1.399 元/月.平方米;

  注:最终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标准执行。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业主应于20xx年月日 0:00时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 年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满当月15日前(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 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七条 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1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包括共同部分收益)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

  2、报请物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从符合交付使用时起减半交纳,未竣工部分不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为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接管验收费用、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等。具体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使用以上费用时,须自觉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甲方配置的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见附表清单。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通知相关职能部门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7

  二〇XX年十二月

  编号:W

  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主委员会

  地址:

  乙方: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资质等级: XXX

  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洋水景园管理规约等相关规

  定,甲乙双方就 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管理面积:住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查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

  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

  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催缴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

  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7、全力支持乙方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9、法规政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秩序、

  交通等实施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5、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来访人员登

  记控制,安全巡逻。

  6、汽车、两轮车停车位无偿提供全体业主停放车辆,乙方负责场地清理、车辆整理,不负保管责任

  7、对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出入登记进行管理。

  8、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1、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业主,并与业主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每日对装修现场不少于2次的巡查监管;

  12、向业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4、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5、适时向甲方报告本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维护物业及业主安全和美好环境的规则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以下为禁止条款: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住宅入户门、外立面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功能和布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在外墙面安装各种设备设施,影响整体建筑美观。

  3、更改阳台布局、功能及外观颜色,随意打孔、改变排烟、排污、排气管道,改变安装空调位置等。

  4、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5、在区内道路、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搭建、晾晒、私设摊点。

  6、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将馆、生产加工场所,或产生噪声、污染等经营性活动。

  7、安装卫星接收器、外置防盗栅栏、雨棚、搭建阳光房、封闭晾晒阳台、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预留的平台或墙面上安装其它物品等。

  8、破坏住宅围墙灯光、景观照明。

  9、入户门厅、楼道、楼梯间摆放车辆及杂物。

  10、封闭排气、排水口;不配合物业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维护。

  11、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

  垃圾、杂物。

  12、汽车、两轮车在道路公共区域乱停放。

  13、车库、小车库单独出售出租区外停车、储物、住宿、经营等。

  14、不按规定饲养宠物。

  15、高空抛撒物品。

  16、践踏损坏绿化。

  17、在区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18、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树、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物品、张贴广告、涂改宣传文字、画面或随意刻画等。

  20、利用物业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构成 主要有公共物业维护保养费,包括物业的外墙、地面道路、共用活动区域、楼梯、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共用水电费,包括共用照明、保洁绿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维护、绿化维护费;物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公及法定税费等。

  2、管理服务费调整 根据用工成本上升、维修费用加大、物价指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花园商住小区委托给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普通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如楼盖、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重结构部位、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用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系统、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如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地面与地下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用楼顶、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如商业网点、文体娱乐场所、幼儿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九条 楼道、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包括24小时内的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

  勤,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小区治安秩序。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xx年8月15日时起,至20xx年8

  月15日时止(如到期前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其它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则委托管理期限至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协助乙方制订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进行审定。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定,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甲方监管人员调查确,甲方视乙方所损失程度进行赔偿。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物业的绿化种植投入使用后,将由乙方全权接管小区的园林绿化护理工作。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已办理验收手续。如存在质量问题,属保修期限内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返修、更换或改造,如委托乙方维修,需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图纸、档案、住户基本资料等,于物业交接的同时移交给乙方管理。

  7、甲方监督乙方依法或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小区标志牌(包括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的标志牌)和环保设施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制作。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由甲方配置完善后移交给乙方管理。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规劝、警告、小区公示,严重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实现物业目标管理,为业主创造优美、

  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具体要做到: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定期检修、保养;

  3、公共环境:环卫设备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标准化保洁;

  4、绿化:花木养护良好、定期修剪、整齐美观、无损坏;

  5、交通秩序:道路畅通、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及时处理堵塞现象;

  6、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勤、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7、急修: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解决;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为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5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其他物业每月每平方米0.5元(最终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乙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额外费用(其他单位委托的代收费用除外),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如因乙方私自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所引起的业主投诉和连带责任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新入住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应从甲方告知业主的收房日期计算。

  4、对于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屋,乙方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5、小区公用设施水、电费用据实分摊,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6、每月5日至18日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用的千分之五扣罚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时,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乙方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甲方对上述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园林小品及市政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改造、更新,如已不在保修时间范围内,由乙方提出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根据服务受惠范围向业主平均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管理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并得到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赞扬和支持,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所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共4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花园业主公约》

  《××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花园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9

  甲方:

  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通讯地址:

  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5号25楼

  联系电话:

  乙方:

  重庆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创路4号6楼

  联系电话:

  86136366

  为有利于西部商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证设施设备的稳定运行,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乙方与西部商城业主大会签订的《西部商城物业服务合同》,结合西部商城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使用的地下车库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同西部商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即(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二、物业服务内容:

  (一)、共用部分设施的管理

  1、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盖、屋面、甲方所使用商场楼层范围以外与甲方有关的的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

  具体包括供电系统、消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主给水、下水管道、污水管、发电机设备、共用照明、化粪池、雨水管等。

  3、保修期范围内的由(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承担,保修期范围以外的依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执行。

