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委托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委托合同 篇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处理甲方(地址) 及房屋拆迁事宜。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因建设需要之拆迁相关的事项及周边的建筑物。
第二条 费用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时,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进场时,先付 万元整(小写: 元);待工程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款项(税款由甲方负责)。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乙方责任
拆迁过程中之一切事务由乙方负责,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在拆迁工作整体完成后,向甲方移交工地。甲方向乙方移交工地后七日内拆除完毕。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拆迁工作的,由甲方监督实施,达到甲方要求为准,甲方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移交工地,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与被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合同,应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拆迁合同》的条款规定,否则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应由其负责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委托合同 篇2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人:
项目代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人民币)(以批准的投资概算或经批准的调整投资额为准,含土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规费等)。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最终以政府各职能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建设内容:包括地块平整、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购臵、以及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绿化、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所有工程(含专业管线)。
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 1、代建方式:实施全过程代建。
为确保房产品质,将该项目营造为同类物业的标杆性作品,从项目规划设计起,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招投标均采用自行邀请招标方式,在绿城集团合格供方中选择数家单位,进行充分的竞争后确定中标单位;若委托人有推荐单位,也需符合代建人的选择单位的相关标准,方能参与投标。造价控制原则参照同类工程,争取合理低价(含限价),具体经委托方审计、财政等部门审核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前期管理,全过程项目管理,后期管理等内容。
2.1前期管理
(1)与委托人进行前期工作的交接(含前期资料的移交)。
(2)设计管理:组织完成施工图及市政、绿化、管线等配套图纸设计优化工作,
督促和检查设计进度,审核设计文件,保证设计质量,确保项目按照委托人要求以及相关部门审批意见进行设计。
(3)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勘察、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在工作中应回避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受委托人委托组织有关项目建设合同的洽谈以及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4)负责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各职能部门的报批手续。
(5)受委托人委托组织工程合同的洽谈与负责履约的监督管理。 (6)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2全过程项目管理
(1)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2)按职能部门要求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下月用款计划上报委托人。 (3)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 (4)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进行审核。
(5)依据工程建设的进度和相关合同,对各承建单位上报的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并上报委托人审批。
2.3后期管理
(1)负责组织项目中间结构验收、节能验收、实体检测、分户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负责办理工程实施中有关建设、规划、人防、消防、防雷、交警、卫生防疫、绿化、国土、环保等各职能部门的报批手续及验收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4)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初审工作,将其初审确认后的工程竣工结算送审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委托人。
(6)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房产移交委托人。
(7)负责建设档案移交、代为办理项目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出项目定价建议。
(8)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负责质保期内的相关协调工作,质量保修责任由相关专业工作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承担。
(9)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10)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
(11)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暂估价)(万元人民币)(暂按以单方成本造价 元/㎡乘以总建筑面积计算)。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代建方提出,经相关部门咨询机构审核确认后,报委托人同意或备案,投资控制金额可做调整:
(一)不可抗力;
(二)国家政策调整;
(三)符合有关工程变更相应规定且经委托人确认的相关变更;
(四)主要原材料、设备设施、人工费用等价格出现重大变化;
(五)根据项目开发实际需要,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进行重大调整;
(六)因受地质等事前不可完全预料的'自然条件制约,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有重大技术调整。
(七)其他因委托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情形及本合同约定报委托人备案即可的工程变更。
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建设工期要求:单个项目工期同施工工期,附属配套工期按主体工程预验收之日开始顺延六个月(各项目建设时间自监理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如有属于委托人原因或其他第三方等不可抗因素影晌施工工期的,则相应的工期应顺延。)
代建管理期限:代建合同签约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双标化"工地要求。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3%。本工程代建管理费按经财政、审计等部门审定后的工程决算总投资额乘以项目代建费费率3%计算;工程决算总投资额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费,设备购臵费及安装费,技术咨询费,勘察费,设计费,各项规费,图纸审查费,工程招标费,监理费,工程检验和检测费,造价咨询服务费,弱电工程费,小区内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煤气、电信、有线电视工程费,景观工程费等,但不包括征地、拆迁、融资费用等。工程结算控制价指为完成本项目除征地、拆迁费用及融资费用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金额: 万元人民币(暂) 表一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合同条款
4、附加条款
5、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6、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岐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和代建人各执叁份。
十、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协商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委托人:代建人:
代表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本合同签于20xx年日 月
房屋委托合同 篇3
编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购买的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房屋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房屋状况 :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坐落范围:
户型: 面积:
交付日期:
其他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参考价(含设施设备及装修)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其他要求: 。
第四条 委托期限
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或 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经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 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甲方如实告知,为甲方签订买卖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订立;
(三)收取佣金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当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日内,甲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
(二)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的,除继续支付佣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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