  注:专有部分是指在建筑物中能够单独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该空间或区域内为实现房屋使用功能而设置的相关管线设施;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建筑物相关业主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场所、空间、设施和设备。

  (二)清洁卫生

  甲方所使用车库场所以内的清扫、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清运。

  (三)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对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按甲方要求对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

  (五)对车库收费系统的管理以及承担200元/次以下的维护费用。

  (六)安全防范

  甲方所使用车库范围内外的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

  (七)水、电等代收代缴。

  (八)乙方负责对车库管理人员的聘用及全面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发放。

  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一)物业服务费:每月按每个车位75元收取。

  即:395×75=29625(元)大写贰万久仟陆佰贰拾伍圆正

  (二)、 其他政府指定代收费用另行收取。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享有所租赁物业的权利;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工作中不清楚事项进行询问,并得到答复;

  3、有权依法使用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4、有权知晓乙方向甲方分摊的共用水电费、代收费的合理计算方法和原则;

  5、有权享有由乙方按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6、有权监督乙方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7、认同并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有义务执行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0

  甲方: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自管家属楼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水电暖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8、院内创收经营水电费和供暖费的收支工作。

  9、节能工作。

  10、家属水、电费的统计、收缴工作。

  11、饮用水供应和洗浴工作。

  12、院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3、家属门卫的管理工作。

  14、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

  15、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1、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2、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11)根据节假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3、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7:00应将各教室门打开。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98%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90%以上。

  4、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允许带病开梯,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严禁脱岗,确保安全。

  (3)要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暖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应全院饮用水和洗浴。对茶浴炉房要制定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应集中时间对外收取供暖费,并支付供暖费。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学校创收水电费。

  (10)按要求统计、收缴、上报家属住户水电费。

  (11)按要求对院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共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1

  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聊城市阿尔卡迪亚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廊坊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实行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及严格执行壹级服务标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

  座落位置:建设东路51号

  占地面积:锦园: 98925平方米 绣园:339 1 2平方米

  建筑面积:锦园建筑面积:2 20209平方来、绣园建筑面积:84684平方米 电梯品牌:富士达

  电梯数量:锦园:94台、绣园:46台

  物业类型:商住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采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供暖、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第六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的所属配套设施(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绿化植物的修剪和养护。

  第九条: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

  篱十条: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秩序维护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合同期限

  本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贰年。自201 3年7月26日起自201 5年7月25日止,

  合同自签订之曰起实施。

  笫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委托乙方对违反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法律行为催缴催改。

  第十五条:有义务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规约》。

  第十六条: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及文化活动。

  篱十七条:甲方所有组成人员按照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办理办法积极带头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第十九条: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

  第二十条: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二十一条:按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向业主委员会提供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经费伍万元:及管理区域划分备案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规划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备案证明。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物业范围内设立专项服务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 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第二十四条: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严格按合同规定充分利用小区资源,开源节流,进行多种经营。

  第二十五条:乙方提供锦园1 9号楼一单元一层东户一套办公用房,并提供全套办公设施。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每年壹拾贰万元,自本合同生效起:三日内一次性转入业主委员会指定账户;公共部位收益高出壹拾贰万元的利润按照,50%增补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第二十九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水、供暖、电梯费用等)。

  第三十条:接受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实施。

  第三十二条:按规定乙方将继续保管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原件,并备份给甲方一份;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约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章:管理服务费用

  第三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及市政府物价局的指导,本物业服务费(多层0.6元/平方米/月;高层0.8元/平方米/月;商铺1.5元,/平方米/月),电梯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向业主收取(包括年检费用、维保费用),住宅公共水、电设备运行费实际发生向业主收取,并公示明细。 第三十五条:本物业的管理费实行包干制,由乙方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第三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曰起可按日 加收应交费用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七条:按政府规定,小区/大厦内的停车场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其收费标准执行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第三十九条: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价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配合维护工作。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四十条:经由乙方积极努力,使本物业被评为省、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称号的小区/大厦,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可以分别上浮20%、10%。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章:其它事项

  第四十四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应在管理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调解,调群不成的,提交聊城市法院裁决。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五十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本共伍页,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壹份;中通社区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方的业主大会依法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负责人:

  签约时间:

  负责人: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2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面□门厅□各类通道

  □电梯厅□车库□广场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中央空调□变配电室□照明□电梯□弱电□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泵房□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消防□车辆□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其他

  第三条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五条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支付日期为。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支票□转账□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 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

  专业经营下水道疏通工具 ·蓝昕保洁提供全方位保洁

  直击首届物业联盟研讨会 ·想在这里刊登广告吗?、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

  甲方:乙方:日期: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 、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______ 、__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 、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_____ 、_______ 、_______等有关财务帐册及_______ 。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______位置计______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位置计_____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 、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 、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 年。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区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

  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

  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

  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

  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

  集、清运、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

  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时起至_

  ___年__月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

  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

  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

  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

  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

  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

  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

  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

  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

  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5篇)】相关文章:

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5.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6.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7.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8.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一)

9.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三)

上一篇:业务委托合同 下一篇:设计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